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年合订本txt
示赞许。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对我有那么大的触动,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忘不掉那个小家伙。每当和朋友谈论起有关音乐或教养的话题时,我会不知不觉地感叹一番:一个这么幼小的孩子会对古典音乐充满了兴趣,因此,他会安静地端坐那里聚精会神地欣赏。由于他具有一定的音乐常识,所以在最后一个乐章结束之前恰到好处地离开前台。还有,他之所以轻手轻脚,举止像个小绅士,是因为他具备良好的教养,懂得在这个场合如何不易被人发觉而不影响别人。
当我问及一起观看演出的朋友时,他们一致表示当时没有发现这个小男孩。其实触动了我的还有那位中年女工作人员,作为一个女人,她破例地满足了一个孩子的童心,作为金色大厅的工作人员,她具备了“信任每一个观众”的美德。
曾经有人问过我:你当时为什么没有给这个孩子拍张照片,我回答说:因为我也具备良好的素质,我不能用闪光灯打搅在场的观众,更不忍心用闪光灯惊动这个孩子。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27
街上的目光
肖复兴
如今,走在街上,你会发现,来来往往的人们的目光,和以前大不一样。低头匆匆忙忙赶路的,他们的目光只停留在眼前的路上,那目光几乎是呆滞的。拇指一族打手机或发送短信的,他们的目光只停留在小小的手机上,那目光有时可以是旁若无人的,却几乎是隐晦的。也有一脸官司的,让你不敢和他那恼怒的目光相遇。也有满面狐疑的,让你看着他的目光感到恍惚。也有不少目光散失了焦点,如同没有缰绳的野马四处散逛。但是,看风景的很少,不少目光却是鬼鬼祟祟的,让你遇到他的目光,赶紧捂住自己的腰包,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所以,前不久北京的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当有人向你问路的时候,一定要和问路的陌生人保持距离,以防意外。
不管是宽阔的大街,还是偏僻而人少的小街,人们的目光越来越冷漠,越来越惶惑,越来越可疑。哪怕是最天真的孩子,遇到陌生人的目光,即使不像惊飞的小鸟一样立刻避开这样的目光,也会警惕地紧紧地拉住父母的手。
当然,大街上也常会看到热辣辣的目光,一般是男人投射到漂亮的女人身上,或者是女人投射在帅小伙或所谓成功人士的身上,但那更多的并不是真正爱情意义的目光,更多的则是欲望毫无遮拦的宣泄。含羞半敛眉,眼媚双波溜,是千载难逢,难得一遇了。彼此可以金是衣裳玉是身,却难是眼如秋水目如霜了。
在夜晚,由于城市的污染和高楼的林立,已经很难看到瓦蓝色的夜空和夜空中的星星了。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那种和夜色一样清澈的目光,也很难看到了。灿烂的霓虹灯和街灯,以及一街扑朔迷离的车灯闪烁,彻底替代了夜空的银河,我们的目光可以在书上轻而易举地找到自己的星座,却再也看不到北斗七星倒转斗柄的奇迹了。我们的目光便如一盏酒杯,只盛下了满眼扑来的灯红酒绿。
在书中,我们的目光也变得近视,乃至猥琐,甚至攫取式的贪婪。我们的目光已经很难和安徒生格林兄弟的童话相遇,也很难和莎士比亚或易卜生的戏剧相遇。如果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大概也不会和我们的唐诗宋词握手言欢;如果不是为了选秀,大概也不会和《红楼梦》相见甚欢。我们的目光更多地投入到了考试的辅导教材,投入到怎么学开车怎么玩股票怎么发财怎么升官怎么应对老板的书的上面。我们渴望捷径渴望暴发渴望一夜成名,我们的目光便很难再相信童话会能够出现在眼前,莎士比亚的戏剧,也被我们改造成了《夜宴》式的欲望的淋漓尽致的展示。
在交往中,我们的目光变得越来越矜持,越来越彬彬有礼,越来越有日本味儿和西洋范儿,却也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甚至透着虚伪。就像罗大佑在歌里唱的:“人们变得越来越有礼貌,可见面的机会却越来越少;苹果的价钱卖得比以前高,可味道没有以前好。”
缺少了天真和真诚,连街上的狗的目光,也变得小心翼翼,格外警惕的样子。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44
简单的方法
金河
M饭店的副总经理达吾接到顾客的投诉。顾客反映自己是这家饭店的常客,但每次来饭店的时候仍被当做是第一次来,这就很难让他们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达吾马上找到了管理部门,要求负责人为曾经来过饭店的顾客单独建立一套电脑程序。但是负责人面露难色地说:
“如果要建立这样一套系统,至少需要500万美元的经费和3年以上的时间。”
“……”
听到这样的答复,达吾也无可奈何,一时语塞了。
几周后,达吾到加利福尼亚出差,住在当地的G饭店。进入饭店大厅后,门卫比尔热情地迎接了他。达吾几年前就见过这个职员,比尔接过行李后,前台的女职员同样十分热情。
女职员面带亲切的微笑,对达吾说道:
“你好,达吾先生,欢迎您再次光临G饭店。”
达吾问女职员,为什么知道自己以前曾经来过这家饭店。
女职员解释道:
客人进入饭店后,比尔会迎接客人,如果是比尔第一次见的客人,比尔就会问客人:“您好,贵姓?您来过我们饭店吗?”如果客人回答曾经来过,比尔把客人介绍给前台的小姐时,就会摸一下自己的脸,意思就是:“这位客人曾经来过!”
然后,女职员叫来了服务员。
“这位是达吾先生,今天晚上要住在我们饭店的克里斯托房间。”
女职员一边说,一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服务员马上就看出了女职员的意图,说道:
“您好,达吾先生,很高兴再次为您服务,我感到非常荣幸!”
G饭店职员们之问默契的配合让达吾很受感动,他们没有花费几百万美元建立计算机系统,只是靠一个摸脸颊的简单方法就让老顾客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62
会走路的树
程刚
南美洲有一种奇特的植物:卷柏。说它奇特,是因为它会走。卷柏的生存需要充足的水分,当水分不充足的时候,它就会自己把根从土壤里拔出来,让整个身体蜷缩成一个圆球状,由于体轻,只要稍有一点儿风,它就会随风在地面上滚动。一旦滚到水分充足的地方,圆球就会迅速地打开,根重新钻到土壤里,安居下来。卷柏的这种游走常使它丢了性命———游走的卷柏有的被风吹起挂在树上,渐渐枯死,有的卷柏行走在路上会被车轧扁,甚至淘气的孩子把几株卷柏合在一起当球踢…… 这些卷柏终究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那么卷柏不走就生存不了吗?为此,一位植物学家对卷柏做了这样一个实验:用挡板圈出一片空地,把一株游走的卷柏放入空地中水分最充足处。不久,卷柏便扎根生存下来。几天后,当这处空地水分减少的时候,卷柏便抽出根须,卷起身子准备换地方。可实验者并不理会准备游走的卷柏,并隔绝一切可能将它移走的条件。不久,实验者看到了一个可笑的现象,卷柏又重新扎根生存在了那里,而且在几次把根拔出,几次又动不了的情况下,便再也不动了。实验还发现,此时卷柏的根已深深地扎入泥土,而且长势比任何一段时间都好,可能是它发现了扎根越深,水分就越充足。
生活中我们有许多人也像卷柏一样,为了寻找一个好工作,频繁地跳槽。其实,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学会适应,也许就是生存最基本、最重要的本领了,实验中的卷柏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39
格桑花开的那一天
丁立梅
在进入了渺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之前,他的心,是空的。他曾无数次想过要逃离的尘世,此刻,被远远抛在身后。他留恋它吗?他不知道。
远处的山,白雪盈顶,像静卧着的一群羊,终年以一副姿势,静卧在那里。鸟飞不过。不倦的是风,呼啸着从山顶而来,再呼啸着而去。
他想起临行前,与妻子的那场恶吵。经济的困窘,让曾经小鸟依人的妻子,一日一日变成河东狮吼,他再也感觉不到她的一丝温柔。这时刚好一个朋友到大草原深处搞建筑,问他愿不愿意一同去。他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从此,关山路遥,抛却尘世无尽烦恼。
可是,心却堵得慌。同行的人说,到草原深处后,就真正与世隔绝了,想打电话,也没信号的。他望着小巧的手机,一路上他一直把它揣在掌心里,揣得汗渍渍的。此刻,万言千语,突然涌上心头,他有强烈倾诉的欲望。他把往昔的朋友在脑中筛了个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他亦不想把电话打给妻,想到妻的横眉立目,他心里还有挥之不去的阴影。后来,他拨了家乡的区号,随手按了几个数字键,便不期望着有谁来接听。
但电话却很顺利地接通了,是一个柔美的女声,唱歌般地问候他,你好。
他慌张得不知所措,半晌,才回一句,你好。
接下来,他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不管不顾对着电话自说自话,他说起一生的坎坷,他是家里长子,底下兄妹多,从小就不被父母疼爱。父母对他,从没有好言好语过,惟一一次温暖,是十岁那年,他掉到水里,差点儿淹死。那一夜,母亲把他搂在怀里睡。此后,再没有温存的记忆。十六岁,他离开家乡外出打工,省吃俭用供弟妹读书,弟妹都长大成人了,过得风风光光,却没一个念他的好。后来,他凭双手挣了一些钱,娶了妻,生了予,眼看日子向好的方向奔了,却在跟人合伙做生意中被骗,欠下几十万元的债。现在,他万念俱灰了。他一生最向往的是大草原,现在,他来了,就不想回了,他要跟这里的雪山,消融在一起。
你在听吗?他说完,才发觉电话那端一直沉默着。
在呢。好听的女声,像温柔的春风,吹过他的心田。
竟一点儿也没惊讶他的唐突与陌生,她老朋友似地轻笑着说,听说大草原深处有一种很漂亮的花,叫格桑花的。
他沉重的话题里,突然地,有了花香在里头。他笑了,说,我也没见过呢,要等到明年春天才开的。
那好,明年春天,当格桑花开了的时候,你寄一束给我看看好吗?她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他的心,无端地暖和起来……
后来,在草原深处,无数的夜晚,当他躺在帐篷里睡不着的时候,他会想起她的笑来,那个陌生的、柔美的声音,成了他牵念的全部。他想起她要看的格桑花,他想,无论如何,他一定要好好活到明年春天,活到格桑花开的那一天,他答应过她,要给她寄格桑花。
这样的牵念,让他九死一生。那一日,大雪封门,他患上了重感冒,躺在帐篷里奄奄一息。同行的人,都以为他撑不过去了。但隔日,他却坐了起来。别人都说是奇迹,只有他知道,支撑他的,是梦中的格桑花,是她。
还有一次,天晚,回归。在半路上与狼对峙。是两只狼,大概是一公一母,情侣般的。狼不过在十步之外,眼睛里幽幽的绿光,快把他淹没了。他握着拳头,想,完了。脑子中,一刹那滑过的是格桑花。他几乎要绝望了,但却强挺着,一动不动地看着狼。对峙半天,两只狼大概觉得不好玩了,居然头挨头肩并肩地转身而去。
他把这一切,都写在日记里,对着陌生的她倾诉。他不知道,在遥远的家乡,那个陌生的她,偶尔会不会想到他。这对他来说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答应过她,要给她寄格桑花的,他一定要做到。
好不容易,春天回到大草原。比家乡的春天要晚得多,在家乡,应该是姹紫嫣红都开遍了罢?他心里,还是有了欣喜,他看到草原上的格桑花开了,粉色的一小朵一小朵,开得极肆意极认真,整个草原因之醉了。他双眼里涌上泪来,突然地,很是思念家乡。
他采了一大把格桑花,从中挑出开得最好的几朵,装进信封里,给她寄去。随花捎去的,还有他的信。在信中,他说起在草原深处艰难的种种,而在种种艰难之中,他看到她,永远是一线光亮,如美丽的格桑花一样,在远处灿烂着,牵引着他。他说,我没有姐姐,能允许我冒昧地叫你一声姐姐好吗?姐姐,我当你是荒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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