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 清朝开国史





① 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20—21页。
② 见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53—55页中的陈子龙上弘光帝疏。斯特鲁弗认为,许多人将陈子龙及其一伙视为有潜在危险的激进派。他们可凭口才将百姓煽动起来,但根本不知道如何将志愿兵与正规军结为一体,也根本不了解如何与职业军人打交道(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③ 这段话引自《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21页的注,实际上可能未曾作为奏疏上呈。“神州”一词的使用,可追溯到战国时期,一般指中国当时管辖的区域。例如,诗人曹唐的一首词中有这样的句子:“远冈连圣祚,平地载神州。”所以,“州”是指与神圣的祖先联系在一起的领土。这一形象的描述将大地与统治者、领土与神灵结合为一体。正如曹唐词中“平地载神州”的比喻所暗示的那样,皇位的合法性不仅仅取决于上面的“天”和“命”,也取决于下面的实实在在的大地。这一皇位合法性的解释是深刻而通俗的。满人不厌其烦地讲“天”、“上天”和“上帝”,南明的臣民则更关心具有象征意义的“地坛”和地下皇陵。陈子龙的话中当然也提到了皇陵。“十二陵”即指位于北京北郊的十二座明朝皇陵。
① 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21页。
② 同上书第二十二卷,第17—18页。
③ 同上书,奏稿,第51—53页;又见第26—27、46—47、54—58页。
④ 《明史》,第2917页。章正宸后来在鲁王手下任职,失败后削发为僧。
⑤ 魏斐德:《江阴的悲剧》,第52—53页。
① 应宝时编《上海县志》(同治朝编)第十九卷,第39页。
② 何刚的建议遭到拒绝。部分原因是他与史可法交往过密。“士英恶可法并恶刚,出知遵义府”。何刚未去赴任,却在得知扬州被围后,立即前去帮助史可法,扬州陷落后自杀身亡。
③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0页。
① 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5页。刘宗周还暗示,派史可法去淮安意味着把北伐战略的最佳实施人物从朝中撵走:“无以表陛下渡江之心,非毅然决策亲征,亦无以作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同上书第二卷,第5页。关于刘宗周当时对马士英和阮大铖的抨击,又见袁继咸:《浔阳记事》,第7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2页。
② 刘宗周视刘泽清的参劾为“朋党之论”而不予理会。他认为,在明朝的历史上从未有武官参劾文官的先例,当然也未有武官无理威胁要杀害文官的先例。李清:《三垣笔记》下,“补遗”,第2页。
③ 《明史》,第3070页。1644年9月11日,长安街上出现了一份诽谤吴土踝谥艿哪涿姨A熘螅呓堋⒘踉笄搴土趿甲舴直鸩污懒踝谥埽邓咽怪钫蚪鹇弧?br /> ④ 顾炎武:《圣安本纪》,第11页;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1页。和某些勋臣一样,黄得功也参加了对刘宗周的攻击,斯特鲁弗:《南明》,第14页。
⑤ 刘宗周辞职获准,被护送回乡。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4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12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据《明史》载,高杰和刘泽清曾派刺客去暗杀刘宗周,但据说当刺客面对这位年高德劭的哲学家时,竟慌得不知所措。《明史》,第2882页。
① 艾维四:《晚明士大夫陈子龙》,第133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1页。
②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88—389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0页。顾杲也曾在攻击阮大铖的“南都防乱公揭”上署名。他之所以幸免于难,是因为副都御史与他有姻亲关系,因而设法推迟了对他的审讯。
③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1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5—16页。
④ 李清:《三垣笔记》下,第2页;徐鼒:《小腆纪传》,第208页。“逆案”是依附魏忠贤的官吏的名单。公元8世纪,唐朝曾编过依附叛将安禄山的唐朝官员的名单。编制曾与大顺合作过的明朝官员的名单即援引此例,亦称顺案。“顺案”中的“顺”字,亦有“投降”、“归顺”之意。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2页。

 
顺  案
自6月下旬以来,顺案就一直在策划之中。⑤6月22日,从北 方逃来的官员被禁止进入南京。这一禁令是针对那些曾投降过大顺又想南下避难的人而发的。①7月4日,马士英又力荐其好友李玉田任兵部尚书,以酬劳他在北方杀死过许多“伪官”。②史可法当时正在扬州试图抚慰高杰。他在扬州城外的大营中得知这些变故后十分震惊,立即致疏朝廷,表示不赞成拒绝北方官员南下的作法。他建议:
诸臣原籍北土者,宜令投呈吏、兵二部,注名录用,否则绝其南归之心。③
史可法并不想对曾归降大顺的人实行大赦。④实际上,他还要求对自己的堂弟、翰林庶吉士史可程实行惩治,因为史可程曾加入过李自成的政权,并写信劝史可法也归顺大顺。⑤但史可法也主张区别对待曾与大顺合作的官员。他以略带讥讽的口吻指出,那些现在叫嚷着要求惩处“从贼官”的人们,倘若在北京陷落时也在北方,可能 会做出与之完全相同的举动。总之,史可法认为这是一段颇具讽刺意味的往事,许多在南方任职的官员原是被朝廷贬到这里来的,而现在却恰好因之而免受监禁之苦。史可法指出,高杰和刘泽清都没有坚守北方的岗位,而自己与马士英也未能营救北京的崇祯帝。他暗示南方的官员都未能挽救北方朝廷,从某种意义上说,南方官员的幸存正是由于北方官员没有严守臣节,因为如果北方官员都像忠臣义士一样杀身成仁,那么像他这样深受先帝厚恩的南方官员也都应效法。
北都之变,凡属臣子皆有罪,若在北者始应从死,岂在南者独非人臣。①
但就在史可法上疏建议只惩处罪大恶极的降贼官员时,江南士民却群情激愤,坚决反对宽恕那些叛臣。②吴地缙绅上疏谴责陈名夏、项煜等降过贼而今又仓皇逃到南方的官员。③随着公众对从贼官员的义愤日益增长,对公然背叛明朝者也深感气愤的阮大铖发现,将众人的义愤引向那些反对过他的“正人君子”是很容易的。④当南京政府颁布了杨汝成、项煜、陈名夏、徐汧等“北都从贼诸臣罪状”之后,杨汝成等人的住宅便受到以生员为主的暴徒们的袭击。这种状况迫使那些孤立无援的从贼官员又纷纷逃回北方,加入了清政府。⑤
在“顺案”爆发期间,周钟极大地损害了复社在明朝忠臣心目中的形象。周钟是1643年科举榜眼,复社领袖。他曾担任过李自成的顾问,并答应帮助李自成征服江南。周钟和其从兄周镳都为阮大铖所仇视。阮大铖因他们在“南都防乱公揭”上签名而怀恨在心。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正是周镳——他嫉妒并疏远周钟——公布了其从弟周钟在北方叛明降顺的内情。①周镳的一个门徒透露了周钟所写的那道不光彩的“劝进表”的内容,其中还将李自成比作尧舜。周镳本人还私下印了两种记述北京陷落时状况的书(《国寿录》和《燕中纪事》)。其中详细描述了他那位从弟卑躬屈节的丑行,包括他对大顺大学士牛金星的奴颜媚态。②
我们简直无法描述南直隶的士大夫在得知周钟变节行为时是多么震惊,他们“远近切齿”。③周钟的密友嘉定籍哲学家黄淳耀听到此事后立刻病倒了:
天哪!难道周钟竟能如此丧尽天良?他如何能做出此等事情?我们已有二十年的交情了,但我永远不会原谅他这种大逆不道之举。我希望我交友不慎的教训能使其他人在交友时引以为戒,周钟作为大臣的行为将会使未来的大臣们引以为训。④
人们愤怒的原因在于完全没有料到一个曾在科举中荣登榜眼的人竟会背叛恩重如山的皇上。在传统的观念中,获得最高级科举出身的人,理所当然应为其皇上献身。①宋朝的伟大爱国者文天祥②不就是状元吗?周钟失节不仅被看作是对明朝的背叛,而且还被许多士大夫视为对儒家信仰的背叛。因此,周钟的背叛,为那些嫉恨自视清高的东林党和复社成员的人提供了绝妙的例证,他们以此来揭露所谓“正人君子”在政治上的虚伪。
此外,由于周钟的两位伯父被指斥为宦官魏忠贤的党徒,周钟本人的变节行为便为马士英和阮大铖提供了良机,使他们可以巧妙地将“逆案”与“顺案”联系在一起。1644年7月13日,马士英上疏要求处死周钟。他对弘光帝说:
庶吉士周钟者,劝进未已,又劝贼早定江南。闻其尝驰马于先帝梓宫前,臣闻不胜发指。其伯父应秋、维持皆魏忠贤鹰犬,今钟复为闯贼忠臣,枭獍萃于一门。逆党钟③于两世,宜加赤族诛。其胞兄铨尚厕衣冠之班,从兄镳俨然寅清之署,均宜从坐,用清逆党。④
此后不久,周钟和周镳相继被捕入狱①,并很快地被处决。②
随着“从贼官”被一一认定,对周钟的逮捕揭开了一场大清洗的序幕。③1644年10月14日,大理寺颁布了对从贼官的惩罚条例。④规定罪重者磔、斩,罪轻者绞、流。⑤随着搜捕的进展,宦官控制秘密警察的权力又得以恢复,令人畏惧的东厂打手又来到南京,重操旧业。⑥
正直的士大夫本能地作出了反应。至少从表面上看,崇祯时期的激烈党争如今又全面爆发了。顾锡畴(高弘图辞职后他继任礼部尚书)等“爱国之士”又重新使用起17世纪30年代的政治术语,称马士英、阮大铖一伙为“阉党”,借翻旧账以自卫。例如,这位曾亲身遭到魏忠贤迫害的大臣,坚持要求弘光帝以渎职罪取消对温体仁的封谥。⑦这个问题虽一度转移了朝廷对“顺案”的注意力,但似乎 也证明了马士英和阮大铖的论断,即“正人君子”正在重新挑起危害甚大的党争。阮大铖甚至感到完全有必要针对“正人君子”集团编制一套新的黑名单。①
⑤ 早在南明政权建立之初,马士英就向弘光帝表达了他对北京死难忠臣的关切。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2—3页。1644年10月3日,弘光帝为范景文、倪元璐及其他19名忠烈追授了谥号。姚家积:《明季遗闻考补》,第96页;顾苓:《金陵野钞》,第31—32页。
① 顾炎武:《圣安本纪》,第4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6—47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48页。
③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09页。史可法认为,南明政府要聚集足够的人才,方能收复北土,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招纳落难的士大夫。可先由地方官举荐,待其任官履历查清后再邀请他们参加南京政府。杨德恩:《史可法年谱》,第52—53页。
④ 史可法曾上疏主张,必须处决大顺“伪官”,销毁他们的印绶,以明“泾渭”。对那些渡河进入其辖区的原大顺官员,他皆照例将他们斩首。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三卷,第3页。
⑤ 史可程在1643年与陈名夏同科考取进士。一般都认为他是史可法的胞弟。但有人仔细研究了其家谱,证明他是史可法的二堂弟。史可程的兄弟史可鉴是锦衣卫军官。朱文长:《史可法传》,第97—98页。史可程曾在大顺政府任职,后逃到南方。虽然史可法要求惩处他,但弘光帝大发慈悲,命他回乡照料其母。南京陷落后,他在宜兴住了多年,成了顾炎武的朋友,后得以善终。《明史》,第3079页;朱文长:《史可法夫人姓氏考》,第88页。史可程与顾炎武常互通书信并题赠著作。见顾炎武:《亭林先生遗书汇辑》,1888年版;《同志赠言》第四十卷,第21—22页。程一凡先生向我提供了史可程与顾炎武两人通信赠书的史料,在此表示感谢。又见谢国桢:《顾宁人学谱》,第176页。
①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09页。
②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页。
③ 朱文长:《史可法传》,第34页。江南缙绅谴责“从贼官”的典型例子,见郑振铎《玄览堂丛书》第一一三册:《嵩江府阖郡士民讨逆贼杨汝成檄》。
④ 在一次祭奠崇祯帝的仪式上,阮大铖说:“致先帝殉社稷者,东林也,不尽杀东林,无以对先帝于地下。”温睿临:《南疆绎史》,第715页。
⑤ 《明史》,第1546、3091、3095页;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第二卷,第10—11页;钱■:《甲申传信录》,第64—65页;《贰臣传》第十一卷,第1—6页;姚家积:《明季遗闻考补》,第104页。杨汝成和项煜在苏州的家宅遭到暴徒的焚掠。陈名夏化装逃走。徐汧也是复社同仁,同他的密友杨廷枢一样,也是江南常州人。在1626年因周顺昌被捕而引起的首次由复社发动的苏州暴动中,两人都曾出资相助。徐汧还是黄道周的密友,并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