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奇幻修真] 仗剑高歌 作者: 踏雪真人(起点vip2012.1.17完结)
哪怕是在幻魔界经过众多的血战,可在现实之中,高歌最多不过是在黑市上帮人修理修理法器,买一些走私物品。这些甚至称不上是违法,只能是打律法的擦边球而已,和杀人,完全是两种不同性质。
在这个时候,高歌还有机会选择。哪怕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可事到临头,高歌还是禁不住犹豫起来。可一想到种种不公、不平,高歌目光逐渐坚定起来,“天不罚我罚,法不诛我诛……”
第二章 飞剑比赛
碧鳞剑别在袖子上的特意设计出的剑套上,高歌默默运转金刚神力诀,体内的真力和碧鳞剑上的神文阵法慢慢沟通,激发其中蕴藏的特殊气机。
高歌的金刚神力诀虽是帝国最普通的修仙法诀,却胜在路数平和正大,怎么练也不会出问题。同样的,金刚神力诀的修炼速度也和它的稳重成正比,是所以修仙法诀中修炼速度最为缓慢的。
能够在十八岁时就把金刚神力诀修到第五层,高歌的修炼速度,足以让绝大部分天人惭愧的无地自容。也正是这门佛宗的修炼法诀,虽然修炼速度超级缓慢,却胜在中正平和,兼容性最强。而且由于注重体性双修,对于一般人而言,其实是一门非常好的选择。
十余年日夜不停的修炼,高歌发现金刚神力诀进展缓慢的根源。此法诀最注重根基,每天吐纳的灵气大部分都被用来改造身体,其他用于经脉运转的灵气少的可怜,因此进境才会缓慢无比。
金刚神力诀共十层,第一层最好练,一般人一年之内总会练成。第二层,就要艰深许多。大部分人需要三年以上才能练成。第三层,正常需要六年。第四层,最快也要十年。若想按部就班的修炼到第十层,一共需要四百年的时间。
这门法诀在运转周天灵力时,会时刻淬炼身躯。真要是练到第十层,筑基自成,不会有任何筑基的门槛。可那漫长的修炼时间,抵消了这门心法的所有优势。
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有史记载以来,偶尔也会有天资横溢之辈,在百年间练到第十层筑基的境界。只是那些人,或是天赋异禀,或是有奇遇在身,种种条件,都不可复制。
而由于淬炼身体的好处,就是只练到第三层,那强韧有力的身体也可以去域外挖矿、开路,是最好的苦力。
因为以上的种种原因,金刚神力诀才会成为帝国最为流行的法诀。所有的孤儿们,自然都是修炼了这门法诀。高歌在十二岁那年参观大佛寺时,偶然从寺门前金刚法身上看到了几个神文组合。由此产生了使用神文帮助自己修炼金刚神力诀想法。经过两年多的琢磨研究,高歌研究出了几个能结合金刚神力诀的神文组合。
也正是凭借着这个秘诀,高歌在十八岁的时,金刚神力诀已经堪堪突破到第六层。一身的筋骨皮肉已经坚韧无比,足有数千斤的神力,真力比起其他练气五级来,要雄浑数倍有余。
有着如此强大的基础,高歌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驱动碧鳞剑,而不是非要把这柄小剑握在手中来沟通气息。神文法阵在真力的刺激下,慢慢运转、不停的吐纳天地间的气机。碧鳞剑上的碧色剑光慢慢升起,形成一团碧色光罩,把高歌全身都严实的包裹在了剑光之中。
飞剑作为帝国最简单最大众化的飞行法器,一种交通工具,每个超过十六岁的人都会使用。比试飞剑,也是帝国最流行的比赛之一。
高歌要去参加的飞剑比赛,不只是比试速度,还要严格事先划定好的路线,在山林间的罅隙穿行。
要知道,飞剑的时速一旦超过二百公里,真气和飞剑沟通形成的剑气护罩就会变得像鸡蛋壳一样脆弱。如果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就撞在山石上,一定是剑毁人亡的下场。
对于一群练气三级以下的混混来说,驾驭飞剑以二百公里以上的时速翻转各种障碍,在生死之间穿行,享受神经极限反应的挑战,是一种难以言喻刺激。
前两次和那群渣滓们比剑,高歌都输给了他们。这次,他装作不服气提出要玩把大的,那群人当然不会放过送上门的肥肉,不愁他们不上钩。
用神识打开窗门上的神识锁,高歌御剑飞了出去。哪怕是盛夏,高空上的夜风也是急劲清冷。隔着剑光护罩,高歌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后,启动了手腕上的黑色带状飞星器。
“风速64。1/秒,高度542。3米,速度20。1米/秒,行进坐标……”天星定位器在高歌左眼一尺处形成一面虚拟出的光镜,上面详细的写着各种数据。这款同样产自东瀛的法器虽然是个二手货,但仍然保持了其一贯的精确。
天星定位器是一种集测量、定位、计时、导向、通话等诸多功能与一身的的法器。随着仙术的不断发展,还可以导入辐射整座帝国的三百七十九颗飞星的信息,甚至可以借此连接上天网。
夜色中,高歌按照飞星器提供的坐标指示,缓缓提御剑飞向了远方。
高歌脚下的那座耸立着众多圆锥状、三角状高楼的城市,在夜色中散发出不尽的辉煌灯火,和着天上无数摇曳的明耀剑光,让这座城市看上去色彩缤纷。一团小小的碧绿剑光在漫天五光十色的剑光中毫不起眼,转瞬就消失在了色彩斑斓的剑光之海。
明霞山高万米,山势连绵不尽,其中奇峰险壑难以尽数,更生产千年金针松,云杉等珍贵木材。明霞山属于天林山脉,天林绵长万里,山势南北走向,北起蒙元州,南至江海州。
观云峰却是明霞山中一座高峰,因为山势崎岖险峻,林木繁茂,以奇石、云海、著称于世,景色奇幽,是清明州天林市附近的一座名山。
只是夜半无人,如此巨大的山脉中,免不了有些异兽潜伏,对于天人而言,半夜跑到这里来,可不是甚么好选择。也正是为此,观云峰到了夜晚,也成了一群不法天人们最喜欢活动的地方。
高歌按照坐标赶到地方时,那里还空无一人。高歌看了下时间,离十点的时间还差五分钟。高歌不是第一来这里,可还是习惯性的围着这里仔细的转了一圈。
这里位于观云峰的山脚处,地势平坦,南面有一座八角石亭,石亭的名字叫临山亭。名字到雅致,可石亭却形制粗糙简单,这也是最近几年帝国大力发展旅游业的产物。
石亭前,是一块宽敞平缓的草坡。草坡东面是一片松林,草坡西面,就是一面峭壁,峭壁下是绵延千里的黑龙江。
高歌在松林中转了一周,没有感觉到异常的气机变化,才放下心来。和那群人不同,高歌输不起。任何一个微小的错误,都会让他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一道光柱横过星空。高歌心中一动,知道那光柱正是那人的座驾发出的探路光芒。随着光柱越来越亮,一辆黑色的梭形飞艇从远方飞驰而来。
黑色飞梭射出的两道笔直雪亮光柱,直照在高歌的身上。黑色飞梭迅疾的向着高歌飞来,直到离高歌二十米处才猛然一打横,巨大的动能带动下,黑色飞梭直到高歌身前一米处才堪堪停住。横过来的梭体在空气中带起一阵狂涌的气流,直喷在高歌的身上。
一时间,草伏树摇,尘灰漫天,呼啸的气流直卷出数十米外,声势才慢慢消减。
这个飞梭的漂移动作,看上去简单,却也殊为不易。不但要对飞梭性能非常熟悉,还要精准的控制五行反重力法阵的输出,手眼协调一体,才能把这个动作控制的如此精准。
这群人渣,耍帅是他们活着的重要意义之一。
黑色飞梭的表面光滑而细腻,呈现出一种特殊的坚固质感,可以承受500标准灵能的撞击。流线型的外型,更便于在空气中穿梭飞行。
神龙牌家用疾风型飞梭,全长七米,重二千五百公斤,内部空间可称作六人,每飞行一百公里要消耗四十度灵能。外壳采用黑沙钢注模压制,内部驱动是标准三型神行阵法。最高速度可达500公里/小时。这款神龙飞梭是今年的最新型号,虽说是帝国和东瀛合作的产品,其内部核心都是东瀛加工的,在品质上,要比帝国独自开发的飞梭强上许多。
哪怕是最便宜类型的飞梭也价值也在百万以上,它是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高歌对这样的代步奢侈法器,也是极为的喜欢。自从第一次见那个叫张赫的家伙驾驭这台飞梭,高歌就上天网查了很多的资料。对于这台神龙飞梭的性能,比张赫本人还要熟悉。
高歌不得不关心这个飞梭的数据,一旦发生冲突,凭他的力量,很难正面对抗飞梭,尤其是飞梭的速度比他飞剑要高上一倍,真要出了问题,就是想逃也逃不了。
让高歌感到庆幸的是,这台飞梭上并没有设置攻击法器。想来也是他老子怕那太过惹眼,更怕张赫仗着法器胡作非为,给他惹下天大的麻烦。长春市的执法局长也不过是从七品的天官,别说是整个帝国,就是在天林州也不过是个芝麻大的小官。
虽说如此,可作为主管长春市治安的强力部门首脑,其官职虽然不大,潜势力却极为雄厚。也正是为此,张赫才会如此的嚣张妄为。
黑色飞梭中间部分无声的分开三尺宽的空隙,最先冒出来的却是一阵嘈杂轰鸣的音乐声,然后是一阵浓郁呛人的青蓝烟雾飘散出来,最后才有几个人懒洋洋的陆续走了出来。
这些人各自穿着西方帝国现在最为流行的奇装异服,明亮的颜色,夸张的奇异造型,让他们看上去极为的扎眼。相比之下,高歌的打扮甚至称的上是素净了。
高歌和这些人接触过两次,知道他们这些人都喜欢追求奢侈用品,而过于富裕优越的生活中,正常的享受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他们和人比试飞剑,组织不良天人进行犯法活动,并不是为了追求利益,而是为了寻求极端的刺激。
从根本上来说,他们比那些为了生存犯法的人可恨千百倍。
第三章 金华珠
“嘿,小子你带钱了么?”一个白白净净身材有些微胖的男子斜睨着高歌问道。
说话的正是张赫,他父亲就是天林市的执法局长张竣。张赫长的白白胖胖,五官端正,看上去不但人畜无害,反而很容易给人亲和感。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白净的胖子别的都长了,就是没长人心。
高歌抬起手臂,紧握着的手缓缓张开,露出掌心中的一颗鸽卵大小的金黄宝珠。金黄的宝珠浑圆无暇晶莹剔透,纯正湛然的金色光华在夜幕下分外的迷人。金光闪耀的宝珠表面,还带着一层弱不可见的淡淡水汽,在金光中氤氲生辉,给宝珠平添了几分如梦如幻的华美。
“这个够了吧?”高歌冰冷的说道。此时的高歌,不止是身形相貌有了巨大的改变,甚至是声音都变得尖细阴柔。
张赫眯着眼睛看了会那颗金色宝珠,偏过头向旁边的一个满头爆炸红发的妖艳美女问道:“小可,你看怎么样?”
小可耳朵上带着两个夸张的银色大耳环,眼皮涂得乌青发黑,宽厚的嘴唇涂着紫黑口红,这些夸张到诡异的装扮把她精致的五官几乎全部掩盖住。上身穿着的黑色亮皮背心,把并不太丰满的胸口强行挤出一个很深的乳沟。裸露的小蛮腰上刺着一个火红乌鸦,黑色皮短裤下秀腿雪白闪光。
名叫小可的妖艳美女,浑身上下都似乎写着叛逆两个字。可作为天林市最大法器卖场乐福商城的法定第三继承人,小可虽然对自家的事业不上心,但自小耳濡目染,对这些法器、奇物的见识却非一般人可比。
小可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后,对着高歌撅起紫黑的嘴唇轻轻“啵”了下道:“小哥哥的这颗金华珠品相不啊错!”
说着歪着脑袋对张赫道:“应该是东海二阶中品蚌妖特产的金华珠,能够清心、宁神,最重要的是,能形成一层护体的水汽,是滋润肌肤的佳品。品阶虽不高,就算你十万好了。”小可说完,对着张赫暗暗使了个眼色。
按品阶来说,二阶中品妖物所产的器物,给十万已经是非常好的价格了。可金华珠的品阶虽低,却极为的罕见。对女人来说,上好的金华珠不但能作为珠宝装饰自己,还是美容养颜上好宝物。若遇到合适的买家,卖个百八十万不成问题。当然,想要卖出好价格,也要有合适的渠道才行。
小可以为高歌不懂其中门道,自然不会好心讲解。
张赫人品虽然不行,人却聪明狡狯的很。和小可一起也鬼混了很久,对于小可的眼色是心领神会,知道拿这个做赌注,他们绝不会吃亏。张赫沉吟了下,装作有些不情愿的样子道:“明明说好是十万天币的,却拿颗珠子来顶数。这次就算了,下次可不行了!”
“赫少,你就是好说话,要我说,最少还要搭上两万秦币才行!”张赫右侧的竹竿有些不忿的说道。他本名叫江华,原本是张赫幼时的邻居。前段时间一次偶遇后,就和张赫混在了一起。因为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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