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惟有云霓,令世人更增加了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看法,众人口中无言,心中鄙视。只有浅水清自己知道,云霓为保他,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或者在云霓心中,她也并不看好浅水清日后能功成名就,所以干脆赌上一把。倘若赌输了,只怕死的就不是浅水清一个。
毕竟,那是一个很大的冒险。
此刻云霓再提此事,南无伤只能淡淡苦笑:“浅水清一事,我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知小姐恨他甚深,而此人令我心中挚爱屡陷险境,我也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只是军中行事,不可因身居高位而卤莽行事,否则就是授人话柄。轻则遭人诟病,重则上书弹劾我治下无能,因私乱公。不过为了小姐,我定不会轻饶了这小子。如今我已定下一计;定可为小姐解气。”
南无伤少年得志意气风发,要说没人眼红,那是不可能的。他出身世家,深通权谋之道,知道做好事要高调,做坏事则一定要低调。要杀浅水清,是千千万万不能自己动手的。
云霓心中一跳:“那你想怎么做?”
南无伤微微一笑:“我已下令,将衡长顺由血风旗调至铁风旗虎豹营,取代沐血成为那一卫的卫校。”
“你说什么?”云霓大吃一惊。
“军中调动,本属常事。沐血居官无能,险失军粮,自当受罚。我将他官降一级,乃是权限所在,职责所差,旁人自不能有话说。衡长顺一路护卫小姐,沿途尽心尽力,鞠躬尽瘁。遇飞雪卫劫粮,挺身而出,其忠勇可嘉,自当重用。由旅尉升至卫校自然也是正常的。血风旗下六校俱在,无错不受罚,无功不受禄。既然没了可以安插他衡长顺的位置,自然只能往别的旗放放了。正好沐血降官,衡长顺升迁,掌管他那个卫,乃是顺理成章之事。衡长顺其人骄横跋扈,桀骜不逊,依仗武功高强,纵横军营,少得人心。他与浅水清有私怨在身,若是假公济私,以权害命,那也是极正常的事。浅水清若因他而死,与我无关,与你也无关。届时我自会杀衡长顺为浅水清报仇,以平军心。”
一番话淡淡说来,听得云霓如晴天霹雳打在身上。
那天她和浅水清返回孤星城,就知道以两人身在草原的日子,定会惹来不必要的蜚语流言。为了保护两人,云霓故意喊着要杀浅水清,她相信沐血,戚天佑他们肯定会力保他不死。事情正如她所料的那样发展,南无伤果然中计,没有为了自己杀浅水清。
没想到南无伤心机深沉,为了讨好自己,竟然又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刀杀人之计。
此刻她心中惶惶,再不知如何是好。
南无伤却微微一笑;告退道:“请小姐,敬侯佳音便是。”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三章 借刀杀人(下)
调令下来的时候,虎豹营一片沸腾。
几个士兵高声狂叫起来:“南督这是什么意思?沐校带领我们冲锋杀敌,哪次不是一马当先。他对咱们兄弟那么好,有哪回亏待过我们?凭什么要把他撤下来换个我们不认识的来做卫校?我们不服!”
沐血脸色寒如冰雪:“闭嘴,南督的命令也是你们几个混帐小子可以抗拒的吗?护粮三战,我方四千五百之众,却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伤亡惨重,若不是浅水清智救大家,南督又及时来援,大家早就尸骨无存。我沐血无能指挥大军作战,只能做个冲锋陷阵的小卒,降我为旅尉,份属应当,也是镇督职责所在,这有什么好奇怪了?你们乱叫什么?!”
一大群士兵纷纷站在空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是脸色依然愤愤不平。
“那个衡长顺,狗屁不是。他打仗到是够勇猛的,可从不把手下的兵当人看,动辄打骂。他来做卫校,只怕大家又要没好日子过了。”一个小兵在下面嘟囔。
沐血回手给他一巴掌,大喊:“老子也会打人!你们这帮兔崽子,给点脸色就上天,不听话就得挨揍!别看老子现在降了一级,照样管着你们呢。谁再胡说八道,我宰了他!衡长顺曾与大家一起浴血奋战,与大家也早不陌生。他此番过来,大家必须听他号令;不得违逆。否则。。。我沐血第一个不饶他!”
沐血一发火,大家终于都不敢说话了。
还是戚天佑,一把搂过沐血的肩膀哈哈笑道:“老沐你发这么大火干什么?大家也都是在为你叫屈啊。你看,护粮一战,人人升官。方虎做了哨官,我成了旅尉,浅哥儿这小子更是初上战场就成了哨官。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待遇啊!大家都升官,就你被降职,难怪谁也受不了了。”
沐血长长的叹了口气,小声对戚天佑说:“从军者,升降本属平常。只要你不死,就总有再升迁的机会。我烦躁,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次接替我的是衡长顺。护粮一战,他受浅水清所迫听命于我,其实心中对我根本不服。如今他过来做了卫校,他与浅水清又有怨隙,只怕到时候少不得会有是非啊。”
方虎怒哼:“南督也真是的,降便降了吧,也没什么大不了。问题是他派谁来不好?偏偏派衡长顺那家伙来。那家伙仗着自己功夫不错,与血风旗李规将军好象还有点什么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总是斜着眼看人,任谁都看不起。他一过来,只怕大家都没好果子吃。。。我得提醒浅哥儿一下,让他小心点。”他说着就去了浅水清的营帐。
浅水清升官之后,几个和他关系交好的家伙就不再叫他名字,改口叫浅哥儿了。
戚天佑看着方虎远去的身影,心中却不免想道:这,真得只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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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清不在军营中。
孤星城的中央有个小酒馆,长期以来都是下级军官们去喝酒打屁的好地方。
浅水清此刻就坐在酒馆里自斟自饮。
当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兄弟还有雷火来到这个酒馆的时候,浅水清刚喝完第三杯酒。
“自从草原回来之后,这小子没事就到这里来喝酒。”方虎说。
“他有心事。”方豹说。
“从我认识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有心事。”轻易不开口的雷火竟然也冒出了一句:“不过这次,他的心事好象比以前更大了。”
戚天佑道:“他要是不想说,我们就别逼他。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喝一杯吧,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每次喝酒都没有把自己灌醉。”
他们是站在浅水清的旁边说这话的,浅水清呵呵一笑:“背后说人闲话,你们好歹也离我远些再说啊。我没什么心事,只是无聊就到这里来坐坐而已。来,大家一起喝一杯。”
浅水清的神情从容,眼神中露出淡定的笑意,心中的思绪却翩飞向那高可触天的摘月楼上。云霓,你可知我每日每夜都在想你。我喝酒,却不敢喝醉,睡觉,也不敢睡死。我怕我不够坚强,在神态中露出马脚,更怕我不知不觉,在睡梦中吐露真情。我每天承受煎熬,却必须笑面大家。每日想你,却必须想办法将你遗忘,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
我爱你;可是,我却必须忘记你。
心中的酸楚随着眼神中的那点苍茫一闪而逝,浅水清的脸上依旧是笑意盎然:“戚大哥,来,这次我浅水清大难不死,还要多谢你和沐校的仗义直言呢。”
戚天佑脸色一暗:“沐校已不再是沐校,而是沐尉了。”
“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大家的心中,难道沐校成了沐尉,大家就会不再尊重他了吗?难道你戚大哥以后也不会再听他的了吗?”浅水清反问。
戚天佑一楞,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没错没错,沐校,永远都是我们的沐校。还是你小子说得对啊。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沐校的事的?”
浅水清的眼中闪出一丝讥诮:“有人升了官,自然要到我这里来耀武扬威一番。”
几个人都是一楞,同时叫了出来:“衡长顺?”
“是啊。他刚来过。”浅水清呵呵笑道。
“他没把你怎么样吧?”方虎忙问。
“我还活着。”浅水清嘿嘿一笑。
这一笑阳光灿烂,却冲不散大家心头中阴霾。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四章 话当年 千人斩
一口辛辣的酒入肚;火烧火燎一般,沸腾出心中滔天的豪气。
雷火一拍桌子,大吼道:“哥几个都是从死亡沙场里拼出来的,早该看淡生死了。干什么现在还都一个个哭丧着脸就好象没见过死人一样?他衡长顺算老几?惹急了老子,先把他揪过来揍一顿再说!”
方虎方豹兄弟俩对看了一眼,同时叹息:无知是福啊。
还是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笑道:“照理呢,我是该赞成你说的话,然后拍着胸脯说衡长顺算个屁?给兄弟你舔靴子都不配。不过呢,我还是觉得有些事该提醒你一下比较好。我是说。。。你要想揍他,恐怕比较困难。被他揍一顿;到是相对简单很多。”
“怎么?”雷火不明白。
“你大概还不知道,衡长顺的旅尉是怎么得来的吧?”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头。
方虎叹气:“他是百人斩,和别人不同的。”
百人斩?雷火一呆:“什么叫百人斩?”
旁边的几个人差点没喷出来。想不到这个直楞种竟然连百人斩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谓百人斩,就是杀过一百个以上的敌人,才能叫百人斩。”浅水清无奈地拍着雷火的肩头道。
雷火脑袋一晃,很是不服气地喊:“很难吗?风车陵一战,驻马店三战,俺前后已经杀了十多个敌人了。象这样的仗再打几次,俺也是百人斩。”
方虎随手给了他脑袋一下:“你个傻子,你当百人斩真那么好做啊?象那样的战斗再来上一次,你小子能活着都是运气。当时要不是浅哥儿救了大家,咱们又正好碰上南督的部队,还不是全部都得死在那里。沙场凶险,你能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有运气的成分。杀一百个人。。。你以为你是战神啊?还是敌人都是木头,伸着脑袋让你砍?”
方豹哈哈一笑:“你小子也不想想,要是百人斩那么好做,那还不人人都成了百人斩?三重天一共才七万人的守军。咱们铁血镇一万八千官兵,每人杀十个,三重天的人全加起来都不够咱们杀的。为什么到现在我们都打不下三重天?对大部分的士兵来说,一个战士这辈子能杀一个敌人,就属于捞回来了!值了,懂吗?”
雷火晃着脑袋,很是想不明白。
他不明白:战场上永远没有一相情愿的战斗。
一个基本道理就是:当你面临一个敌人的时候,无论武功高低;你和对手的死亡概率永远是一半对一半。
另一个基本道理则是:战场之上,永远都是勇者的天下。有些人,一辈子可能杀敌无数,有些人,却可能训练无数日之后,连刀都未来得及举起来,就倒在了敌人的飞雨箭矢之下。
死去的人,未必不是好汉,能活下来的,却个顶个的是勇士。
真正的百战勇士,从来都不是一个普通小兵的力量所能抗衡的,哪怕他的功夫再强,斗志再盛。
天风帝国对百人斩的称号有着很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在正面战场上以近身肉搏方式杀死的敌人才能算数。其他方式杀死敌人,计军功;但不入百人斩之数。至于击溃流寇逃兵再多,也不算进百人斩之数,更别说杀平民以冒功了。
每一个百人斩的称号,都是必须得到士兵们的衷心拥戴后才能赐予的。
凡百人斩者,必赐金质勋章,授军衔。所管辖的士兵更是绝不会低于其杀敌数。
衡长顺征战沙场多年,杀敌一百三十余人,因此才获封的旅尉。他的这个官,完全是靠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刀杀出来的,而不是靠指挥作战赢来的。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一个人砍死一万八千零一名敌人,你甚至可以超越镇督做军帅了。当然,这实际上是个士兵们连做梦都不会出现的数字。
帝国勋章中,金质勋章本属普通。只要稍有寸功即可获得。在帝国战史上,获金质勋章者,远比百人斩多得多。因此凡因杀敌百人而获金质勋章的战士,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勋章上刻上一道深深的刀痕,涂上鲜血,以示区别。
衡长顺的胸前,就有这样一枚刀纹金章。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浅水清一看到衡长顺的那枚勋章,就知道这个人厉害到可怕的原因。
凡百人斩者,皆强悍勇猛,死战之士!
这些事,在当兵之初,大家几乎就都知道。大概也只有雷火这样的莽汉,才会不关心这些了。
“雷火,你可知道咱们铁血镇一共有多少个百人斩吗?”浅水清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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