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 清朝开国史
2。各区设保甲;
3。逮捕陌生人携带兵器者;
4。严禁不良分子入满洲家为奴,及充禁卫军随从,再犯者科以重恶;
5。外城各门,每门俱设立满官,严查每一入城者;
6。各城设有窝铺,每面派一将官,带领兵丁巡防;②
7。行文各省,喂养马匹之家,今后须经特许,并限制向“〔不〕可靠”的人出售牲口;
8。住家店家,凡遇投宿之人,若有骑马者,须察问有无牌票。 若有嫌疑,即具手本报知本坊坊官。①
不过,这种因袭的军事管制措施仅仅减少了兵器和坐骑的买卖。到1648年10月,清廷意识到许多土匪强盗自己锻造兵器,进行马匹交易。兵部于是奉命检查,除文武官员之外,不许任何人养马或拥有兵器。官员受命扣押这类家畜,付给主人一笔相当的价钱,并且没收所有兵器,能用的入库,其余一概销毁。最重要的是,总甲或保甲的头目必须保证其负责的人户不养马或窝藏兵器,并被告知,这两种行为都被视同于谋反。②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越来越依赖保甲组织来防止兵器落入贼党手中,甚至又将兵器还给了原合法主人,只要他们能由“十家长”担保是“良民”即可。在首次下令禁藏武器后不到一年,多尔衮颁发敕令,将兵器交还良民,以便他们能够防御歹徒的袭击:
近闻民无兵器,不能御侮,贼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与甲胄两者,原非民间宜有,仍照旧严禁,其三眼枪、鸟枪、弓箭、刀枪、马匹等项,悉听民间存留,不得禁止。其先已交官者,给还原主。③
这样,属于保甲的“良民”就有权武装自己以自卫,略似乎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的编制严格的“保甲”和“团练”组织的成员了。
③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05、216页。《皇朝通曲》记载说,发展成熟的保甲制度开始于1644年,但是闻钧天指出这一记载有误,是后人编书时插入的。清朝后期,保甲和里甲都归户部管辖。孙任以都:《19世纪中国的户部》,第204页。
④ 《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1页,参见《皇朝文献通考》,第二十一卷,第5页。1646年8月18日,有位官员特别向兵部建议,要利用总甲制来处罚那些窝藏逃犯的人。《世祖实录》第二十七卷,第320页。
①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5页。将民众与其籍贯连结起来的尝试,也被推广到生员身上。1645年,官府宣布有许多参加会试的举人注籍有误,从此以后,生员必须证明其祖先在本地注籍逾20年,并无迁徙,或者在此地拥有财产,才能获准参加科举考试。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第8页。
②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01—205、216页。早在1645年6月12日,新政府就宣布废弃世袭的匠籍,免征京班匠价银。而且从这一年开始,在太和殿服役的匠人按工给值了。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3—4页。直至19世纪,民、军、商、皂四类户“籍”之残余依然存在。不过,由于雍正以后已经取消了分立的劳役税,因此这种户籍分类已无实际的财政意义。孙任以都:《19世纪中国的户部》,第201—202页。
③ 《世祖实录》第二十八卷,第337页。
④ 这一时期新式铳枪与大炮的传入,甚至可能“有助于晚明白莲教军武术传统的形成。在此后的数百年里,他们一直诱人地宣称自己具有有效地抵挡可怕的火器的本领。”韩素瑞:《山东起义》,第192页。
① 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对军火的控制已颇见成效,以致图谋不轨者想要从铁匠那儿得到匕首,都要冒被人告发官府的风险。这在韩素瑞《中国的千年福起义》一书中随处可见:又见《山东叛乱》,第24页;亦可见马克·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21页。19世纪后半叶骚乱的年月,部分地是西欧军火的输入与生产,以及英美商人军火走私的结果。魏斐德:《地方控制的演变》,第17页。
② 在明朝统治时期,北京政府有一种被称为“铺社”的地方治安系统。这些为出使官员和卫兵设置的驿站有其附属的警官。但到17世纪,绝大多数铺社或是消失了,或是倒坍失修,实际上不能用了。詹姆斯·彼得·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93页。
① 《文献丛编》第二十三辑。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8—59页。
② 《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4页。这儿的户保长称作“邻佑十家长”。
③ 《世祖实录》第四十三卷,第505页。这道敕令于1649年5月6日颁发。
有区别的恩赦
如有效的武器控制似乎有赖于区分“良民”与“贼”一样,聪 明地利用赦令,看来也需要一种类似的对大多数农民与其中常常出现的骚乱分子的区分。这一区别依据以下设想:即绝大多数暴动与叛乱不是由专意谋反者所引起的,就是由“煽惑”民众的巫术法师所造成的。而1646年和1647年发生在北京西面的山西省的几起巫教起义,则强化了这一设想。1646年5月,一个名叫刘光溥的僧人在山西省的西北角煽动了一场短暂的起义,继之在同一地区又发生了另一起“左道”叛乱事件。①这后一次叛乱经吕梁山蔓延到太原西面的宁乡。②由杨春畅领导的这批宗教起义者中,有许多人在1647年秋遭到了屠杀;不过同时那里又有一股“邪教”开始作乱,领导者名叫高飞,他们直到1647—1648年冬天还在抵抗朝廷大军。③这与当时最令人震惊的郑登启的教徒叛乱遥相呼应。郑登启叛乱发生于1647年12月,地点在黄河弯附近的山西西南部。
起义是由于政府的迫害所引起的。郑登启和郑怀法被控纠集徒众,官府设法逮捕了郑怀法,但郑登启却逃入稷山县一带接近陕西边界的山区。他与其徒众占据了马岭寨,自称“大成教师”,纠合妖僧王月天、王明。④两个和尚帮助郑登启在龙门山脉的一个山顶 庙中设立大帐。郑登启在那里又招徕了更多的信徒,其中包括亡明宗室朱梅川。根据巡抚祝世昌收到的情报,龙门山庙团伙“借名答醮”,实为图谋不轨。①
这接二连三的教派起义,加之被认为已安定的地区不断发生土寇武装袭击官府的事件,导致清政府再一次强调“招抚”政策。这一次它采用了两项新的措施。第一是让朝廷抚臣认识到,必须将“良民”与那些煽惑良民的妖人区别对待。清廷告诉抚臣,一方面,他们不必害怕报告自己辖区内的民众“反侧之情滋生”;另一方面,他们不应再将某些地区看作天然的匪区。甚至在那些长期为贼党占作营盘的地区,也还是有一些“安良之民”居住其中,而这些“良民”不应该一概受到怀疑,重要的是要将他们与“真正的贼徒”及用左道旁门之术煽诱民众的巫师术士区别开来。②
第二项措施是针对贼党与反叛分子本身的。1647年4月18日,清廷许诺说,所有向当地官府或军镇自首的党徒,都将受到宽大处理③:
近来盗贼窃发,讹言繁兴,人民惶惑,无端惊避,深可轸念。兹特开自首之门,许以更新之路,务使盗贼革心,良民安业。自今以后,凡曾经为盗之人,无论犯罪轻重,有能赴所在官司,或径赴兵部,将真贼姓名及居住地方详悉陈首者,除本身免罪外,仍将贼赃酌议给赏。④
1647—1648年冬季,这种不寻常的让步政策,以及精确的情报和严厉处死教派头领的做法,使得山西省政府驱散了龙门的宗教结社活动。在河北,地方治安措施看来已控制了武器的销售与生产,而户籍制度似乎制约了邪教的动乱和土寇活动的发生。①
到1648年头几个月,北方中国的绝大部分相对平定下来。在周边地区如汉水山地这样的动乱区域,就用无情的、有计划的屠杀政策来保证城市以及交通干线的安全。在中原核心地带,有选择性的恩赦与地方控制措施安定了民众,控制住了除最虔诚的邪教分子之外的所有人。一时间,清廷松了一口气。在过去的几年里,如此之多的关于农民暴动及复明密谋的报告,使得它几乎一直处于惊恐之中。然而这还不是真正的安定,这个喘息之机马上就被证明是短暂的。
① 《世祖实录》第二十五卷,第294页。
② 太原当局也被一场牵连到一名明代亲王后嗣的大案所惊醒。其近亲秘密窝藏了这位明室后嗣。山西按察使奏章,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分册,第91—94页。
③ 《世祖实录》第三十二卷,第20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2页。这一时期还有非宗教性的起义。1647年10月19日,祝世昌率汉镶红旗兵800骑,在孟县与李化龙及其兄弟李奇龙500披甲骑兵交战。孟县在省府以东30里处。原明朝的游击将军祝世昌此时官居都统。1638年,他曾因大胆反对满人将女俘没为奴婢的习俗,失宠于太宗。太宗称他为叛徒,指责他与明政权勾结。多尔衮后来让这个忠心耿耿的将军官复原职。《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3—254页;楢木野宣:《清代重要职官研究》,第544页。
④ “大成”既形容黄帝使一切事物恢复了秩序,又指孔夫子用各种旋律组成的乐曲。它也指佛教的“大圆满”,这是一种想象中的境界,其中有2万尊菩萨,均称“威音王佛”。威廉·爱德华·苏黑勒和路易斯·霍道斯:《中国佛教术语辞典》,第89页。
① 《东华录·世祖朝》第四卷,第4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2页。
② 《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4页。据信就是这一安辑民众的法令,使他们的社会品性改变了。正如一位官员在顺治初年所指出的:“流民安居,即变贼为民;流民四散,则变民为贼也。”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4页。
③ 这一敕令与保定巡抚余庆廉的奏报在时间上正相巧合。奏报说大量匪徒突然袭击了河间府,知府、通判受伤,驻军将领自缢身亡。
④ 《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4页。
① 《世祖实录》第四十五卷,第527—528页。
第十章 “危时计拙”
江潭愁鼓迻,沧海忆乘桴。
此处同携手,何人可惜躯。
乱离忘岁月,飘泊憎妻孥。
莫作穷途恸,乾坤定有无。①
陈子龙:《陈忠裕全集》第十四卷,“避地示胜时”。
虽然,1645—1646年冬天清军已牢牢占领了江南主要的中心城市,却没有几个清朝官员相信这一地带已经完全掌握在他们手中。首先,崇明岛就依旧有海盗船入港停泊,清朝水军不止一次地在那里与复明分子的部队遭遇。②再者,正如南京提督毛九华向北京朝廷所指出的那样,长江下游地区的复明残余力量可能与上游地区的其他抵抗武装,尤其是安庆一带的反清分子联合起来,也将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安庆一带的各支反叛武装,是湖广腹地著名的“四十八寨”潜在的同盟军。这样,勤王运动就有可能蔓延整个长江流域, 阻碍清朝在南京的统治。在这个前明陪都的周围地区,民众与新政权有着明显的对立。因此,不放弃和平招抚政策,不对1645年起义进行报复,避免激怒这么多人民大众,是有着重要意义的。所以,毛九华认为:
得民得心,毋徒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①
于是,部分是出于力不从心,清政府在1646年继续实行与江南地方名流合作的政策。特别受到优待的是这一政策的制定者钱谦益,他在三月份应邀来到北京,以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充明史馆副总裁。②
① “乾”(天)、“坤”(地)是《易经》中两个卦名。
② 1647年4—5月奏章。《明清史料》丁编第一册。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1—92页。
① 1645年12月奏章。《明清史料》丙编第六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8—129页。
② 傅路德:《乾隆时的文字狱》,第100页。钱谦益官至礼部左侍郎。
钱谦益与合作的污点
钱谦益卖身投靠清廷,此刻已是臭名昭著。在北上就任新职之前,钱谦益到苏州城外的虎丘一游。一天,他身穿一件小领大袖的样式特别的外套,一位江南学者从他前面走来,注意到这件外套,就追根刨底地问他这件衣服代表哪朝风格。钱谦益故作戏语道:“小领示我尊重当朝之制,大袖则是不忘前朝之意。”那学者便讽刺地品评说:“大人确为两朝‘领袖’!”③这样,虽然多尔衮一时也许还没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带这样一个变节者北上京城,却又重新引起了晚明政治中堕落与腐化的问题。
甚至在南京陷落、钱谦益投降满人的时候,清廷中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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