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历史也疯狂
S赂业娜耸怯Ω檬艿皆扪铮诳缭侥茄T兜木嗬肜粗っ魅死嗳肥悼梢韵嗷ダ赐螅也坏貌凰担糯娜嗣鞘强梢栽诘厍蛏系娜魏蔚胤胶叫辛耍飧鎏较斩咏っ鞯暮叫芯嗬胧俏颐强梢陨柘氲牡厍蛏献钜T兜囊欢尉嗬耄⑶宜鞘褂玫氖亲钤甲罟爬系暮胶7绞健! ?br /> 《中国文物报》2004年10月13日4版登载了著名历史学家严明复先生《海洋考古的矢》一文:“……很多人却并不知道在比哥伦布早得多的年代,许多沿海地区的居民驾着小船或木筏,竟然把浩瀚的太平洋上成千上万的小岛一批一批地发现和开发出来,那是多么值得大书特书的辉煌成就!语言学家们早就指出以东南亚和太平洋上的大群岛为主体,东到复活节岛,西抵非洲东岸的马达加斯加,存在着一个讲“南岛语系”的巨大族群,并且推测原始的南岛语系的民族可能是生活在东南亚乃至中国东南沿海的古代居民。民族学家和考古学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不过,同时严先生借用澳大利亚大学的贝尔伍德教授的考古研究指出,“南岛语系的人最早在中国东南,包括台湾一带”。
“在1950年代,从埃及的大金字塔旁边发掘出100英尺长的适合海洋操作的4500年前的舰船。”“在1991年在上埃及的Abydos发掘出更为古老的一个完整舰队的船只。”①这些似乎也说明了当时的航海能力是可以穿越大海的。即便不能从逻辑上肯定那些跨越大海的人就是古埃及人,但是我肯定还暂时不能同意他们的总司令部是在台湾附近,因为无疑这样的行动是需要强大的集团支持的,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做后盾是不能长期继续的。当时具有这样实力的只有中东人。
“泰瑞”要远航而去的马克萨斯群岛(或塔希提岛)在大洋洲边缘,它与夏威夷的距离比南美洲的距离为近。假如要以马克萨斯群岛为中心画圆的话,最近的是大洋洲诸岛,然后是夏威夷,最后才是美洲;并且,从墨西哥、南美洲距离马克萨斯群岛的距离基本上相同,但是“泰瑞”依然坚定地选择了从南美出发,因为传说中“铁基”就是从那里扬帆西行。除了“铁基”之外,“泰瑞”一定还有其他的考虑与判断。
几百年前西班牙人到达秘鲁时,当时的印加人告诉西班牙人:他们周围那些巨大的建筑不是他们所建,那些建筑由一群高大的白人所建,他们从北方而来(也就是中美洲与北美洲),这些白人教会了当地人建筑、农业和礼仪,然后突然消失,他们去了西方。而西方恰好就是太平洋。巧合的是,欧洲人抵达太平洋上的群岛时,他们碰到的原始人大多就是印加人描述的白人,和今天的闪族人一样!不过书中的图片告诉我们,今天那些生活在“波里尼西亚”的人们多是和我们中国人相貌接近的人们,甚至他们的装束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也不陌生。很明显岛上的土著居民呈多种族倾向,既有白人,也有我们熟悉的印第安人的面孔,但是有关白人的神秘传说一直在当地流行,“铁基”就是个白人,“康铁基”是“大祭祀”和“日神”,他还有许多的名字。据说在一次部落间的战斗中,“铁基”在南美洲战败,然后逃向茫茫大海。“泰瑞”推断他们就是来到“波里尼西亚”的第一批居民。他认为第二批居民和他们的融合发生在公元1100年前后,他们从北美洲首先到达夏威夷,然后与第一批“波里尼西亚人”汇合。这里的石雕文化很发达,但是他们不会使用车轮、不懂陶器、不会织布。
第二部分 跟随张光直先生的足迹第10节 为什么不?
实际上在看似卤莽的行动之前,“泰瑞”已经有了几年的深思熟虑,只是他没有时间公布于众,或许他想到用语言来证明他的猜想比较无力,所以他选择了使用行动的冒险使整个世界注意他的这一理论:“波里尼西亚人”来自南美。想到此,我不禁想,难道为了证明中国人是从中东来到中国的,我是不是也需要一次徒步旅行呢?答案是:我不会。
他的目的达到了,全世界在他组建探险队开始就对他的事迹大加炒作,数个国家被迫卷进他的行动,甚至一些军方力量也参与了,除了大自然并不领情外,全世界对他的行动小组一路绿灯。当然也有劝阻他不要去送命的,有人在他临走之前还劝他:“你父亲会为你的死讯难过的”。但他丝毫没有犹豫。我在计划自己的探索时其实也有我自己的一套想法,并且我也达到了我的目的:让整个社会关注这个话题。只是泰瑞变成了英雄,而我成为“炒作”的“嫌疑犯”。
当“泰瑞”第一次把他的“理论”告诉美国一位老学究时,那人说“绝对错了”,并且“不该把人类历史当作侦探小说中的疑案来看待”,这就像我听到过的大多数批评一样。一位资深学者听说我破解甲骨文起源的消息后愤怒地说:“历史研究不是写小说,不能主观臆断、联想附会”。“泰瑞”说:“为什么不呢!”老学究说:“科学任务只在于调查研究,不在于证明什么,尤其是古代人根本不懂造船,怎么会跨越那么宽阔的大海?”“泰瑞”反驳说:“他们会制造木筏!”老学究说:“那你就试试从南美洲到南太平洋上去吧。”
一个本来不可能的伟大计划就这样诞生了,而“泰瑞”正是乘坐一个严格按照古代标准制造的木筏出发的,只不过制造这个木筏本身就是一门学问,并且这些木筏是由一种罕见的轻木做成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南岛居民虽然有许多他们不擅长的事情,但航行与制造水上工具却是他们最拿手的,也是最讲究的,甚至有些玄妙的道理在我看来简直匪夷所思,但最终证明那才是“科学的”。由于当时南岛人并没有掌握青铜技巧,所以这个木筏上也没有使用一根金属钉。
从一个身无分文的无名小辈,到一个世界关注的探险英雄,然后是细致认真的准备工作,再到全方位的耐心解说,尤其是卓越的组织才能,是“泰瑞”成功的关键。最后登上木筏的6个人都不是只有赴死决心的卤莽汉,他们全部是具有特殊技术的专家:无线电爱好者、生物学专家、航海专家、画家、极地探险家。他们勇敢,但不是亡命徒,他们确实在冒险,但是他们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真正使命是科学研究,事实上他们一路上都在考察和记录。这是一支已经具备现代科学头脑的西方人探险队,我真羡慕他们的完美结合。
在队员遴选和资金装备到位以后就是开始打造那艘神秘的木筏。然而这依然不是简单的事情,连砍伐这些特殊的木材都要冒生命的危险,因为他们要穿过土匪占领的区域,而且那一带的土著据说有“猎头”的嗜好。这些身有专攻的技术人员还要充当体力劳动者,自己伐木,自己运输。这时中国知识分子手无缚鸡之力的典型又出现在我的头脑里,体力劳动由于受到鄙视而被中国知识分子所不屑,这是由中国人一贯的等级观念所造成的又一特色。假如我对于自己民族的精英们过于苛刻了,那是由于我太钦佩这群与我们有着迥然不同文化背景的英雄们了。我们需要向西方学习的绝对不仅仅是科学技术本身,我认为中国人其实应该学习的是西方的文化精神,它包含了太多一时无法言表的东西。
最后临行前,“泰瑞”还不忘记他的核心任务是考察种族迁徙,他写道:“码头上全是观看这艘怪筏命名典礼的人。这些人中好多人的肤色和面容特征说明他们的祖先曾乘木筏在沿海一带航行过”。他所指的这些人中包括秘鲁人、西班牙人、欧美人、古巴人,还有中国人。这艘船最后被命名为“康铁基”。
第二部分 跟随张光直先生的足迹第11节 读《法老的咒语》
我太懒,不愿意轻易动身外出,不是万不得已也肯定不会上医院。有些情况是必须到专科医院去看的,但是又心想,既然出门了还不把平日里总闹我的其他小病也给看了?所以起身出门的时候就准备在外面看它一整天病,大病小病全看完。当然我没忘记带本书去。由于跑的地方很多,为图轻便,所以带了一本很薄的科普小书,这就是杨澜主编的“电视图书”,名字叫《法老的咒语》。
看了3个病,在等候排队的间隙里居然把书看完了,也没有出现一个人傻坐着没书看的局面。真好。
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法老的咒语》,围绕是否真的有“咒语”这个迷信展开,是真正的科普性质,吸引眼球的读物,我自然不感兴趣,这类话题我只对埃及的考古才有兴趣。
书中后一半的篇幅被两个主题占据:其中之一是印加帝国的木乃伊。
初看这个题目我被吓了一跳。印加帝国怎么也有木乃伊?并且开始时间竟然在“公元前7000年”。无论这个数据是否准确,但事实是这个木乃伊与埃及木乃伊根本不是一回事,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熟悉的埃及木乃伊是人工制作的,经过药物处理;印加的木乃伊则是全天然,依靠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放在山顶风干而成的。假如它们是同样工艺的话,我马上就会质疑我的“全球文明同源”顺序。好在它们不是同类,吓得我差点出一身冷汗。不过,由于木乃伊在这么久之前就在地球上存在,我们倒是可以怀疑木乃伊的风俗很早之前就有了。我的意思是,中东在这个时期也可能有了木乃伊(在北非确实也发现了一些年代久远的自动风干的木乃伊),但是很可能埃及人发现自然风干的办法不保险,所以最终改为对其进行药物处理了也未可知。
以上是一个例子。对一些表面上的阻碍若不甚了解,与其被朦胧的假想吓倒,还不如不去理会。我的意思是,假如我原先约略知道印加有年代久远的木乃伊很可能就会放弃“文明同源”的探索,加入人云亦云的队伍里去,但事实上此木乃伊非彼木乃伊。一句话,由于牵涉面过于广泛,探索工作应该宜粗不宜细,宜“卤莽”不宜“严谨”。“严谨”将使人寸步难行。当然,这并非鼓励人胡思乱想,而是适度猜想、尊重逻辑、避免拘泥保守而已。
看此书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我已经忘记具体触动我的一些细节。依稀记得印加帝国那里是用死人管理国家的,就是让这些木乃伊享有极高的荣誉和地位,甚至还给它们吃饭、娶亲、洗澡,甚至让他们过性生活!然后拿它们当傀儡使用。当然“它们”也参加各种仪式与活动。这是祖先崇拜的极端表现,同时也是道德社会的产物。在这样的社会中,统治国家并非难事。但我相信这个习俗或者统治方式并不十分久远,或许只有几百年。
据说创建木乃伊祖先崇拜的第一个帝王是印加历史上最辉煌的人:帕查库蒂。他生活于15世纪。
让人高兴的是,印加帝国国王的称呼也是“太阳之子”。这个称呼一如全球的其他区域,从古埃及到两河流域,再到希腊和东亚,凡是三千年前的帝王必被认为是“太阳之子”。这个时间痕迹也提示了在大约三千年前的世界很可能是一个人类可以真正自由来往的地球村!
1532年西班牙人来到南美,这里的“死人文化”随之消亡。
书的最后一部分是“女法老”,讲述埃及历史上著名的女法老哈特史伯素。我在埃及旅游时曾经在埃及博物馆里抚摩过她的石像嘴唇,冰凉而生硬,但也令人心颤。她曾经一直戴着假胡须,这个尴尬暗示了她的累赘。那是3000多年前的事情。
我一直不太相信有母系氏族公社时代。那至多是一种生活方式、经济方式,但在政治上女人从来没有获得过主动权。我怀疑,人们长期把精神上的崇敬留给了女人,但对于真正现实里的权威却只奉献给了男人。所以古代社会总体上看起来会是一种二元社会,分为精神层面与现实层面,并行不悖。一旦有人越过那条约定俗成的界限,就会引起巨大的骚乱。
女人可以作为女神来崇拜,但降临到人世作为法老来统治世界却是人们所不能接受的。所以哈特史伯素尽管贵为法老的女儿,并最终把王位还给了她的继承人,但她依然受到非议,几乎所有她的雕像都遭到了人为的毁坏。
哈特史伯素的父亲萨特姆斯一世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他统治下的版图曾经北至幼发拉底河,南至奴比亚。一如古代王室兄妹婚或者父女婚,哈特史伯素与同父异母的哥哥结婚,即萨特姆斯二世。由于丈夫早逝,继子年幼,哈特史伯素不得不走上了历史的舞台,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的谈资。历史的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