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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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成为改教领袖。
  1.《基督教要义》问世。
  1536年3月,也就是加尔文二十六岁那年,《基督教要义》的初稿面世。它是一本篇幅不长的教义总纲,加尔文刻意以简单的手法,向信徒陈述更正教的教义,这书的出版及风行奠定他对更正教神学的贡献。
  加尔文撰写这书的首要目的是护教。因为他目睹法国的更正教思想极其混乱,人们无法分别出甚麽是改教者的正确信仰,甚麽是重洗派(在加尔文眼中)过激的反政府与反社会的观点,故对宗教改革有许多偏差的传言。加尔文亟欲厘订一套更正教的教义,为其赋予正确的神学身分,藉以扫除社会上的误解和恐慌。他将这本书连同一封信呈献给法国国王,期望法王能以较仁慈和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更正教。不过,除了护教以外,教导信徒也是加尔文撰写本书的另一个关怀,他希望为那些饥渴寻求真道的信徒提供一本简易的信仰手册。
  正如上一课所言,对那群所谓宪制的宗教改革者来说,他们面对的是双重的战线:一方面,他们要抵御来自天主教的攻击,必须力证宗教改革乃是不可避免的;另方面,他们要限制宗教改革及与之牵连的社会改革的幅度,拒绝教义上(如重洗派)或社会上(如农民暴动)的激进主义。任何改革运动一旦启动了,便可以是没完没了的。例如我们可以合法地问:要是路德可以拒绝教皇及天主教会的权威,为甚么其他运动的参与者不能进一步拒绝所有传统订定的信约、教义、教父,甚至是圣经正典的权威?要是路德可以拒绝天主教会在宗教士对信徒的约制能力,那为甚么一般民众不可以进而拒绝一切与宗教密切相关的政治和社会契约,诸如不再效忠君王和地主?甚麽是'惟独圣经' ,那是指'一人有一本圣经' ,每个人都有权自行且任意地诠释圣经,完全不受任何外在(包括教义在内)的规范制约吗?。
  宗教改革者在破坏大公教会建基於传统和教会体制之上的权威之馀,必须重建教会的权威与秩序,否则便会让改革被带引到虚无主义的境地去。事实上,要是宗教改革演变为道德或政治上的虚无主义,威胁到世俗政权的稳定性,那反对宗教改革的就不仅是天主教会,而是世俗君王,包括德皇(神圣罗马皇帝)与各地的选侯了;设若教皇、皇帝和各地的选侯结盟,则宗教改革必无生路,其被扑灭是指日可待的。
  加尔文面对的正是这双重战线。他一方面要驳斥天主教的信仰与圣经不相合的地方,另方面也得将宗教改革与激进的重洗派划清界线,藉以消弭世俗君王的疑惧。这是《基督教要义》所以成书的原因。因是之故,加尔文并没有追求标奇立异,阐发他对基督教教义的个人独特见解。创新性(novelities )绝不是他的考虑:相反地,他沿袭了许多奥古斯丁与路德的观点,在主要教义(诸如上帝论、基督论)方面亦几乎完全跟随初期教父和大公教会的定夺,他做的只是尽量将这些教义奠立在厚实的圣经神学的基础之上。加尔文认定上帝的话是基督教信仰唯一的基石,所以系统神学(systematic)与圣经神学(exegetical)是不能分割的。
  加尔文在日後不断将《基督教要义》扩充修订。1541年首个修正版面世。1559年三度修订,这是第五版的《基督教要义》。从他先後撰述并增补达二十三年之久,可见他对此书的重视。不过,他至终没有对他在年轻时所拟定的教义作过任何重大的更改;换言之,加尔文的神学框架和基本观点在二十六岁那年便已确定了。此书不仅是他个人成名及传世之作,更是更正教信仰一本最基本的经典作品,要是我们只能挑选一本更正教的代表著述,则除此书外别无选择。
  2.在日内瓦投身改教运动。
  1536年,此书出版的那一年,加尔文开始他的欧洲之旅,他先到意大利,折返法国,然後打算重回施塔斯堡或巴塞尔,但因战争的爆发,最後他去了日内瓦。因著《基督教要义》的出版,他在改教阵营中略有名气,而他亦决志投身参与宗教改革运动,在其中扮演教师的角色。加尔文相信上帝在教会里设立了两个永恒的职事:牧师和教师,後者主要负责维护教会正确的信仰。
  日内瓦位於瑞士西南,人口约有三万人,主要语言为法语,是一个坚固的城邦[(city state)城邦是以单一的城市作为小型国家,有独立的自治政府及市议会,由市议会管理整个城市。〕在加尔文踏足这个小城邦那年的5月21日,市议会刚通过接纳宗教改革,废止天主教的弥撒,以圣经来作为崇拜的基础。
  宗教改革不纯粹是个宗教行动,其中牵涉复杂的政治和经济问题。例如:当时信奉天主教的邻国如费堡(Fribourg),对日内瓦改教这个决定便非常不满。而事实上,即使在国内。全面推行宗教改革的动机也不很强烈。市议会之所以通过支持改教,主要原因是保护城市的经济利益; 不用向教皇缴税;而在人民中间,不少人文主义者是基於追求自由、摆脱传统宗教势力的羁缠的理由,才加人宗教改革行列的,他们对顺服上帝话语的兴趣早就不大了。改教後,由於旧有的宗教与道德规范解体,而新的制度又未曾建立,社会变得失衡混乱,问题重重。
  那时在日内瓦市议会担任领导官员(leading minister)的法惹勒(比加尔文年长二十岁),早於1532年便到日内瓦,以客卿身分推动当地的宗教改革。他自知无法控制日内瓦的局面,得知加尔文路过後,乃亲往拜访,要求他留下协助宗教改革。
  加尔文最初只打算在日内瓦停留一晚,他也没有在某个地方实际推动宗教改革的抱负,故拒绝法惹勒所请。法惹勒严词责备他,声言他若拒绝顺服上帝此时的呼召及他全备的安排,必定招来上帝的咒诅。在这样的压力下,加尔文终於接受了法惹勒的邀请,成为日内瓦教会的领衔牧者和学者。
  在法惹勒的鼓励下,加尔文著手草拟教会典章,制定日内瓦教会的组织及法规。他是念法律出身的,起草这些条文并无任何困难处;不过,因著他的思想较为清晰严谨,不愿意对复杂多元的现实作出妥协调适,或以模糊字句含混过去,故他所起草的条文要获得公众认同接受,并不容易。那些出於追求个人自由而支持宗教改革的人文主义者,对他要求执行教会纪律以保持教会纯洁的做法深恶痛绝,他们特别不接受加尔文禁止道德有亏者领圣餐的明文规定,乃鼓动群众反对他。年轻的加尔文不懂圆融之道,面对强大的反对声音,坚持不让,且威胁要禁止举行复活节的圣餐。最後,市议会迫令加尔文和法惹勒在三天之内离开日内瓦。1538年复活节,加尔文被迫逃往施塔斯堡。
  3.在施塔斯堡的日子。
  在离开日内瓦四个月後,加尔文书写信给法惹勒。信中他提到他们在日内瓦的继任者推翻了他们所有的建树,全面与市议会妥协,但他确信除了得到上帝容许外,没有人员能污损他们。加尔文对他的改教想法充满信心。
  施塔斯堡的改教领袖是布塞琪,他是一位伟大的神学家,既秉持路德的主要思想,亦兼容慈运理派与重洗派的某些看法。加尔文受布塞琅的影响甚大,有说他是在此时期才随从布塞琅正式且有系统地修习神学;不过,对加尔文而言,最宝贵的莫过於亲眼看到布塞琅如何处理教会和社会的事务,执中持平地推动一个城市的改教工作。加尔文除了在布塞琅所主持的一所学院中任教外,也负责牧养当地一个法国人的更正教信徒群体。期间他与一位孀居的重洗派信徒结婚。
  加尔文出席了皇帝查理五世所主持为协调天主教与更正教政治势力的三次会议,积极参与讨论。他认识了墨兰顿,二人成为终身好友。1539年,加尔文出版第一本新约注释:《罗马书注释》,第一次修订再版《基督教要义》,又著述了一本关於圣餐的小书。加尔文是一位多产作家,除《但以理书》及《启示录》外,他撰写了每一卷圣经的注释。
  在加尔文离开日内瓦後,一位枢机主教沙杜里多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日内瓦的议会和人民,批评改教者的动机并不纯正,并鼓动他们重投天主教的怀抱。加尔文辗转得到这封信的抄本,乃写了《答沙杜里多书》以作反驳,书中激烈地抨击天主教会所存在的罪恶。从他写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他仍关怀曾短暂牧养过的日内瓦人民。而事实上,日内瓦的民众也未曾忘掉这位牧者;1540年,他们派代表到施塔斯堡,请求加尔文重返日内瓦。
  4。重返日内瓦。
  加尔文在1541年 9月13日重回日内瓦。他是在几经挣扎後,才顺服这个他深信来自上帝的决定。他在这个岗位上事奉,一直到1564年逝世为止。
  日内瓦在与天主教会脱离关系後,长期处於无序的状态中。由於缺乏一套鲜明的改教方案,持不同想法的人各持己见,莫衷一是,自恃自为,社会和教会的秩序都无法建立;加上瑞士城邦处於列强环伺之下,信奉天主教的城邦欲将日内瓦重新纳入天主教的阵营之内,制造许多有关改教运动破坏社会和人心的不利传言,整个城市经常处在恐慌和混乱中。在宗教方面,即使没有加尔文的存在,敬虔的宗教改革信徒和自由派的人文主义者的冲突仍是不可避免的。那些善於与权贵妥协、个人道德操守却不佳的牧者占据了教会的高位,招来许多反对之声,不少有名望的人甚至拒绝从这些人手中领取圣餐;他们积极呼吁让加尔文和法惹勒重返日内瓦,拨乱反正,匡复教会和社会的秩序。加尔文在多方恳求下,重返日内瓦,领导教会的重建工作。
  加尔文在日内瓦的主要职责是教导和牧养教会,并为改教後的教会和社会重订各样规条秩序。由於加尔文这次是被邀重回主持大局,所以他较易得到市议会的合作,将心中有关更正教的理想付诸实现。不过,市议会对他并不是毫无保留地支持的,他们尤其担忧教会在加尔文的带领下,会完全不受政府的控制。因此,加尔文与市议会一直处在相当微妙的紧张但又彼此合作的关系里。在他的努力下,市议会在 1541年通过他所拟订的《教会组织法》,及一份信徒学道集。翌年,再通过颁行他所订定的教会礼仪和音乐。
  在加尔文的带领下,各项改革措施渐次推行;但由於他的改革得罪当时的权贵及自由派人士,他受到不少攻击。直到 1555年,由於支持一场武装的民众暴动事败,自由派的好些骨干成员被迫逃亡;在主要的反对者离开後,加尔文才算全面控制日内瓦的大局。他在1559年才被接纳为日内瓦的公民,也就是他到这个城市後二十年,距离他逝世前五年。
  加尔文的健康一直不佳,每天只吃一顿饭,每晚只睡四小时;才三十岁便开始疾病缠身,五十岁後更形恶化,最後在五十四岁辞世。
  III.加尔文的宗教改革。
  A.政教关系。
  在《基督教要义》里,加尔文书提到他认为牧师并不具备出任公职的资格,政治和社会事务应由平信徒负责。但在日内瓦期间,他发现宗教与政治事务难以分割,宗教规范同时亦是社会及伦理规范,必须藉赖政治力量来推行,世俗事务与神圣事务同时并进,相辅相成。因此,他积极参与市议会的立法工作,监管社会的日常事务。加尔文热衷投入社会事务,曾为他招来不少批评,他也得多方论此答辩。
  1.教会与市议会。
  加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