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7-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且目且笑,不为动”。因知彼时的风气,如人家知道你已经退休,再穿公服,也会惹出嗤笑。
公服的制作和领取,历代各有制度,在南宋的一份赐给官员的公服细目表中,还能看见汗衫半领、裤管一只的记载
古代的官吏公服怎样制作和领取,笔者读书有限,还未看见完整的文献记载。印象中,当一种新的官员服制条令颁布时,照例由国家向现任官员统一免费发给按新标准制作的全套行头。如《明史·舆服志》记,“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这是明朝开国公服制度初定时的文件,到洪武“二年,赐朝臣袍带,凡二千八百一十三人”(《春明梦余录》),此或为先向在南京供职者第一批发放的记录。查《宋会要辑稿·职官》卷五二,北宋有“新衣库”在京师太平坊,其职官“掌收锦绮、杂帛、衣服之物以备给赐百官及邦国仪注之用”,成衣多有“裁造院”送来。而从历代会要看,这种定点制作公服的工场和物流系统,历代都有。
原为布衣者一旦入仕,即可领取公服,这也是规矩。元《通制条格》卷九载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服制诏令:“……内外有出身考满应入流品现役人员,服用与九品同;授各投下令旨、钧旨有印信现任勾当人员,亦与九品同。”因知九品公服是当干部的起码行头。宋人《鸡肋编》说,有个叫任忠厚的四川人,登第做官后,一直未得升迁,“而身甚长,服赐第时绿袍,几不及踝”。这是士人考取进士获得出身后就发给公服的实例,而公服都按常人身材统一制作,像任忠厚这种篮球明星的身高,穿起来就很不合身了。
入仕之后,当然要争取进步。有幸升官,还要换行头。《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一述宋代故事:“相沿的成例,首次被授予中书门下的属官、给事中、谏议大夫之职而还没有穿上紫色公服者,在告谢时当面赐金紫章服。何郯在陕西地方官的任上授待制,还像过去那样穿绯在清代也很普遍。唯公服的面料、花纹和颜色等,都有规定,市场上绝无出售,非政府指定的国营厂家,其他民企决不敢违禁生产,则官员自制公服的衣料从何而来呢?原来历代都有不时向百官赐予公服面料的惯例,如《明会要》卷二四载,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明武宗“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匹〕”,上面都按官阶印有花纹,可裁制蟒衣,“不限品级皆与焉”,就是一例。《红楼梦》第五十六回,甄府礼单中有“官用各色缎纱绸绫共二十四匹”,就是此物,或因甄家是定点生产这种衣料的江宁织造局、苏州织造局一类厂家的负责人,所以假公济私,开了一次后门。
公服可以用国家发给的“官用”衣料按条例规定样式和尺寸定制,但表示品阶的饰物如补子一类,照例必须是国家发给的。这就像现代许多国家的军人制服,多可由部队后勤部门向商企定向染制,但表示衔级的领章、肩章之类,必须由上级按编制发给。清乾隆时,副都统金简受命代理户部侍郎,因其本职是武官,公服上缀的是兽类补子,现在受命兼署文职,便想弄个文补,又不敢开口向皇帝要,“乃于补服狮子尾端绣一小锦鸡,悚立其上”,结果被乾隆“降旨严斥,谴其私造典礼”,可见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此亦如现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许私制私售军警司法及工商税务等七所八所的制服,事关国家体制,不得稍有含糊。唯事多前紧后弛,也是一条规律。即以前述金简一例论,一个副省部级的大官,只因私做了一个补子,即遭处分,足见清代公服管理之严,但你看《儿女英雄传》里安公子的业师程老夫子,原是个“出了贡的候选教官,因选补无期”,耐不住寂寞,竟也“买了一副自来旧的八品鹌鹑补子……纱其帽而圆其领”地打扮了起来,以致安公子听人说“程师老爷穿了公服过来了”,吓了一跳。这个写在小说里的补子可买,应是清代后期的社会写实吧。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二部分身份证书说官告(1)
告身是“干部”证明自己官阶和职务的凭证,领取时要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工本费
《水浒传》第五五回,叙述高俅大兴马步三军围剿梁山。前敌总指挥呼延灼要建大功,点名索求原在东京甲仗库任副炮手的“轰天雷”凌振赶赴前线效力,“当下凌振来参见了高太尉,就受了行军统领官文凭,便教收拾鞍马军器起身”。此“文凭”不是学校发给学生的毕业证书,众人皆知;但也有解释成“作为凭证的官方文书”的,又嫌太宽泛了一些。确切点说,文凭二字,在这里的意思是高俅当场给凌振颁发了从军士提升为武官(统领)的身份证或任命书,而且还是借用明代的词汇来表达宋代的概念。这是一个不太令人注意的话题。
给正式成为国家官员者颁发身份证或任命书的做法,一般认为是从北周开始的,其中具有证明官职品级效力的,官方术语叫“告身”,大抵可以作“告知身份”来理解。《北齐书·傅伏传》记:后主武平六年(575),北周武帝攻克并州,派人招降北齐名将傅伏,授其上大将军,连“告身”也事先办好了。其后,这个制度由北周历经杨隋,再传入唐代。
唐代的告身制度,比前代完备,凡阶官、职事官的授予,以及封赠、加勋,分为五类,其中三品以上称册授,五品以上称制授,六品以下称敕授,其任命程序,都是中书省奉旨,以皇帝的口吻,写好通称为“制书”的任命词,经门下省审查通过再由皇帝画可后,将御批原本存档,另抄副本送尚书省办理正式手续。如属文官则交吏部经办,武官则交兵部经办。这两个部,都有专门制作告身的机构。制作办法大体就是将本人乡贯、出身、年甲和任命词抄写在上等的麻纸上,从抄写人员直至逐级审验的领导,都要署名盖章,并盖上专门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再用锦绫装裱成卷轴,品级高者甚至镶嵌金银贝玉等,所以告身又有钿轴、锦轴等别称。官员领取告身,要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朱胶绫轴钱,俗称官告费。有些新入仕者拿不出这笔钱;也有一些人因为是“常调官”,就是老在一个品级内调动职务,换一个机关就要交一笔办职务证的工本费,实在划不来。那也可以,就用尚书省发给的一纸录有制书文字的公文代替,相当于近世的任命状,统称敕牒或札。这里有几个细节不可忽视:其一,凡领取告身者也必领敕牒;其二,在本品职务以外的越品兼职,如正五品官代替从四品职,或从五品官兼摄正六品职,只给敕牒,不另外办理告身;其三,高品阶的官员,其官告费照例都是皇帝赐予,不用自己掏什么朱胶绫轴钱。
五代时,“贫者不能输钱,往往但得敕牒而无告身”的习惯,逐渐演变为“官卑者无复给告身”的通例。(《新五代史·杂传·刘岳》)当时尚书省的行政权已归并中书门下,低品卑职官员的任命都由中书省录其制书文字,编号备案,称为“敕甲”。官员凭敕牒去所属机关报到,机关首长或上司(如持牒者本人就是县令即县府机关首长,其上一级政府就是上司)按规定时间将敕牒送还中央核验,因为各人的任命制书文字都有些区别,如果有人伪造敕牒骗官,中书门下在对照敕甲核验时,马上就可以发现。
湖州参军因告身被劫而不能赴任,幸遇宰相裴度出手援助,连被人夺走的未婚妻也追了回来
乍看起来,告身与敕牒都是官员证明个人身份的凭证,似无二致,其实在实践中仍有很多区别。敕牒相当于任命书,告身则还有证明持告者就是任命书上这个人的配套证明作用,可以减少一些麻烦。如《玉堂闲话》载,唐宪宗元和年间,有新任湖州录事参军(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上)某人,在赴任途中遭到土匪抢劫,“告、敕、历任文簿,悉无孑遗”。假使还有告身在,或可继续赴任,或可向吏部申请再补一纸敕牒,现在却连证明自己是官身的凭证也没了,要从头补起,麻烦极大,一道一道的花费更多,结果只好住在旅馆里叹气。正巧,宰相裴度因休假,微服出行,也来此旅馆小憩,两人攀谈起来,裴度对他的遭遇很同情,但七八品的小官多如牛毛,谁能指认。这个倒霉人说:还有比这更晦气的事,我有一个尚未迎娶的未婚妻,也被故乡长官硬弄到手,当礼物送给了宰相裴公。裴度听了,忙问此女姓氏名字,回相府把这个叫黄娥的姑娘叫来仔细盘问,果然都对得上号。低品阶的官告,宰相府里有现成的,裴度马上叫人去旅馆将此人召来,当场填写姓名、职务等,送他一道,又将黄娥还给他,另送“行装千贯,与偕赴所在”。
其二,敕牒是与任命有关的,临时的,要交给所在机关备案的,告身却是由自己永久保存的。假使某官因生病或其他缘故辞职,日后又谋求重新分配工作,告身便是向吏部提出申请的依据。习惯上,人们都把官员的职位名称叫做“官衔”,其语源就是吏部在向皇帝奏请此人拟任某职时,“先具旧官名于前,次书拟官于后,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封氏闻见记》)。能够作为“旧官”硬证的,自然非告身莫属。
其三,封建时代的做官途径之一是子孙凭借先人的资历“荫袭”。假如某官员死时,儿子尚小,甚至儿子先已故去,孙子还在襁褓乃至腹中,日后想要走这条路进入官场,先人的告身便是证明。《阙史》称,唐武宗时的宰相李回,早年负才落魄,常旅游遣怀,有一天途经一户农家,想弄一顿白食。主人姓王,“先世薄宦,子孙以力稼自赡”,敬重李回是读书人,“杀鸡炊黍,以备日饷”,招待他吃了一顿难忘的午餐。后来他考中进士,一路猛进,官居宰相,那农户的儿子把先人的告身找出来,来到长安,打听好宰相出行的路线,跪在道旁求见。李回看了好一会,终于想起来这就是当年蹭饭那户人家的孩子,喜曰:“故人也!”尽管那份告身不知是哪一年的古董了,但有宰相指示,遂得顺利“落实政策”。
告身或许还有许多别的用处,上述几条仅是笔者浏览闲书时归纳出来的,但缺乏告身的种种不便已经可见,所以五代时“官卑者无复给告身”的制度,自然会引起广大“基层干部”的不满。迄后唐明宗时,刘岳任吏部侍郎,专折提出“受官者既不给告身”的失误,“由是百官皆赐告身,自[刘]岳始也”(《新五代史·杂传·刘岳》)。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二部分身份证书说官告(2)
刚庆幸挤进“公务员”编制,忽然又被吊销告身,大喜大悲之际,有人痛哭失声
宋代告身制度的史料比唐代丰富得多。据《宋史·职官志》记,神宗元丰改制时的规定,“凡入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到哲宗元符时,给告范围放宽到承信郎(属小使臣八阶列,当时属于不入品)以上。告身由隶属吏部的官告院统一制作,所用绫锦裱带等材料,均属定点生产和供应的“法物”,民间企业敢“仿效制造及买贩服用者”,都算犯法。告身所用绫纸、幅数名色、裱带、网轴等装饰,都按官位高下分十二个等级。如第一等官告用于三公、三少、侍中、中书令的任命,用色背销金花绫纸十八张,滴粉缕金花大犀轴、色带、晕锦裱韬;第二等用于左右仆射、使相和诸王,绫纸十七张,中犀轴,色带。第十二等是小绫纸五张,黄花锦裱,次等角轴,青带,凡幕职、州县官,三省枢密院令史,书史、令史,流外官,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文学、司士、助教、技术官,都给这个起码货。现藏日本京都藤井有邻馆的《范纯仁告身》,就是哲宗元祐三年(1088)范纯仁官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时发给的告身原物,对照《宋史》记载,属第二等,由十七张色背销金花绫纸连接而成,全长六百三十五厘米,宽二十五厘米多。关于这件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物的发现,最初见于日本宋史研究专家近藤一成发表于1986年3月日本《亚洲史年代记研究》专号上的文章,何忠礼先生以《介绍一件现存日本的宋代告身》为题,在《绍兴师专学报》1988年第一期上作了详细译述,文中还说:“从格式上看,与唐代的告身几乎完全一致”,抑或唐代告身原物现在还有传世的?
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上的记载,告身除抄录制词或命词全文外,还要写明三代、乡贯、年甲,并有主授长官及承办人员的签名、用印等,如上述《范纯仁告身》上,就有元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