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七辑)
サ摹!薄?br /> 我的天哪——他说的那个东西不就是我的时间机器吗!
我们的酋长有点不知所措,但他还是好脾气地说道:“她有许多神奇的能力,她能够给我们治病,她是我们大家的医生。”
他们的酋长根本不理会这一切,继续说下去:“我们将她身边的那个东西夺了过来,打开它,你们知道怎么着——它自己会动!还会眨眼——就像星星一样。她是个巫婆,一定要赶走她。”
这时苏努走向前来说道:“她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她不是巫婆。我们喜欢她——为什么要让她离开我们?”
“因为她那个会发光的东西扰乱了我们那里的人心,我们将它砸了个稀巴烂,丢到河里去了。那是个邪恶的东西,这个女人当然也是邪恶的。”
原来是他们将我的时间机器夺走弄坏,然后又丢进了河里。想象着我的时间机器的悲惨下场,我的心都麻木了。虽然我一直都知道我的时间机器不可能找回来了,但是想到它就这样毁在了这些无知的人手里,还是让我气得几乎晕倒。
和我站在一起的那些妇女们也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她们的眼里第一次露出了怀疑的神色。一个小女孩靠近母亲身边问道:“什么是巫婆?”母亲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我不知道事情发展下去会怎么样——但突然之间我害怕起来。
对方部落里一个性情急躁的年轻人向我走过来,苏努一个箭步跃到他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于是他们开始动起手来。年纪大些的男人愤怒地叫喊起来,年轻人都加入了战斗。这时我真的害怕极了。第一次看见这些部落民众打架,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
我向后退缩着,想回到我的茅屋里去。但是我的腿僵立在当地,挪不了,我的身体也因震惊而变得像冰一样冷。
在这场打斗中,有六个男人受了伤,双方酋长出面制止了这场打斗。苏努仍然气呼呼的,对方那个最先动手的年轻人也很生气。
“这一次我们不要你们的女人和食物了,”对方酋长宣布,“你们已经被这个女人给带坏了。”酋长召集起他的人,离开了我们的部落。
苏努和其他几个受伤的人来找我,我默默地给他们的伤口敷药。一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
晚上休息时,我想,也许该是我从这里消失的时候了,可是我能去哪里呢?在这个时代的任何地方,在这些原始人部落里,我总是会显得很特别而引起别人注意的。我还知道,如果我独自一人到外漂泊是非常不安全的,而且在这里,我根本没有任何的生存技能。
这个部落给我带来的安全和舒适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想放弃的。但是由于我的到来可能会给历史带来的影响,这让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我们得罪了的那个部落随时都会向我们的部落发起攻击,也许他们会到别的部落里去散布消息,说我们这里有个邪恶的白人女人,他们也许甚至会绑架我,杀害我。我该怎么办?这些可怕的想法让我十分紧张,我思绪万千,辗转难眠。
一大早,蒂比就来找我,将我带到酋长那里。我默默地走进酋长的茅屋。部落里的一些重要人物都已经集中在茅屋里了。
“那些人昨天说的话,”酋长锐利的眼光落在了我的脸上,“都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将头垂得低低的。
“你是不是真的带了什么邪恶的东西?你是不是拥有邪恶的力量?”他尖锐的目光与温和的语气形成鲜明的对照。
他的话直截了当!我再一次为这个部落里人的诚实和率直而震惊。
脑子里突然涌现出一个想法——在这些纯朴的原始人面前,我可以利用现代人说谎的本事轻而易举地逃脱厄运。
“是的,酋长。”我非常自信地说着精明的谎言,“我是带了一个会闪光的东西——但那不是什么邪恶的东西,在那个会闪光的东西里面是我的医学知识。那些人把它给毁了——这对于你们所有人都是一个损失。我本来希望有一天能够找到它,那样我就有更多的力量来帮助你们了。但是现在它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对于我的坦然承认,苏努微微笑了。“我想也是这么回事。他们想杀害你,他们才是坏人。”他温和地说道,他的眼里闪着自豪的光芒,因为他觉得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酋长,让我们尽全力来保护医生。她不是邪恶的,她对我们大家都很好。她一直都对我们很好。我们不应该抛弃她,部落里所有的人都要站在她的一边。她是医生,她能帮助我们。”
酋长高兴地点头认可他的话。
这一刻,我知道我赢了。我用我在先进的人类社会里获得的本能轻易地就让这些单纯的人相信了我的话。他们使用长矛的本领,他们灵敏的嗅觉,一直让我感到自愧弗如,但是再也不会这样了。我已经明白,我也有胜于他们的技能,我在心理上胜过他们一筹,纵横捭阖、谈判交涉、心理攻势——所有这些现代社会的生存技能都是我的优势。
一瞬间我就有了决定。历史被改变以及产生的种种影响,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先不管那些吧。
我终于微笑起来了,我像一个胜利者那样昂起头来:“是的,酋长。我能帮助你们大家,以及你们的朋友。不仅仅是在医学医药知识方面,我还知道其他许多事情,我可以都教给你们。”
他们像被催眠了一样看着我,那眼光就像突然发现了一个大宝藏一样。我看着苏努说道:“就先从你开始吧。”
他走上前来,就像一个受到祝福的信徒一样。
于是一个医生在史前时代的伟大传奇故事就这样诞生了。一个会制作各种烹调用调料的医生,一个会开荒耕种的医生。一个看上去纤纤弱质实际上有着巨大能量的医生,一个知道如何打制铁器、知道如何聚焦阳光获得火种的医生。
现在我再也不用为自己的生存而发愁了。他们保护着我,胜于爱惜他们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能救下我的时间机器,在我的那个时代里的一切将会有多大的不同呢?或者说,我的那个世界里的一切本来就是这趟回到过去的单程时间旅行的结果呢?
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了。不如还是坐下来,聊天谈心数星星吧。
《世界末日的前夜》作者:'日' 北野康司
世界已经绝望了。纸币还是可以通行,人类仍然不断繁衍,却完全没有了未来。世界如梦初醒,找不到希望,人们无能为力。畸形的猫出现了,一只接着一只,雨点般地从高楼坠下而死。泛着黑光的柏油路上,血染一片,如同晚霞照耀。而那些支离破碎的畸形猫的尸体们也就这样躺在原地,没有人想去收拾残局。即使做了,也不会有所改变,大家都很清楚这点。因为再过不久,人类也会如同这些猫一样地死去吧。畸形猫的尸体里又生出了蛆,却没有一只变化成蝇。可能蛆们都觉得与其去讴歌蓝天,还不如就以蛆的身份死去来的安详。一切事物都选择退化,原因却没有人知道。仅感觉到牵引世界滚动的齿轮的确是脱了轨,变得不正常起来。或者,不正常的是,这段我们都认为是正常的历史。
提姆·柯尔曼,今年17岁。生长在自由国度的西海岸,即使像他这样的少年,也已经没有了未来。提姆曾经是高中生。至少两个星期前还是。在这两周里,提姆没有去上课,只是呆呆地望着窗外。院子里种着林擒树。原本还是青色的林擒果,在没有成熟到变得通红之前,变得像黑炭般,开始腐烂,落地粉碎四散。提姆吐了口气,朝日历瞥了一眼。今天是12月24日,是世界迎来的最后一个圣诞夜。并且,明天的圣诞节,是世界终结的日子。
房间的门开了,提姆的母亲担心地叫着提姆:“提姆,就算没有食欲,多少也要吃点才行呀。”
“嗯,我就下楼去。”
“从今天起学校开始放假了呢。本想着今晚大家聚在一起吃顿大餐的,可这几天商店都关着门,买不到东西了,可惜呀。”
“妈,不管是不是圣诞,学校都早就停课了。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还要去学校学些什么呢?为了未来之类的话,都变得没意义了。”
提姆一边眺望着窗外,一边回答。母亲没有再说什么,静静地关上门,看得出很落寞。提姆想着母亲的话,心里也悲伤起来。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不去上课的不仅是提姆一个人。世界上大部分的学生都这么做。大家都纷纷将工作和学业丢弃,因为世界末日到了。大多数人学习工作都是为了未来,为了能有美好的未来,所以牺牲现在。但……以牺牲现在为代价的未来已经消失了。
明天,是世界末日。并非有人这么预言,每个人都很自然地感觉到了。就像预感到自己的死而选择独自离群的年迈的大象一样,世界也无须任何人通知,便知道了末日的到来。而这个绝望的日子,就是圣诞节。
提姆下了楼。晚餐正在准备中。提姆随手拣了一块腊肉扔进嘴里。
“妈,爸爸呢?”
“爸爸去工作了哟。”提姆的母亲手洗着餐具,回答道。提姆将牛奶一饮而尽。
提姆的父亲是邮递员。将近30年风雨无阻,一直在送信。甚至连世界末日的前一天都还在工作着。提姆想不明白,既然明天是世界末日,那洗餐具、送信的意义在哪里?就算赚到了钱,也没法把它们花出去。就算将餐具洗干净了,从此也不会再使用。父母都在做完全没有意义的事,就像两个没有思想、被人设定的机器人,提姆轻蔑地想。
套了件外衣,提姆决定悠闲地出去走走。尽管这样做的结果是会让自己更伤感。
白天快过去了,天空呈现一片混浊的灰色。街道像被消了声的电视般安静。世界已经为自己换上了丧服。
两年前,提姆随父母搬到这里来。两年过去了,提姆还是对这个城市感到陌生,在学校也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或恋人。在这种状态下迎来了世界末日,对提姆来说当然是一件高兴的事。因为这样就没有人会为自己的死感到伤心,自己也不会为别人的死感到伤心。这也是能以冷静的心来迎接世界末日的理由。本是一无所有,又谈何失去?
提姆想去学校看看。学校巴士已经不开了,不过走着去也用不了多少时间。沿路的便利店、游乐设施都关着门,行人非常之少,完全是一座鬼城。唯有风卷过街,带走落叶。几辆私家车都被丢在路边。没有人会想要偷走它,或没收它,一切都变得无所谓。
从车站处走上公园小径,爬上山坡。枯萎了的丛林缝隙间可看到红砖砌的教学楼。36只——沿路畸形猫尸体的数量。
提姆穿越过校门。学校静得像到了夜晚一样。耳朵灵敏的人,可能还可以听到世界另一边游牧民族在呼唤羊的声音吧。学生、教师们已有两周没有再在这里踏足过,学校就像战争后被废弃的军事基地一样,成了一座废墟。提姆看了看操场,没有人在那里。令人想起比赛结束后选手们突然消失了,唯有一个篮球在篮球架旁边滚动,发出“咚咚”的声音。
提姆来到教学楼门前。门并没有锁。门开启的瞬间发出了刺耳的声音。走在过道上,提姆的脚步声变得很响,回荡在整个学校中。提姆好像一下子成了世界的支配者。
拐过墙角,上了楼梯,如走向死刑台的罪人。脚步声正追赶着提姆,按照往常的习惯朝课室走去,提姆像要与死人握手般将手伸向门把。这个时候,偶然中发现窗子映看人的身影。
原以为没有任何人的课室里,坐着一个少女,戴着眼镜,捧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
贝尔妮卡·玛克拉森。提姆的胸口“咚咚”一震。
当世界还不像现在这样,大家都会来学校上课的时候,贝尔妮卡就是提姆一直所憧憬的少女。那时提姆每天都会很早来到学校,趁没上课之前看些小说。然而总会有人比提姆先到一步,那个人就是贝尔妮卡。
提姆喜欢康德和尼采,那都是高中生较少涉猎的内容。提姆是一个孤独的少年,内心深处更埋着由于孤寂而缺乏与人交往所形成的自卑感,所以,比起引人注目的出名小说,图书馆里那些无人问津、被丢在角落的书反而更适合提姆。贝尔妮卡看的又是什么书呢?提姆一直都很想知道。此时此刻,这个愿望愈发强烈。
贝尔妮卡看得很快,不断地翻页、翻页,快得紧张逼人,饱含节奏感,如同时钟上的秒针。提姆追溯过去的记忆。以前贝尔妮卡的翻书速度就异于常人。提姆就不曾看她一连两天看同样封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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