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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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那就学学,你杀过鸡吗?剁过鸡爪吗?差不多的。”
“我不敢。”
“我不敢,”老板学道,又将声音提高了八度,“不敢就别在我这里混!这是规矩,你去问问韦奇立(当时澳门总督),如果他说可以,那我这个赌场就白送给你!”
“或者让他砍你的,总之,我今天是要看到一个手指头落地。”老板说这话时声音轻飘飘的,却透着不可抗拒的威严。
老板的一举一动都很得体、自然。或许是因为他有充足的理由这么做,而且丝毫不沾罪恶。澳门是赌城,各种各样的赌博统称博彩业,是澳门的支柱产业。在这个由政府和黑社会共同维持和平的小岛,只信奉权力。剁根手指,实在不是什么事。曾有些自作聪明的人欠了钱就跑回内地,以为找个偏僻的山沟沟躲起来就没事了,最后都喂了野狼。
这时已经有几个人把那男人按在桌上,并掰出一个手指,另一个人找来一把长刀,递在新面孔面前。望着面前这把闪着寒光的刀,和那男人嘶哑的哀嚎,新面孔浑身的肉都在抖动。但他别无选择,从进赌场的第一天起他就牢记着这里的规矩,尽管他还是孩子。孩子必须要对他严厉一些才能长大,老板望着新面孔,脸色平静。也许多年以后,新面孔眼里的平静就是从老板这里学来的。
新面孔终于接过刀。刀很沉,也很有力量。他径自走向那根手指头,它白白胖胖的,已经失去了血色,好像是一根塑料棍。他的眼里脑子里只剩下那根塑料棍,却不知道怎样下手。是不是像电影里那样,猛然一挥就下去了?显然他不具备那种技艺,而且,赌场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必须是一刀,否则他就会被看不起。保险起见,他把刀刃放到手指根部,一只手握着刀柄,另一只手按在刀背上,就像小时候见母亲切菜一样,狠狠切了下去。
新面孔额头渗出密密的一层汗,但他始终没闹明白,他切下来的是哪只手指。老板走上前,亲切地帮他擦去汗,又拍了拍他的脸,问他是谁介绍来的。他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他是在给了那人三千澳币后人家才肯介绍他进来的。老板就说以后要是再有人问你这个问题,就说是我的人。但你要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能给我丢脸,否则你这张脸就别要了。新面孔点着头,心跳得厉害。
老板在新面孔身上下了很大功夫。老板是半个基督徒,另一半又信佛性。澳门的宗教复杂,耶稣带领人们追求光明,观音菩萨保平安。老板曾在他家里指着墙上《最后的晚餐》对新面孔说:“基督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被差遣的人也不能大于差遣他的人。’”
为了让新面孔听懂,老板特意把耶稣的话转换了一下:“出卖主人是最卑鄙无耻的一件事,出卖别人的人也终将被别人出卖。”
这时候老板还把新面孔称作孩子。老板欣赏新面孔,不仅欣赏,还很喜欢。他给过他一些好处,并想以这些好处控制他。这并不复杂,在一段时期内确实如此。可孩子总是要大的,长大了就要背叛,他显然忽略了这些,低估了一个孩子的能量和邪恶。一天,孩子轻易地就将他出卖,家产散尽,还断了一条腿,吞枪自杀。而孩子得到的,不过够他一夜狂赌的钱。
新面孔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七年的沉浮,新面孔几乎把自己全部交付出去,不敢想明天会怎么样,也不去猜测生活中暗藏的阴谋。除了不多的心悸,他几乎没什么感觉。对他来说,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所有的希望都是枉然。在那个没有道理而言、只相信弱肉强食的地方,除了藏在心里的东西别人没办法掳夺之外,什么都可能是一瞬间的事。
他唯一的发泄便是奔跑。奔跑是他的呼吸,他需要这种顺畅的呼吸完成自身的清理。在这个过程中,他渐渐遗忘掉他的许多罪恶,丢弃了许多不必要的眼泪和回忆,还有那些拖累他的软弱。偶尔也会有光源出现,他就朝着那个方向狂奔,但不管怎么努力,都无法被照耀。他孤伶伶地望着光源慢慢飘远,消失,泪水线一样流出来。
每次奔跑的结束,他都是站在一座小岛上。岛上堆满了白花花的碎石,有些光滑有些粗糙,有些被砸成了几瓣,发出令人眩晕的“嗡嗡”声。他的大脑也跟着一起摇晃,总也静不下来。他不知那些石头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是面前深奥的大海,但它们为什么堆在这里,又一次次重复出现在他面前?他想不明白。望着岛上灯红酒绿,黯然失神。
直到有一天,一场罕见的台风突然登陆,电网瘫痪,面前的繁华烟一般消失,他被困在岛中央。狂风骇浪声中,心想这也许就是他的归宿了。他无端地想起了一些人和一些事,泪水滚滚流了出来。他的人生充满了问号,所有走过的路都没有回头,现在,天来收他了,才发现是多么的不甘心。他呼喊,嚎哭,世界摇摇欲坠。
终于,风停了,四周变得死一样漆黑和寒冷。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世界才是公平的,四处充满了黑暗和未知。在这个漫长的奔跑过程中,他已经快记不起他是从哪里来的。一路严寒,他连心都丢失了,还有什么值得回首?他坐在岛上,凝望着面前这座举世闻名的赌城,看她如何被点亮,重归繁华,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这才明白,他不过是一件牺牲品。他突然感到这世界深邃得可怕,吞噬了多少像他这样的灵魂。觉醒一般,他想到了弃暗投明。他不能再等待。他必须在这种力量消失之前离开。带着深深的自责,新面孔离开了澳门,来到深圳这座当时中国最繁华和开放的城市。
第二部分第七章 什么是真的?(1)
21
什么是真的?没有。什么是假的?也没有。只有碎的,和不碎的。碎的是往事,不碎的是思念。思念就像是挂在墙角的一张蜘蛛网,旧了就吃进去,再吐出新的来,年年月月,周而复始;又像是一面残破的镜子,时不时坐过去照照,看着苍老如何在脸上蔓延,如何把一个人变得木头一样腐朽。
沈点杳无音信的七年,韩巧珍产生了深深的恐惧与内疚。她知道儿子是因为恨她才离开岚里城的。打他落地起,他的人生便伸向无边的荒凉与灰暗,他接受不了自己是私生子的事实,更接受不了母亲是婊子的事实。但澳门又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她还能想到比澳门更乱的地方吗?
为了了解那个远离内陆的巴掌大的小岛,韩巧珍跑去了那种只有小年轻人才光顾的录像厅,看流行的港产片。什么《赌王》、《赌神》、《赌圣》。边看边流泪,都成了笑话。越是不去想,那些镜头却偏在她眼前晃,往梦里扎。那种直捣灵魂的恐惧,日日夜夜折磨着她。她就后悔不该放儿子走。事实并非如她先前想像的那样,是投奔光明去了。她还一直引以为荣。可见她的无知。当有人问起她儿子的情况时,总是“还好还好”回答着,谁知道在这“还好”之后她要黯然伤神多少天。想到痛处,吃成把的安定都不能入睡。
当七年后,沈点离开澳门,韩巧珍接到他的来信时,竟瘫软在地上。她摸着信封,揉着信纸,那个哭呀,哭成了烂泥。随信寄来的,还有一张汇款单。随之而来的,是源源不断的汇款单。她拿着这些钱上街,买东西,再把买来的东西拿给邻居们看,告诉他们,这是用儿子的钱买的。她不厌其烦地炫耀,这等了近三十年的回报。因这些钱,人们开始对她刮目相看。
后来装了电话,韩巧珍就天天坐在电话机旁,痴痴地等。忍不住了就打过去,问问儿子吃饭没有,睡觉没有,那儿热吗,冷吗,还在下雨吗?她紧贴着话筒,从他的只言片语里猜想着他的生活。可儿子始终是那么冷淡和敷衍。她就想,他还在恨她。她猜度着儿子的心情,甚至旁侧敲击地告诉他,她现在的生活是多么不同。可还是于事无补。儿子给她的钱,花起来也不顺手了。大部分她都存了起来,存在自家的瓦罐里,又想办法架到房梁上。要解决她一个人的生活很简单,她是个穷惯了的人,就算是给她一座金山又如何。儿子也提过把她接到南方,那里有潮湿的空气、温暖的冬天、漂亮的花园,但她摇摇头,哪里也不去了。她老了,就留在岚里城,她已经在岚里城呆了三十年,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去哪里都不再习惯了。
她其实也想去,但她怕给儿子制造负担。她看不到,电话那头儿子早已湿润的眼睛。
后来儿子回来了,十七岁的叛逆少年已经是个成熟大男人,母子间却再也没有什么沟通。母亲还是母亲,只是老了点,可儿子已经不再是儿子。她甚至觉得自己不配有这么一个光鲜的儿子。她想摸摸他的脸都有点伸不出手。想当年,她可是伸手就敢抽他的。母子间常常是相对无语。是啊,岚里城带给他的伤害太大了。她需要时间适应,可往往是不等她适应过来,儿子又该走了。儿子已经是一个有事业的人,很忙,她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欲而耽误儿子的前程。
一场大病之后,韩巧珍剩下了半条命,与此同时,身体的需求也骤然减少。她开始拒绝男人。似乎一夜之间她就变得高尚起来。她要改写她在岚里城的历史,她希望儿子有一天从澳门回来,看到的是一个有尊严的母亲。她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但是,许多个男人淡下去了,却有另一个男人浮出水面:沈大山。
人生的无常,恰恰在于它的戏剧性。半年前沈大山的老婆突发性脑溢血死亡,沈大山跟儿子儿媳不和,矛盾越积越深,便被赶出家门。原因和韩巧珍不无关系,他老婆活着的时候就常常为这事闹翻天,还有那些流言蜚语,他让他们全家蒙羞。他这边还没有镇定下来,两个儿媳便挑唆众亲戚要开棺验尸,说这是一个阴谋,一场谋杀。这事闹疯了岚里城的一条街,还惊动了公安局,两个儿子继承他的窝囊,对老婆言听计从,老婆说把沈大山赶出家门,他们就去抄他的铺盖。
这事传到韩巧珍这里时,她先是幸灾乐祸,接着就心软了。他也是个苦命人啊。好端端的一个人,竟落到这种境地。当然,还因为他是沈点的父亲,这是刻在女人子宫的事实。过去她总是在沈点身上找沈大山的影子,沈点不在了,她就在沈大山身上找沈点的影子。她害怕时间会令她的记忆模糊。看一回,痛一回。有时在街上相遇,她望他,他也望着她,那种说不出的感伤,简直能令人昏厥。从三十年前的绞痛到三十年后的隐痛,他活活从她身上烙下一层皮。
人会变老,心也会变老,感情的劫难,却是逃不过去的。就因为没得到。就因为他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却无法触摸。她把一生的时间都溶解在对他的爱恨之中。尽管已经过去三十年,尽管由于三十年的风化,他连一块完好的皮肉都没保留下来,她还是要捧着他的名字辨认他的尸首。
于是韩巧珍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她把沈大山接到家里。
这成了岚里城最具轰动的新闻,也大大激发了人们的热情,关于他们的爱恨情仇又沉渣泛起。人前人后,他们倒也大方,都是能摸到坟边的人了,也没有什么想不开的,而且还到街道登了记。唯一欠缺的,就是沈点这道手续。他们也常常会为这事争吵,流泪,一本一本的旧账往起翻。她把心都掏给他,他的良心却被狗吃了。但恨到底还是爱,她恨的其实是自己的命。
罢了,不管怎么说,命运都算是眷顾了他们一回。哪个先死了,至少还有个收尸的人。但他们的事,韩巧珍始终无法向沈点启齿。她怕他恼怒。他的记忆还停留在从前,他在意更多的,是他的恨。他从根子上恨着沈大山。凭他现在的力量,要消灭沈大山绝对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拿不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唯有躲避。一病数月,生命就像是头顶的点滴,随时都有滴尽的可能。但她觉得自己还能再挺挺,她也希望能多为儿子活几天。她把自己当成是一个砝码,用来结束这持续了三十年的是非恩怨。她这一死,想必沈大山的日子也不会长久,就像一条思念主人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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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楼的雨,听不到从地面掀起的那种尘嚣,却是另一番的伤情。沙哑的,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