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女孩





  邝点点头,“她的姓是——哎呀!——我现在给忘掉了。”她伸手到那个小玩意儿抽屉里,挪出一个小罐头,“啧!她的名字,”她不断地自言自语着,“我怎么能忘了她的名字呢?”她又从罐头里取出一块黑色的小砖头。我认为那是块调墨的砚台,可她却从它上面掐下一片,把它加到现在已在炉子上沸腾的茶里。 
  “那是什么?” 
  “中草药。”她转用英语说,“取自于一种特殊的树上,只有长新叶时才行,非常的黏稠。是我亲自为班纳小姐做的。很好喝,也可就用于闻嗅。它够放松你的神经,让你感到宁静。或许也够唤回我的记忆。” 
  “这是从圣树上采集来的吗?” 
  “啊!你还记得!” 
  “不。我记起了你讲的故事。”我的手在发抖,极其渴望能抽支烟。这见鬼的算是怎么回事呵?也许我也变得和邝一样疯疯癫癫了,也许长鸣这儿的水被幻觉剂污染了,或者可能是我被一只传染大脑疯病的中国蚊子咬过了,也许西蒙并没有失踪,而我的膝上也没有那些属于一个来自于童年梦幻的女人的东西。 
  那茶的水雾和刺鼻的气味飘拂起来,我把头悬停在那金属杯子上,水蒸气弄湿了我的脸,我闭起了眼睛,呼吸着那股芳香味儿。它具有镇静的效果,也许我实际上是睡着了,这是个梦,而如果这是梦,那我就能够把自己拽出来…… 
  “利比—阿,你看。” 
  邝给了我一本手工装订的书。书的封面是用松软的墨色小羊皮做的,上面以凸出的歌德字体写着《我们的食物》,字母的底部有着金边的痕迹。当我翻过封面时,一些衬页碎裂下来。我从里面暴露出来的皮革看出,这现在已褪色的封皮曾经是暗紫色的,是一种使我记起孩提时代的一幅《圣经》图画——容貌粗野的摩西,背依紫色的天空站在一块巨大的砾石上,在一群头戴穆斯林头巾的异教徒面前打砸着书简板。 
  我打开这本书。在一张书页的左面是一条排版排得皱皱巴巴、高低不平的箴言:“相信上帝会把我们从魔鬼的诱惑中解救出来。如果你们始终不忘圣灵,你们将无比的完美。”在相对的一页上则是印刷字体:“虔诚教友角。”在它的下面则是到处墨污斑斑的涂鸦之体,列出了一个奇特的单子:“霉豆子、臭萝卜、鸦片叶、猪草、牧羊人的袋子、草文、臭白菜、干种子、豆荚、木头般的竹子。大多数要冷了才吃或是浸浮在大量难以忍受的海狸油里的。上帝保佑。”随后的书页上也都是同样的对列内容:与渴望和拯救、欲望和满足相联系的基督教徒的灵感,其对应的是“虔诚教徒角”的食物单子。很显然,这本杂志的拥有者发现这是亵渎神灵的,但却颇为适合那种异教徒的幽默。西蒙看到这准会喜欢,他能够把它用在我们的文章里。 
  “听着,”我大声读给邝听,“狗肉排、油炸鸟、炖海参、蚕蛹以及蛇。为尊贵的客人准备的盛宴。看来以后,我可是要尽力使自己插下一点了。”我放下那本杂志,“我不知道海参是什么。” 
  “内利” 
  我抬起头来,“海参的意思是内利?” 
  她放声大笑,轻轻地拍拍我的手,“不——不——不!班纳小姐,她的姓是内利。但是我总是叫她班纳小姐,那就是为什么几乎忘了她的整个姓名的原因。哈,多差的记忆力!内利·班纳。”她窃窃私笑着。 
  我抓紧了那本杂志,我的耳朵在嗡嗡作响。“你是什么时候认识班纳小姐的?” 
  邝摇着她的脑袋,“确切的日期,让我想想——” 
  “一八六四,”我记起了邝的一个睡前故事中的那句中文,“失去了希望,滑入了死亡。一八六四年。”我用英语重复了一遍。 
  “对,对,你真好记性。是在太平天国革命失败的同一时间。” 
  太平天国,我也记起了那些事。确实有个名叫天王的人吗?我真希望自己知道更多的中国历史。我用手掌摩挲着那本杂志柔软的封面:他们为什么不能把书做得像今天那样呢?——在你的手中感到温暖和友好。我又翻过一页,读着上面的条目:“‘咬下安全火柴的头(痛苦);吞金叶子(奢侈);吞氯化镁(太臭);吃鸦片(没有痛苦);喝生水(我的提议)。对于自杀这个题目的进一步讨论是,本小姐告诉我说,在太平天国的追随者中自杀是严格禁止的,除非他们是在为上帝而战中牺牲自己。’” 
  大平。“太”意味着“大”,“平”意味着“和平”。太平就是大和平;那是发生在——什么时候?——十九世纪中叶的某个时候。我的思绪漂浮开去,我竭力抵抗着,但是很难再集中注意力。过去我老是保持着足够的怀疑,以便在需要的时候作为解毒药去对付邝的那些故事,但是现在我的眼睛却正在注视着写在泛黄的纸张上的乌黑的墨迹、黯然失色的金属小盒、变成束状的手套、难以辨认的字体:我们的食物,我的耳里听的是音乐——那生动的旧日旋律。我察看着那只盒子,以便弄清楚上面是不是有日期的标识。而后记起了那本杂志。在书名页的背后是:格赖德一泰了出版社,然后是拉丁字母:1859年。真见鬼!我急促地打开那本拜雅德·泰勒写的书:G·P·普特曼出版社,1855年。那么这些日期证明了什么呢?那并不意味着邝就认识在太平革命时期的某个名叫班纳小姐的人。这故事、这盒子、这些书上的日期,只是一种巧合。 
  但是尽管有所有这些逻辑推理和怀疑,我还是无法忽略我所知道的邝的某些更大的方面:撒谎不是她的本性。不管说什么,她都相信是真的。就像她说的关于西蒙的事:她没有看到他成为鬼——那意味着他还活着。我也相信她,我别无选择。然而问题又出来了;如果我相信她说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现在我也相信她具有阴眼?难道我也相信她在与大妈对话,相信确实有个藏着个石器时代村落的洞穴?相信班纳小姐、凯普将军和一半·约翰逊是真的人?相信她就是女怒目?而如果那都是真的,那么这些年来她所讲述的故事……哦,她必定是为了某个理由而告诉我的。 
  我知道那理由。自从我的孩提时代起我就知道,我真的知道。很久以前我就把那个理由深埋在一个安全的所在,就像她处理她的那个音乐盒一样。出于内疚感,我听着她的故事,与此同时却仍保留着我的怀疑和我的清醒,无数次地拒绝给予她最需要的东西。她会说:“利比—阿,你还记得吗?”而我总是摇摇头,虽说很清楚她希望我能说:“是呵,邝,我当然记得了。我是班纳小姐……” 
  “利比—阿,”我现在又听到邝在说,“你在想什么?” 
  我的嘴唇失去了感觉,“哦,你知道,我一直在想西蒙,而我所想到的一切都是越来越糟糕。” 
  她快速地走过来,和我并肩坐在一起。她摩挲着我的冰冷的手指,一股热流顿时涌遍了我的全身。 
  “我们谈谈怎么样?没什么可谈的,就那么随意聊聊,懂吗?谈谈我们看过的电影,谈谈你读过书,或者谈谈天气——不——不,不是天气,那样你又会着急了。好吧,聊聊政治性话题,我投谁的票,你投谁的票,也许可以争论一下。然后你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我被搞糊涂了,于是朝她勉强笑了一下。 
  “啊!那好,你就别吭声,由我来说,你只是听着。让我想想,我该说些什么……呵!我知道了,我来告诉你班纳小姐的故事,她是怎么会决定给我音乐盒的。” 
  我屏住了呼吸,“好,就是它了。” 
  邝转而用中文说:“我必须用北京方言给你讲这个故事,对我来说那样更容易记起来。因为当这事发生时,我一点儿英语都不会说。当然了,我那时也不会说北京方言,只会说客家话,还有一些粤语。但是北京方言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中国人。当然,如果你这儿那儿的听不懂,你可以问我,我会争取想起英语词语来。让我想想,该从哪儿开始……” 
  “啊,是了,你早就知道这个班纳小姐了,她是怎样的不像别的我认识的外国人。她能够对各种不同的见解敞开心灵,但是我认为有时这会使她不知所措。也许你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你相信了一件事,第二天,你却相信了相反的事;你与别的人争论,然后你又与自己争论。利比—阿,你那样做过吗?” 
  邝停下话头,搜索着我的眼睛以寻找答案。我耸耸肩膀,这使她感到满意。“也许拥有太多的见解是美国的一种习惯。我觉得中国人并不喜欢在同一时间有不同的想法。我们相信了一件事,就会坚持信它一百年,五百年。那样的话会少些迷惑。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人从不改变他们的念头,事情不是那样。如果有充足理由的话,我们也会改变。我只是说我们不会因为喜欢或仅仅为了感兴趣就改来改去,见异思迁。实际上,也许就是现在吧,中国人改变得太多了:钱往哪里飘,他们就往哪里追逐。”。 
  她用手肘推推我,“利比—阿,难道你不认为那是真的吗?在今天的中国,人们的资产阶级思想长得比猪还多,他们完全忘了当时资产阶级曾是头号敌人。忘性太大,都钻到钱眼里去了。” 
  作为反应,我礼貌地笑了笑。 
  “我想,美国人也没有好记性。不尊重历史,只有大众化的东西。但是班纳小姐,她却有个好记性,确实非同寻常。那就是为什么她这么快就学会说我们语言的原因。她能够只听一次,然后在第二天重复听到的东西。利比—阿,你就有个这样的记性——是吧?——只是你记住的仅是看到的东西而不包括听到的东西。你们是怎么用英语称呼这类记忆力的?……利比—阿,你睡着了吗?你听到了我在问什么吗?” 
  “照相式的记忆力。”我回答说。现在她把所有的按键都给按了下去,看来这次她不想让我躲过去了。 
  “照相式的,对了。班纳小姐没有照相机,所以她和照相机不一样,但是她确实具有那种照相机式的记忆。她总能记得人们说过的话,就像录音机。有时这很好,有时却非常糟糕。她能够记住人们在午餐时说了什么,而下个星期他们说的又是如何完全的不同。她记住了那些使她烦恼的事,而且还忘不了它们。她记得人们所祈求的东西,而取而代之的又是什么。她也非常善于记住诺言。如果你向她许了一个诺,哦,她会让你永远也忘不了。这就像她的记忆特性。她也能够记住她向别人许的诺言。对于有些人来说,许个话和实现诺言并不是同一码事。可班纳小姐就不这样了,对于她来说,一个诺言是永恒的,不仅仅是一生的时间。就像她对我发的誓——那是在她给了我这个音乐盒以后,当时死亡已向我们走来……利比—阿,你去哪儿?” 
  “呼吸新鲜空气。”我走到牌楼口,试图忘掉邝刚告诉我的那些事。我的手在颤抖,我知道这并不是因为寒冷,这是邝老是在说起的那个诺言,那个我绝对不想听到的诺言引起的,因为我害怕。什么时候不行,为什么她非得在现在告诉我……” 
  然后我想到:我在怕什么呢?怕自己可能相信那个故事是真实的——我是许了个诺言并且恪守着它;怕自己相信生活是在重复着,而我们的希望则会持续下去,我们会得到另一个机会?但那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察看了一下夜空,现在已是云散雨雾。我记起了很久以前和西蒙在一起的另一个夜晚,当时我就夜空说了一些愚蠢的话,诸如这天上的星星与地球上的第一对情人所看到的是一样的等等。我曾全付身心地希望某一天他将爱我爱得胜于所有其他的人,胜过其余的一切。但是那仅仅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因为我的希望令人觉得大大了,就像天空一样,可是那也很容易使人担心自己从那儿掉下去。现在我又一次在望着天空,这天空与西蒙现在在观望的,和我们在自己的一生中——共同和分别——看到的天空一模一样;也和邝以及所有她的那些鬼魂,包括班纳小姐,看到的一样。只是现在我不再感到它是希望的真空容器或恐惧的背景了,我看到的是它如此素朴,如此明显的原来面貌。它是那样永恒地支撑着星星、行星、月亮、所有的生命。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能够找到它,它也总能发现我。它无穷无尽、在黑暗中闪闪发光,而在光明中又是暗无踪影。它一无所诺,但是却又那样始终不渝、神秘莫测,那样令人惊惊和不可思议。只要我能记起去观望天空和思索它,我就能够用天空作为我的指南针。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能够找到我穿过混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