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奔
波的出现也延缓了他的堕落。与来自氏波的恩惠相比,他的那些义气之举实在不算什么。他不缺少义气,唯独缺少好的生活,讲义气的孩子总是流离失所。他们友谊的年代,正是中国翻天覆地变化的年代,很多坚硬的东西动摇了,唯有这份牵扯的友情,什么时候想起来都是暖融融的。
初中结束后,氏波回到父母身边,继续读书,沈点却就此开始流浪。他们都挺舍不得对方,但一切都不是他们能决定的。氏波准备离开的前几天,天天去找沈点,沈点就拉着他的手在岚里城的大街小巷走走。岚里城的街不长,巷也不是很多,不怎么经得起走,走出来的,全是忧愁。
氏波问过沈点的理想,沈阳说是远走高飞:“像燕子那样,想到哪里就去哪里。”
氏波听后很兴奋,说:“我们一起走吧,海角天涯,你到哪里我就跟到你哪里。”
沈点望着他,还是觉得他太天真,太柔弱,便说:“你不怕吗?”
“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他只是简单地想和心目中的英雄在一起。他紧紧握着沈点的手,生怕他飞了似的。
“死你也不怕吗?”
氏波不说话了。但他又坚信,沈点会保护好他。真要是到了无可选择的境地,要他们死在一块,他也情愿。他的生活就是沈点的生活,他的理想就是沈点的理想。
但一切都不是他们能选择得了的。氏波离开的那天,哭得很伤心。他抱着沈点久久不愿松开。待他重新抬起头来时,沈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很美。长长的睫毛像是覆盖着一窝泉水,晶莹剔透。就在沈点出神之际,氏波突然推开向前跑去,夹在风里的哭声悦耳动听。沈点也很难受,但他没有哭。他没有多少眼泪,也不值得。真的,什么都不值得他留恋。
氏波再三承诺他会回来看沈点,还留了电话和地址,但他一走,沈点便把纸条扔进风里。氏波的离开是为了迎接更好的生活,可他呢?他甚至想对氏波说点什么,告诉他以后别这么窝囊,这世间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可最终也没有说出来。氏波的路自有人铺平,他倒更应该为自己想想。
18
除此之外,沈点还有一个去处,五保户姜大爷那里。
在那条街上,姜大爷是最喜欢沈点的。姜大爷脑子有点问题,时而清醒时而不清醒。他原本是高干,文革期间被狠狠地整了一回,十指钉了竹签,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晚上被装进麻袋扔进只有野狼出没的山沟。本来是必死无疑的,他却硬是又爬了回来,落得个哆嗦的毛病。七九年平反后,姜大爷成了五保户,被政府养起来。逢年过节,省里市里各大领导都会来看他。这时的他,却早已是家破人亡。一见人多的场合就找缝隙钻。送给他的茶叶都当红糖嚼在嘴里吃了。有时从公共厕所出来,裤子还在大腿下面。守厕所的大娘总是这么喊着:“啊呀我的姜大爷,你怎么又这么就出来了,造孽啊,真是造孽啊……”然后麻利地帮他穿好裤子。
姜大爷家的院子是白沙石砌的,门前也长有一棵非常老的花椒树,花椒红的时候那棵树非常美丽,散发着麻麻的香味,十分醉人,就连花椒叶子都被摘了下来做烙饼。
这条街上的孩子几乎都是在这棵树上爬大的,姜大妈总是一脸善气的举着棍子赶他们。姜大爷被抓去后,姜大妈悬梁自尽。十七岁的儿子也与他断了父子关系,跑到乡下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听说得了一种当地的怪病死了。也有人说是因为他们那伙年轻人常偷当地老乡的西瓜,老乡就在瓜里打了敌敌畏,给吃死了。可那么多人都吃了,就他出事,所以也不足为信。姜大爷在文革结束后得到这个消息时,尸首都没有了着落。出事的次年,那棵花椒树不再发芽,好几年枝干都是光秃秃的。直到平反,才又长出几片叶子,但再也不肯结果。
沈点常去姜大爷那里找点吃的,也帮姜大爷搞搞卫生。他的房间不通风,臭得很,有时还能从角落里扫出干屎。姜大爷一神志不清,就指着他喊:“儿啊,我的儿啊,告诉他们,我不是国民党,我没有当过叛徒,我是堂堂正正的共产党员,我跟毛主席打天下的时候,他们还都穿开裆裤呢……”
沈点很害怕姜大爷这么说。他不理解姜大爷的恐惧。他总觉得这房子里有种阴魂不散的气流向他压迫而来,不能呼吸。
一九八五年,姜大爷触电身亡,开完热热闹闹的追悼会后拉去火葬,又埋进了烈士陵园。
19
到了十五岁,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结束了,也就是说,沈点要开始经营自己的人生了。他陡然觉得身子轻了许多,一种无所适从的轻浮。许多同学在父母的扶持下提早进入前程,他却背着书包不知何去何从。母亲曾打算把他送到乡下木匠亲戚那里当个学徒,他拒绝了,木匠不是他的理想。他的理想在远方,只有在远方。他的要求不高,一个出生穷苦的孩子,总是很容易满足的,但远方远得就像天上的彩虹,可望而不可即。闭塞的岚里城,故步自封的岚里城人,也没有远方的概念。
在岚里城新建的桃河桥上,沈点把书包里的书全都倒进河里。最后索性把书包也扔了,点了支烟坐在桥栏上狠狠地抽。坐了很久,抽了五六支烟,他决定闯一闯。他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就像社会上那些整天游手好闲却丰衣足食的混混一样,那才是真正的人生。但同时他也知道,那些混混们都是有背景的。或者说他们就是靠背景吃饭的。一个有背景的人与一个没有背景的人,是截然不同的。他就好几次看到过他们吃饭不用钱,买东西也不用钱,老板还要陪笑脸。他把一包烟抽完,空烟盒旋转着掉入河心。他决定冒一次险。这将意味着,他将要开始做一个不平凡的人。
在街上转悠了一阵,他决定在一家新开的面馆吃一顿霸王餐。他拣了个靠街的位子,要是老板不买账,他还可以跑。两块钱的清汤寡面,外加两片牛肉,却怎么也吃不出味道来,后背都被汗水浸湿了。但还没有吃完,他就给盯上了,屠夫模样的老板叉手站在他面前,等着收钱。
沈点竟然口吃起来。他说我没钱,老板便一把把他拎了起来,穿过厅堂,甩到后院,一顿拳打脚踢。地上有一堆沾血的鸡毛,滚水烫起浓烈的鸡腥味,他“哇——”一声把刚刚吃进去的面条全都吐了出来。
“你奶奶的,屌毛没三根就敢来吃白食了,我看你小子是活腻了。”老板怒不可遏,直到好心的厨房大师傅过来拉架,沈点才得空跑了。大师傅好像认得他,忧心忡忡地说了一句:“这孩子,算是完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沈点沿着街灯朝家走去,满腔的气愤,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房门是紧闭的,但从门缝下面透出的亮光,无疑又暗示着一段奸情。他抬脚就朝门上踹去,直到传出母亲颤抖的责骂。他要她开门,她偏不开,他就砸烂了所有的玻璃,扬长而去。这一走就是几个月。
他偷过,抢过,打过零工,就为了混一口饭吃。生活狼狈不堪。不管母亲怎么央求,他就是不回家。那段时间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河里一块滚动的石头,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一步一步滑向失足。还有许多人看着,他们冷笑着,无动于衷,似乎一个这样出生的孩子就该是这样的下场。
不久,沈点加入了一个组织。组织里好些人和他一样还都是孩子,可个个身手不凡,拿起刀就敢杀人。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和他们混在一块,结果可想而知。后来这个团伙越来越壮大,奸淫掳掠,为害一方,后来被公审了一大批,又在西河滩枪毙了一小批,才算是把他们镇住。组织瓦解之后,一些人从良做生意,沈点就跟着跑腿。
第二部分第六章 沈点的童年(2)
不可阻挡的是,沈点出落成一个模样出众的帅小伙,又学得能说会道,颇招女人喜爱。他和许多女孩谈过恋爱,和许多女孩发生过性关系,再甩掉她们。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接着他又和许多女人睡觉,花她们的钱。每每在她们身上折腾,他就愤愤地想,我就是要把你们这些贱货全睡成婊子。一次一个女人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和你妈一样的贱,被他打歪了嘴。母亲是有尊严的,即便是做了婊子。他是喝着婊子的奶水长大的,婊子的奶水再苦再咸也要比挨饿好受得多。他曾不止一次地想,假如他要是有父亲,他们母子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至少,母亲不用去做婊子。
后来他被捉奸在床,女人的男人领了一帮人来,把他吊起来打了个遍体鳞伤,还要破他的相。他苦苦哀求,他们就从他的大腿上活生生切下一片肉来。他在床上心灰意冷地躺了一个多月,决心离开这个鬼地方。他认为是这片土地冻结了他的生命,他一定要走出岚里城,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有拉开与岚里城的空间距离,他才能像个人一样活着。
也许是天意,不久之后他挂上了一个从澳门来躲债的女人。女人看上去只是比韩巧珍略微年轻一些。女人十分喜欢他,就打算把他带到澳门,一块赚大钱。后来沈点才知道她的底细。她原是广东人,年轻时嫁到澳门,没多久便成了弃妇,靠拉皮条营生。她嗜赌成性,经常是债台高筑,没办法了就出来躲一阵。他们相约在广州见面,然后从珠海偷渡过去。沈点没有把真相告诉母亲,只是说一个朋友在那边做外贸生意,要他跑跑腿。
临行前,沈点亲自为母亲烧了开水,侍候她洗澡。他用毛巾给母亲搓着脊背,眼泪“叭哒叭哒”就滴了下来。这就是母亲,美丽而又贫穷、卑贱的母亲。她是婊子,可她和他睡过的那些女人不一样,她比她们高尚,比她们纯洁,就是她,用瘦弱的肩背撑起他做人的尊严,把他从一个被鄙视的地位推到了鄙视的地位。他鄙视岚里城,鄙视岚里城的生活,更鄙视岚里城的人。他发誓要让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看看,一个婊子的儿子是如何出人头地的。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
那天,人们惊讶得合不拢嘴,眼望着沈点朝火车站的方向走去。母亲跟在后面,一把鼻涕一把泪。她其实是高兴,儿子终于走出了这块是非之地。也有担心。她不知道澳门是个什么地方,是不是像岚里城一样也是有许多的山,山上长满了蒲公英,风一吹,温山的小伞飞舞,落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但是事情来得仓促,没有人能够替她拿主意。
20
一路上,望着车窗外南方蒙蒙的雨雾,沈点心里一片迷惘。他不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他的人生是个未知数。
下了火车他立马就被女人接去澳门,但当晚,女人便被乱刀劈死了。他们正在做爱。本来沈点已经很困,到南方的车票空前紧张,两天三夜的硬座,厕所里都是摇摇晃晃的人,下车半天,他的脑袋还在眩晕。但女人要,女人是他的主人,女人将决定他的一切,他不敢不听。不光是做,女人还要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女人说他们这是在澳门做爱,就要做得与众不同。但她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便有人砸门。情急之中女人把他推到床下,然后整扇门就垂直砸下来,他们用他听不懂的话争吵了一阵,刀起刀落,便把女人活活宰了,黏稠的血浆从床上流到床下,沈点尿了一裤子。
这就是澳门。
他从女人那里卷了点钱财跑出来。他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澳门这样的地方,就像是一个罩在瓶子里的婊子,令他无法近身。他摸摸哪里都是坚硬的,建筑坚硬、钱坚硬、口音坚硬,就连人的皮肤和那汹涌的海水也是坚硬的。他就被这所有的坚硬支配着,在坚硬与坚硬之间找寻着一条柔软的通道。
他在酒店当过侍应,干过皮肉生意,走私过香烟,经历过几次血腥事件,还偷运过毒品。他们把毒品装进避孕套,吞到肚子里或塞进肛门,带到这边。有一次他很要好的一个同伙肚子里的避孕套破裂,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他想扶他一把,但同伙立马用眼神制止了他,果然不到一秒钟,两个神速的士兵便朝他们走来,他赶紧混进人流中。直到后来,经过漫长的挣扎,他才在一家赌场站稳脚跟。
赌场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葡裔,皮肤粗黑。一次抓住一个出老千的,河南来的一个男人,都已经赌得倾家荡产。开始时那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以为认输或是赔点钱就没事了。但老板说是要他一根手指,至于哪一根,男人可以自己选择。男人懵了,跪在地上求饶,但老板没理会这些,转身向楼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