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性武器
一切交代完毕,手术室的门也开了,王琳医生给赖父做的手术非常的成功,这下皆大欢喜;
不过王琳却对叶飞提出了一个要求,她刚才在里面虽然不是太清楚外面的情况,但也多多少少明白是叶飞把鹏少这个难缠的家伙给制服了,并且叶飞还真是一个好人,至少脾气不错,于是试探着对他道:“嗯……能不能请你也帮我一个忙?”
叶飞见王琳露出白衣天使温和的一面,不由觉得她大是养眼,立刻连连点头道:“好,好,你说说看。”
王琳指着鹏少道:“这个人经常来医院闹事,干扰我的正常工作,你……你能不能跟他说一下,以后叫他别来骚扰我了。”
叶飞还没说话,鹏少就急忙保证道:“王……王医生放心,我以后再也不来医院了,我现在知道好歹了,怎么还敢痴心妄想,王医生这么优秀的女人应该是属于叶大这样的人物,我可配不上王……”
王琳不悦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呐。”对叶飞说了声谢谢,快步离开;
一抹白影远去,恰似处子的轻柔,叶飞不由的呆了一呆;
赖家一众人对叶飞万分的感激,不停的道谢,非要请他回去大大地表示一番,叶飞微笑着拒绝;
现在赖纯纯这边的事已经全部解决了,他也没什么可牵挂的了,倒是方洁这边的事情应该着手去调查一下了,懒王的死而复生以及他异常的表现,总让人觉得其中有些邪乎;
叶飞把卡交给赖纯纯,跟她告别道:“纯纯,叶大哥这就走了,这些钱给你做日常的生活费用,好好照顾伯父伯母的身体,他们年纪大了,需要多多的关心;还有,叶大哥不是拍电影的,恐怕现在你也已经看出来了,你就不要跟我一起回去了;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没有文化可是不行的,你还是回学校去上学,争取考个名牌大学,做大哥的脸上也跟着有光彩不是吗?”
赖纯纯目睹了今天的一切,也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太单纯了,眼下去上学充实一下自己才是最正确的道路,这半天她一句话也没说,心中想了许多许多,关于叶飞,关于自己这些天经历的一切,见叶飞跟自己告别,眼泪就不由串串的流了出来,她觉得命运对自己也很公平,虽然失去了一个亲哥哥,但是上天却又安排了一个叶大哥来真心的帮助自己,她心中充满了感激,却又不知该如何向叶飞表达,只是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的学习,考上一个有名的大学让叶大哥欣慰;
“叶大哥,纯纯一切都听大哥的安排。”
叶飞拍了拍赖纯纯的肩膀,微笑着转身离开,他不再需要担心赖纯纯今后的生活,村里的人都知道她背后有这样一个大哥哥,不会再欺负她们家的,并且鹏少今后必定会先在她们村子搞新农村建设,村里的人得到实惠,对赖纯纯一家只有感激,日常生活中对他们一家也必定会多多的照顾,眼下让赖纯纯自己试着撑起一个家庭,对她的人生道路也是一个好的锻炼;
叶飞和方洁上车远去,赖纯纯望着渐渐消逝的车身,不知在想些什么,只是再一次流下了晶莹的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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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他的名字叫太子
他慢慢的走在街上,就像是在梦游,通常梦游的人都让人觉得很可笑,认为那是一个傻瓜;梦游的人也让人觉得其行为很诡异,因为没有人能解释的清楚这种事;
科学上给梦游这种行为也做出了解释,但是,那些解释总让人觉得不太可信,它似乎把一切归结为人体的本能,或者是把梦游说成是一种病,但是如果仔细想一下的话,似乎这两种说法都没有道理;梦游更像是一种精神行为,潜在性的存在于人的大脑空间;
所以人们在看到梦游的人的时候,嘲笑中还带有一丝淡淡的恐惧,也来自于人的本能,他(她)们不想害怕,也不愿意相信自己会害怕,但是那种凉飕飕的感觉,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渗透到心底,所以他(她)就不得不无奈的感觉到,自己已经害怕了,一种未知的恐惧;
幸好这个人并不是在梦游,虽然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像梦游,每走出一步,都象在精确的计算着时间;他的步伐迈出的很匀称,每一步之间的距离恰好等于他一只脚的长度;他的胳膊也并不随着身子的行进前后摆动,倒像是假的;甚至连他的头发都不动;若不是因为他睁着眼睛,所有看到他的人必定会认为他是在梦游,但是他的确不是,他的眼睛还会眨动,虽然眨动的频率非常的少,虽然他的眼睛里有一层淡淡的雾,但是每隔十五秒钟,他的眼睛就会眨动一下,告诉人们,他很清醒;
这更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更加目不转睛的注视着他;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衣裳,既说不上是休闲,也说不上是古典,衣衫上连一根皱纹都没有,用感觉上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种淡淡的神秘,简约中能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
他漆黑的发髻一丝不乱,似乎风也吹不动,轮廓优美如雕刻般的脸上,带着种冷酷,自负,而坚决的表情;
用这种姿态出现在人群中,会让人觉得他很臭屁,至少很让人觉得他不顺眼,有一种想冲上去扁他的冲动;
但是他并不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他走到一个小吃摊前,要了一碗面,清水煮的细丝拉面,他不允许加任何的作料;
这是鹏少昨天下午见到他时的样子,不知为什么,鹏少一看到他就觉得非常的来气,这他M的自己在县城横来竖去这些年也没用这种架势走过路啊,就跟他M有病似的,以为让他上台唱戏呢;
于是鹏少就对自己的几个手下打了声招呼,告诉他们今天的目标就是这个穿白衣服的家伙了,一会儿把他揍得死去活来的时候,看看这小子是不是还这样一副德行;
那几个手下平时也是横行霸道惯了,现在正手痒呢,一得到鹏少的吩咐立刻就喜上眉梢,几个人呼啦啦过去把吃面的座位给围了起来;有一个人从面摊柜台上拿起一瓶白酒,‘啪’的一声拍在白衣人面前:“小子,干吃面有什么意思,大爷请你喝瓶酒,你得一口气把它吹了,要不然大爷可不饶你,看你扭扭捏捏的像个娘们儿似的,你该不会真是个娘们儿改扮的吧。”
“我看他像是泰国来的人妖,还是一个有神经病的人妖……”
“哈哈哈……”
几个人就笑成一团,有一个人还伸过手去想要捏他的脸蛋,只是……
他目光里的薄雾突然散去,眼神突然变得如刀锋一般的锐利,就像是夜空中的流星,一瞬间绽放出灼人的光芒;
几个人吓了一跳,他们突然明白自己来惹这个梦游一般的白衣人绝对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他们见了白衣人一定会躲着走;但是,时光不能倒流,他们后悔已经太晚了;
白衣人的动作很快,简单而直接,没有一丝犹豫;他的手往下一切,刚才那个伸出手的家伙立刻象断了胳膊似的,一下子趴倒在桌面上;紧接着,白衣人已经顺手抄起了桌上那瓶白酒,整个的砸在那个家伙的头上,碎屑纷飞,玻璃碴子插满了头,血象趵突泉似的涌了出来;他手里剩下半截酒瓶子,却又在间不容发之际,反手插进了离他最近的一个家伙的眼眶里,血水顺着瓶口流出;
他早已松开了手,身子微微的一闪,洁白的衣衫上没有沾上一丝血迹;剩下的两个家伙还没反应过来,白衣人的身影已经闪到了他们的面前,他的手并不大,也不象十分的有力,但是事实证明了人们的判断错误,他的手不仅有力,还非常的快,伸手间已经抓住了两个人的头发,看似不着力的一挥,却已经带起两人的身子,头顶上剧烈的一痛,随即就毫无知觉了,他们的头像两颗保龄球似的狠狠的撞在了一起;
白衣人的出手冷酷无情,他像是并不在乎那几个人的死活,他只是想击倒眼前的目标,只要对手没有了还击能力,他的出手就达成了目的,至于对方是生是死,会不会给他带来事后的麻烦,他并不放在心上;
鹏少当时就傻了眼,我草,真看不出这个蔫啦吧唧的小子竟然这么狠,一下子就放倒了自己四个手下,幸好自己当时没有直直的跟过去,要不然现在躺在地上的一定还会加上自己一个;
可是鹏少庆幸了还不到半秒钟,就见那个白衣人慢慢的向自己走来,苍白的面孔没有一丝表情;鹏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腿抖得像个筛子;
“别……别过来……跟我……跟我没有关系……我不认识……不认识他们……我就是路过……停下来看看……”
“看也不行。”
白衣人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脚电闪般踢出,直接踹上了鹏少的下身;鹏少立刻就像虾米一样蜷缩成一团,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哀叫着、呻、吟着,眼泪鼻涕横流;
旁边也有几个闲着没事看热闹的群众,本来还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赞叹今天看了场好戏,一听到白衣人说出的那四个字,看也不行,立刻象见了阎王似的、拼了命地四散逃跑;
真要命呀!看看也要挨日!再不跑自己也要躺在地上了!
白衣人并没有追赶,跑了的也就随他们去了,不过他今天却给了那些爱看热闹的人们一个教训,不关自己的事,最好别靠的太向前,那样是很危险地;
白衣人慢慢的转过身子,继续坐下来吃面,就像刚才的事不是他做的似的;直到他一碗面吃完,110也没来,不知道是没有人报警呀还是怎么回事?
他站起身来,在桌上放下五元钱,就又慢慢的走着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只是那天见过当时的场面的那些人,当天晚上不停的做噩梦,都吓的不轻;
——
某时,某处,某个房间;
“向松?”他的声音沉稳而淡漠,似乎说话对他来说,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所以他的语言尽量的简洁;
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向松就连连的点头哈腰:“小人正是向松,太子什么时候到的?要是属下早点知道消息……”
他的身份不是太子,他只是名字叫太子,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就算是叫宇宙大帝也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跟他的实际身份并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他并没有觉得有半点的荣耀;他不喜欢说废话,也不喜欢听别人说废话,于是他只是淡淡的直切主题;
“懒王还没有死?”
“是……当时的情况……”向松的额头上开始冒汗,声音也变得有些颤抖;
“他现在在哪里?”太子并不想听向松的解释,任何的解释都是借口,他只想知道目标的位置;
“在凡星针织厂……”向松突然露出诧异的神色,他似乎也非常的不相信自己说出的话,但他所说的却是绝对的事实,“懒王现在凡星针织厂……当一名清洁工……”
(四十九)七天之后
懒王,很难想象懒王这样的一个神秘人物,做清洁工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他会不会穿着一身橘黄色的工作服,拿着一把破扫帚,在大院里转来转去的捡垃圾,偶尔会停下来擦擦脸上的汗水和尘土混合成的污渍,抬头看看太阳,嘟哝着往地上吐口唾沫;
当然不会,如果要评选出一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清洁工的话,懒王绝对当之无愧;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加肥加大的型号,因为清洁工的工作服他根本就穿不下,没有哪一家企业或单位会给清洁工准备特肥特大的工作服,通常那种肥的流油的人不可能会做清洁工这份职业,那种身段的人,根本就已经无需靠劳动生存;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特大的金链子,手上也带着四五个不同颜色的宝石戒指,左手戴了三个,右手戴了两个,脚上一双锃亮的皮鞋,看上去价值不菲,嘴里叼着一只雪茄,古巴产Cohiba牌子的雪茄,喜欢抽雪茄的人都管这个牌子叫‘狗尾巴’,但是它的价值却比狗尾巴草不止贵了几万倍,一盒要卖到400欧元,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哪个清洁工人会奢侈到抽这玩意;但是懒王就抽了,还一支接一支的连着抽,抽到一半就直接丢在地上;
唯一符合清洁工身份的,就是懒王的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的喷水壶,这玩意也就是平时清洁工们拿来做做样子的,没有哪个人会殷勤到去给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们浇水,都是等着老天爷下雨任它们自生自灭;
但是懒王不同,他拿着水壶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英勇的八路军战士紧握着自己手里的钢枪,在守护着自己的领导;他守护的目标就是后院角落里的一株怪喱模样的墨绿小草,有点象含羞草的样子,可是却没有含羞草的特性,用手碰一下它的草叶,并不会立刻就收拢,但如果懒王往小草上喷一口雪茄,它就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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