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年合订本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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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斯这人还挺会制造悬念,他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我,再也不肯往下讲了。
我想了半天,说:“会不会是神偷发现警察早在他的家里恭候他多时了?”
吉姆斯像个孩子似的把头摇个不停:“要那样,他就不是神偷了。”
我说:“是不是那家被盗的主人察觉后,在神偷家里等他呢?”
吉姆斯仍把头摇个不停:“别说是神偷,就是平常的小偷也不会蠢到让人家找上门来吧?”
“那神偷到底看到了什么呢?”
“年轻人,我要休息了。你好好的想想,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吧。明天我再接着讲。”
吉姆斯说完就去床上睡觉了,不一会儿,病房里就响起了吉姆斯的鼾声。我大睁着双眼,想了大半宿,也没想出那个神偷究竟看到了什么?后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时,刀口已不是那么的疼了。吉姆斯笑眯眯地看着我,问:“年轻人,猜测到了没有?”我摇摇头。吉姆斯等护士来给我打完针后,才又过来坐到我的对面,继续讲神偷的故事。
神偷发现他的家也被盗了!也就是说,在他去偷窃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同时偷窃了神偷的家。神偷马上打电话报警。警察看现场的时候,神偷在一旁不时地提醒警察,他毕竟做案多年,唯恐一些重要线索被警察忽视。警察通过屋里的鞋印和放在阳台上的一双鞋子,发现做案的人竟是神偷自己!
“天,神偷为何要自己偷自己?他这不是自己往枪口上撞吗?”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问。
吉姆斯说:“神偷多日不偷,再重操旧业,心里当然要发慌,他查错了单元号,他从窗子里并没有跳到三单元的一楼,而是跳到了二单元的一楼。神偷的家就是住在二单元的一楼。因为小区是统一装修,家具的摆设基本差不多。”“总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吧?再说哪有认不出自己的家来的?”我仍表示怀疑。吉姆斯说:“因为神偷岁数大了,患有老年性黄斑病变。这种老年性眼科疾病会使患者视力严重受损,已接近失明。所以神偷看什么都是罩着一层模模糊糊的黄色。”“那神偷最后坐牢了没有?”“没有。因为神偷所在的那个国家有规定,一个人是不能盗窃自己的财产的。”“你不是说神偷完全可以衣食无忧地度过余生吗?那他为什么决定金盆洗手后,又去偷窃呢?”
吉姆斯长长叹口气,说:“因为他不偷窃的时候,会很痛苦。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是不是神偷渴望的是那种偷窃成功后的成就感?”
“是的。这只是一个方面。其实,人活着,看轻别人很容易,要摆平自己却很难。”
“哦。可怜的神偷。”
“神偷以为自己能够管得住自己,他却管不住自己那颗不安份的心。心是最大的骗子。别人能骗你一时,而它却会骗你一辈子呀。”吉姆斯的样子很沮丧。我本来还要问好多不解的问题,可他却忙着办理出院手续去了。当病房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刚好护士进来量体温。我悄悄问护士:“吉姆斯患的是什么病呀?”
护士说:“是老年性黄斑眼科疾病。”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5期P24
请尊重我的父亲大人
秦采桑
长大之后我才慢慢体会到,两个男人之间,两个有着血缘关系的男人之间,那种最深的情愫,原来是不能用语言传递和表达的,就像我现在,和一天天苍老的父亲,我们两个人,总是相视着憨笑,傻笑,最后两个人同时“嘿”一声,继续做别的事情。
没有人知道,从小到大,当我穿梭于城市的楼群之间,当“小商小贩禁止入内”的字样闯入我的眼帘时,我的心里会有怎样的针扎般的酸楚。
父亲就是一个蹬着三轮车卖水果的小商贩,他用那辆破三轮车,走街串巷地辛苦劳作,起早贪黑地蹬着三轮车卖东西维持我们一家人的生计。
印象中,父亲总是很沉默,他不爱说笑,也丝毫没有生意人的精明和能说会道。小的时候,感觉父亲好像只会不停地摆弄整齐他满车的水果。
我知道我是穷人家的孩子,贫穷不仅给父母带来了生活上的窘迫,也让幼小的我感觉到了有钱没钱的差别是那样巨大。
比如,我穿得很土气,全是一些街坊邻居接济我的旧衣服,我没有任何玩具,唯一的零食是父亲卖不掉的水果。那个时候看到某个同学衣服挺括、气宇轩昂的父亲,我就非常羡慕。我简单地想,一个大老爷们,一辈子就蹬着个破三轮卖水果,也太窝囊没志气了。就算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那人家卖水果的怎么能形成铺子,咱们为什么只能在三轮车上卖呢?再有就是父亲一天下来水果早早卖完,就兴奋得跟个孩子似的,把他的破三轮车擦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冲他翻白眼,觉得他没出息到头了。
上初一的那个寒冬,有一天早上下着大雪,我不想穿那件别人送的土得掉渣的旧黄棉衣,便装着怕迟到一溜烟跑了。
结果我跑到学校后,冻得浑身直哆嗦。当时的学校未通暖气,都是生着小煤炉,教室里也很冷。
第一节课刚下课,就有外班的同学喊我,说有人找我。
空旷的操场上,雪很厚,雪地上只有父亲的一深一浅的脚印和三轮车的轱辘印。他穿的那件很不合体的棉大衣掩盖住了他的瘦小,头上也没有戴帽子,脚上是一双被磨偏了底的棉鞋,他的车上满是水果,用棉被盖着,只有两只冻蔫了的苹果在风雪中费力昂着它们的头。我低头迎去,父亲用左手一个一个地解开大衣的扣子,松开他一起紧夹着的右臂,从腋下取出一件新的防寒服,赶忙塞给我:“刚才我瞅雪越下越大,你也没有穿个棉衣,就去给你买了一件,学习累,别冻坏了。
父亲一直看着我穿好后,才去系好他的大衣扣子,推着他的水果车,在风雪中渐渐离去。他的棉大衣,简直已穿成个破单衣片儿了,在风雪中飘来荡去,很滑稽的样子。
我穿着还带着父亲体温的新衣服,风雪模糊了我的双眼。以前我总是担心父亲在同学面前出现,我怕同学笑话父亲是个底层的小商贩。可是那天我看着父亲在风雪中瑟瑟发抖的背影,想到在冰天雪地里四处志水果的艰辛,我心如刀绞。
下课我望着天边的白云,荒唐地企盼,如果冬季从四季中消失,一年里只有春夏秋,那该多好啊!
以前我一直以为父亲是不会哭的,即使是在我上高一,母亲患肝癌永远离去的时候,父亲几天几夜没合眼,他都没有流泪,也可能是不当我的面哭泣吧。
母亲去世以后,父亲则显得更加忙碌了,为了给我攒上大学的学费,父亲白天卖水果,晚上就去蹬三轮拉客人。父亲没什么文化,我知道,他是怕我读不好书,以后找不到工作。父亲常在凌晨才回来,我起床上早自习时,父亲早已蹬着三轮去批水果了。
我们父子俩,常常好几天不打一个照面儿。
因为妈妈生病住院,我的功课落下了许多,而没有了妈妈的管束,我好像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方向,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我们这样的贫苦人家,我不明白慈爱的父母怎么会一下子就没有了。
我很害怕一个人呆在家里,我拼命想往热闹的地方钻,我跟着同学打游戏、溜旱洋、逛街,有时候接连几天不回家。依稀记得那是个星期二的早上,父亲居然没有去批发水果,他疲倦的身躯靠在门框上,仿佛一时间苍老了许多,父亲看着我久久不语,默默地递给一块面包。
然后父亲又去收拾车子准备出门了,临走时父亲只说了一句:“我没照顾好你,你又瘦了!我怎么对得起你妈呢?”
当父亲转身而去的时候,我看到父亲眼角渗出了一滴晶莹的东西,阳光下,那颗泪水折射出强烈而夺目的光彩,刺得我连忙闭了双眼。
父亲哭了,从未在我面前哭泣过的父亲哭了。
我捧着那块面包,怎么也吃不下去。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胸膛中肆意翻滚着,涌动着,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我真想追上父亲,让他狠狠地打我一顿,骂我一顿。因为父亲这滴泪水,我完全抛弃了贪玩的恶习。
我考上了大学,在我生平第一次远离故乡去外地读书的前一天晚上,父亲跟我说了许多许多。长这么大,从未和父亲有过深谈,一直到深夜我在父亲的话音中和衣睡下,我感觉到父亲并没有起身离开,而是静静地看着我,看着这个让他疼爱一生的儿子。睡梦中,我似乎又看到父亲的眼泪,和上次不同的是,父亲笑了!那晚我觉得很温暖,很安全……
上大学后,父亲怕在异乡的我为他担心,有什么难处都瞒着我。为了给我挣学费,父亲什么样的苦活累活都干过,当过搬运工,收过废品,给人擦过玻璃,洗过抽油烟机。
放假回家的时候,我常陪着父亲坐着闲聊,我发现,他的肩膀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宽阔,他脸上的皱纹也突然多了许多,父亲的眼神很不好了,头发基本上白了。可他依然要乐呵呵地出去找点事做。
大一的那个假期,我第一次陪父亲去卖水果。
很新鲜的水蜜桃和西瓜。我蹬着三轮,让父亲坐在车上的空当处,烈日下,我的肩膀被炙烤得疼痛不堪。
好不容易来到一条宽敞的街道上,一株法国梧桐下,父亲执意让我停下来休息一会。
就在我们父子俩坐在路边喘了口气的时候,猛然间十几只水蜜桃从我们的车上“哔”地飞到我们身上脸上,破裂开来,甜蜜的汁液溢向我的眼睛。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扯开嗓子大吼:“谁让你们随地摆摊了,罚款罚款!”
我浑身的血都好像凝固了,刹那间感觉浑身冰凉,我“刷”地一下站起来,紧握了双拳。父亲死死地将我拖住,他布满皱纹的脸堆着讨好的、谦卑的笑容:“对不起啊,我们只是累了在路边休息一下,我们没有随便卖东西……”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看着父亲低低地弯腰哀求,我木然地转过身去。
许久之后,那几个人离去了,围观的人却并未散去。我永远记得那是2004年7月6日,我不管多少人在看着我,顾不得惹父亲难过,我趴在三轮车上,趴在已受到损坏的桃子和西瓜上,放声痛哭。
从来在城市里都有很严格的法规和制度,却鲜有人在执法时和若春风、和颜悦色,不知道父亲这些年来都受过怎样的责难和伤害,不知道天下那些苦苦供养子女的父亲们,忍受了多少委屈和泪水,今天,让儿,一哭为快吧。
父亲现在,每天又精神十足地卖开了水果,他说,蹬着三轮卖水果,想着儿子肯上进,这样的日子,踏实又乐呵。
父亲不太懂我为什么要放弃原来的专业去攻读社会学系的硕士,只有我自己很清楚,他给予我的爱,如大山般沉重。我愿意穷尽一生,为我生活在底层的父辈们,维护应有的尊严和权利。
我盼望有一天父亲蹬着三轮车停错了地方,有人温和地跟他说一声:“老伯,您休息会儿,换个地儿吧,这儿不能卖东西啊。”如此,身为人子,夫复何求。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5期P50
泣血深情
李瑞俊
加拿大南部林海莽莽的罗布森山区,有一个人烟稀少的甘达峰林场。7年前,一场森林大火吞噬了甘达峰林场将近80%的树木,老林场主因火灾忧郁过度而离开了人世。他的独子、30岁的奥尔特成了林场的新主人。
奥尔特曾在温哥华一家商业银行工作,与他一同回到甘达峰林场的还有新婚妻子辛娅,辛娅曾是温哥华一家医院的护士。奥尔特回林场后就雇人漫山遍野地种植树苗。
冬去春来,一晃7年过去了。当年栽下的那些小树苗已经树乾挺拔、枝繁叶茂。这其间,奥尔特夫妇已经习惯了林场与世隔绝的恬静生活,只是在每月初,奥尔特夫妇才会驾驶父亲留下的那辆微型货车去200英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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