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





人寿最逗,他们经理说:“要打官司,我们可以打赢,可是我们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们愿意赔了算了。”这时国泰人寿态度蛮横,硬带头不肯就范。我乃写信给国民党伪财政部长林振国、伪保险司长陈冲分别警告,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赔偿金额“保险人应于约定期限内给付之;无约定者,应于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付之”。简单他说,人一死,十五天内就该给钱。“保险法”是所有保险业务的母法,就法律的位阶来说,就像“宪法”一样崇高,保险公司不能以“调查中”为托词,以“逾期部分会付利息”为借口,拖延赔偿。如果赔错了,可以以诈领保险金告我,但不能不先赔。而今天国泰人寿如此蛮横,显系你们保险司包庇所致。我的信当然理直气壮,“财政部”怕了,给了国泰压力;国泰软了,遂照赔,国泰一赔,其他五家(“中国”、“全美”、“三商”、“国华”、“兴农”)也就投降了。于是全部花了一个月零五天(其中还包括过了一个旧年),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部代小苏家属要到。其中有趣的一个插曲是,我调查保险司涉嫌包庇时,不知司长名字,经查出是“陈冲”后,我在桌上写上“找陈冲”字样。我太大小屯“偷”看到了,笑问我:“你找电影明星‘陈冲’干什么?”原来她把女明星陈冲给想进去了。
  若说我一路喜欢做穷凶极恶式的“流气”抗争,也不尽然,我也有极动人的做法。雷震《自由中国》被封后,它的作者胡虚一卷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间,瞎了一只眼睛。这场冤狱,雷震的老婆一一监察委员宋英视若无睹,丝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虚一出狱后,说没心肝的风凉话。宋英对胡虚一说:“别怪国民党了吧,国民党弄瞎你一只眼睛,但免费为你把另一只开刀,开出来比以前还好用,国民党也不错啊!”
  胡虚一出狱后,就食通化街程积宽煤气行地下室,每晚睡觉,要踩着砖头下去,因为地下室淹水。由于他和我在殷海光家有一面之缘,他乃求助于我,我怜其因义受难,乃把他接出“地窖”,全套照料其生活。他说他整理雷震日记,雷震同意他影印存念,雷震如今死了,或可发表在我办的《万岁评论》上,我当然欢迎。不料消息一出,宋英立刻在余范英发行的《时报杂志》上警告,一边说李敖以不正当方法取得雷震日记,一边警告不得发表,否则要告。我看到后大怒,乃声言我不等你告,我先告你!宋英立刻怕了,也放水了,宣称李敖难缠,她不告了。可是余范英这边无法一走了之,被我逮住。我到法院递出状子后,余范英主战,但她老爸余纪忠却力持慎重,派高信疆太太柯元馨和简志信(瑞甫)前来疏通,因为他们两位太客气,不太能准确转达我对余纪忠不满的话,所以我决定写一封信给余纪忠,信中说:
  昨天柯、简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来舍下,转达先生请我撤回告令爱的讼案,他们一再强调说:余先生说,他对你李先生素来钦佩,多年来《中国时报》也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以后还会继续做公正报道。我说:我在十八年前(一九六六年)也告过余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报,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单方面报道他的朋友徐复观诽谤我的长篇大论,却不登我这方面的,这是有违“中国新闻记者信条”中“善尽新闻责任”、“公正第一”、“热烈伟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条信条的,这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忘了。——这是第一次。囚年前(一九八0年)国民党由王升带头的秘密小组发动司法斗倒我、舆论斗臭我,利用胡茵梦等人,连番诽谤我,《中国时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分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在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出版法”、“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我当时是以挂号信寄去的,并且打电话告诉了余范英,余先生不能说不知道,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二次。两年前(一九八二年)我出狱,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记者揭发监狱的黑暗,那一阵子,反倒是《联合报》登了两边的话,虽然也比例不对,当时《中国时报》登的,却是法务部那边一面倒的骂我的话,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三次。今年又来了,《时报杂志》又一面倒登宋英诽谤我的话,按照最基本的新闻处理原则,要登,也得向胡虚一和我查证一下吧?可是却全无此等基本手续,就悍然登出,并且一登再登,胡虚一写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删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连礼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个招呼,这未免太目中无人了,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四次。多年来,每在国民党想用舆论斗臭我的时候,《中国时报》部无役不与,现在余先生说多年来《中国时报》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我李先生实在不敢相信。我跟柯、简二位又说:余先生和你们各位,都没做过第一大报的受害人,不在局中,不知其苦;相反的,高高在上,享受官方只许我办报不准你办报的独占,自然就久而不觉其错,余先生说他对我…直公正报道的心理,是我可以理解的,大权在握的人,没人会在内心里使自己不平衡,余先生当然不相信他自己是不公正报道的人,虽然事实。匕焦头烂额的总是我们。《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们抗议,说对你们是运动、对我们是玩命;《聊斋》中蝴蝶向县大爷抗议,说对你是赎罪工具,对我们是虐待死亡。这些对比,都说明了双方立场不同,看法的差距是多么大,我并不奢望余先生采取我的看法,但是我必须使他多少要觉醒到,《中国时报》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清白、那佯公正,下少对李敖绝非如此,他的看法错了。我承认余先生说索来钦佩我的话是很诚意的,我承认他对我的理解比其他国民党人员高明得大多,我也承认他在我为《中国时报》写专栏时对我十分礼遇,我甚至感谢我结婚那天余先生余夫人到我家来看我,请我吃饭……但这些私谊,在风浪来时,似乎都无助于双方的毫不容情。多少年来,我在外名誉这样狼藉,拜第一大报的榆扬之赐,恐不在少,而其中波橘云诡,变动无常,也颇足警世。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楚嵩秋、“新闻局长”宋楚瑜请我吃饭那次,余先生在座,说《中央日报》曹圣芬连李敖卖书的广告都不登,未免使本党示人以不广,请楚主任向曹圣芬关照:但是曾几何时,第一大报也一样广不起来了。当《中国时报》拒登我的广告,出版社方面请我直接写信给余先生关照的时候,我说何必呢?余先生自己,会不知道吗?
  我跟柯、简二位又说:在国民党大员中,余先生是很有代表性的。他毕业中央大学,又留学英国,一九四七年出版的《中国名将录》里说他是“年轻、英俊和富有政治家风度的人物”。他少年得志,官拜中将,在我们家乡任东北行辕政治部主任兼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可说是一表人才。但他暗投在国民党的大洪炉里,他就无法不和国民党一样,国民党祸国,他有份;国民党丢掉大陆,他有份;国民党办报言人,他有份。他的身世,真令我有“卿本佳人,奈何从贼”之感,我真为他可惜。请你们二位转告余先生。
  柯、简二位面有难色,我笑着说,在《中国时报》的畸形权力结构下,我真怀疑你们敢把我的话转告余先生多少,但是余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何从知道他错在哪里呢?
  今天凌晨四点就醒来了,我躺在床上,对自己说:我跟余纪忠交情一回,还是由我亲自写封信给他吧!于是我就决定写下这封信。我把对柯、简二位谈话的内容写得更精确一点、仔细一点,就是上面这些话了。
  去年一月三十日,我发表《给黄少谷先生的又一公开信》(收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九册),最后说:
  ……回想半个世纪前,新闻界没有封杀你,因为你可以办报,“军阀”允许任何人办报,可是在“大有为政府”的今天,反倒不能办报了;又回想半个世纪前,司法界没有被这样污染,国民党员罗文干遭到政治迫害,“军阀”允许司法方面不配合,可是在“黄少谷主持司法院”的今天,司法方面的“言之痛心”,反倒愈来愈重了!我们怎么了?我们到底怎么了?我们的新闻界和司法界,半个世纪来,是不是开倒车了?
  问题已不在开不开倒车,问题在即使开倒车,还能开多久?少谷先生,你八十开外了,你和你的同党尽管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但是你们的子孙应该知道,我真不愿用“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老套来劝你们,但是“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因果铁律,究竟还不是你们这些祸国殃民的老人所能推倒的,你们总该避免殃及子孙吧?
  如今,在倒车日甚声中,我们本该不要再结怨的人,却又周而复始,又来结怨,并且“殃及子孙”,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参加斗臭我了,我真觉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国民党法院为了开脱先生,竟推翻文明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第一,一四三号解释例,说先生是发行人,所以无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结果如何。先生当然知道我绝非笨到妄想在此时此地法律上还我公道之人,先生当然知道我不过在留下历史记录与时代罪证。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网的与我结怨,以为子孙之余殃?我真对先生之不智,为之呗息。国民党的悲剧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总是高估了自己,错估了敌人。在大陆错估了共产党,所以到了台湾;在台湾又把我们看扁,所以好像总把我们吃定。其实如日中天的汉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马迁,而被司马迁遗臭万年;何况是日暮途穷的国民党?当然国民党不怕历史、不怕异己,但对为子孙余殃,总有所怕。陶百川日日大声疾呼请种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却举家放洋以为趋避,其内心之明智与恐惧,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游戏,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征事大。即我们这些国民党统治下的受难者,决心有同第一代斗争后又同第二代斗争的准备,结怨相报固然令人不快,但是只要国民党执迷不悟、欺人太甚,我们又有什么选择?遗憾的是,对我个人说来,我真的“不愿与余先生结怨,因为余先生毕竟是国民党大员中最能欣赏我的人”。但事实演变,先生人在江湖,竟前后四次,以不公正对我,甚至有甚于《联合报》,纵有;日交余情,亦云寒矣!我遗憾要以先生父女为斗争选择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选择跟我过不去。我真的感觉到,在政治壁垒的对峙下,甚至仅存的最后一叶都要飘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里,为时代的无情,留下悲怆见证。我本想尽量抑制自己,留下一个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没有选择,我只好备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资。这是我给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后一信,长与先生,生死辞矣!
  这封信是一九八四年二月五日清早写的。写好后,我拿给黄怕看。深知余纪忠的黄怕说:“要这么麻烦吗?以余先生那么聪明,我去跟他说就好了。”果然黄怡越过“柯、简二位”,开辟第二渠道,见了余纪忠,余纪忠照我开的条件,道歉赔款了事。为了给余纪忠面子,我请黄恰带去三幅不错的画,半开玩笑请黄怕转告:“余先生别以为自己吃了亏,如不喜欢这三幅画,可卖给蔡辰男的国泰美术馆,包余先生还可赚一票。”
  这就样的,黄怡捧了书面道歉和四百万现金过来,我抽出十分之一,送给黄怡,黄怡不肯收,我说:“算余老板请客,你没有车,你去买辆汽车吧。”她笑起来,勉强收了,真买了新车,变成汽车阶级了。后来胡虚一看了这封信,对我说:“李敖兄啊,这才是好文章啊,你可以写不骂人、不粗野的文章,而能把意见表达得深为得体,那么动人,为什么还要写其他那些骂人的、粗野的文章呢?”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不少我快意恩仇的背景,但究其原始,这笔财路是我好心帮助胡虚一而来,义助朋友于先,才有“财富逼人来”于后,这也算是好心好报的因果关系。这一事件后,或许有人说,你这样对余纪忠,那《联合报》的王惕吾还不一样是报阀,你对他是不是反倒优待了?其实没有,我揭发过王惕吾为美军开妓院的事,扬他丑扬到这种地步,这是优待吗?凡是报阀,我都不放过,连小报阀-林荣三,我都“小的也要”呢!梁子最早结在林荣三的《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