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时空 作者:槐南(纵横中文网2014-02-11完结)
一包烟,一杯可乐,从晚饭后到凌晨,这时候才是属于自己的时间。当然,偶尔还要应付下来自隔壁的牢骚。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看窗外,想想现在的自己,我也一直在问我自己,这是我要的生活吗?这样的生命,有没有意义?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生命的尽头,又是什么?
三
“四方上下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宇宙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对古人来说,无边无际的平整大陆,上下五千年,这是他们的宇宙。对于近代人来说,球星的大陆,生命进化繁衍的起端,到今后若干年,这是他们的时空概念。而对于现代人来说,无边的星系,无尽星空的源起、黯灭、再生,无尽循环才是宇宙。
宇宙究竟是什么?其实仅限于智慧生命,用已获取的知识,对能探索、感知、甚至是想象到的一切一切的总和。但是,宇宙到底有多大,未知。宇宙有多古老,未知。宇宙还能有多长的寿命,未知。宇宙是否能破灭再生,依然是未知。
幸运的是,我们有一颗能够进行无尽创造性想象的大脑。我们的思维,可以包含无尽的事物,我们的想象,有无穷的创造能力。我们可以把这种想象,当成一种以已知事物,对未知事物的推衍。谁敢肯定,这种推衍一定是错的,一定不存在呢?
地球是圆的,天空上方是大气层,人是可以借助工具飞行的。若干年前,曾敢于这样想象的人,有的被当做笑料,有的上了绞刑架,也有的摔断了腿,或是丢了性命。但如今,这些常识都被写进了教科书,都变成了事实。
身边的世界,也许不再神秘。但天外的世界,究竟如何?忙忙碌碌,蚂蚁般的身影,他们能够主宰自己的生命,能够探索到无穷的未知吗?
或许你们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半夜突然惊醒,因为想到生命逝去后,一切成为虚无。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恐惧,至少现在,我还不能摆脱这种困扰。我有时候也在思考,这种恐惧其实来源自对生命的眷恋,因为感觉到生活的美好,所以这一切,不舍得失去。
四
我生平也就两个愿望,一个是摆脱对死亡的恐惧,当然不是回避,二是希望能够摆脱地球这个囚牢。因为通讯和交通的发达,地球几乎已经没有过多的秘密可言。我们的心其实已经突破地球,飞往星空。但是,现在的科技并不足以让普通人到太空生存探索,更不要说寻找外星的生命。
这些想法,让我感到孤独,感到寂寞。即使处在茫茫人海中,也觉得格格不入。当然这种寂寞的来源,并不仅仅源于此。可能玩过EVE(星战前夜)这个游戏的朋友,也许会有同感。浩瀚的宇宙,个体的微小,一个人穿梭在星空的无助。
在我的成长中,见多了生死,10岁的远房侄子被雷劈中,挂了。初中同学追逐,撞八角花坛上嗝儿了。跟我打过一架的小子,后来听说也没了。二伯第二个老婆带来的儿子,比我大两岁,读高中,癌症了。至于工作以后,生命逝去,各种血淋淋的场面早已司空见惯。诚然,生命消亡给人带来的思考是沉重的。
在我的记忆中,也有很多奇特的经历。比如说,7、8岁的时候,我曾经在上海的怀德路附近的小公园见到一个气功的修炼者,他用一根手指对着水面发力,然后河水就凹下去一根手指。又比如10多岁的时候,我还见过一根螺型的风柱,一捆棉花杆在风里越卷越高,而我则跟在风后面跑。我要强调的是,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并不因为我要写小说,而故意捏造什么。
最让我耿耿于怀的印象,甚至不能把之称之为记忆。因为我根本无法回忆起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甚至连环境都有些迷糊。我甚至怀疑,那根本就是我梦境中的捏造。那是一处到处都是光亮,没有边界,只有一种色彩的场所。我被困在一个菱形的晶体里,不能挣扎,不能呼吸,也不能思考。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甚至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发生这一切的。我怀疑,如果这一切真实存在过,那么关于这一段的记忆,肯定是被某种手段抹除了的。
尽管这一印象很虚无缥缈,很玄幻,但是我却不得不提起。因为我怀疑,这才是我一直做着怪梦的原因。梦里那个人,他没有名字,面孔也很模糊。为了更好地叙述这一切,我给了他一个称呼,叫子虚。
子虚这个词出自于西汉司马相如的《子虚赋》。(“楚使子虚于齐,王悉发车骑,与使者出畋。畋罢,子虚过姹乌有先生,亡是公存焉。”)之所以这样称呼梦境中的那个人,因为我根本无法确认他真实存在。不过,有时候我也在想,如果这一切并不虚幻,他(子虚)能感知到我的存在吗?
序二 何处为家?
躺在柔软的床垫上,枕着后脑勺,双眼直愣愣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我从迷幻般的梦境中惊醒。窗外艳阳高照,春暖花开。而我却固守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确切地说,是一个钢筋水泥笼子里。
我甚至不知道隔壁的邻居姓什么,叫什么,一家几口人。
一墙之隔,如同天堑。
这种钢筋混凝土的建筑,活生生地把我和他们,分割成两个世界。在平行的轨道上行进,却几乎永无接轨。或许哪一天,我老得走不动路了,可我依然不知道隔壁是谁。
这就是我的家,一个淹没在嚣喧城市角落,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很多人怀念乡下的四合院,也有人难忘城市里的老胡同。若干年以后,这种割裂人性的居民楼,能留下值得怀念的东西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在城市里挣扎,这个时代,最可怕的,便是高昂的房价。对于那些依然在寻求钢筋混凝土小窝的人们,心底肯定是一口狠狠的唾沫,喷在我那张多愁的劣质面孔上:让你丫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陈旧而又忧伤曲调,在心头萦绕。这是我曾经记忆中的家吗,是我想要所想追求的家吗?
当敲门声响起,小不点叽叽喳喳的吵闹声响彻整个楼道的时候。我的唇角开始露出微笑,翻身下床,冲到门口,把他迎了进来。
家人陆续回来,钢筋混凝土的笼子里,热闹了起来。
心情逐渐好了起来,准备饭食,叨念一天的际遇。欢声笑语,温馨弥漫。
对,这才是家。无论在哪里,有了亲人的陪伴,才是我的家。
家,原本是一个甲骨文的象形文字。上面有房屋,下面有养猪。刀耕火种时代,房屋用来祭祀,极其危险的野猪是祭品。哪里有祭祀,哪里有有了根。家是遮风挡雨的港湾,家是温馨的小园,有亲人,有欢笑,有美好的回忆。
时空错乱!
若干年以后。地球人满为患,迫不得已离开星球,去外太空漂泊的时候,那时候的家是怎样的呢?也许我永远不可能候到那一天,但却不能阻止我把梦境中的遭遇一一拼接,拼凑成星空另一头,那一群失去家的同类。
……
迷途者在35003年前离开了家,离开了生养他们的地方。没有人愿意轻易离开家园,纵然是漂泊游子,也有落叶归更的愿望。但是恒星在衰竭,星球在破碎,一切赖以生存的根基都被毁坏。他们不得不告别家乡,踏向无尽的星空。
成千上万的飞船,从星球内部飞向太空。他们是逃难者,也是探索者。他们不再是外出的游子,他们已经无家可归,他们失落、痛苦、甚至是绝望……
当能源耗尽,当寿命终结,一艘又一艘的希望变成太空杂物。历经无尽时空的磨砺,有些化为尘埃,有些成为其它生物的养料,有些也许成为另一种生命的起源。
终有一艘被命名为诺亚的飞船,在恶劣的宇宙环境中,顽强地生存了下来。他们向路经的宇宙天体寻找补给,他们不停地在飞船上加装附加区域。飞船体积越来越庞大,逐渐成为一个永远穿梭在星空的天体。逃亡的人类,在飞船上不断地繁衍壮大。
他们不敢回头,因为超越认知的恐惧在背后追逐。他们只能向前,不停地前进,永不停歇。他们生活在惶恐之中,他们遗失了来路,他们也不知终点。所以他们自称——迷途者,一个没有家园、流浪在星空的人类种群。
因为资源的制约,他们不得不保持飞船的高速航行,以寻求下一个补给之地。而人类孱弱的身体,根本无法在高速运动的状态下自由活动。所以他们被催眠,然后冰冷的金属棺材中,无意识地等待下一次停泊。无数的人在飞船上出生,老去,死亡。有的人,终其一生都只是槐南一梦。甚至在梦醒之前,就被无情的时间,夺走了生命。
悲观的情绪,不断地蔓延。对未来的迷茫,对死亡的恐惧,对浑浑噩噩冬眠生活的无望。有人选择了离开飞船,宁愿在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天体上苟延残喘。也有人选择了放弃,早早地终结了如同噩梦般的生命。
只是一瞬,回眸万年。迷途者的技术终于有了一次突破性的飞跃。他们找到了一个非常神奇的天体,一个不断散发出光芒的巨球。以巨球为核心,他们构建了历史上最为强大的计算设备,一个足以链接所有金属棺材,沟通所有人思维波动的超巨型设备。
他们设计了一个游戏,以经过的星空为地图,以已知文明为内容的游戏。无比巨大,也无比真实。但凡飞船上睁开第一眼的智慧生物,都被都纳入这个游戏之中。这里,被命名为迷途者家园。又一千年后,他们从游戏的核心计算设备中,也就是那个被称为母体的神奇的天体中,提炼出一种名为元精的事物,迷途者的寿命因此得到了非常夸张的提升。
迷途者的体质在不断改善,智慧不断增加。原本奇形怪状的船体,也被改装成月亮的模样,围绕着那个神奇的天体旋转。迷途者摆脱了飞行带来的困扰,终于可以离开金属棺材而存活。
获得自由者称号的迷途者,可以选择在飞船上生活,也可以选择在游戏中生活。但是基于迷途者家园中的神奇,许多人从游戏中回到现实后,都感到无比失落,家园中呼风唤雨的霸主,也许就成为一个毫无用途的废物。现实与理想中的巨大落差,使得他们再度返回游戏,甚至就此终老一生。这些人认为,游戏里才是真实的世界,才是他们的家园。
而对于这个世界某些特殊的新生儿来说,他们并不清楚外界。从出生那一天起,游戏家园就是他们的世界,他们对外界一无所知。也许,一段富有童话色彩,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足以表述他们的生存状态。
……
小雀山,靖明河,一圈竹篱,茅屋三两间。好一处世外桃园。
“啪”
一条黑影飞起,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滚落在草丛里,好一阵鸡飞狗跳。
“该死的霍克,下次连他的内裤都要偷干净。”瘦小的身影暗自发狠。
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跃起后,他跌跌撞撞地朝着小树林拐去。伸手抹了把鼻血,又一口唾沫压吐在嫩草头上,继续发泄道:“无耻的野蛮人,迷途者的败类,我打赌你过不了【淘汰之路】,诅咒你永远留在鸟不拉屎的蛮荒星。”
嘴巴里骂骂咧咧的瘦矮少年,叫九方捷天。当然了,九方捷天即便再狠狠地进补一百年,也赶不上霍克的个头。霍克高两米五,重400斤,像巨熊一样壮硕。那条长达二十多米的弧线,就是霍克一巴掌的结果。
“你又欺负捷天,你的脑子里都是面糊糊么。”气急败坏的声音远远传来,似翠柳黄鹂啼鸣,又似春夜骤雨。这是闻人清月,他狠狠地瞪了霍克一眼。
“小猴子他偷我的小闪闪,我的心肝宝贝。我的,我的,都是我的。”霍克慌忙不迭地辩解。小闪闪,又叫元精。可以充当货币,也可以被人体吸收,功效非常奇特。
听到霍克的辩解,清月依然怒气冲冲:“老娘,啊,呸呸呸。本老娘,不是,气死我了……#¥&#@%*#&&*……本小姐很负责人地告诉你,你、你、你死定了。”
“清月姐,我没打他脸。”霍克鼓鼓囊囊的,有些委屈。少女却对霍克的解释毫不理会:“反了你不成,你个财迷。再不把你那点私房钱掏出来,我们就要断粮了。你个千刀杀的霍克。恭喜你,死笨熊,你晚上的口粮被取消了,自己去雀山里觅食吧。”
清月摘下一片树叶,呵了口气,将一团绿茵茵的雾体覆盖到捷天脸上,露出一张青涩又带些狡黠的笑脸,血迹和泥巴奇迹般地消失了。
“闻人姐,晚上吃什么?”捷天有意地提高了音调。
“小鸡炖山菌。”清月说。
那边的霍克听闻后,又惹出一阵鸡飞狗跳。他随后三两步冲向山里,身后传来“咔咔”的青竹断裂声。远远地,飘来的清月的警告:“笨熊,再打捷天的脸,老娘就剐了你。还有啊,别忘了带一捆箭木回来。”
闻人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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