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时空 作者:槐南(纵横中文网2014-02-11完结)
将衣物处理妥当,又用布条将阔剑缠绕起来。对方的社会体系还未到铁器时代,这把百锻旋焊的陨铁长剑不适合暴露。
“公子,别人要是问起,我们从哪里来,怎么说啊?”风铃用前些日吸收元精获得的语言,向黑夜问道。
黑夜一皱眉,假装板起面孔道:“记住了啊,不要叫我公子,要叫哥哥。”
“嗯,黑夜哥哥。”风铃甜甜道。
“风铃妹妹乖,”黑夜拧了一把她的小脸,风铃有些害羞。
将风铃身上检查了一遍,又动手把她套在外面的衣服撕破几处,黑夜这才郑重叮嘱道:“我们对此地不熟,胡诌来历容易露馅。所以尽量避免同陌生人说及来历,如果迫不得已,就说我们从西面来。”
“知道了。”
准备妥当后,二人从西侧绕道,横渡大河后,来到北面的断崖上。再向东行走三、四里地,就到了那一处智慧生物聚集地。
现在他们已经观测过了,崖壁上悬挂的,如同壁灯一样的房屋,足足有近两百个。如果按照一间房屋住两到三人计算,那么这处寨子应该有五百人左右。
沿着断崖顶上行走,不久后,就碰到了人类。
对,确定是人类。
对方的外貌特征,跟黑夜他们几乎一模一样。身上穿的是粗麻布衣服,手中提着一根长木棍,木棍一头用麻线绑着一块锋利的动物骨头,脚上没有鞋。
距离一百多米,黑夜就被人发现了。过来了三个人,应该是悬崖顶上的观察哨。他们气血旺盛,行动如灵猴般灵巧,只几个呼吸间,便呈三角站立,将黑夜与风铃围在当中。
他们将手中的长棍对准了黑夜与风铃,小心地围在周围打转。其中一位看起来略微老成的汉子开了口:“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
说的是兽人语,黑夜在神仙山早就学会了这种语言。
风铃不敢答话,把头转向黑夜。
黑夜神色不变,小心应付道:“我们兄妹二人在外出狩猎中与族人走散了,不辨方向,雾天就要来了,想在这里躲避一下。”
黑夜说着,从随身的包裹里一阵摸索。包裹里是骷髅小强的脑袋,还有一些零碎的黄金白银,这是他离开毒蛇谷的时候,问魏无病要的。
“我们用这个作为酬劳,”黑夜说着,朝那位领头的汉子抛过去一小块黄金。
领头的汉子面带疑惑地接过黄金,摊开手掌,仔细地打量起来。
黑夜盯住了他的面孔,观察他的神色。
这人先是疑惑,继而皱眉,随后眉头舒展开,好似恍然大悟。
第二百一十三章 峭壁“灯楼”
不待黑夜继续说话,那名老成的汉子将黄金塞进了随身的布袋里,他向两位同伴一挥手,收掉了长棍。
他道:“我叫布吉,是族里的勇士,现在我们是朋友了。欢迎你们,请跟我来。”
黑夜松了口气,朝布吉露了个微笑,牵住风铃,跟在他身后。
顺着粗大的藤条,从断崖向下攀爬。
布吉并未将他二人带到悬挂在崖壁上的竹木屋中,而是一直向下,落到河滩上。那里有大片的空地,种了不少植物。黑夜观察了一下,竟然发现了好几个不曾见过的物种。
在天地中央,有一处广场,广场上有十几株笔直的高树。每棵树上,都有用竹子做成的风车,峡谷内风不大,风车正在非常缓慢地旋转。
见到黑夜盯着风车看个不停,布吉好奇道:“这是季风标,你们部族内没有吗?”
“有、有、有,”黑夜怕露了馅,连忙道,“你们这里的‘季风标’做得真高大,比我们那边漂亮多了。”
听到黑夜恭维,布吉露出一丝自豪的神情。脚下放缓了速度,指着中间一个“季风标”道:“那个怎么样,是我做的。”
“哇,你太厉害了。”风铃适时恭维起来,眼睛里小星星直冒。她这番话倒不完全是胡说,确实有赞叹之意。
布吉搭建的那个季风标,高度在十五米以上,有四片风车叶,用竹竿搭建骨架,当中填充了竹片。每片风叶,长度足有四、五米,这不是一项简单的活计。风铃从未见过这么奇特的建筑,虽然不了解用途,但也看得新奇不已。
布吉留了一小会时间,给他二人欣赏自己的杰作,随后开口道:“好了,现在跟我来吧,我把你们引荐给族长。”
前方有四、五十人围在一起,手持长木棍,好像在跳一种奇特的舞蹈。见到布吉带着两位陌生人靠近,他们纷纷侧目,露出好奇的神情,但脚下却未停止。
一位头发胡须都已经花白的老者,手持一根动物头骨权杖,正在人群当中摇曳。他口中念念有词,不时地将手中的权杖举起。这个动作,像是一个信号,引导其它人将手中的木棍高高举起,再用力杵地。
布吉没有过去打断仪式,他放下手中的木棍,盘膝坐地,虔诚地在一旁观看。
黑夜与风铃交换了个眼色,也学着布吉的模样,一同盘膝坐下,等待仪式完毕。
这个奇怪的仪式,又臭又长。
谢天谢地,在黑夜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终于结束了。
他连忙随着布吉起身,活动了一下早已酸麻的双腿。
“族长,”布吉恭敬地叫道,他把黄金从布袋里掏了出来,双手捧着,递了过去:“这是两位迷路的朋友的礼物,他们希望在这里稍作休整。”
那族长走了过来,接过布吉手里的黄金,放到嘴边用牙齿咬了一下,又反复地看了几遍,这才点了点头,把目光转向黑夜。
“年轻人,我看到了你们的诚意。”那名族长声音非常奇特,浑浊,却又具备穿透力,听起来很矛盾,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妥:“我,麻黄部族族长,巴鲁鲁,同意你们在此落脚。不过,食物需要你们用劳动换取。”
“多谢族长,”黑夜连忙出言感谢。
周围那些人都投过来好奇的目光,有几个人看向风铃的眼神,似乎有些不正常。但他们随后都被族长招呼走了,与黑夜不曾有任何交流。
布吉领着黑夜和风铃,返回到悬崖边,沿着悬下的绳索,向挂在崖壁上的竹木楼攀爬。他们两个人,被安排到一间“灯楼”内。“灯楼”这个名字是黑夜取的,很具象也很有意思。因为在起雾的时候,这些竹木楼里,都会点燃灯光,远远望去,像挂在断崖上的一盏盏明灯。
灯楼的外面,有一层竹片编造的墙壁,像一把扭成圆弧的纸扇子。上面没有顶,因为这里从不下雨。灯楼里,分为四层,每一层仅一米多高,上面三层有简易的床铺可以睡人,最下面存放杂物。
灯楼之间,有竹制的建议通道,仅容纳一人同行。
布吉带着黑夜他们到他们临时露宿的灯楼时,周围支架与便道上已经挤满了部族的人。大部分都是年轻的男人,他们只用布片包或兽皮裹下身,上身赤裸。还有几个孩子,及少数女人。
他们望过来的眼神,充满了好奇,但绝对称不上友善。
“这些人好可怕,”风铃抓紧了黑夜的胳膊,在他耳边小声嘀咕道。
黑夜伸手在她胳膊上拍了两下,示意她不用担心。
进入到灯楼内,隔绝了外面的视线。黑夜从包裹里又掏出一块黄金,比先前的那一块还要大。他把金子在手上掂量了两下,便递给了布吉。
“多谢布吉兄帮忙,让我们兄妹两人有落脚处。”黑夜微笑道:“这块黄金,便是我兄妹二人,送给布吉兄的私人礼物。”
他早就瞧见了这个布吉对黄金非常眼热,连带把黄金送给族长的时候,眼神中都含有一丝不舍。这个布吉有欲望,那么黄金就能起到作用。
“这个……”布吉接过黄金,想要推辞,却又有些舍不得。他心虚地朝外面望了一眼,有些尴尬道:“远方的朋友,布吉没有帮忙,不能收贵重的礼物呢。”
“布吉大哥,拿着吧。”黑夜连忙道:“我叫黑夜,我妹妹叫风铃,她自幼体弱,要是能免了她的劳作,那就感激不尽了。”
黑夜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手中的黄金摁进布袋中,不容他推辞。
布吉又朝外面瞄了几眼,这才把视线投到装着黄金的布袋上。隔着袋子,用手摸了摸,舒了口气:“黑夜兄弟,你们兄妹俩便在这间屋内住,如果需要帮忙,尽管来找我,我就住在上面那个屋内。随便找人问,都知道的。”
黑夜连忙应下,又趁机询问了一些谷内的情况,这才把布吉送离。
关上竹门,黑夜拉着风铃坐下。刚才在灯楼内说话,累得很。这个竹楼太矮,完全无法抬头,到现在脖子都还酸着。
风铃把自己重重地摔到简易的床上,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丫头,什么事这么开心?”黑夜在床沿坐了下来。
风铃歪着脑袋,小手在空中挥来挥去,天真道:“主公要去劳动,准备养活风铃呢!”
“嘘~”黑夜心里一紧,连忙捂住风铃的小嘴,随后压低了声音道:“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叫哥哥,不要暴露了身份。”
“知道啦,”被捂住了嘴巴,风铃含糊道。小丫头顽皮地在黑夜的手指上轻轻地咬了一口,这才任由他把手抽开。
吩咐了几句后,黑夜爬到灯楼顶层,佯作休息,对周围打量起来。
围在灯楼外面的人群已经散去,只有几个孩童,在竹竿上爬上爬下。一名年轻女子沿着小道,从一头走了过来。望了黑夜一眼,便把几个孩子都赶走了。
黑夜一皱眉,他明显感觉到,这个女人望向他的眼神有种说不出得感觉。好像嫉妒,又有些幸灾乐祸。
女人胸前没有遮盖,一对黝黑的大兔子不停地晃来晃去,让人头晕目眩。
奇怪了,某非这个部落里还有些勾心斗角?但眼下情况不明,也不便多作猜测。黑夜又把视线投向另一边,几名年轻男子,正在修补灯楼。
不对劲,一定有不对劲。
黑夜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仔细的过滤了一遍,突然之间毛骨悚然起来。
这个部族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除了族长之外,他未曾见到任何一位年长者。五百多号人,怎么尽是年轻人和孩子,而且女性还那么少?
现在自己武力大幅降低,空间感知不能用,对环境的探查,以及对情况的判断,都平时差了太多。
他有一肚子的疑问,可惜不会有人来解答。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还要提醒下风铃,尽量不要外出。
恍恍惚惚中,没过多久,雾气便翻滚起来,灯楼上的灯光逐渐亮起,星星点点,如同仙境。黑夜坐在灯楼顶部,望向一侧峭壁,不由地看痴了。
他从未想过,这种奇特的建筑,会在雾气中散发出如此惊人的美丽。
“啪,”楼下传来声响,把他从迷失中惊醒了过来。连忙翻身下楼,见到风铃正捂着脑袋,半躺在床上哼哼。
这丫头,也被景色迷到了。她不自觉间,便有了舞空的欲望,身体一轻,头顶撞在竹楼隔层上,肿起一个包。还好没叫她睡顶层,否则铁定出乱子。
“睡觉,不要再弄出声响。”黑夜帮她揉了揉脑袋,叮嘱道。这个部落的作息时间有些奇怪,他们将黑夜概念中的三天算作半天。浓雾来的时候,当做夜晚休息。浓雾散去,便当做白天,起来劳作。
在麻黄部落度过了第一个“夜晚”,也就是雾气翻滚的三天。黑夜将风铃留在“灯楼”内,独自攀下了断崖,到“风车”广场上集合,与这里的部落族民一同去猎食。
第二百一十四章 狩猎紫电
这里的食物来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女人和孩子在田间劳作,种植食用性植物。普通的男性,则在河边捕鱼,掏挖贝类和螺丝。最强壮的男人,则组成狩猎队,深入林中去猎杀野兽。
黑夜来到广场,发现这里已经聚集了大量手持长棍的壮汉,其中一位头领正是布吉。
“布吉大哥,”黑夜挥了挥手,朝他走过去,“我能参加你们的狩猎队吗?”
布吉的心情显然不错,不知道是获得一块金子后的喜悦,还是统领一堆人马所带来的自豪感。他对着那些人吩咐了几句,便招呼黑夜过去:“黑夜小兄弟,你来得刚好,我的狩猎队正缺人手。”
他的狩猎队一共有十五人,个个都是肌肉疙瘩,眼神中透出彪悍。见到黑夜到来,那些人都很热情,上来与他一一见礼。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从这一点上,黑夜可以判断,布吉的这一队人应该都是些热心肠。反观广场上其它的几个狩猎队,他们望向这里的眼神中,多少都带有一些不太友善的神情。有些人漠视,有些人不屑,还有人嫉妒,甚至还能看到几个仇恨的眼神。
看来,这个部族里还真不太平。
众人集结后,都等待族长来发号施令。黑夜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像布吉这样的狩猎队,一共有七个。其中有一位头领,衣着打扮与其他人完全不同。不仅衣着光鲜,头上戴有羽毛冠,连带属下的那些汉子,也格外地精悍。
“布吉大哥,那个人是谁?”黑夜凑到布吉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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