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设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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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这个女人站起来用可怕的目光瞪着正在扣紧腰带的我。我由她的表情看出她会立刻到警署去报案,于是就猛推了她一下。结果,她脚步踉跄地转了两三圈。当她的背转向我这边时,我又从后面猛然推了一把。这一下,她像一块石头般无声无息地掉落河里去了。”
  “这时候我忽然在已经暗了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件闪亮的东西,捡起后才知道是这个女人挂在脖子上的项链。这大概是在拉扯当中,从她的脖颈上掉落下来的吧?我觉得丢了可惜,留下这样的痕迹不好,所以把它放进口袋。接着,我又发现这个女人遗留下来的手提皮包。我认为这东西千万不能留在现场,于是把它捡起来带到离此有50米远的森林里,用手在地面挖一个洞后埋进土里,再用野草覆盖其上。那是相当茂密的森林,遍地又长着野草,所以我自信东西一定不会被人发现。”
  “由于这些事情而拖延了时间,我怕回去太晚而被人怀疑,于是快步走过吊桥,踏上归路。所幸我没有被人发现。我因为归心似箭,所以在木炭店附近攀住一辆卡车的后面——卡车下面有踏板,脚当然是踩在这踏板上面的——回到离‘春秋庄’大约有30米的地点,这段距离走路大约需要二十五六分钟,卡车只花三四分钟就到。我攀住卡车后面的情形幸好没有被人看到……”
  “卡车?”我急急地问道,“这是哪儿来的卡车呢?”
  “是路过的卡车。那条街道经常有许多卡车经过。因为木炭店附近是弯道,卡车来到这里时一定会慢行。此外‘春秋庄’有段路当时正在进行夜间马路修理工程,所以部分的路面被挖得很乱——你曾经到当地去勘查过,所以这一点很清楚吧?因此,卡车来到这里时也会慢行。我就是利用这两个地点的慢行,跳上又跳下卡车的。我这样做没有一个人知道。检察官先生应该注意到正在进行马路修理工程这一点才对。实际上,连你这位大律师都没有想到。我从卡车后面跳下来就装作从车站前一路走回‘春秋庄’了。这时候我幸亏被隔壁的长舌妇看到,算是得到一个有利于我的证人了。”
  我张口结舌,阿仁连平眯着眼睛望着我的脸说:“这样你还不相信是我干的吗?你好像还在怀疑。那我就让你看一样东西吧。”
  不晓得什么时候准备好的,阿仁连平从开水间的橱子里取出一个脏兮兮的包袱来。他开始解开这个包袱。
  “我猜这几天里你会向我开口说这些事情,所以从家里带出这个东西来。请你仔细看吧。”
  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解开了包袱。看到里面的东西时,我不觉瞠目结舌。原来这是一只沾着泥土的女用手提皮包。这个黑皮制成的皮包里印有“温莎酒吧”店号的账单之类的东西。这的确是杉山千鹤子的手提皮包。
  “前天星期天的黄昏时候,我坐电车到A市去,从树下的土里把它挖出来。大律师,这样你还不相信是我干的吗?”
  阿仁连平望着我苍白的脸,朝我吐着烟圈说:“你现在已经明白了吗。可是,我已经被判决无罪,根本不用担心会被抓走。有问题的倒是你,我把事情宣扬出去后,你还能在社会上立足吗?你是靠我这个事件而成名的,将因此受到严厉的抨击。不管你作为律师的手腕多么高强,将一名杀人犯硬辩护成无罪,你想社会上的人会放过你吗?”
  他说得一点没错!这件事情宣扬出去后,我将受到何等严厉的非难啊。
  这样的非难不是来自法律,而是来自道德观和社会常识!我迄今得到的美誉,将一落成为“不义律师”的恶名!“我决定继续待在这里,大律师。”
  阿仁连平开始威胁我。
  “不管你怎样讨厌我、憎恨我,我还是要继续缠住由基子小姐的,要是你胆敢把由基子小姐藏起来,我不但会把事情宣扬出去,也会到医院把你和由基子小姐有染这个秘密告诉你太太。同时,我当然也会向外面说出去……”
  ——我已对这只毛毛虫萌起杀意。
  我不晓得以后的自己会变成什么样。
  由基子答应过要永远跟随着我,一起到监牢、到坟墓,她都在所不辞……

  (张雅之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