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年合订本txt
我的时间都滴漏在淅沥沥的雨声里了吗?我本来可以金戈铁马的百年,本来可以移山倒海的千岁,本来可以巡游天河的万载,都沉陷和坠落在一颗颗清冷的水珠里了吗?都永远没法保留和无可挽回了吗?
我在细雨蒙蒙的树林里钻了好半天,一头湿淋淋地回来,还是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找到。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62
言论
无论是什么样的生命;都在竭尽全力活着自己的时间。
——电影《小狐狸海伦》中的话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什么也没有;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这是英国大文豪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的经典开场白,说它经典,是因为一百多年之后,这个评价即使原封不动地挪过来作为对这个时代的概括,恐怕也还是相当贴切的。
好女人是好看而且温暖的。
——这是英国一家调查公司对“男人心目中的好女人”调查结果。
博客代表着“新闻媒体3。0”。1。0是指传统媒体或说旧媒体(old media),2。0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新媒体(newmedia)或者叫跨媒体,而3。0就是以博客为趋势的(wemedia)的个人媒体或者叫自媒体。
——硅谷最著名的IT博客专栏作家丹。吉尔默
失恋;痛苦;挫折;失败。。。。。。如果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人生未免不丰富;若是次数太多;又丰富了别人。
——《我的限量青春》
财富是转瞬即逝的,只有生命才是永恒的。生命包括所有的爱、快乐和赞美的力量。如果一个人,在竭尽全力使自己的一生得以完美展现后,还能利用自己的财富为其他人的生活提供支持与帮助,那么同样,他也是最富有的。
——《老钱》
试金可以用火,试女人可以用金,试男人可以用女人。
——往往都经不住这么一试
成吉思汗、元世祖忽必烈、明朝太监刘瑾、乾隆年间的和(绅)、清代商人伍秉鉴、宋美龄的弟弟宋子文。
——《华尔街日报》做了“千年来世上最富之人”的调查,其中6个中国人榜上有名。榜上50人,目前还活着的,只有文莱苏丹和比尔盖茨
男人的胸怀是用冤枉撑大的
——在《赢在中国》节目中,阿里巴巴总裁马云对一个自述脾气不好的选手进言
把宇宙缩减到一个人;把一个人扩张到上帝;这才是爱情。
——雨果
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一把锤子,把你的理想坛子一个个击碎。
——腾讯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71%的人认为“现实生活中充满了焦虑”
囚禁是叛逃的理由,但走得远了,前一段路便成了后一段的理由,昨天已经过期了,今天正新鲜,别让早就过期的事情腐坏了你现在的心情。
——《朵朵小语》中说
对待人生应如同对待冰箱一样——装满,是为了掏空,不是为了保存。
——蔡康永
我想,如果把看到的那些楼盘名字好好罗列一下,我一定能够拼出一幅大概的美国地图来。
——闾丘露薇谈国内楼盘名称的取法
我太爱自己的孩子了;因此不能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他们。
——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说;他打算再捐献8亿美元;为2007年慈善事业还了个好头
世界就是一座赌场,他们把你推进门,给你一种叫作“时间”的筹码;那是一种装在黑色袋子里的东西,谁也说不清自己手中的分量,掂起来似乎很轻。
——《伊莎贝拉》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29
雪孩子
●刘亚连
有一位诗人说,每当想起母亲,我的笔就跪着爬行。
收拾母亲的遗物时,在她夹鞋样子的一本书里面,有一个我画了一半的雪孩子,雪孩子戴着大大的帽子。也许,我原本想再为她加上一双鞋子的。
那个冬天,一定很冷。
画着雪孩子的画旧旧的,早已发黄。薄如蝉翼的纸片一刀一刀地划过去,我的心流血不止。
夹鞋样子的书不是很厚,蓝色的封面,书的名字是《天鹅飞到哪儿去了?》,繁体字,竖行排列,是我见到的最早的小说。爸爸说,那是一个天鹅妈妈寻找失踪的小天鹅的故事。于是母亲就将书收起,用一块细碎蓝格的绵布小心翼翼地包起。
那时,很想知道失踪的小天鹅是否找到了妈妈,可惜不认得繁体字,等到能读懂这本书的时候,却又失去了那份好奇的童心。
皮鞋、旅游鞋,登山鞋……,这些年不知道换了多少双鞋,更不知道走了多少里路,早已不再穿妈妈做的鞋了,可我从小到大的鞋样子,依然被她完好地保存着。
在妈妈的心里,我从来就没有走出过家门。
很想把雪孩子画完,但怎么也找不到孩提时的灵感,即便我为雪孩子加上两条腿、一双鞋,但她还会像小天鹅一样失踪。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为我保存这样的一幅画。
2006年1月6日,雪很大,我的生命结满了冰。
我是一个失踪的雪孩子,疯狂地奔跑在雪地里,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到……
雪,无声无息地纷纷飘落,我绝望地一声声地呼喊:妈——,妈妈——
哥哥交给我一个硬硬的纸片,说是装在母亲贴身的口袋里,我又一次差点昏厥。
纸片是从烟盒上剪下来的,四周已磨出了毛边,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虽然连数字都不认得,但她知道,纸片上的那11个蝌蚪似的东西,是我的手机号码。
同一个号码,装在我和母亲不同的两个怀里,于是心便时时贴在了一起。
母亲很少给我打电话,她知道百里之外的我很忙。
我总是说,等忙完这件事,我就回家,可我的事,总也忙不完。
有一次出差走之前,打电话问母亲想我吗?母亲说:“你就放心去吧,妈不想你,你离开家还差二天才三个月。”
差两天三个月——88天,我猛然想起,这是自从我参加工作十多年以来,离家时间最长的一次。
泪流满面地收起电话,也收起了出差的计划。
无论如何要在天黑前赶回家。
推开虚掩的门,昏暗的灯光下,母亲一个人孤单地数着不知数了多少遍的药片。一瓶药,片片、片片早已磨光了棱角。那一刻,突然疯狂地想念起去世了好多年的父亲。
我是母亲最小的孩子,母亲对我的依赖超过了任何一个哥哥和姐姐,每次回家,我总要给老母亲洗头、理发。那天,正准备给虚弱的母亲剪指甲的时候,突然犯了忌讳:把母亲收拾的这么周到,是不是不准备再孝敬她了?
母亲伸出手在等我,一脸天真,像个孩子。这是我见母亲的最后的形象。
我借故说剪刀找不着了。反正用不了多久,我还会回来。
接到县委通知说有一个关于优秀共产党员徐占智同志先进事迹的采访任务。
面对病重的母亲,我在犹豫。母亲说:“你去吧,不会有事。我,等你回来。”声音虚弱的足以让我的心颤抖一生。
母亲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我说了谎。
2006年1月6日凌晨6点整,当疲惫的我将采访报道在电脑上刚刚保存了的时候,接到家里的电话。
母亲终于没有等到我回来。
哥哥说,母亲不让给我打电话,但执意要将被褥垫在后背,执意要面对着门半躺而眠,日夜如此,为得是在第一眼就看到随时可能归来的我。
我决心不再探讨小天鹅的故事,我怕失踪的小天鹅有和我一样的结局,我宁可在心里保存一份美好的愿望。
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22
心中的野狼
●'加拿大'比昂卡·卡亚 ○李小林 编译
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有一年冬天,天气非常寒冷。人们去向国王诉苦,说有一群凶残的野狼袭击了他们的牲畜和家禽。国王马上召集卫队中最优秀的武士,命令他们去消灭这群凶残的野狼。国王说:“等明年春天你们回来的时候,我将邀请你们中功劳最大的那个人和我共进晚餐。”
武士们听了都跃跃欲试,他们都想成为那个唯一受到邀请的人。不顾冰雪和严寒,他们争先恐后地出发了。他们在森林和原野中追踪野狼的踪迹……转眼就到了第二年春天。第一名武士先回来了。他满身伤痕,一只胳膊用绷带吊在胸前,一条腿也断了,拄着拐杖。他对国王说:“陛下,我的功劳应该是最大的。我徒手和狼群搏斗,虽然没能全部消灭它们,但也打伤了许多只野狼。你看,在搏斗中,我的右臂和右腿都负伤了。”
正在国王为这名武士唏嘘不已时,第二名武士出现了。他的肩上扛着一具野狼的尸体。他对国王说:“陛下,我把狼群中领头的那只野狼带回来了。擒贼先擒王。我一箭就射中了它。其他的野狼不战自溃,四散奔逃。我的功劳应该是最大的。”
国王说:“祝贺你,勇士”这时他看到又一位武士回来了。武士身边跟着一只安静的野狼。国王问他:“你做了什么呢?”
那名武士回答说:“陛下,当我的同伴在追杀野狼时,我所想的是:只要还有一只野狼没被杀死,它就会重新回来祸害附近的村庄。所以我就花时间在远处观察野狼,结果我发现与其说它们很凶残,倒不如说它们很饥饿。这个冬天异常寒冷,野狼的食物变得非常稀少。他们之所以在陛下的土地上四处游荡,伤害家畜,是因为它们实在找不到别的可吃的东西。所以我就每天给野狼带去一些食物,逐渐把它们引离陛下的土地。我把它们引到了一个山谷里,那里的气候相对温暖,食物也多一些。那里还有一条没有结冰的小河,可以给狼提供饮水……我想它们不会再到陛下的土地上来了。
国王又问:“你脚边趴着的这只野狼是怎么回事?”
武士回答说:“它救了我一命。在高山上的时候,我不幸遇上了黑熊。多亏有这只勇敢的野狼从旁相助,我才安全脱身。”
国王因此认定最后这名武士的功劳是最大的,邀请他晚上来赴宴。但是这名武士却拒绝了。他解释说:“陛下,我已经得到了最好的回报。这只野狼已经成了我的朋友。我们彼此友好,不再是敌人。我今后会仔细照料它的需求,而不是试图依靠武力去强迫它、征服它。而它也尊重我,视我为伙伴。”
有时外在的威胁是虚幻的,它们只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恐惧的反应和表现。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也同样生活着野狼。我们除了去杀戮,还可以选择倾听和驯服,把我们心中的野狼变成一个伙伴。这是一个比争斗更加光明的选择,它获得的是双方的和谐与友爱。
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17
心声
●董瑞祥
十几年前,一次短途旅行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收拾东西准备下火车,一个小伙子恋恋不舍地把正在翻阅的《读者文摘》还给了我。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书中的一个故事他还没有读完。
“这本杂志我已经读完,如果有人继续阅读,它的价值将会成倍增加。”想到这点,我微笑着对他说:“你接着读吧。”
难忘他羞涩而充满感激的眼神。从那以后,我养成了在旅行前买本《读者》并有意在下车时“丢掉”的习惯。这一丢就是十几年,从黄河之滨的兰州到大兴安岭深处的漠河小镇,从海南岛的天涯海角到非洲的丛林深处,从北欧宁静的哥本哈根到南亚热闹的曼谷,我“丢失”了《读者》一本又一本。
《读者》随我漫游四海,落户他乡。
儿时,我们玩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表达的是一种友情。
现在,我以微薄的力量,在我行经之处“丢”下了弥散在《读者》关文里的爱心和善意。
此书,我丢得心甘情愿。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03
心灵之歌
●罗伊菲
“妈妈走了以后,我们跟着爸爸,他很爱我们,可是他老是喝酒,喝醉了……就会骂人打人……”那只有12岁大的小女孩,站在讲台的后面,略显黝黑的脸庞,衬出清秀眉目。小小的个子,刚够得上眼前的麦克风,楚楚可怜的声音,叫人听了心都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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