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1
螅艺饽源筒恢朗窃趺磁模Φ媚惆装孜液姆研矶喙庖酰业暮⒆樱 ?br /> “不,奥克达夫夫人,我的光阴没有那么精贵。时间本是上帝白给的,又没有要咱们破费。我现在得去看看火灭了没有。”
弗朗索瓦丝和我的姨妈就这样对当天发生的第一批事件,在上午联合评述了一场。但是有时候发生的事件具有相当神秘、相当严肃的性质,我的姨妈感到不能坐等弗朗索瓦丝上楼之后再论短长,于是整幢房子里响起四下震耳的铃声。
“可是,奥克达夫夫人,现在还不到服用蛋白酶的钟点呀,”赶上楼来的弗朗索瓦丝说道,“莫不是您感到有些乏力,顶不住么?”
“不是的,弗朗索瓦丝,”姨妈说,“要说乏力,你是知道的,如今我已难得有什么时候不感到衰竭的了;我早晚有那么一天跟卢梭夫人一样,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就咽气了。我倒不是为了这个才打铃叫你的。你没有料到吧?我刚才看得一清二楚,就跟现在看到你一样,我看到古比尔夫人领着一个女孩子走过去,那个女孩子我居然压根儿不认识!你赶紧到加米杂货铺去买两个苏①的盐,戴奥多尔不至于不告诉你她是谁家的孩子。”
①法国货币单位,二十苏相当一法郎。
“准是比班先生的女儿,”弗朗索瓦丝更愿意当场作出解释,因为她今天上午已经列加米杂货铺去过两次了。
“比班先生的女儿!哦!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照你说,我还能认不出她来吗?”
“我没说是他的大女儿,奥克达夫夫人,我说是他的小女儿,那个在儒伊寄读的小丫头。我好象早晨就见到过她。”
“啊!除非象你说,”姨妈说,“那她准是来过节的。没错!不用再打听了,她准是来过节的,这么说来,咱们呆会儿准能见到萨士拉夫人来敲她妹妹家的门,吃午饭嘛!没错!我刚才看到加洛班点心铺的小伙计提了一盒果馅大饼走过。你瞧着吧,这饼准是送到古比尔夫人家去的。”
“古比尔夫人家只要一来客人,奥克达夫夫人,您就等着瞧吧,她的那一帮人不久都会赶来吃午饭的,现在已经不早了,”弗朗索瓦丝说罢急于下楼张罗午饭,心安理得地抛下我的姨妈独自观景消遣。
“哪里!中午以前不会来,”我的姨妈无可奈何地接口道,说着,她担心地看一眼座钟,但只是偷偷的一瞥,免得让人发现万事不管的她,居然对古比尔夫人要请谁来吃饭,有如此高的雅兴打听,可恨的是这种兴致可能还得有劳她干等个把钟头。“偏偏又要赶见我吃午饭的时候才来!”她自言自语地咕哝道。吃午饭对于她来说是种相当称心的消遣,她不希望有别的事情打扰,“你千万别忘了:把我的奶油鸡蛋放在一只平底盘里。”只有平底盘上才画有人物,我的姨妈每顿饭都要看着解闷。她戴上眼镜,辨认当天盘子上的人物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她一面看,一面微笑着说:“很好,很好。”
“我倒可以上加米杂货铺去一趟,探探消息……”弗朗索瓦丝看出我的姨妈不再打发她去杂货铺,便这样说道。
“不,不必了,那准是比班小姐。我的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很对不起,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我让你上来一趟。”
然而我的姨妈心里很明白:她打铃让弗朗索瓦丝上楼,决不是为一桩小事,因为在贡布雷,一个不为人知的人简直跟神话里的神仙一样不可思议。事实上,过去每当圣灵街或者中心广场骇人听闻地出现这类人物,总会有人进行细致的调查,结果没有一次不把这类神奇人物最终纳入“熟人”之列,或者把他的为人摸得一清二楚,或者对他的身分弄清个大概,总跟贡布雷的什么人沾点亲吧。这位是索东太太的儿子,服兵役期满之后复员归来;那位是贝德罗神父的侄女,是从修道院里出来的;还有本堂神甫的兄弟,在夏多丹当税务官,新近才退休,来这里过节。起先有人见到他们,以为贡布雷竟然出现大家不认识的人。不免心里惶惶不安,原来无非是没有一下认出来、或者没有一下弄清他们的身分罢了。其实索东太太也好,本堂神甫也好,都早就有言在先,说他们正盼望出远门的亲人回来呢。晚上,我散步回家,上楼去跟我的姑姑说说散步时的见闻,倘若我不慎说起我们在老桥附近遇到了一位外祖父不认识的人,姨妈必定失声叫道:“居然连你外祖父都不认识!啊!我才不信呐!”话虽这么说,她毕竟有点按捺不住,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盘问外祖父:“姨父,你们在老桥附近究竟碰到谁了?连您都不认识?”——“怎么不认识,”我外祖父回答说,“那是普罗斯贝,就是布耶伯夫人家园丁的弟弟。”——“噢,他呀!”姨妈总算放心了,脸还有点红;她耸了耸肩膀,苦笑一声,补充说道:“因为他方才说你们遇到了一位您不认识的人!”所以家里的人叮嘱我以后说话千万谨慎,切不可不加思索地乱讲,惹得姨妈那样激动。贡布雷无论家畜还是居民,彼此都认识,所以倘若姨妈偶尔发现有一条她不认识的狗走过,她就必定不住地搜索枯肠,把她的推理才能和悠闲的时间全都消耗在这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上去。
“那准是萨士拉夫人的狗,”弗朗索瓦丝说道,其实她并没有十分把握,目的只在于使姨妈安心,免得她“耗费精神”。
“好象我连萨士拉夫人的狗都不认得了!”姨妈接口道,她的批判精神轻易不接受靠不住的说法。
“啊,是了,准是加洛班先生新近从里瑟欧带回来的那条狗。”
“啊!除非是那条狗。”
“据说,它可乖巧了,”弗朗索瓦丝补充说,这情报她是从戴奥多尔那里得来的,“它跟人一样机灵,总是摇头摆尾,总那么讨人喜欢,有那么一股热乎劲儿。要说牲口啊,才这么小就知道讨好,实在难得。奥克达夫夫人,我得走了,我可没有时间闲聊,这不,眼看就十点钟了,我不光是炉子没有升旺,还有一堆芦笋要削呢。”
“什么!弗朗索瓦丝,又是芦笋!你今年真得了芦笋病了,早晚让咱们家的那几位巴黎人吃倒胃口!”
“才不会呢,奥克达夫夫人,他们可爱吃哩。等他们从教堂做完弥撒回来,一定胃口大开,你瞧着吧,他们保管吃得津津有味。”
“这会儿,他们一定已经在教堂里了;你最好别耽误工夫,赶紧张罗午饭去吧。”
正当我姨妈同弗朗索瓦丝这么东一句西一句闲扯的时候,我同外祖父母和父母一起在教堂做弥撒。我多么喜欢那座教堂呀,如今想起来犹历历在目!我们进教堂时必经的古老门楼,黑石上布满了坑坑点点,边角线已经走样,被磨得凹进去一大块(门楼里面的圣水池也一样),看来进教堂的农民身上披的粗呢斗篷,以及他们小心翼翼从圣水池里撩水的手指,一次次在石头上轻轻擦过,年复一年地经过几个世纪,最终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连顽石都经受不住,给蹭出了一道道深沟,好比天天挨车轮磕撞的界石桩子,上面总留有车轮的痕迹。教堂里掩埋着贡布雷历代神父高贵尸骨的墓石,象是为祭殿铺下的地板,更增添了萦绕遐迩的灵气;可如今这片片墓石已失去死寂坚硬的质地,因为岁月已使它们变得酥软,而且象蜂蜜那样地溢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淹没了石板上惨淡的紫堇;而在别处,墓石又被紫堇覆盖得不见天日,椭圆形的拉丁铭文更显得缩成一团,使那几个缩写字母平添一层乖张的意味,同一个字里有两个字母挨得特别近,而其他的字母却被大大地拓开了距离。教堂里的彩绘玻璃窗,只要外面稍有阳光,便能闪耀光彩,所以尽管外面天色阴沉,教堂里却总是光辉灿烂;有一面彩绘玻璃窗,从上到下只被一个人物形象所占满,那人的模样跟纸牌上的大王相似;他就在上面顶天立地站着,教堂的拱顶成了他的华盖。教堂里平常不做功德法事时,中午时分,他便笼罩在斜照的蓝色的反光中(那样的日子难得遇到,教堂里空空荡荡,空气清新,阳光照在瑰丽的陈设上,显得更加堂皇,也更有人情味,再加上石雕和彩色玻璃,这里简直变得象一家中世纪风格的旅馆的接待厅,几乎具有供人歇宿的意味)。那时你能看到萨士拉夫人跪在那里咕哝几句祷文,她旁边的祈祷桌上放着一包捆扎好的点心,那是她刚从对面的糕点铺买的,准备拿回家去当午饭。另一面彩绘玻璃窗上是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它好象是雪山喷出的凌乱的雪珠直接打到玻璃上凝结而成的霜冻,又象玻璃窗上残留的雪花,只是这片片雪花被一道霞光抹上了一层红晕(无疑,就是这道霞光,把祭台的彩屏照得格外绚丽,好似这上面的五光十色,不是早就涂在石料上的颜色,倒象由外面射来的一道随时准备放出异彩的光芒当场抹上去似的),每一面彩色大窗全都历史悠久,处处显得生意盎然,数百年的积尘银光闪闪;这一面面由彩色玻璃交织而成的亮晶晶的大挂毯,已被岁月磨蚀得经纬毕露。其中有一面窗象长条的棋盘,由百十来块长方形的小玻璃拼成,主调是蓝色的,象当年供查理六世用来解闷的一副大纸牌;但是,也许因为有一道光芒倏然闪过,也许因为我的转动的目光透过那面忽明忽暗的彩色长窗,看到了一团跃跃蹿动、瑰丽无比的烈火,顷刻间那面彩色长窗忽然迸射出孔雀尾羽那样变化多端的幽光,接着它颤颤悠悠地波动起来,形成一丝丝亮晶晶的奇幻的细雨,从岩洞般昏暗的拱顶,淅淅沥沥地沿着潮湿的岩壁滴下。我随着手执经卷的长辈往前走,仿佛走进了五光十色的岩洞,四周是诡异的钟乳石,多彩多姿;刹时间那一片片菱形的小玻璃显得清澈透明,象镶嵌在一枚硕大无朋的胸章上的蓝宝石那样坚硬,然而你又明明可以感到,在它们的后面,还有一件更令人钦慕的东西,那就是偶尔一露的阳光的微笑。在这片沐照着宝石般湛蓝柔和的光波中,它是那样清晰可辨,跟广场石板上或集市草堆中的阳光一样。在复活节前我们到达贡布雷的最初几个星期天,虽然大地仍是光秃秃的、黑黝黝的,但阳光的微笑却给了我们安慰,它在这里,象历史上圣路易的子孙们遇到过的那个载入史册的春天一样,使装点着忘我草的那面金碧辉煌的大彩窗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两幅立经挂毯描绘爱丝苔尔①受冕的场面(根据传统,阿絮埃吕斯王的相貌被描绘得象一位法国国王,而爱丝苔尔的形象则同国王所宠爱的盖尔芒特家的某位贵夫人相似),挂毯上的颜色已褪得模糊不清,倒给画面增添一种表现力,一种立体感,一种亮度:爱丝苔尔唇上的淡红色越出了嘴唇的轮廓线;她的连衣裙上的黄色,显得那么滑腻,那么厚实,仿佛已板结成块,吹来一股气流就能把它整块掀掉似的。在这幅丝线和羊毛交织成的挂毯的下半部,树木还绿得那样鲜艳,可是上半部已经“年久色衰”,因而深色树干上发黄的高枝,苍白得十分显眼,好象有一道无形的阳光,以强列的斜照,把它们晒黄,晒褪了它们一半的颜色。这一切,尤其是教堂里那些珍贵的文物,原先是由历史上的名人传下来的,他们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成了传奇人物(那个精雕细刻的金十字架,据说是圣埃罗瓦②的杰作,由达戈贝③敕赐教堂的,还有日耳曼路易④的王子们的合葬墓,墓身由斑石砌成,上面镶着金丝彩釉的青铜雕刻),正因为有这些东西,我们在教堂就座之后,我才有如临奇境之感,就象乡下人走进神仙到过的山谷,能在一块岩石上,一棵树身上,一片水塘中,惊喜地发现神仙经过的明显的痕迹。凡此种种,都使这座教堂在我的心目中与城里的其它地方完全有别:这座建筑可以说占据了四维空间——第四维就是时间,它象一艘船扬帆在世纪的长河中航行,驶过一柱又一柱,一厅又一厅,它所赢得、所超越的似乎不仅仅是多少公尺,而是一个朝代又一个朝代,它是胜利者。它把严酷粗野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实的墙壁中,沉重的拱梁下填满了大块碎石,把风洞堵得严严密密,只有门廊附近登上钟楼的楼梯才在墙上破开一条深深的槽口,露出一点往昔的遗迹。但是,即使在那里,也有重重叠叠哥特式的、风姿绰约的拱门,一个挨着一个地挡着,让外人一眼看不到楼梯,好比一群千娇百媚的大姐姐,笑吟吟地挡住了身后土里土气、哭哭啼啼、衣衫寒酸的小弟弟。教堂的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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