娘子,小生怕怕! 作者:媚儿(晋江2013.09.09完结)





  “难道是真的么?”柳行云的手不着痕迹的握成拳头,脸上尽量保持着微笑。
  “纯靖亲王那倒未必,可娈童却倒是快了。”无头无脑的回了他一句这样的话。
  柳行云是何等聪明的人,听他这么一说便了解个中玄机,紧握拳头的手逐渐放松,一丝邪媚的笑容攀上眼梢。
  “消息是你自己散播的?”
  “呵呵……,我可没这样说过,你可别胡乱栽赃,免得以后人家亲王真的找上门,小弟我可无福消受,况且纯靖亲王今年才刚过十六,当我的娈童还正是时候。”钱凝风难得对着他笑,语气中有一丝嘲讽。
  “你……”垂下漂亮的眼帘,那把如扇子般的眼睫毛在眼底形成了一道阴影,掩饰住了眼中的渴望。
  不着痕迹的扫了他一眼,钱凝风觉得今晚他怪怪的“言归正传吧,北京是非得走一趟了,我要亲自到兴源行彻查帐目,此行凶险不小,一路上的护卫人手需要你沿途打点。”
  “你……”话说到嘴边,他又放弃了,叹了口气接着说“好,就照你的意思去办。”
  “外面的门神便要请你帮忙料理,人关到后院好吃好喝的供着好了,弄点软筋散之类的东西让他们暂时动弹不了一阵子就好,待我从北京回来再向他们赔罪就是。”
  “这不难,但你打算什么时候成行?”柳行云也没有废话。
  “越快越好,路上人不在多,只要能保平安即可。”
  柳行云想了想才说“我需要安排一下,三天后出发可好?”
  “你跟我跑一趟?”
  “其他人,我不放心,而且人多也碍事,其他的我不敢说,带着你就算碰到武当掌门,全身而退的自信我还是有的。”柳行云潇洒一笑,他对自己的轻功可是十分自信的。
  “漕班的帮务……”
  钱凝风还没说完,柳行云就摆了摆手示意她不要再说“这点能耐帮里的兄弟还是有的,走开个把月漕帮不会有问题,而且我又不是完全不理事。”反倒是你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柳行云借着夜色直钩钩的看着黑暗中的钱凝风。
  院子中似乎有动静,钱凝风不想惊动门外的门神,只能委婉的下逐客令“在料理了门外的门神前,别走正门。” 
  “好,我知道了,可钱府中的那两个满人到底……”
  熟知他品性的钱凝风知道他得不到答案是不会轻易的离开,便在身旁的椅子上坐下“还记得数月前我到杭州花魁船上的那个晚上吗?”
  “记得,你还让在暗地里保护你的人没有你的命令不许动手,但那种命令我不会再下第二次,太危险了。”
  “我是在试龙禧到底有多少能耐?结果还真的令人出乎意料,所有的刺客都是一刀毙命,相信那些尸体的状况你也应该清楚,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否都是只有三脚猫的功夫,但人数也不少,在武林中能一刀便把这么多人解决,那不是普通高手能做得到的,而且身边还带着一个不太会武功的我,更别说他身上的内伤还没好全。”
  “这些与那两个满人有什么关系呢?” 
  “那两个家伙便是龙禧留下来保护我的,怕以后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原来如此……”不着痕迹的眯了眯眼,柳行云摸着下巴沉吟起来,好一会儿过后才说话“那个龙禧长得如何?”
  “一张十五、六岁的娃娃脸,看不太出真实的年龄,大概跟我齐高,除了脸上那一双少见的蓝眸外,基本上和普通少年也没什么区别。”
  “这样……”又是一阵沉吟,接着他便说“我觉得他也许会是纯靖亲王爱新觉罗。隆禧,可亲王贝勒们离京四十里便得向宗人府备报,更何况是来千里之外的杭州……”
  “我也是这样认为……”
  两人陷入了一阵冗长的沉默,天上只有明晃晃的满月,看不见一颗星星,树影婆娑的庭院中除了风声外别无它响,柳行云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是放在钱凝风的身上,炽热的眼神令一旁的她有些许坐立不安。
  “回去吧,很晚了。”钱凝风淡淡的开口。
  一股落寞在柳行云英俊的脸上一闪而过。
  黑影一闪,柳行云便离开了她的房间,身法之快绝对没有辱没他出身自以轻功闻名江湖的白玉山庄,许多江湖人都认为踏水无痕这个外号更适合他,可是比起他过于出众的外貌,这句踏水无痕便被众人抛诸脑后,虽说他在江湖上的外号是玉面剑客,可他对女子一向不假辞色,这倒是摔碎了无数少女的心。
  柳行云走后钱凝风缓缓的褪下身上的外袍露出里面洁白的中衣,白玉似的手指在中衣的衣结上轻轻一扯,衣襟当场大开,露出里面的软卫甲,这便是她女扮男装最大的秘密,这件软卫甲虽说不上是稀世奇珍可也是千金难求。
  软卫甲是由天蟾丝与寒雪棉互相混纺而成,手感刚中带柔,隔着衣服摸上去与隔着布料的真正肌肉相差无几,这便是她可以在妓院里任由花娘们上下其手的原因,也是龙禧一直没发现她是女子的缘故。
  衣衫半退的钱凝风朝镜子里魅惑一笑,也许是长年装扮成男子的原因吧,这个笑容实在没有什么美感可言,只会令人想直翻白眼。
  


☆、第十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两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杜甫
  三天后
  柳行云依约前来,以他的身手,二十招不到便把一直守着钱凝风的两个满人给定在了院中。
  乌拉贝和勒布占泰两人定在院中,两人都是保持着抽刀攻击的姿势,两只眼睛死盯着柳行云不放,如果眼刀能杀人,柳行云估计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如你所愿,两人好发无伤。”柳行云一甩衣摆潇洒的把那刚才一直没有出鞘的剑挂回腰间,嘿嘿一笑又道“如果不是你说别伤了他们,三招之内就能把他们打趴。”
  “辛苦了。”钱凝风白了一眼没正经的柳行云,招呼他进屋。
  “把人看好,跑了唯你们是问。”柳行云没理会钱凝风的白眼,随手把手上的瓷瓶抛给了刚才因为打斗声赶来的护院。
  在屋内坐下,柳行云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瓶子,瓶子里面装着十来颗的小红丸“软筋散,一天一颗保管他们上茅厕也要人搀扶。”
  “谢了”钱凝风没废话,二话不说便把瓶子收下交给一旁的小翠,并使了个眼色让小翠出去料理还被护院们团团围住的两个满人。
  钱凝风没有再跟柳行云嘘寒,直接让下人准备行装,这次对外的说法是钱家小姐到南方探亲,所以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会走水路至天津再走陆路。
  **************
  据船老大说现在正是台风季节,承运货物的费用是平常的三倍,只有像他们这种能够走远洋的大船才敢出海,可是他们登船三天,不但没见一滴雨水,而且这三天来都是晴空万里,一望无云的好天气。
  一身黑衣被海风吹得咧咧作响,黑色的长辫随风舞动,如一条灵蛇在空中飞舞,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扶着船首象,靠坐在围舷上,钱凝风整个人有一股说不出的洒脱,让人觉得她随时会成风而去,完全感觉不到商人身上该有的铜臭气息,这是柳行云丛船舱里走出来仰头便映入眼中所看到的景象,心中不由一紧,身体已经作出了反应,一个闪身瞬间便到了船头,伸手便抓向钱凝风在风中翻飞的衣袍。(请不要考究中国古代的船到底有有没有船头像和围舷这种东西,我不读航海工程学,纯粹是为了烘托剧情,女主武功不咋的,坐在桅杆上爬不上去不说,估计还会被拍砖~~别打我~~)
  “!!!”身上在风中飞舞的衣袍被瞬间拽住,钱凝风微微皱眉,低头一看只见柳行云一脸呆滞站在围舷下伸手抓住她在风中翻飞的衣袍,顿时松开眉头。
  “一起?”钱凝风没有理会一脸呆滞的柳行云,举了举手中的酒壶,轻抿了一口,海风中顿时夹杂着一阵竹叶青的冷冽香气。
  海风中的酒香令柳行云猛然回过神,不着痕迹的松开手中紧紧拽住的布料,潇洒一笑一个纵身便跳上足有一人高的船头围舷,身子往身旁的船首像一靠便在钱凝风背后坐下,一手抢过她手中的酒瓶,就着她刚才喝过的地方就灌了一大口。
  “牛饮~”钱凝风半转身白了他一眼“这可是上好的竹叶青不是烧刀子,浪费~”
  柳行云哈哈一笑道“不过就一口而已,何苦这么小气,喝完我再去跟船老大磨去,保准管够,放心、放心。”边说还边拍了拍钱凝风的背,由于围舷与船头像之间的空位极小,一个人能够舒服的靠坐,但两个人就只能背靠背的挨靠着坐,虽然风和日丽但是船只行进间海风依旧呼呼的在耳边掠过,所以柳行云几乎是贴着钱凝风耳边说话,否则完全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一股热气便随着他的话语在她耳边划过,海风的能与耳边的热,让钱凝风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蝉。
  远处海上一抹金光反射吸引了钱凝风的注意,眯起眼极目远瞟,她发现目力所及远处隐约有人影在海上漂浮“行云,你瞧,那是个人吧?”钱凝风不确定的问身旁的柳行云。
  星眸微眯,柳行云看清远处的确是有一人浮在海面,也不用钱凝风多说,一个闪身从围舷上跳了下来,大喊了几声,告诉正在掌舵的船老大,海上有人。
  船老大闻言,大喝一声,让船上的水手准备救人,不稍片刻船便使近,海上漂浮着的是一个身穿与中原服饰完全不同的男子,由于男子死命的包着一块木板,金色的头发几乎掩住了全部的面容,只能隐约看到苍白的肤色,水手们七手八脚的把人拉到船上。
  浓密的金发掩盖了大部分的面容,但一眼就可以看出被救上来的男子不是中原人,深迥的五官不是中原人,甚至不是黄种人所有,男子如雪一般白皙的胸膛上帖服着稀疏的金色体毛,还好船上的船老大和水手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对于不同的发色与面孔并没有大惊小怪。
  “外国人?”钱凝风走近瞄了一眼地上已经昏迷的人,有些惊讶到。
  船老大一看是钱凝风立刻恭敬起来,要在漕帮手上混饭吃当然要敬着柳行云,而柳行云对钱凝风的态度是何等的恭谨与维护,所以船老大从上船以来一直对钱凝风都是非常的客气。
  海上看到溺水的人,出手相救是吃这碗饭不成文的行规,船老大为怕钱凝风把金发白肤的男子当妖怪,迟疑道“钱公子,你看……是不是先把人抬到船舱里,看他的样子,估计在水里也泡了不少时间。”
  “救人要紧。”钱凝风收起惊讶,快步退开,让出位置让几名壮硕的水手把人抬了下去。
  “这里离罗刹国不近,红毛番们按理不会出现在东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柳行云斜靠在船舷上看着被抬下去救治的人,挑了挑眉说道。
  钱凝风已经算是这里的“土著”,当然知道他嘴中的罗刹国指的就是以后的俄国,不过对历史并不太熟悉的她,对这个年代的欧洲并没有什么概念,即便来时知道点什么,都过了这么久还那能记得些什么,能勉强听得懂英语和德语就已经很对得起当年外语系的寒窗苦读了,不过估计也听不大懂十六世纪的英语,毕竟现代的英语与十六世纪的英语有很大的区别,不说语法上的不同,就是遣字用词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个年代的德语就更不用说了,二十一世纪的德语都有分高地德语与低地德语,虽然都叫德语,但是压根就是两门不同的语言,也就别说是十六世纪的。
  “不论这人是罗刹人还是红毛番,都是一个命大的人,也不知道在这茫茫大海上漂了多久,也怪可怜的。”看着被两名水手抬走的背影,钱凝风轻皱了下眉,缓缓的说。
  


☆、第十三章

  绝世风流乱世娇,
  一朝侍帝未折腰。
  纵横起落前朝覆,
  剑定江山铁马骁。
  船上多了个金发碧眼的红毛番对多年在海上闯荡的船员们并没有造成任何的影响,只是这红毛番手上的戒指让钱凝风留了个心眼,因为他手上戴的是一只双头鹰为装饰图案的戒指,而戒指上明显的火熏痕迹表明它是一只作为信件封蜡时用表明寄信人身份的戒指。
  双头鹰纹章可不是普通的图腾这么简单,它是俄罗斯罗曼诺夫家族的纹章,这相当于中国龙的地位,不是随便谁都可以使用,钱凝风暗暗怀疑这一直昏迷不醒的红毛番是罗刹国皇室成员。
  船上无聊,除了跟柳行云聊聊天下棋外,船上的娱乐少得可怜,钱凝风无事可做便到船底舱处去看看早上那个被救上来的可怜的落水者,由于船上的空间有限,只有除了船老大外,就只有钱凝风和柳行云在船上有独立的房间,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