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不要啊
神经病!还直呼他的大名,真是欠奏。”
当然,他小声说我却能够听到,看样子这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武功高强之辈。难道师父没有到这里?我低头看了看白泽,不对,白泽不会闻错,师父的味道肯定到了这里。难道师父对他们也保密?
山羊胡子闻言诧异的看了看我,挥手让胖子开门,一面上前抱拳道,“不知是哪个门派的贵客来到,有失远迎,请进请进!”
“师爷!”胖子百转千回的娇嗔一声,害我脚下不稳险些栽倒。
那个号称师爷的人将我们迎进了一个偏厅,叫下人倒了茶才问道,“不知阁下是哪个门派的?找我们宗主有何要事?”
“我是南海派的弟子风无计,此次受家师命令去淬剑山庄参加武林大会,因家师与温宗主有过一面之缘让我带个好。”整个镇子的人都在交头接耳的说起一个月以后的武林大会,想来御宗必定有人参加。
“原来是风大侠,久闻大名,有失远迎,见谅见谅。”那山羊胡子起身行礼,我也连忙还礼,久闻大名个X,这名字是我在路上瞎想的,南海派还是在公主府中的小说话本里看到的,根本是假编的。
“风大侠,实不相瞒,我们这个支舵地处偏远,宗主尚未到过此地。”
“哦,是吗?”我见他眼神闪烁,十有八九是在说谎,顺手推舟道,“家师说收到了温宗主的飞鸽传书,说这两天会在这里停顿,让我送口信来,想来家师是搞错了。”
我起身,“多谢阁下,那就告辞了。”说罢就头也不回的往外走。
“啊,那个,少侠等等!”果不其然,山羊胡子上当了,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把厅门关上,拉着我向角度处走,说道,“少侠借一步说话。”
然后如此这般的跟我说起来。
原来师父昨天晚上就到达了这里,并未多做停留,只是牵了两匹马回总舵去了。
“那就不巧了,家师的口信很重要。”我脸上踌躇不已,那师爷说道,“少侠如果着急可以飞鸽传书。”
“不行,家师说口信十分重要,必须对贵宗主直接说。”
“这……”那师爷打量我一下,说道,“这位少侠,我们宗主此行是保密的,你也看到了,这个分舵除了我和舵主没有人知道,现在我们都不知道他走哪条路。况且他带走的那两匹马是整个镇子最好的,人也已经出发了一整天,你是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了。”
“是吗?”听了师爷的话我的心慢慢的沈了下来,这样的话,师父真的有很着急的事情吧。
“那你们宗主,温宗主他这么急着赶回去有什么事情吗?”我问,心知那师爷也不会告诉我什么,可还是忍不住问了,谁知道,他却告诉我了这么一个让我惊讶无比的消息。
“虽然暂时保密,但是估计不久之后就会传开,也算是我们御宗的一个喜事,少侠既是我们宗主的朋友,跟您说了也没关系──我们宗主要成婚了,对象是这任武林盟主东方彧的千金东方小姐,这次急着赶回去是因为东方小姐去了御宗,他要带着东方小姐去参加武林大会,将这个喜事公之于众。”
晕倒的帅哥
发文时间: 1/27 2012
……
耳朵里面嗡的一声响起来,我诧异的看著山羊胡子,他还以为我是惊讶於师父能娶到如此好的亲事,捻著胡子笑得得意,“难怪少侠惊讶,这事在御宗还没传开,也只有宗主的亲信知道而已。”
“多谢先生,看来我还是直接去淬剑山庄找他吧。”说罢就向外面走去。
“少侠且慢!”那师爷又叫住我,说道,“淬剑山庄离这有上千里地,少侠徒步过去应该赶不到了,现在这个时间天也黑了,还是留在分舵睡上一宿,待到明日天亮,从我们这里骑马过去吧。”
我沈吟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师爷连忙叫了一名丫鬟将我带去了客房。
山羊胡子师爷晚上还特地招待我吃了酒菜,两天没有好好吃东西,我跟白泽都快饿死了,但是现在却全无胃口,看见吃得也提不起兴趣。
“地处偏远,没有什麽好东西招待贵客,请少侠见谅啊。”师爷说道。
“哪里,师爷何处此言,在下只是因为没办法及时帮师父传口讯有些自责。”我诚恳的说道,不管怎样,心里还是对这位有些热心过头的师爷很是感激的。
“少侠不必太过担心,有道是心急吃不上热豆腐,慢慢来,慢慢来啊……”说著又给我夹了些酒菜。
味如嚼蜡的吃著师爷夹过来的东西,心里悲叹,不是“心急吃不上热豆腐”,是心急师父的“热豆腐”被别人吃光了。
师父,你竟然背著我跟别的女子成亲,实在是太过份了!看我抓到你的时候怎麽、怎麽……呜,温离师父铁板一块,我想来想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留住他,难道就拱手将他让给别的女人吗?
可能是看我太过寒酸心生怜吝,也可能是想从认识“温宗主”的我身上图谋个好前程,梁师爷第二天早上除了一匹马之外还给我准备了一些盘缠和干粮,我推辞不下,也确实需要就收下了。临走的时候向师爷告辞,说道“如有来日一定加倍报答师爷。”
师爷捋了捋胡子说道,“少侠客气,如过见到宗主请代小的梁宝昌问候一下。”
“一定一定!”我拱手,然後按照师爷指的的方向飞奔而去,淬剑山庄,师父,你等我过来问个清楚!
淬剑山庄坐落在晋中五台山脚下,距离我所在的汉南有一千多里地,骑马少说也要二十几天。那师爷跟我说的这是最快的速度,我满心以为这马跑得快,肯定有个十天半月就到了,谁知才走了五日就遇到了麻烦,官路到头,前面连绵不断的山路和荒郊野地,马跑起来束手束脚,一整天才走了二十几里山路。好在这个武林大会很热闹,一路上各式各样的高手低手络绎不绝,路上也算是比较安全。
说来凑巧,我在山路上遇到了一位饿晕的少侠,他晕倒的地方很偏僻,幸好白泽鼻子好使,远远的闻见人味了。我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还以为人死了,谁知道摸一摸还有气,可就是晕著不醒。我号了半天脉也没发现什麽问题,正当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的胃不失时机的叫了起来……原来是饿晕的。
实在不忍心看他饿死,我赶紧喂他喝了点水,又泡了一点点干粮,不一会儿他就醒来了。
晕倒的时候没有看出来,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禁不住感叹,好一个周正的武林人士!剑眉星目,挺鼻薄唇,跟我之前看到那些小说话本里描述的大侠是一样的。心里非常激动,我竟然救了一个大侠!
可是他一开口却颇为文雅,“多谢这位公子,小生失礼了……”
“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江湖人士,互相帮忙是应该的。”我连忙客气,被这样一个大侠感谢,脸不禁有些红了
“怎麽能说是应该的,公子为人太过仗义,小生的性命被公子救了,真是磨齿难忘!”那“大侠”拉著我的衣袖,眼中竟然盈盈的含了两包泪水,欲落不落的,让我终於明白师父教的“泫然欲泣”这个成语是什麽意思。
可是……这个大侠好奇怪,书上面的大侠不都是威武不屈的吗,看看他的脸,唔,还是剑眉星目挺鼻薄唇,可是配上这两包泪竟然显得十分之猥琐。
少侠,我饿!
发文时间:1/28 2012
……
“大侠何故如此客气,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小生不是江湖儿女,小生是书生,银子被武林人士抢走了,所以饿晕了。”说罢还抹了抹眼角的泪。
我:“……”你不是大侠长个大侠的脸做什麽!
果然不应该以貌取人,原来是个酸秀才。感叹著一个人的外表竟然可以跟性格差这麽多,我无语凝噎,“这位秀才,你要是想翻这座山就跟我一起走一段路吧,这段山路看上去很是危险。”
“啊,这怎麽好麻烦大侠,小生惶恐啊。”那书生默默叨叨的客气,我急著赶路也懒得再说什麽,抱拳道,“即使如此在下先走一步了,请!”说罢就带著白泽走了。
山路上马基本就没法骑,再加上前两日没日没夜的赶路,屁股都快磨肿了,我只好牵著马往前走,到了晚上的时候才勉强翻过了两座山,但是据路上的其他人说,这座山绵延起伏的,还有五六座才算完全翻过去。
带著白泽在山谷里一条小溪旁安营扎寨,白泽见我点火休息以後就跑去觅食,我找了根木棍削尖,在小溪边的空地上挖了个坑,白泽觅食的速度越来越快,洞才挖好他就回来了,嘴里叼著一只野鸡一只灰兔,我把灰雁拔毛开膛破肚收拾了内脏,又在外面糊了一层厚泥,用路上采的桑叶抱起来扔到了挖好的洞里,盖上土生了一堆火。
兔子也扒皮去脏,用木棍夹起来放在火堆上面烤。这些都是赶路的日子跟其他人学的,笑笑,还以为自己什麽都学不会,原来一切这麽简单,原来的我身边总有那麽多人护著,索性什麽都不用心,到了现在只有自己,还不是一样学会了。
身边的白泽呜咽一声挤进了我的怀里,厚厚的毛皮让我身上一暖,不对,我还有白泽。
低头亲了亲他的湿鼻子,白泽嗷唔一声,扎进我的怀里来回蹭,我忍不住呵呵的笑了起来,只有在这个时候感觉自己不是那麽孤独。
兔子上洒盐巴,已经烤出了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叫化鸡那边火也灭了,隐隐约约的闻到了叶子被蒸干散发出的幽香,这些日子白天都在赶路,也只有晚上可以吃到这样的美味。
我用小刀削了一块兔肉嚼了嚼,唔,外酥里嫩,香气四溢啊!
“咕咚……”咽口水的声音从身边响起,我拍了拍白泽脑门,“急什麽,这就好啦。”
白泽嗷呜一声,委屈的看著我,然後猛地从我怀里挣扎出去,冲著我身後狂吠起来。
“啊啊啊!救命啊少侠!”熟悉的声音让我目瞪口呆,那书呆子竟然闯进我的阵里来了!
“你到底是什麽人?”别的不敢说,师父教我的阵法前些日子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就是青岩的武功也无法直接闯入,这个呆子竟然能够不声不响的闯进来,难道他是比师父还厉害的高手?
“我我我,是个书生。”他一双眼睛死死盯著白泽,脸上的表情很扭曲,看上去都快吓哭了。
“你是怎麽进来的?”
“我是闻著香味进来的,”他泫然欲泣的看著我,嘟囔道,“少侠,我饿!”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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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看右看那书呆子也不是什麽大侠,我将白泽叫回来,让书呆子坐在旁边烤火。兔肉烤好了,我切了一只腿给他,嘱咐他慢慢吃,他乖巧的答应了一声,拿著腿一口一口吃起来。
又切了一条腿递给白泽,“来来来,我们白泽最厉害了,这块给你。”
白泽羞涩的伸出爪子又把腿推回来,仰著鼻子冲我点了一下,“你说让我先吃?”它嗷唔了一声,硕大的尾巴困难的摇了两下,扫得小溪边的鹅卵石啪啦啪啦乱响。
“哎呀,你这条狼真通人性。”书呆子的嘴巴被腿肉堵得满满的,艰难的说道。
“咦,你知道它是狼?”我诧异,白泽似乎也听懂了,立刻坐的笔直,摆出了一头狼的高傲姿态,意思大概是:看来我的风采根本就掩盖不了啊!
“啊,是!”书呆说道,“我自小喜欢看书,对於各种动物植物也略懂一二。”
“如此,没想到你还挺厉害呢!”
“哪里哪里,比不得少侠,要不是少侠我就饿死了。”
“不要客气,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对於小生来说恩同再造,”书呆吃掉最後一块肉,说道,“什麽香味,是叫化鸡吗?”
我:“……”他的话题转换的未免也太快了些。
书呆断气
发文时间: 1/29 2012
……
我点了点头,拿起木棍去那边扒拉了一下,将硕大的泥球扒拉出来,然後用木棍敲了两下,香味扑鼻的叫化鸡露了出来,书呆“咕咚”一下咽了口水,说道,“这野鸡好健壮啊,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我嘴角歪了歪,说道,“都是白泽的功劳。”白泽蹭了蹭我的腿。
今天做的东西很多,我饭量小,烤了块干粮就著吃了一只鸡腿一块兔肉,书呆的饭量果然如同他的相貌一样大的惊人,硕大的野鸡几乎全部吃掉了,边吃还边跟我说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什麽的。
吃完了东西,我将路上买的毯子扑在烤过叫化鸡的地方,热热的很舒服,当时特别选了一个有大石头可靠的地方,我叫上白泽搂著它靠在大石头上睡觉,书呆也睡在了一旁。
可能是知道跟著我有肉吃,第二天一早书呆子就期期艾艾的表示能否跟我们共走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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