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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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结论是西蒙把忠诚和爱情给混淆起来了。他毕竟从童年就认识了艾尔萨。从某方面来说,你还得为此而佩服他呢。我把照片递还给他,试图不让自己显得沾沾自喜,“她看上去极其地严肃。那是作为一个犹太人所继承下来的东西吗?” 
  西蒙端详着照片,“当她需要时,她能够变得很有趣。她能够模仿任何人——姿势、说话方式、外国口音。她是快活的,她有时很能使自己快活。但是,”他停顿了一下,勉强地说,“但是你说得对,她耽溺于思考事物怎样能变得更好,为什么它们会这样,直至把自己弄到意志消沉。她老是那个样子:闷闷不乐,一本正经,我猜你甚至会说是沮丧。我不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有时她会变得,你知道,是如此地不讲道理。”他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看来很困惑,似乎他现在是从一个新的角度去审视她,而她的面貌则显得极其平庸。 
  我把他的这些珍贵的评说作为将来可使用的武器而藏在心底。我不像艾尔萨,我会是个真正的乐观主义者,我将采取行动。与她的悲悲戚戚相反,我会是开朗活泼的;我会钦佩西蒙的眼光,而不是成为挑剔的镜子;我也将采取积极的政治立场,但是我会经常笑容满面而且向西蒙显示:有个精神灵魂伴侣的生活并不必就是那样整天的愁眉不展和大难临头似的。我决心去做无论什么必要的事,以便从西蒙的心里挪走她。 
  在见过艾尔萨的照片后,我觉得她是很容易被取代的。我真是够蠢的,不知道我所需要的只是把西蒙从一个鬼魂的掌握下摆脱出来。但是那天我是那样的高兴,以至于接受了邝的邀请去吃饭。我随身带去了我要洗的衣服,而且仅仅是为了令人愉快,我假装听从了她的劝告。 
  利比—阿,让我来做吧,你不知道怎么使用我的洗衣机的。不用太多的肥皂粉,也不用太多的热水,始终要把口袋翻出来…… 
  利比—阿,啊呀,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黑衣服?你应该穿色彩漂亮的衣服呵!小花朵,圆点花纹,紫色是适合你的色彩。白色,我不喜欢。倒不是由于迷信,有的人认为白色意味着死亡,没这样的事的。在阴间,有着许多许多你甚至都不知道的色彩,因为你无法用你的眼睛看到它们。你不得不使用你内心的感觉,在你满是真实的情感和记忆时想象着它们,既感到快乐又觉得悲伤。快乐和悲伤有时出自于同样的事物,你知道这吗? 
  不管怎么说,我不喜欢白色是因为它太容易搞脏了,太难以洗干净了。它不实用。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在我的前一生里,我不得不洗很多的白色衣服——一大堆,一大堆,一大堆。那是我在鬼商大屋里挣得一席容身之地的方式。 
  每个星期的第一天我就必须洗衣,在第二天熨烫所洗过的衣服,第三天是擦亮皮鞋和缝补衣服,第四天打扫院子和走道,第五天是拖地板和擦拭教堂里的家具,第六天则是用于做重要的事。 
  我最喜欢第六天。班纳小姐和我穿行在村子里,散发着被称为“好消息”的小册子。即使这些纸张里印着的英语字眼儿已变成了中文,我也无法读懂它们。由于我无法阅读,我也无法教班纳小姐阅读。而在我们走过的这个村子的穷困区域,也没有人知道怎么读书识字。但是人们都很高兴地接受了那些小册子。他们用它们来作冬服的充填物,把它们覆在饭碗上来遮挡苍蝇,拿它们糊在墙壁的裂缝上。每隔几个月,就会有船从广州过来,带来一箱箱更多的小册子。所以每个星期的第六天,我们总有很多小册子要散发出去。可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真正给予他们的却是大量未来的麻烦。 
  当我们空着双手开心地回到鬼商大屋后,老鲁会为我们搞点儿小表演:他从一根柱子爬上去,然后迅速地行走在屋檐边上,而我们则透不过气来地叫喊着:“别摔下来!”接着他会转过身去,拣起一块砖头,放在他的头顶,然后在上面再搁一只茶杯、一只碗、一只盆子——各种各样不同尺寸和重量的东西。他会再度沿着那薄薄的屋檐行走,与此同时我们则尖声叫着笑着。我认为这始终是他在想方设法从他与班纳小姐和她的箱子一起掉进河里这事中捞回面子。 
  第七天,当然了,是要去教堂的,然后下午就休息了:在院子里聊天、观看日落、观察星星或者雷雨天。有时我从长在院子里的一棵灌木上摘树叶,老鲁总是来纠正我:“那不是灌木,那是圣树。看这儿,”他会笔直地伸出手臂站在那儿,就像在黑夜里行走的鬼一样,声称那自然的精气现在正从树枝流向他,“你吃了那树叶,”他说,“你就找到了内心的宁静与平衡,对每个人都不屑一顾了。”所以每个星期天我都用那些树叶沏成茶;像个致谢礼物似地送给作了表演的老鲁。班纳小姐总也要来喝一些。每个星期,我都会说:“嘿,老鲁,你是正确的,从这棵灌木搞出来的茶是使人感到宁静。”然后他会说:“那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狗屎树,那是棵圣树。”所以你看,那些叶子一点儿没有治好他的咒骂毛病,太糟糕了。 
  在第七天以后,就再次是第一天了,也就是我现在将谈论的那个日子。正如我已说过的,我必须洗涤脏衣服。 
  我是在紧挨厨房的大过道上洗衣的。这过道的地是石头铺起来的,上面没有篷盖,但有一棵大树遮荫。整个早晨,我一直让两大锅石灰水煮开着——用两只锅是因为传教士们不许我让男人和女士的衣服在同样的热水里一起游泳。一只锅里我撒进了樟脑,另一只里则撒进了桂皮——闻起来就像樟属植物似的。两者都对防备在蠹有用。在樟脑水里,我烫的是白色衬衫及阿门牧师和“太迟了”医生的贴身内衣,我也烫他们的床上用品和他们通常用来擦鼻子和额头的布块。在那只桂皮锅里,我烫的是夫人们的罩衫、贴身内衣,她们的床上用品和她们用来擦鼻子的布块。 
  我把湿衣服摊在一只旧石磨的磨面上,然后转动石磨滚子挤出衣服里的水。我把挤干的衣服放在两只篮子里,男人和女人的衣服依然分开;把剩下来的樟脑水泼在厨房地上,又把剩余的桂皮水倒在过道的地上,然后挎着篮子穿过门口进到后院。那儿沿着墙有两个棚子,一个养着一头骡子,另一个则养着一头水牛。在两个棚子的之间紧紧地绷系着一条绳子,那就是我晾晒这些洗于净的衣服的所在。 
  在我的左边是另一堵墙,墙上有扇门通向一个供散步用的大花园,花园的四周围着高高的石墙。这是个美丽的地方,一度曾由许多花匠加以料理,现在则被疏忽和荒废了。那石桥和假山依然矗立在那儿,但是下面的池塘却已干涸,没有鱼虾,只有野草。花园里的一切——绽开着花朵的灌木、树木的枝条、野草和藤蔓——都缠绕在一起。园里的小路上厚厚地覆盖着二十个年头的树叶和花瓣,在我的脚下是那样的柔软和凉爽。那小路以令人惊奇的布局绕上盘下,让我梦想自己正在攀登回蓟山呢。那些小丘中有一个的顶部,大小刚好能容下一个小亭子,在亭子里有覆盖着青苔的石椅,在石头地面的中央是个火坑。从这个亭子,我的视线可以越过高墙看到村子,看到溶岩石峰和进入下一个山谷的拱道。每个星期,在我洗完衣服后,我就把鸭蛋浸在剩下的石灰里,然后把它们埋到花园里进行腌制。在干完这活儿后,我会站在亭子里,心中幻想着自己所看到的墙外的世界是属于我的。我这样胡思乱想了几年,直到有一天老鲁看到我站在那儿,他说:“哎,女怒目,别再到那上面去了,这是那个本地商人死的地方,就在那亭子里。” 
  老鲁说,有天晚上,那个商人站在那儿,他的四个妻子则等在小丘下。他注视天空,看见有一群乌云似的黑鸟。那商人诅咒着它们,随后身上就冒出火焰来。哇!那火焰呼呼作响,商人身上的脂肪则嘶嘶地四处飞溅,亭子下面,他的四个吓坏了的妻子闻到了刺鼻的油炸辣椒和大蒜味儿。就那么一瞬间,火焰熄灭,烟雾以那个商人的形状升腾上去,被风吹散了。当他的妻子们蹑手蹑脚地上到亭子里时,她们发现没有灰烬,只有他的双脚和鞋子留在那儿,留下的还有可怕和芬芳的气味儿。 
  在老鲁给我讲了这故事后,每次当我去挂晒洗过的衣服,去花园里埋放我的鸭蛋,我都为那气味心神不定。我闻到了樟脑味、桂皮的味儿、枯萎的树叶味以及开花的灌木味儿。但是在我现在正谈沦的那一天,我觉得我闻到了那个鬼商人的气味,闻到了他对死亡的恐惧,非常地强烈,是辣椒和大蒜的味儿,或许也有点儿醋的味道。那天的天气酷热难熬,正是知了在土里躲藏了四年以后破上而出的月份。知了在鸣唱:雄知了尖叫着在呼唤雌知了,每一只都试图叫得比谁都响。我的一只眼睛一直瞄看着门口,以防万一那个鬼商人出现在那儿,来寻找他的脚。我听到一阵瑟瑟声,有干枯树叶碎裂声、小树枝折断声、黑鸟从灌木丛里急促地腾飞上来、四下散去的声音,知了也沉寂下来。 
  我的骨头都颤抖起来。我想逃走,但是我听到我内心的土匪婆鬼魂在说:“吓坏了?你怎么能被一个没有脚的本地商人吓坏呢?进去看看他在哪儿。”我现在是既吓得魂不附体,又为此而感到羞愧。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往里面窥视着。当知了开始鸣唱起来时,我跑进了花园,我的脚踩在枯萎的树叶上咯吱咯吱地响着。我冲过石桥,经过干涸的池塘,翻上起伏的小丘。当知了的鸣唱声转了调子时,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知道那些知了马上就会因耗尽了力气而沉寂下来。我就这样利用它们的鸣唱奔跑,停下,再奔跑,再停下,直到我站在了那座大得足以建造一个小亭子的山坡脚下。当知了的鸣唱停止时,我一边绕着小丘转圈子,一边注视着一个坐在一张石椅上、正在吃一只小香蕉的男人。我从未听说过有吃香蕉的鬼。当然了,自那以后,别的鬼告诉过我,他们有时会假装在吃香蕉,但是从来不会用那种有着很多黑色斑点的香蕉——而这正被眼前这个男人拿着。 
  当那个男人看到我时,他急忙站立起来。他有着一张优雅而特别的脸孔,不像是中国人的,也不像是外国人的脸。他穿着绅士的服饰。我以前见过这个男人,对此我确信无疑。随后我听到从小丘的另一边传来了响声:一阵水流打在岩石上的飞溅声;一个男人的叹气声;踩在二十年积叶上的脚步声。我看到了一根手杖银色杖尖的闪光,以及拥有这手杖的男人那凹陷进去的脸。他的手正忙着扣上他裤子上的许多纽扣。他就是凯普将军,而吃着香蕉的优雅男人则是那个名叫一半的混血儿。 
  哇!眼前就是我曾祈祷其回到班纳小姐身边的那个男人。我后来则是祈祷他离得远远的,不过一定是向上帝祈求的次数不够,所以没有应验。 
  凯普向一半吼叫了什么,随后一半向我说:“木小姐,这位先生是个著名的美国将军。这幢房子是不是拜上帝教徒住的地方?” 
  我没有回答。我记起了回到蓟山的那个男人曾说过:凯普将军已变成了反对客家人的叛徒。我看到凯普将军注视着我的鞋,他又开口说话,然后一半翻译道:“那位给你这双皮鞋的夫人是将军极好的朋友,她正急于见到他呢。” 
  就这样,那双有我的脚在里面的皮鞋把这两个男人领到了班纳小姐面前。一半说得没错,她正急着要见凯普将军。她伸出胳膊抱住他,让他把自己抛到了空中。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