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
辏由嫌紊晕⒆隽艘幌轮卫恚影侗咭哺删涣诵矶唷N颐桥级诤颖叩奈嗤┦飨拢匾渥鸥髯缘耐晔贝匾淦鸷芫煤芫靡郧翱吹缬啊渡倭炙隆返母芯酢?br /> “你也喜欢看《少林寺》?”芹芹惊喜地问。“那当然”,我说,“当时我还差点儿跑到少林寺去呢。”“我和廉泊当时也差点去,不过没去成。嗯,现在有了你,太好了,干脆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趟少林寺吧。”
盛夏季节渐渐到了,天越来越热,放暑假了。那是1987年8月,我专门请了个假,陪小芹和廉泊一起去少林。这是芹芹从小的心愿,我是她男朋友,没有能力实现她更大的愿望,但只要我能做到的,就应该让她满足,我是这么想的,何况我也希望她能通过旅游,彻底走出她爸爸妈妈离婚的阴影。我们离开成都,列车从盆地驶出,翻越秦岭,横穿八百里秦川,然后伴黄河而行,一路上,我看到了蒋芹芹欢欣跳跃的笑容,这令我心里同样充满喜悦。
风尘仆仆,我们终于到了登封,踏上了去嵩山的汽车。大约中午12点左右,到达嵩山第一胜地——少林寺。
对少林寺,我们一直有一种向往和亲近感,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电影《少林寺》中描述的“千年的古寺,神秘的地方,嵩山幽谷,人人都向往”,也因为我们基本上都熟读金庸小说,对少林寺自然心生向往。达摩院、罗汉堂、藏经阁这些名字早已就耳熟能详,一点也不觉得陌生。
长久以来,我们心中觉得,这个古刹应是藏在深山之中的,满地落叶与星星点点的野花相衬,宁静、幽远而动人心魄。实际上呢,确实风景不错。古刹深藏嵩岳里,面对着少室山,背依着五乳峰,群山环抱,宝塔点缀,清溪河绕寺而过,翠柏四季常青。虽然是夏天,也许是因为到了嵩山深处,也不再有在车上那种躁热,只感觉微风拂面,凉意丝丝。郁郁葱葱的松柏将寺前的广场整个掩映起来,树叶发出的摩挲的声音,仿佛在展示着这千年古刹深厚的佛宗底蕴。门口有两座石狮,威风凛凛地守在寺门两侧,守卫着悬奥灵韵,昭示着历史风云。而寺门的匾额上由康熙亲笔题写的“少林寺”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也更加显出古寺不群的风骨。
进入寺门,右侧便是赫赫有名的“李世民碑”。碑高约4米,少林寺便是从这里,开始他传奇辉煌的历史。它也是少林最引以骄傲和自豪的一座石碑。石碑右上起第五行刻有李世民亲笔所写的“世民”两字。千百年来,他一直屹立在这里任游人瞻仰,历经岁月的沧桑,碑文上的字迹已有些模糊,但它仍旧像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向过往的游人讲述着“十三棍僧救秦王”的故事。
走过天王殿,便来到了少林另外一个得以扬名的地方:立雪亭。在这无声的立雪亭前,达摩和二祖结下了不解之缘。当年达摩在少林寺对面山峰的一个洞中面壁9年,一个叫慧可的和尚为了拜达摩为师,就在山洞外服侍了他9年。9年以后,达摩为处理佛事回到少林,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慧可又来到立雪亭前求达摩收他为徒,但是达摩仍不答应,以他自己的禅理说:除非天降红雪,我才答应收你。慧可立雪思索,终于大悟,用戒刀把自己左手砍下,围亭走了一圈,用鲜血将白雪染红,去成就达摩的诫示。达摩见慧可终于彻悟,便收他继承自己的法嗣,慧可成为禅宗二祖;禅宗也就此由二祖传到六祖,由少林传到全国……
此后,其他寺院的和尚见面均是双手合十,而惟独少林僧人只能右掌竖立,便是为了纪念二祖曾经在这里断臂传佛。即使是其他寺院的僧人,身披袈裟的时候也需要将左臂露出,以表示对二祖的尊重。就连那个著名的风流皇帝乾隆瞻游少林的时候,也对“立雪断臂”的故事大发感慨,当即写下《雪印心珠》匾额一块,悬挂在立雪亭佛龛之上,告诫后世佛业来之不易。
走出少林,已是傍晚时分。来时如织的人群现在已渐渐消散,喧嚣了一天的古刹此刻也安静下来。清风徐来,飞鸟与还,暮色中钟楼传出的阵阵钟声响彻山谷,一轮山月缓缓升起……
就是在那山月升起的夜晚,就在少林寺外的大山深处,我和芹芹做爱了。
那个夜晚,我们三个在寺外的一个私人旅馆里安顿下之后,还不太晚,月光又亮,芹芹很想在少室山转转。因为廉泊脚不方便,所以就我和芹芹俩出去散步。我们走到大山深处一个山涧旁,月光下,芹芹微微扬起的那张笑脸让我的心怎么也平静不了,我轻轻地把她往我这边拉了一下,很轻很轻,她就很轻很轻地靠过来,我突然怎么也克制不住了,把手就伸到了我一直不敢伸的地方。当时我心里跳的可真厉害啊,我想,只要她自己稍微的不愿意,只要她稍微地扭转身,我就一定放手,我是真怕她生气呀。
结果她没有,只是,银白的月光下,我也看到她的脸一下子就变红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闭紧了眼睛。
当我们回到旅馆,夜已经很深,廉泊似乎已经睡着了。
那次少林之行回来以后,我觉得自己掉进了蜜罐里了。我和芹芹正式确定了关系,虽然为了防止别人说闲话,我们没有公开同居,但她不定期到我房子来,我们舒畅地做爱。我真的觉得挺幸福。幸福到简直不相信世界上还有其他人能比我们更幸福。
可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当你觉得自己无比幸福的时候,你的幸福离终点也就不远了。舒心日子永远只是生活中的少数,没过多久,命运开始显露出残酷的一面。这得从刘莽娃说起。说实在的,劳教出来,我就不再想跟刘莽娃搅在一起了,而且,确实在我出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没再去找过他。但是,命运的安排有时是很无可奈何的,为了救蒋芹芹,我打了KTV包间里的那两个地痞,之后,那两个家伙就老来骚扰,想要报复,我独木难支,只好请刘莽娃出来摆平,欠了刘莽娃一个人情。
按道上的规矩,别人帮你摆平了事情,一是要请喝酒,二是要还别人一个人情。喝酒的时候,因为这事情是因蒋芹芹而起,所以得带她一起去。酒席间,我就发觉刘莽娃眼睛老在小芹身上转,我知道他动的什么心思。但不好当面翻脸,只是以后注意着不让他接近芹芹。但是,只要还没还他人情,我就老不能跟他摆脱干系。
所以,从少林回来不久,得知刘莽娃喊我帮他打一架,我立即就答应了。我想的是,这架一打完,把人情还了,以后我过我的日子,两不相欠,也就清爽了。但是,这场架却把我弄进了拘留所。
其实开始之前我就有一种不安的预感。我的预感总是很准的,我们四十多个人在成都黑帮斗殴场——青龙场立交桥下——狭路相逢,两边的人都是卷起袖子就冲上去了,真叫亡命之徒啊……这时候,一个家伙已经向我砍过来,我闪身一避,顺手抄起背上的菜刀,一刀就砍下去。这时,后面的另外两个家伙已经冲了上来,其中一个举起木棍,照着我的腿骨就是一下,我强忍着疼痛,一脚踹在了这个家伙的肚子上,正要补一腿,警察来了,我因为腿上挨了一棍,跑不快,结果被逮住,拘留15天。
本来,被拘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被拘留,但是,以前我心里不牵挂什么人,所以一点也无所谓,但这次,我在拘留所天天担心芹芹,我也说不清楚具体在担心什么——不,其实我隐隐约约地知道担心的是什么,我只是不敢深想,就怕自己像乌鸦嘴一样果然想中了。但尽管我不去想,事情还是发生了,就在我被拘留的那几天里,刘莽娃以带芹芹来看望我为名,将芹芹骗到一间空房子里,强奸了芹芹。
当我从拘留所里出来,我很快就知道了一切,我突然心里一片宁静,我知道该有个了结了。我一直觉得,我和芹芹不可能有结果,我配不上她,至少我没有资格占有她一生的全部,命运让我在最美好的年华与她相遇相爱,我已经很满足了,她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应该在我这样的垃圾身上耗费太多时间。而我,也该为自己的过去画一个句号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很必然的结局。
埋伏了好几天,我终于等到了刘莽娃一个人落单的机会。偏僻的小巷带着一丝凉风,我用仇恨的目光注视着前方的刘莽娃,他并没有预料到我会突然来到他面前,所以现在他身边没有人,只有他一个,很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单打独斗。
我裹了一下手上的刀,看起来很紧,不会脱落。我一步步走了过去,手心握着那把刀还是第一次使用,我不知道它是否锋利,但我相信已经足以杀人。大喝一声,我急速地冲了上去,狠狠的一刀砍向了刘莽娃。他不愧是久经历练的,躲过了我这一刀,而后拔出他的刀子反击了。他的刀很霸气,由刀本身来看就知道了,这把刀很长,刀背也很宽。我当然知道这把刀砍在身上会有什么后果,但我只想为芹芹报仇,也想为许多年前第一次认识刘莽娃时他打我的耳光做一个回报。所以当他回击过来时,我丝毫也不退缩,好像并没有感觉到他的刀子来了,我也同时出刀,完全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他那一刀很准地砍在了我的左臂上,鲜血一下子喷满了我的衣服,但同时,我的刀子也狠狠的捅进了这个家伙的肋下,一刀,两刀,三刀,我一下一下地捅,直到刘莽娃失去了知觉,我知道他已经离死不远了。
收了刀,我向场中望了望,很凄惨,满地的鲜血,刘莽娃早已经被砍的不成人形,他的脸上已经足足挂了三个刀口。我慢慢地走了过去,手臂袖子里的刀已经滑了下来。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甚至可以说是害怕……我总以为自己在踏入这个圈子以来,早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了,想不到最终我还是会害怕。但我并没有后悔,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做这样一来的选择……
我用手摸了一下脸上的鲜血,用舌头舔着手上的血迹。我告诉你,血真的很咸。
我的故事,基本上就是这些。
第四章 小雷
我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小雷,写这部书的念头,是在2002年1月萌生的。当时,我还在英国留学,说起来有些好笑,我在英国念的专业竟然是“中国历史”,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其实原因也不复杂,我爸是成都一个投资公司老总,虽然在全国未必排得上号,但在成都的投资业界可算得上一个铁腕人物,大家都怕他,连家里人也怕他。他一直希望我子承父业,但我对所有和经济挂钩的玩意儿都全无兴趣,我自幼深爱文学,尤其喜欢西方文学,但我爸说,如今这个年代,搞文学的人是最无用的,“百无一用是作家”,“当作家的人是可耻的”——这些都是我爸的原话。但我才不管什么有用没用呢,我只管自己喜欢不喜欢。
我18岁考大学的时候,在我爸的高压政策下,不情愿地读了北京大学经济系,毕竟那时我还太嫩,不敢跟我爸做对,哪怕是曲线地作对。读了两年,我忍无可忍,那时候觉得自己也是成年人了,无论如何不能把生命消耗在无聊的经济学里。于是先斩后奏,自动退学,回到成都,说实话,我依恋那个糜烂的城市。那时我也二十郎当岁了,但我拒绝工作,经常跟一帮写诗的人混在一起,你知道,成都的诗人,在全国都是最多的。
我爸一看到那些写诗的人到我家,就要毫不客气地把他们赶走,那些诗人也确实没骨气,每次被轰走了,过不了多久又要像狗一样来敲我家的门,谁叫他们一个个穷得丁当响呢,在我家,只要我爸不在,他们还是有尊严的,我对他们比对我家佣人尊重多了,何况还有那么多好吃好喝的由着他们享用。就这样,一晃五六年过去,我26岁了,依然过着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活。
2000年的一天,我爸再次把家里的诗人轰出去之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他已经渐渐老了,不可能养我一辈子,他只有我一个儿子,如果以前还希望我能成为经济界的成功人士的话,那么他现在已经不抱这个希望了,他如今惟一的希望是我不要堕落到搞文学的圈子里去了,否则,我的明天就是那帮狗一样的诗人的今天。为了让我不被那些无聊文人带坏,我爸宁肯多花点钱送我去国外读书,他知道我肯定不愿意读经济类的专业,所以对我说,只要不念文学,念什么都可以。为了故意气他,于是我就决定念“中国历史”。但我爸却很爽快地同意了,他说,了解历史就是了解现实,毛主席就最爱看历史了,弄通了中国历史,回来搞经济就有了最好的基础。看来,他还是在做着我回国以后从商的美梦啊。
我去的国家是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