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警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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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廊的栏栅外面,崇天凌和小黑在焦急地等待。是的,不是在马房外面,老马在被激活的过程中散发出那惊人的气势把崇天凌生生给逼到了外面,他只觉得自己如果再站在那里就会粉身碎骨。不得不说秦大仙人还是经验不足,如果崇天凌是小黑一样的死脑经,估计魏晶晶还没过门就当了寡妇。
小黑在秦雪阳祭出仙印的时候就感应到了,循着仙气而来,就看见一身大汗,落汤鸡一般的崇天凌在马廊外瑟瑟发抖。
“黑大哥,我表哥在里面救治一匹老马,怎么弄出这么吓人的动静?”在他看来,小黑也是神仙,所以开口就问,他实在是吓坏了,还好他心性纯良,如果换成林伟良这样的坏种在这里早就屎尿齐流了——青龙威压,对恶人的影响更大。
这时候崇家人都来了,马廊这里绿光大盛,死人都看得见,不光崇家几口人,别墅里的佣人、厨子、司机什么的都过来了。幸好那耀眼的光芒升得不是很高,不然估计得把秦大仙人的同行也给招来。
小黑看着人越来越多,开口对崇明山道:“让人都散了,这个事情要绝对保密。”他一根筋是不错,但并不傻,知道神仙和圣兽什么的,不适合给太多人知道。
下人们不情不愿地散了,虽然八卦之心还在熊熊燃烧,但他们都靠着崇家吃饭,不得不该干嘛干嘛去了。可还是免不了还是互相交头接耳地猜测,结论自然什么都有,最过分的一个说崇家藏了一艘ufo,靠着外星人起家,这绿光是ufo在充电。奇怪的是秦雪阳走后,那间马房就被拆除了,从此成为了一个众人心中的不解之谜。
秦大仙人脸色刷白,像是被涂上了一层石灰,他勉力运起身上最后一丝仙灵之力向仙印灌入,如果再不行的话只能拼命了。
仙印被最后的疯狂一激,顿时绿光大盛,把整间马房映得犹如一座顶级的翡翠矿脉,碗口粗的一道绿光直直射向老马的印堂位置,庞大的仙灵之力一下子涌入老马的体内,不断地呼唤着它高贵而神圣的血脉。
不到十秒,老马像是被一支巨弩所击中,顿时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仙印“嗖”的一下飞回了秦雪阳的印堂,直觉告诉他事情已经成了,不用再冒着肾亏的后遗症风险去炼化自己的精血。但老马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一动不动倒在了地上,想当初小黑可不是这样,自己晕倒了,他还精神的很。
秦雪阳绕着老马走了一圈,没看出什么名堂。又用手摸了摸老马的脉搏,发现心脏跳得稳定而有力。正当秦大仙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老马的头部的皮肤从印堂处忽然裂开,然后皮肉开始渐渐掉落,但又不见半点血迹,皮肤的裂口越来越大,一点点开始向全身蔓延。只见掉落血肉的同时,好像又生出些新的什么东西。
也就十分钟不到的样子,秦大仙人已经被老马的变化惊吓到了。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老马象一条蛇一样在蜕皮,但蜕皮后变成了一条龙,真正的青龙,中华民族的图腾和象征!他的惊吓来自于敬畏,对祖宗的敬畏、对历史的敬畏、对民族的敬畏。
老马化龙,身子直径超过了五米,那脑袋有十几个普通水缸大,长多少看不清楚,反正整间一百多平方的马房被塞得满满当当,那还是弯弯曲曲地盘着,没有全部伸展的结果。秦大仙人已经被挤到了墙角,完全动弹不得,这让他想起了以前上班时挤地铁的样子。
进化在老马的昏睡中完成,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形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是因为秦大仙人被他给挤在角落里,只是勉勉强强露出一个脑袋,整个身体被遮的严严实实,看上去像是一只被割下的供品。
圣兽通灵,自然是重情重义,怎么能让自己的大恩人被挤成这个样子。老马连忙收起原形,又变成了一匹红色的骏马,“仙,仙君恕罪,我不是故意的。”难为了一匹马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些惶恐的表情。
秦雪阳看着那张马脸好笑,“没事,以后叫我大哥,我渡你成仙。”既然都是圣兽,那也不能厚此薄彼,跟小黑做了兄弟,而其他的都是属下,这个以后不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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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仙?”老马有些难以置信,他现在的心情跟秦雪阳在工地被炸后躺在衡山医院病床上差不多,原本已经在老老实实等死,没想到居然被唤醒了青龙的圣兽血脉,现在又马上可以成仙,这真是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啊!
秦雪阳完全可以理解老马的心情,笑着道:“是啊,成仙。玄武已经在我身边成仙了,以后就是你二哥。”
老马傻傻地点头,他还有些如梦似幻,至于他自己是四圣兽之首,现在却要称呼玄武为二哥,则根本不在意,与血脉和成仙相比,叫声哥算个毛!
“表哥,你没事吧?”崇天凌见马房里的绿光渐渐消失,在栏栅外面大声问道。
秦雪阳推开门,答道:“没事,你们进来吧,老马治好了。”会过头,又对老马关照了一句:“你还得装作是一匹马,等过几天我把你带走,明白吗?”
老马连连点头,现在别说叫他装马,装猪也立马就变。
崇天凌第一个冲进来,他跟老马是真的有感情,看见老马又像他小时候那样精神,甚至更加神骏,不由抱着马脖子又叫又跳,开心得象一个孩子。
老马显然也喜欢他,把头伸过去贴了贴他的脸,还用舌头舔了舔,看得秦雪阳一阵好笑。现在舔上去的口水可是货真价实的龙蜒了,说不定崇天凌被舔的这边脸以后就能防弹了,而且还不会老。
“把你那边脸也伸过去让老马舔舔。”秦雪阳笑着说道,不然几十年后一边脸二十几岁,一边脸六十几岁,那就太吓人了。
“哦。”崇天凌乖乖地把头转了一边,虽然他不明白神仙表哥叫他这么做的用意,但还是盲从了,听神仙的话总没有错。
崇明山等人也走了进来,对于老马的回春他们并不奇怪,人都救了,一匹马有啥好奇怪的,但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堂堂大神仙要去救一匹快要老死的废马。(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13800100。)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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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夜宴(上)
ps:昨天值班,这一章是前天晚上在家里上传后再定时更新的,所以看不到有哪些朋友给了双虎月票和打赏,不能一一感谢了,请大家包涵。
秦雪阳明白他们的意思,正好给了他一个借口把老马带走,“你们不用奇怪,我跟这匹老马有缘,我过几天走的时候希望可以把他带走。”他也不客气,说买下来什么的,这样太见外了,以他和崇家的关系如果这么说了反而可能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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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小秦你喜欢马的话把旁边两匹一起带走都可以。”果然,崇明山对秦雪阳直接开口讨要很高兴。
“谢谢老爷子,那倒是不必了,我就是跟他有缘。”秦雪阳指着老马笑了笑,拒绝了崇老爷子的慷慨。
“那行,到时候我安排私人飞机送你回去,不然运一匹马还真是有些麻烦。”崇老爷子为人真诚而豪爽,让秦大仙人感觉很舒服。
“表哥,红石全好了吗?”崇天凌有些平静下来了,红石是老马的名字,因为他的毛色和强壮。
“是啊,他现在是全世界跑得最快的马。”秦雪阳随口开了句玩笑,还有哪匹马比圣兽青龙跑得快的。
随后两天,崇天凌带着秦雪阳在香港好好游玩了一番,唤醒了青龙的血脉并没有让他升级为大罗金仙,据神光说这一级所需要的灵气是真仙升金仙的五倍,光是一条青龙还远远不够。解释的同时。还顺便习惯性鄙视了他一句,“你当是小学升初中吗?如果晋级这么容易的话。早就有留守者了,还轮得到你?”
秦大仙人很郁闷,跟着崇天凌到处转了两天,权当散心了,其实在他看来,香港这个地方跟申市差不多,旅游的话实在是没什么好玩的,都是高楼大厦。人潮涌动,看看山水秀丽、自然风光那才是真正的旅游,但来也来了,总要看一看少年时心中的圣地,于是走马观花了一番。
著名的迪斯尼乐园和海洋公园那是小孩子玩儿的地方,购物的话那是女人的爱好,最后秦大仙人实在觉得无趣。自己提出去看了两个地方,一是张国容的墓,二是周闰发的南丫岛老家。
崇天凌没想到堂堂的神仙表哥还是一个追星族,虽然他追的星有点儿怀旧,但还是在心里跟这个表哥越发亲近了起来。原本他得知了秦大仙人的身份后老实说敬畏大于亲近,现在看起来才觉得他本质上其实还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
出乎秦大仙人意料的是张国容并没有被安葬在公墓。据说是哥哥生前就有过意愿,死后要火葬。他的骨灰被安放在九龙加多利山的生前寓所里。这个情况秦雪阳倒是真不知道,还被崇天凌小小地鄙视了一下,说他是冒牌粉丝。
秦雪阳也有些尴尬,他肯定是哥哥的粉丝无疑。从初中的时候就买卡带来听,学起张国容的唱腔和嗓音也惟妙惟肖。甚至在卡拉ok里唱别人的歌也能唱出一股哥哥的味道,曾经被誉为古庙分局张国容。
但自从文华酒店那惊世一跳后,他除了惋惜和痛心之外,还真没怎么关心过哥哥到底葬在哪里,倒不是说人死灯灭,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有机会去祭拜这位风华绝代的偶像。
寓所的大门紧闭,但四周墙边堆满了各种鲜花,虽然不至于人流涌动,但全世界来这里祭拜哥哥的人称得上是络绎不绝。
路边就有卖花的,只要有心,商机自然是无处不在。秦大仙人买了一束,默默放在了墙边,一边致哀,一边心里还想着是不是等自己再升上几级就去把他的魂魄给找出来复活,但最后还是决定尊重他自己的选择,或许他现在正在天堂中自由自在地欢唱,台下欢呼尖叫的是一群货真价实的聂小倩。。。。。。
在秦大仙人祭拜偶像的同时,林家有点儿乱了套。崇明山和崇传庸怪病忽然痊愈的消息不胫而走,当然也有崇家自己宣传的因素在内,这对于稳定人心有相当大的作用。再加上崇家的店铺里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也忽然消失不见,这让林奕勇慌了神,亲自坐船去了郑纪藏身的小岛,但岛上一片狼藉,小木屋只剩下了小木板,而他心里的老神仙则不见踪影。
这显然是出事了,老神仙死活不知、下落不明,好在没有人知道崇家发生的一切灵异事件跟林家有关,那就装作没事的样子吧,谁也没有证据可以找林家麻烦,毕竟香港号称是法治社会。
“爸,今晚崇家的酒会我们还要不要去?”林党雄问道。
“当然要去,你跟伟良一起去,你心虚什么?谁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林奕勇有些心力憔悴,儿子只是个武夫,孙子又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浪荡子,自己这一辈子打拼下来的事业难道真的后继无人?郑纪很容易就收服了林奕勇,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他想让自己多活几年,给子孙后代铺上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告诉良伟,晚上该干嘛干嘛,不用再夹紧尾巴了。”林奕勇特意关照了这点,一个花花恶少如果忽然变成了一个乖乖男,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这个想法其实很有道理,但只能说他们家运气实在太差,就因为这句话带来了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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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香港的顶级富豪都喜欢在家里举办酒会,崇家的豪宅位于著名的太平山山顶,这里不仅是香港著名的旅游景点,还是香港最高档的住宅区之一,众多别墅豪宅遍布在山顶之上,是一个真正的富人区。
太平山原名硬头山,古称香炉峰,海拔554米,是香港范围内最高的山峰,也是香港的代名词之一,著名小说家古龙(一说于东楼)就曾经写了一本名为《抢手、手枪》的小说,里面的主角是四个香港最有名的快抢手,被誉为“太平山下四把枪”。这本小说超级好看,但篇幅不长,不超过六十万字,如果现在放在起点上传的话估计会被当成太监。
太平山的山脚部分被划分为中环和上环,是香港的中心商业区。山腰部分则被称为半山区,是非常著名的高尚住宅区,很多大明星都在这里置业,比如梁朝韦等等。而山顶则是一些顶级富豪的别墅和外国领事的居所,同时还是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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