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城 作者:西里尔塔塔(晋江2014-04-27完结)





  
  凭着手机微弱的光,他轻轻地转动了卧室的门把手,看着床上两张一大一小的面孔,呼吸均匀,睡得香甜,紧绷的皮肤也渐渐地舒展开了。
  
  转身出门,轻轻地合上门把,走到客厅,靠在沙发上,四肢疲惫,意识一点点地消失,就这么和衣而睡了。
  
  安夕知道他今晚加班,以前的他,也常常晚归,但他会说,晚点回来,但当他说,加班,那一般就意味着要工作到凌晨。
  
  他对工作的拼命,她一直都知道。
  
  安夕在他开门进来时就已经醒了,或许是根本没有睡着,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朦朦胧胧的,是不是习惯了另一个人的存在,他不在,便不安心。
  
  此刻的她,脑子一片清明,听到客厅里没有任何动静了,她摸黑起身去洗手间。
  
  回来时,脚步忍不住,不受控制般的迈向了沙发,她走的很轻很轻,一步一顿,生怕扰了他的清梦。
  
  借着窗外昏暗的路灯,她看着他颀长的身子就这么靠在一个小小的沙发里,呼吸有些沉重,西装外套和深蓝色的斜纹领带搁在一旁的椅子上,衬衫前两课扣子解开了,衣面早已皱得不成样子。
  
  即使是睡着了,眉头还是紧紧的皱着,右手搁在脑后。
  
  她的心里闪过一丝异样的情绪,貌似是心疼。
  
  安夕走近他,用拇指轻轻地抚平他的褶皱,从房间里拿来枕头和薄被,深夜的气温还是有些斯峭返模挂獯用糯胺熘凶杲础?br />   
  她动作轻柔的为他盖上被子,转身走到窗前,透过阳台上的窗户看着窗外的树枝摇晃,落叶纷纷,心下一片宁静。
  
  冷不丁的冷风灌入,她抱臂瑟缩,转身打算回房间,却看到站着的某人,吓了一跳。
  
  秦维城睡到右手麻木,脖子僵硬,难受地转醒过来,指尖是柔软的棉质触感,睁开眼,看到她瘦削的背影立在窗前。
  
  她回眸,他抬眼,四目相对,一眼万年。两人均是狠狠的被钉在了原地,不得动弹。
  
  安夕有些木讷地看着眼前这个睡眼朦胧,姿态慵懒的男人,他,还是这么好看,即使是这种情况下,360无死角么。
  
  秦维城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双目清澈,他向前迈进一步,安夕便后退一步,一来一去,她早已无路可退,背抵着墙壁,似乎这就是他的目的。
  
  他眼神狡黠,深不见底,安夕偏头错开他的目光,想推开他,他却故意将一手置于她的头顶处,另一只手扣在她的腰间。
  
  秦维城知道,安夕一直是个爱缩头的乌龟,轻轻一碰便会缩起脑袋,如果自己不逼她,她是永远不会出来的。
  
  他的脸凑近她,问:“这么晚,不睡?”
  
  “睡不着”
  
  “为什么要帮我盖被子?”
  
  “……”
  
  安夕偏头,闭上眼睛,不想回答他的问题,而他却明明看到她脸红了,在黑夜的天空映衬下尤其美丽。
  
  古人说的“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大抵不过如此,明眸皓齿,方额秀眉,红颊玉颈,美人是也。
  
  他忍不住诱惑,在她眼睛上轻轻地落下一吻,不急不迫道:“晚安。”便放开了她。
  
  一秒钟后,她逃回房间。
  
  秦维城看着她的样子,嘴角绽开笑容,安夕,只要你还爱着我,我一定会抓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吧,回来哟~~~~


45、升温  
 
 
  
  秦某人这次是下定决心的,他一下定决心是很恐怖的,凡事,只有他愿不愿意开始,或是喊卡,安夕神奇般的创造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失去了主动权。
  
  这个女人,是他,这些年来,一直念念不忘的存在,这次,触摸到的真实怎么能让她就这么消失呢?
  
  他早上起得很早,昨晚一群人讨论了大半夜总算是敲定了最终方案和一部分细节,剩下的细节还有待商榷,估计不会耗时太久。
  
  他给她留了张字条,说,“先去公司了,囡囡麻烦她送去上学。” 
  
  昨晚估计公司里的一干人都没回去,通宵达旦的赶制,自己先回来已说不过去,今早便早早地买了早餐回去和大家共同奋斗。
  
  果不出所料,专供他们讨论的会议室里,横七竖八地趴着几个身影,还有几个人还对着电脑,挂着黑眼圈,皱着眉头,指间动作不停。
  
  空气中浮动着浓醇的咖啡味交杂着呛口的尼古丁的味道,有些乌烟瘴气。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窗台,刷的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刺眼的阳光占满了室内的每个角落。
  
  趴在桌上的几个人有了意识,醒来,他放下手中的早餐,拍了拍手,对他们说:“大家去简单洗漱下,吃早餐,补充精力,熬过这段时间,就轻松了。”
  
  十分钟后,全员整理完毕回到会议室,充电继续奋战。
  
  秦维城早上紧凑快速地进行着高强度的工作,腾出中午吃饭的时间,早早地开车到安夕公司楼下,坐在车里,给她打电话。
  
  电话在响了两声后被接起,
  
  “您好,这里是**大厦办公室”
  
  “我找安夕”
  
  “敢问您是?”
  
  “她老公”
  
  “找她什么事?”
  
  “你帮我转告她,我在她公司楼下等她吃午饭,半个小时之内不下来,我就上楼拜访贵公司。”他知道电话的那头其实就是安夕本人,她会害羞,她会逃避,他都知道。
  
  “……”
  
  “麻烦你了”
  
  “再见”她生气地挂了电话。
  
  邻座的张姐有些奇怪地看着她,小夕一直都是百年难得一见发脾气的主,平时有事都闷在心里,话也不多的,今天这现象着实有些反常。
  
  “小夕,怎么啦?”
  
  “没事儿,接到一个无聊电话。”
  
  “哦?”
  
  “真的没事”
  
  “时间到了,一起吃饭去吧”
  
  “我中午有事,下次和你吃吧”
  
  “那我先去了”
  
  “恩恩”
  
  安夕气呼呼地坐在椅子上,掐着时间离半个小时只剩两分钟了,才起身下楼。
  
  秦维城等得心急,几次掀起衣袖看手表,眼见三十分钟过去,打开车门,迈开步子向大门走去,就看到刚出电梯的女人慢吞吞地踱步移动。
  
  他好笑地停住脚步看着,她一步步地前进,安夕暂时还不想让同事们知道自己已婚的事实,有些躲藏。
  
  她看到他修长的身影款款而立,就这么看着自己,恍如隔世,仿佛这几年的孤独光阴都不复存在。
  
  在她距离他还有几步之遥时,他大步向前,握住了她垂在身侧的手,坚定而又温柔,她挣脱不得,任他为之。
  
  他摩挲着手心中的手,虽然柔若无骨,手感却不怎么好,有些粗糙,还是以前般的大小。
  
  安夕经过昨晚和今天的事以后,算是认识到了眼前这个男人的无赖模样了,她知道对付无赖,你虽然不能比他更无赖,但你可以忽视他的无赖。
  
  “去哪里?”她偏头有些僵硬地问他,
  
  “到了你就知道了”
  
  “我只有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
  
  “我知道你有两个小时,够了”
  
  “我还有工作没做完”
  
  “下午继续”
  
  “你”
  
  “上车”
  
  此刻,安夕的确肚子饿了,很饿,便只能乖乖听话上车,灵魂一直不在身体里,双眼看着窗外,思绪飘远,原来自己对这座城市,还是停留在五年前。
  
  这些年,从来都没有好好欣赏过它,它的发展,它的飞跃,竟然都被自己忽略了。
  
  张姐一直是个忠实的果粉,手机更新换代很快,从iPhone4到iPhone5s,望眼欲穿地等着6,而自己还一直用着五年前那只诺基亚,现在反倒快绝版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要不是囡囡的一年年长大提醒着自己,恐怕就连时间过了五年都不记得了。
  
  车子停在一间小餐厅门前的停车位里,他下车转身为她打开车门,牵起她的手便往前走去。
  
  餐厅小而精致,内有乾坤。两层的构造,通往阁楼的开关是一扇向两边推开的薄木门,螺旋式的阶梯拾级而上,走廊两边的台面上摆放着古色古香的原木雕饰品,用透明的玻璃罩罩着,供观赏。
  
  他似乎熟门熟路,与前台简单说了几句后,便随着服务员上楼了,服务员统一身着蓝印花布旗袍,淡妆浓抹,翩翩而行,服务态度也不一般。
  
  安夕在看到里间的结构时,有些明白他选择来这里的原因了。
  
  安夕有些感叹眼前这男人的生活品质,他,一向,对原木,有着独特的嗜好。
  
  她记得他曾说过,宁愿饿着,也不愿毒气和饭吃。
  
  他还说,要让自己未来的家,回归自然,纯原木。
  
  这间餐厅不正是纯原木的吗?
  
  安夕专心吃饭,不看他。
  
  他看着她,心里默默记下她动筷比较多的几盘菜。
  
  吃完饭,在她以为要回公司时,他一打方向盘,调转车头,来到了一家珠宝店。
  
  秦维城还是一如既往地拉着她的手,直奔主题,专柜小姐检查订货单后,便满脸笑容地打开锁柜,从中的取来黑色的盒子,并仪态端庄地递上。
  
  戒指是最简单的设计,没有钻石镶嵌,仔细一看,会发现和安夕脖子上的那只男戒款式是一样的,只是材质不同,大小不同,俨然是一对的。
  
  秦维城执起安夕的左手,微微抬高无名指,缓缓地为她戴上,安夕蹙着双眉,看着戒指,心里有些犹豫,在戒指碰到指节时,她猛地缩回左手,戒指应声而落,在光滑可鉴的大理石地板上打了几个圈儿停住了。
  
  他疑惑又有些明了地抬起头看着她,眼中夹杂着些其他的复杂的情绪,唯独无丝毫的怒意,只泛起了一丝难堪的涟漪,安夕心虚的低下头,说:“对不起,我”
  
  他弯腰捡起戒指,纳入左手掌心,向前一步,虚搂着她。右手罩着她的脑袋,将她的头抵在胸膛,她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左心房每一拍的跳动。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没关系,是我心急了。”
  
  他,摩挲着戒指指圈里纹路,上面刻的是C&X;当初会选择这家珠宝店也只是因为它的商标,正如我和你,所以这只戒指的主人只能,也只会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46、流年  
 
 
  
  安夕有些茫然,茫然不知所措,她尚未能适应过来这一切,转变地太快了,快的让她猝不及防。
  
  她觉得,那一刻的自己,是无助的,是孤独的,是穷困的,穷困到让他泛起了怜悯之心。
  
  她想,他不是真的爱她,他只是因为女儿,因为责任感,因为这层薄薄的红本,这样的的感情不是她想要的,不是她愿意将就的,是不会长久的,是会让他和她都抱憾终身的。
  
  他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所爱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是联系于女儿罢了,或许还有些纠缠不清的过往。
  
  她宁愿是自己多想了,那个戒指或许也只是一个形式,一个与他们真实身份相符合的摆设。
  
  杂糅的情绪与不可抑止的胡思乱想在她的脑海中不断重叠交错;剪不断,理还乱。
  
  她又缩回了龟壳中,心里只愿意是最初的样子,自己固守着一颗心,不为之所动,她固执地想着,没有开始,就不会结束。
  
  就像有人爱入手包包,有人爱收集手表一样,每个人总有那么点爱好,安夕极爱旧书,大学时期三天两头地往淘旧书的小摊上跑,追着老板要“好货”。
  
  以至后来,与小摊老板混熟了,老板自个儿不识字,去旧货市场淘些小玩意儿,做着小生意,见她如此痴迷,在进货时也特意留了个心眼,专门为她留着那些她眼中的“好货”,卖给她的价格也不高。
  
  这些爱好这些年来都或多或少地为自己所简化了,旧书满满地占着卧室里的简单书架的最高两层,旧书摊的老板不在了,旧书摊也消失了,这些爱好也被生活磨合得差不多了。
  
  这样的流年才是最可怕的,它悄无声息地溜走,带走了来时的粉末与光芒,而你却毫无所觉。
  
  她把书当做是平淡生活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