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记
粒子,从此烟消云散。
就在此时,我感到核密内生气澎湃,力量泉涌,大有透磁元而出之势,心念一动,由开战以来一直蛰伏不动的梦还,立从指节返回磁元内,而心核内仅余的能量,立以它为中心凝聚。梦还再次依我的指示配合和行动,可知它是同意我的战略。
磁元和梦还同时发动。
“轰!”
一枝聚合三节尖微子磁能的超级能量箭,从胸口爆射而出,破开冲击而来的太阳束暴,逆流而上的刺进歌天能量力场的中央去。
“轰!”
另一下令星球晃动的巨响,震天动地的响起,高空的歌天爆开成漫天光雨,往四周激射开去,然后天地陷进绝对的暗黑里,且是万籁无声,非常诡异。
我命中他了,他是不是已形神俱灭?想想又觉不可能,太阳怪歌天怎可能如此容易收拾。与此同时,一股我既陌生又似非常熟悉、充盈生机的奇异能量,像火山爆发般由核密透过磁元这个“火山口”喷射出来,迅速的填满心核,忽然间,我又变得能量澎湃,斗志坚凝,有信心应付歌天另一波的攻击。
思感网从心核撒出,但再不是以前的思感网,而是与梦还、磁元结合为一的思感网,支持的能量亦不是惯用达半个生气周期的微子化磁能,而是来自核密全新的奇异精气,不属于我所知道宇宙任何的能量。
最神妙的是精气不是静态的,而是循环往复,由核密通过磁元流往心核,再经磁元从心核回到核密去,随心跳流转不休,每一次流转,是一下心跳的时间,同时天然的吸取星球的地磁,令能量得到补充。心中升起明悟,福至心灵的掌握到“战斗神经”终于完成雏形,兼备了防御和攻击的能力,既是候鸟,也是人类。
心盾开始跃动,与磁元同步。
就在此一刻,我真身的感官回复功能,星球的世界重现八方,我正在星球的高空滚动,下面满是喷天的岩浆和翻滚的浓烟,漫空灰烬。太阳怪消失了,没有呈现在我的思感网上,但我却感到他在某处注视我。想起他是精于光明空间之道的超卓生物,那只有一个解释,是他溜到光明空间去,却能从那里伺机进犯在正空间的我。如果不能在这个喘几口气的时间内想出应付的方法,他的下一击大有可能要了我的命。
我想到很多问题。论能量,我已绰绰有余,像刚才足三节的能量箭,以歌天之能,亦要禁受不起,避往光明空间去。但在战斗的策略和技巧上,我只像个初生的婴儿,停留在小候鸟的阶段,最了不起只是偷师学回来的能量箭,致无从发挥心盾、磁元和梦还的威力。换言之,我的功力是足够的,只是缺乏“招式”。不论芙纪瑶或歌天,他们的能量运用是千变万化的。我必须学会运用本身“人类元气”的法门,且这一刻立即学会,否则将永远没有另一个机会。
上方异动乍现。任歌天如何超卓,可是从光明空间返回正空间的能量变异不可能瞒过我现在的思感能的。
我长笑一声,以泄心中一直处于挨揍局面的沉闷气,化作能量长虹,笔直下投,直穿进一个熔岩喷溅的火山口去。在星球的地壳里,任歌天如何神通广大,亦没法以往返光明和正空间的方式,向我突袭。这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没有生物,比候鸟更熟识和适应行星的世界。
我变成了能量箭,以近乎光速的速度,射进液态状的星球内部去。这是我能想出来脱离太阳怪歌天庞大力场的方法,也只有变成无坚不摧的能量箭,我才不怕任何物质的阻碍和撞击。我的思感比光速还快上十倍的速度运转,只有这个速度,我方可与芙纪瑶或歌天般的超卓对手们争雄斗胜。
所到处遇上的不论是熔岩又或泥石金属层,莫不在箭头强大能量狂猛的冲击下化为灼热的气体,形成一个随箭而生的长形漩涡,感觉痛快至极点。当我洞穿星球的热核,我晓得自己再不是以前的小候鸟,而是变成一个战士,一个无所畏惧的战士。
下一刻我破土而出,真身现形,昂然傲立四周漫无边际的沙漠上,仰望中天的艳阳,十个光年的空间,全在我的严密监视下。
从星球的星夜来到星球阳光普照的另一边,感觉是神奇的,但最神奇的是能随心所欲的控制能量,不但单指物质和能量的互换,指的更是物质真身内能量的流转,使我能借真身的特殊结构,发挥心核内的能量,这正是令能量千变万化的法门。我终于明白了。
歌天出现了,出现在天上太阳的正中处,太阳立即亮度剧增,光耀眼目。
“锵!”
梦还化为兵器,握在我右手处,它已晓得我决意死战的想法,并以它的方式告诉我必须与敌交锋,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打胜此仗。
“剑!”
我感到失去了的记忆,从梦还倾注而来,令我晓得它变成了什么。那是剑,梦还变成了一把剑,一把人类的原始兵器,整个剑的历史,以高速在我脑海中流过,刹那之间,我完全的掌握了剑的特性。我不明白梦还为何似拥有我的记忆似的,但这时哪有余暇去想别的东西。我眨也不眨的盯着从太阳热核飙飞出来的歌天,另一方面将奇异的本原元气,源源注入梦还变成的剑,且是逐渐积聚,务求当歌天攻至的一刻,剑劲将处于最巅峰的状态。从没有一次,像这次般,我有享受战斗的愉悦感觉。
歌天的攻击直截了当,却是锐不可当,除非你的反击能量,可以与他抗衡甚或胜过他,我直觉他以此招来摸我的底,如果我不硬格他此招,会被他看不起。
歌天化成一柱高度集中的能量柱,且是我明白的能量,换作是我以前的尖微子,肯定抵挡不住,也无从抵挡,因为那是与明子结合后的能量,具更高的能量阶次,可轻易地冲散尖微子,令我溃不成军。最骇人的是明子束从太阳的热核吐出来,一直延伸,横过星球与太阳的遥阔战斗距离,直击而来,同时借得太阳毁灭性的炽热辐射线,实有毁天灭地的可怕威力,如果我闪躲,让明子束直接击中星球,说不定可以粉碎整个星球。
我大喝一声,双足撑地,冲天而起,由单手持剑改为双手握柄,一无所惧的朝以光速向我射来的歌天迎去,本原元气从双手的能量管道送往剑身,再从剑尖射出,化成比明子束更细小和集中的“剑气”,正面迎击名慑宇宙的超级生物歌天。
“轰隆!轰隆!轰隆!轰隆!”
爆炸声密集爆响,能量撞击的电火一圈一圈的在我们不住缩短的空间爆闪,变成漫空光雨,忽然长剑狠刺在明子束的锋锐处。
一下惊天动地的巨响震破长空,星球的空气被挤得往旁翻滚倒卷,梦还此时发威了,通体发亮,在剑尖吐出如伞子状的能量团,将明子束卸向四周。
“轰!”
我全身剧震,狂猛的冲击力,差点令心核破碎,如非心盾承受了大部分的力量,我的真身肯定化为粒子。心中清楚,我已成功封挡歌天全力一击,感觉痛快至极点。
倏地全身一轻,我来到了星球的高空,下方沙尘漫空,我们正面交锋掀起的冲击波,横扫星球的大沙漠,所到之处引起猛烈的沙暴,岩石沙丘全给汽化了,受影响的区域从此变成另一个模样。
歌天已遁往光明空间去,当然不会就此罢休。脚底能量爆发,生出动能,令我飞离沙漠区,落在一座山的峰顶处,梦还回到心核内。
我虽全身筋骨酸麻阵痛,心中振奋之情,却是有增无减。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时刻,我终于寻得本原,超越了候鸟。当年在九月星外空边缘处消灭那枝能量箭的超微子级爆炸,不关任何外力的事,而是来自核密的本原元气。我终于弄清楚了。
“蓬!”一个光团在山峰另一块巨石上爆开,接着光团收缩,逐渐现出人形,我的视觉翻译功能再次奏效,歌天像魔洞人般,不具物质真身,是纯能量的非物质生物,但我却可“看”出类似自己的形相来,对掌握对方,在沟通了解上,实有不可代替的功用。
几个心跳后,我与歌天正面相对。
第二卷
第六章
在我来说,如果芙纪瑶和绝色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雌性生物,那歌天肯定可称冠群雄。他把阳刚的雄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若天上的太阳。
像法娜显般,呈透明状,没有物质的感觉,幸而穿在身上枣红色的盔甲,将他实体化了,恰如其分的强调了他比我还高了半个头雄壮的体型。肩宽、腿长,卓立离我百步的巨岩上,确有拔地撑天的气势。依附睥睨天下的神态里,又另有一股悠然自得的意味,像阳光般令人目眩。
他的面相有种能慑服人的险峻冷酷,似是由宇宙亲手动工琢磨出来的生物雕像,鬼斧神工般显露他颇有点盛气凌人、自负自信的个性,那是一种宏伟的感觉。高隆的鼻管、厚实的下颔、嘴唇微往上翘划出的弧度,仿似整个宇宙尽被他踩在脚下。
我看到的虽是翻译出来的幻象但正如法娜显说的,正正捕捉到他的真我。
不过最震慑人的是他金黄浓密的眉毛下如两颗微型太阳进驻眼眶内的眸珠,闪烁着难以言辞描述的神采异芒,坚定睿智,又带点孩子气的纯真,显露出事事满不在乎又不太认真的洒脱。
他的头发短如半指,硬竖如针,金光闪闪,强调了他浑圆的头形。手足均比我粗大,以赤足稳立石上,如崇山峻岭般难以动摇。歌天确实是非常独特的生物。
我们互相打量好一会后,歌天笑了,笑容阳光般灿烂。他是法娜显和绝色外第三个我遇上会笑的生物,虽然如法娜显般是视觉的翻译,仍代表发自他内心的感觉。
歌天盯着我欣然道:“好!好!好!难怪绝色仍未吸干你。自二千五百万年前与上参无念一战后,你还是首个能挡老子全力一击的生物,真舍不得就这么杀了你。初时还以为你是那头动了凡心的候鸟神,直至刚才穿阳一击,才试出你是全新品种的生物,拥有古怪至极的生物能量。你竟是阿米佩斯人吗?还是另有来头?怎会和妖精绝色混在一起?”
他说的是阿米佩斯语,听得我神摇魄荡。歌天是第一个怀疑我是最后一头候鸟的生物,所谓“动了凡心”,指的正是树王预言最后一头候鸟的“反击”。他凭什么晓得候鸟只剩下一头呢?其中一个解释,就是他便是那个灭族凶手!
我冷冷道:“你一直在找我吗?”
歌天微笑道:“你还没有那个资格。我的确是在找寻某个东西,找到这里来,撞破绝色的好事,说不定还碰巧救了你。”
我盯着他沉声道:“是否有资格,现在言之尚早。你在找什么东西,我没兴趣知道。我和你无怨无仇,为何攻击我?”
只要他的答案是因为怀疑我是最后一头候鸟,我会立即全力出手,打不过便遁入黑暗空间施展季候飞行,看他如何追得上我。
离开九月星后,我学会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宇宙,是个弱肉强食的宇宙,没有道理可讲。对我来说,歌天才是难得的对手,我是不会错过的。
歌天露出个没好气的表情,晒道:“找人动手需理由吗?你既和绝色胡混,就算不是她同党也谈不上是好人。五千万年前绝色已是我的死对头,修理你有什么出奇?”
我听得心中有气,不但因他横蛮无礼的说话和态度,更因他不住侮辱绝色。仰天笑道:“既然如此,干嘛还说这么多废话?动手吧!我很想知道你有没有杀我的资格。”
歌天难掩讶色的上下打量我,颇有点难以相信的嚷道:“自老子出道以来,只有人高抬贵手放过他,独有你唯恐我不动手似的。唉!让老子点醒你这个蠢蛋,为什么而战都可以,却绝不可为那妖精而战,死都死得不光荣。”
我把心一横,从容道:“为候鸟族而战又如何?”
此语一出,我整个人舒畅了,沉重的感觉一扫而空。法娜显的期望,是要我光辉荣耀坚强的活下去。而只有承认最后一头候鸟的身分,对所有强敌一无所惧,我才能顶天立地的纵横宇内,重振候鸟族的声威。
歌天双目异芒剧盛,杀机闪闪,牢牢地盯着我,话声似从牙缝迸发出来,道:“你究竟是谁?”
我冷然道:“你早猜对了!我就是绝色的同党,唯一的同党。”
歌天仰天长啸,啸声透露出令我感到不解的悲愤激烈情怀,突然出手。
他先是横移左手,忽然手变长了,以波浪般的飘忽方式向我延伸过来,令人难以揣测他要攻击的位置,在不到心跳百分之一的短时间内,他的手已高临我头顶上,手掌变得比我整个人还大,金光灿灿的,五指箕张,盖头罩身的猛抓下来,迅疾至肉眼没法看清楚。如此直接凌厉的招数,真的是想都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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