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杀手
百合走过去,在森少爷身边蹲了下来,刚才还生龙活虎、色心大起的森少爷,此时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森少爷虽然是个恶少,但至少这次他是为了就她,才丢了自己的性命。
森少爷用尽全身力气,也没有抬起手来,只能嗫嚅着说:“美……美……”然后嘴角冒出一连串血泡,后面的那个“人”字怎么也说不出来。
百合和易小刀在一起久了,似乎也变得有些人情味了,此时心中一阵悲伤,抓住森少爷沾满鲜血的手,说:“谢谢你,森少爷!”
森少爷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发自内心地感谢自己,第一次听到别人叫他名字的时候没有带着揶揄,他那点未泯的人性突然大放光彩,看着百合的眼神却顿时变得清澈。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嘴角浮现出一丝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纯洁的微笑,然后缓缓闭上了眼睛。最后的一丝笑容,永远留在那张年轻的脸上。
“森少爷!”纳卡大声喊道。
泰信府的大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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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先生一直在和杜十一娘就武器的供应价格进行谈判,他故意将价格开得很高,让杜十一娘不可能接受,从而拖延时间。红花会每年从泰信家族采购的武器金额有几亿美金,是泰信家族最大的客户,现在泰信家族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提价百分之二十,也就是红花会每年要多付出将近一亿美金,这让杜十一娘大为光火。同时,她也很担心百合。
百合和那个森少爷去后花园没多久,她就听到后面传来一声枪响,她当即就要去找百合,但泰信先生坚称不会有事,杜十一娘看到大厅里各个角落站着的警卫,最终没有擅动。
泰信先生的如意算盘很好,没有告诉任何人说泰信府里还有外人,然后把易小刀支开,让同样不知情的小儿子带着百合去后花园。如果轩辕在后花园杀了百合,他可以一口咬定那人是偷偷潜入泰信府的,与他无关。要是轩辕没有杀了百合,或者被百合杀了,那么他也可以对猎头公司说,这不关自己的事。
因为之前他跟轩辕一再强调,要确保不伤害泰信府的任何人,所以当他听到第二声枪响时,还没有理会,心里只是想轩辕可能失败了,这样的话,下次要让杜十一娘再来一趟就难了。
所谓的试枪,所谓的提亲,所谓的提价,其实都是借口,泰信先生的真实意图就是配合轩辕,先将百合置于死地,然后再想办法对付易小刀。他压根就没想过,自己的儿子会出事。
所以,当最后他听到纳卡歇斯底里地大叫“森少爷”的时候,他的心陡地一缩,浑身发冷。但一贯从容的他还是带着勉强的微笑,只是差一个警卫去后面看看出什么事了。
这时,百合从后面走了进来。杜十一娘大大松了一口气,泰信先生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百合一脸冷漠地走到茶几前,说:“泰信先生,你的儿子死了。”
128 丛林大战
128 丛林大战
泰信先生虽然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此时还是浑身一颤,嘴唇发抖,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警卫一听百合这么说,纷纷举起枪,对准了百合和杜十一娘。
百合头也不回,说:“你邀请妈妈和我来泰信府,应该不是为了试枪,或者提价,而是引我们进入陷阱。你支开易小刀,让森少爷带我去后花园,就是给那个杀手创造机会,先杀我,然后再杀易小刀。对不对?”
泰信先生脸色连变,不知是悲伤,还是愤怒。森少爷虽然最不争气,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儿子死了,就是从他的心头剜掉一块肉。
这时,纳卡浑身是血地从后面进来了。泰信先生一看,仿佛就看到儿子血淋淋的尸体。
“人算不如天算,不知情的森少爷,为了救我,死在那个杀手的枪口下。泰信先生,我真诚地为此感谢森少爷,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走了。”百合说着,走到杜十一娘身边,扶起她,说:“妈妈,我们走吧。”
杜十一娘看到刚才还谈笑风生的泰信先生此时变得像个木头一样,不由得叹了口气。虽然泰信先生这次的行径让人不齿,但人家毕竟是死了儿子,还是得表示同情。
“节哀。”杜十一娘说着,站了起来。
百合扶着她走出了泰信府。后面的警卫的目光在队长和老爷脸上转来转去,都得不到明确的指示,因此也不敢动。
泰信先生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震晕了,纳卡则是有意要放百合走,所以百合和杜十一娘得以顺利地走出了泰信府的大门。
出了泰信府,大门前空地上的直升机已经不见了,百合生怕泰信先生派人来追杀,赶紧带着杜十一娘沿着简易公路朝之前约定的简易地点跑去。
跑了没多远,路边的丛林里走出来两个人,正是杜鹃和丁香,两人穿着黑色紧身衣,一人抱着一支狙击枪,皮靴上插着手枪、匕首,耳朵里塞着微型耳机,装备齐全。
还没到安全地带,两个小姑娘没有说话,只是跟在百合的后面快速向接应点跑去,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追来。
一路上,又陆续有两拨接应的人,原来,在接应点与泰信府之间,她们一路上还安排了接应的人,以对付紧急情况。
一行人默不作声地奔跑在简易公路上,谁也不敢大意。杜十一娘的脸色也不轻松,虽然森少爷的死与红花会无关,但泰信先生受到这么大的刺激,谁能保证他不找红花会出气?
走了十来分钟,终于到了接应点,这里虽然也还是泰信府的范围,但是一般警卫巡逻是不会到这里来了。杜鹃和丁香一接到人,就已经通知接应点,此时,一行人刚刚抵达,路边的一边巴蕉林立刻倒伏了一大片,露出了藏在里面的两架直升机。
百合将杜十一娘扶上直升机,对其他人说:“你们先带妈妈回红花谷,我随后回来。”
杜十一娘说:“丛林这么大,你到哪里去找他?”
百合心头一热,说:“妈妈,今天又是他救了我,我答应去帮他,就一定要去。他虽然身手不凡,但总是下不了手杀人,我怕他吃亏。”
杜十一娘略一沉思,说:“既然这样,留下两个人跟你一起去,再留一架直升机在这里。”
“不,”百合说,“直升机留在这里很不安全,随时可能被泰信府的人发现。你们都先回去,我一定会找到易小刀,带他回来的。”
说完,百合走到丁香身边,将她身上的装备都要了过来,包括一支AW狙击枪,三十发狙击枪弹,一把PPK手枪,两个弹夹,一把匕首。另外还向别人要了一个指南针,一个可以打火的微型手电。
等两架直升机升空后,百合辨明方向,走进丛林,朝易小刀可能在的位置走去。
此时,易小刀已经进入丛林深处,他一直感觉轩辕就在前方不远,但没有停下来决斗的意思。
从离开泰信府开始,他就看到前面的丛林里时不时会闪过轩辕的身影,但由于丛林太过茂密,他无法加快速度追上去。意识到这一点,易小刀心里顿时明白,轩辕为什么在逃进丛林的时候还要向他挑衅,他那快如闪电的身手,在空旷的地方可以发挥到淋漓尽致,但是到了到处是树枝和藤条的丛林里,就要大打折扣了。
不过事到如今,他也只能继续追上去。轩辕的话让他明白,猎头公司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不杀轩辕,轩辕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追杀他,另外很多还没有抵达金三角的杀手也会如此。而且,这已经牵涉到杜十一娘以及红花会了,说不定还有其他的人。所以不管易小刀愿意与否,现实已经告诉他,要么开始以应有的手段对付猎头公司,要么看着更多的人因自己而死。
没追多远,易小刀就再也看不到轩辕的身影了,但他还是可以凭感觉知道轩辕就在前面不远,难道是轩辕加快了速度?
再到前面一点,易小刀就发现了玄机,铺满落叶的地上,扔着一套衣服,正是之前轩辕扮成老头时穿的衣服。易小刀顿时明白,轩辕早有准备,在里面穿了一套迷彩服,外面加了一套外套,现在将外套脱掉,穿着迷彩服在丛林里游走,自然就很难看得见了。
易小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灰色T恤,蓝色牛仔裤,黑色休闲鞋,拟色的效果就要差远了。
这样在丛林里穿梭了半个多小时,易小刀突然感觉轩辕停了下来,但当他放眼望去的时候,只看到前面一片稍稍稀疏的林子,并不见轩辕的影子。
这是丛林和巴蕉林交接的地方,所以已经很少看到那种又大又长的藤蔓,只有一片小腿粗细的小树,夹杂着一些灌木丛。虽然看起来这应该是被烧过的丛林,用来种植芭蕉,但几年过去,地上的落叶还是积了厚厚的一层,每一脚踩下去,就要陷进去好几厘米。
这一路追来,易小刀总是可以在地上找到一些隐隐约约的足迹,虽然落叶层的弹性很好,但凭借着易小刀出众的眼力,还是可以分辨出轩辕留下的足迹。可是到了这里,地上突然失去了足迹。
易小刀顿时站住,侧耳细听。这里已经远离泰信府,就算泰信府的人追来,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这里。四周非常安静,连一声鸟叫都没有,只有偶尔的一阵风吹过,可以听到风拂过树叶的声音,如果有一片树叶被吹落,那细微的声响都可以听得很清楚。
虽然看不到轩辕,但易小刀的感觉告诉他,轩辕就在周围,也许正借着迷彩色的掩护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寻找袭击的最佳时机。
这时,又一阵风吹来,才长了没几年的小树林发出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在这片沙沙声中,易小刀突然听到一阵有些异样的声音,虽然也是沙沙作响,但隐约是从脚下传来。他低头一看,只见一根大拇指粗的藤条从脚下的落叶层里弹了出来,一个事先做好的圈套正好就在他的脚下,他的两只脚顿时落入圈套之中。
圈套收得很快,眼看就要将易小刀的双脚牢牢捆住,易小刀飞快地缩起右脚,在圈套上方轻轻踩了一下,借着藤条弹出的力量,整个人凭空跳了半米高,堪堪躲开了藤条。同时他双手一伸,抓住了旁边的一棵小树,攀援在那棵树上,树干直径不过十厘米的小树,被一个一百多斤的人一抓,立刻弯了下来,但好歹还支撑了易小刀的身体,没有让他在落回到圈套里。
易小刀尚未松口气,感觉到背后一阵劲风袭来,人在树上,身不由己,紧急之下易小刀也不敢回头去看,双手猛地用力在树干上一拧,借着拧的力道将身子送了出去,飞向另一棵小树。他刚刚离开那棵树,就看到眼角一花,一个身影像是被弹射出来的一样,飞速飘过刚才那棵小树,“咔嚓”一声,金属与木材碰撞的声音,然后那棵小树被拦腰切断。这样的力度,只要易小刀刚才稍慢半拍,随便哪个地方碰上,立刻会被从后到前斩透。
易小刀回头,看到轩辕借着小树倒下的树冠掩护,又要朝一堆灌木丛后隐去。易小刀虽然宅心仁厚,不愿杀生,但是在与人交手时,讲究的也是一个“快”字。这个快,不仅仅是身手敏捷,更是讲究先发制人,所以他一旦出手,就是全力以赴,务必用最少的招式在最短的时间里制服对手。
所以易小刀没有再给轩辕第三次偷袭的机会,他故伎重演,双手一拧,身子借力一个回旋,双脚踢在一棵小树上,小树的树干立刻弯曲,易小刀松开手,借着树干反弹的力量,凌空飞起,朝轩辕扑去。
人在空中,手里已经取出百合送给他的三支竹箭,将其中一支朝轩辕的后背甩去,另外两支拿在左手,权当武器。
轩辕听得身后竹箭的破空声,心中也是一惊,没想到易小刀脚不沾地,不仅躲开他的雷霆一击,而且转瞬之间发起了反击。轩辕双脚甫一落地,回身一刀将已经近在眼前的竹箭斩断。竹箭跌落,易小刀又已经凌空飞来。
高手过招,出手就是致命之招,尤其是非常讲究效率的杀手。他们的打斗招式可能并不好看,但绝对实用,而且招招要命。此时轩辕就是如此,眼见易小刀像枚炮弹一样飞来,但手无寸铁,轩辕杀机大炽,手中的匕首变斩为劈,兜头朝易小刀劈去。
易小刀人在空中,身不由己,断然无法躲开这一刀,而这一刀劈中,易小刀将立刻横尸当地。越是真正的高手,过招之时越是容易分出胜负。能大战三百回合的,那是菜鸟中的菜鸟,因为谁也杀不死谁,打到最后,输的一方不是技不如人,而是体力不支,累死的。而高手之间,往往一招半式就能分出高下,所以通常都是三下两下就打完了。甚至武侠小说中的很多绝顶高手,都不屑于过招,一上来直接比内力,一招定生死。
此时,易小刀当然也想一招制服轩辕,无奈对方手里有一把可以斩断小树的匕首,而自己手里只有一双竹筷子,所以第一步是要用筷子夹走对方的匕首。易小刀一边飞,一边已经看准了轩辕手里的匕首,待到匕首劈到跟前时,他左手一伸,手里的竹箭已经夹住了匕首,因为竹箭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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