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丈夫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起点vip2013.05.08首页封推完结,爽文)
虽是白日,可是屋子里光线暗,所以小婢们点了几盏油灯,豆点的灯火扑簌闪烁,将老太君的脸照得通红。
老太君盘腿坐在榻上,将风头杖横在膝间,慢吞吞地道:“这个孙婿,倒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都说读书和医术不分家,年轻轻就有这般的妙手,想必学问也是好的,只是可惜功名革掉了,否则咱们温家说不准还真能出一个进士。”
温正听了老太君的话,作势去喝茶的样子,既不肯定,也不反对。
老太君吁了口气,继续道:“不管怎么说,这孙婿,老身算是认下来了,至于你方才说的话,以后不要再提了,还有一桩事得让你去办。”
温正心里有些不悦,但还是道:“母亲有何吩咐?”
老太君淡淡一笑道:“晨曦的病既然好了,老身也算是放心了,只是这孙婿从此之后毕竟也算是温家的人了,现在又是革了功名,总不能还叫他回去摆字滩吧?你是他的岳丈,倒不如随意在镇府司里给他安排一个差事。”
温正听得连连皱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其实这一次温晨曦成亲,他这锦衣卫指挥佥事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现在招了这么一个默默无名的女婿,在同僚面前本就有些抬不起头来,卫所里便是一个千户的女儿,嫁入侯门的也是不少,独独他这佥事,却招来了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秀才。
从前招婿的时候,是病急乱投医,也顾不了这么多,可是现在事后回想,便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了。温正现在就怕别人联想到自己和柳乘风之间的关系,再要把柳乘风安排进卫所里去,人家背后会怎么笑都不知道。
温正咳嗽一声,道:“母亲,这件事先缓缓再说,毕竟晨曦的病体初愈,总要有个人在身边照顾,再者说了,他是书生,刑狱的事未必能做得来,我再想想办法就是。”
老太太稳坐在榻上不动,可是一双浑浊的眼眸却有一种洞察人心的锐利,漫不经心地扫视了温正一眼,才淡淡道:“你是怎么想的,老身会不知道?你是怕这孙婿丢了你的人,哼,真是混账东西!你也不想一想,老身也是小户人家出身,嫁给了你爹才有了你,你嫌弃乘风,为什么不连老身一起嫌弃上?这件事要快,过几日我还要问你。好端端的一个女婿整日养在家里才是丢人现眼。再者说,老身看他本心不算坏,对晨曦也不差,有学问,懂医术,哪一样够不着做个锦衣校尉、天子亲军了?”
温正被劈头盖脸地一通乱骂,只好唯唯诺诺地道:“是,孩儿这就去操办。”他对老太君最是俯首帖耳的,这时见老太太有了动真怒的迹象,连最后的一点辩驳之词都没有了。
老太太才笑起来,道:“这才对,时候不早了,你去上堂吧,老身不用你伺候。”
温正唯唯诺诺地出去,走出老太太的居室时,脸色霎时变得铁青起来,恰好一个仆役正与丫头在屋檐下低头说着话,温正大喝道:“老夫养着你们,是让你们在这儿偷腥的吗?”
仆役和丫头吓了一跳,忙不迭跪地请罪,温正冷哼一声,拂袖出了家门。
南镇府司衙门与诏狱为邻,前门的正街上,几乎看不到任何行人,便是偶尔有路人经过,看到这幽深恐怖的诏狱和镇府司衙门,也大多低着头加急着脚步。
与北镇府司不同,南镇府司的校尉并不多,不过这门口耸立的石狮,却是怒目狰狞,让所有人更加敬畏几分。
温正这指挥佥事几乎相当于南镇府司的头目,南镇府司三房校尉都以他马首是瞻。等他的轿子到了的时候,站在门口陪着锦春刀的校尉不禁挺起了胸膛,待温正下轿的时候,校尉一齐道:“大人好。”
温正并不理会他们,只是脚步稳健地穿堂进去,熟门熟路地到了正堂,在那案牍上坐下,片刻功夫,就有老司吏过来将北镇府司那边报上来的校尉、将军、官员不法的文宗送过来,除此之外,南镇府司还主掌各地汇总的情报,干系倒是不小。
温正先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热茶,若是往常这个时候,便开始过目文宗了,不过今日却奇怪得很,他淡淡地将茶盏放在案牍上,随意拿起一封未拆开封泥的文书并不拆开,而是漫不经心地道:“北镇府司那边近来有空缺吗?”
被问及的,当然是一边为温正整理文卷的老司吏,老司吏连忙道:“回佥事大人的话,驻京内西城千户所倒是有个空缺,有个校尉老死了,又没有子嗣继承,那内西城的千户大人已经上报去了北镇府司,估摸着是想让他的侄子顶替进去。”
温正淡淡道:“侄子?”他的双眉皱紧起来,带着几分愠怒之色道:“内西城的刘中夏把卫所当成什么了?今日领进来个侄子,明日又叫进来个外甥,这是天子亲军,不是他姓刘的领饷吃人头的地方。待会儿你去历经司那边说一声,就说刘中夏的侄子不能进来。”
锦衣卫总共三个衙门,一个是历经司,其次才是南北镇府司,历经司督管锦衣卫公务文书出入、誊写及档案封存以及锦衣卫入职,南镇府司专职军法,而北镇府司才是执行机构。身为指挥佥事,去历经司打个招呼,当然是不成问题的。
老司吏连忙应了一声:“小人待会儿就去历经司一趟,不知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温正的脸色逐渐变得缓和了一些,端起茶盏来悠然喝了一口茶水,才道:“有一个姓柳的,据说颇为干练,叫柳乘风,是清白人家出身,叫他顶替内西城的空缺吧。不过你去历经司疏通的时候,不要说是我举荐的,就说是你的远方亲戚。”
老司吏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了然,笑吟吟地道:“小人明白了,小人有个远房亲戚叫柳乘风,清清白白的人家。”
温正微微一笑,甩袖道:“去吧,早点来回报。”
温正之所以不愿意亲自推举,一是怕那千户刘中夏不服气,虽说以温正的身份,那刘中夏也不敢如何,可是毕竟方才还大义凛然的叱责刘中夏任用私人,这时候自己半路杀出来,脸面上有些过不去。
另一方面,老太君让温正给柳乘风寻差事,温正不得不应,可是在这卫所里,也不愿意把柳乘风安排到身边,自然是离自己越远越好,最好大家都不知道二人的翁婿关系,往后这书呆子在锦衣卫里闹出了什么笑话,自己也不必牵涉进去。
“这书呆子,让他在千户所里自生自灭好了,等将来吃了苦头,早晚会知难而退。”温正心里这样想着,又将那份文书捡起来,撕开了封泥,慢悠悠地翻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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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乘风和温晨曦从老太君的起居室拜别出来,这一路上,仆役和女婢们见了都远远过来行礼,叫着柳乘风为姑爷,和从前相比,这些人的态度对柳乘风恭谨了许多,柳乘风心里想,这些人的耳目倒是灵通,想必老太君对自己的态度转变早就在府中传开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柳乘风算是临时工扶了正,成了温家正儿八经的姑爷,阖府上下从前对他不恭敬的人,此时都不敢违逆。
这种感觉,谈不上太好,也说不上坏,柳乘风并不想在温家一直寄居下去,倒不是说他有什么傲骨,只是不喜欢这么多规矩的束缚。
与温晨曦谈笑着回到卧房,温晨若竟是一早儿就来了,朝柳乘风气冲冲地道:“我端了两天的铜盆儿,这铜盆到底有什么用处?”
温晨曦有些累了,先坐到榻上去歇息,柳乘风对温晨若笑道:“什么铜盆?”
温晨若听柳乘风反问,眼睛都冒出火来,恶狠狠地道:“你叫我在屋檐下端着铜盆儿站着。”
经温晨若提醒,柳乘风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哦,原来是这个事,我只是觉得晨若端着铜盆的样子很好看而已。”
只是……好看……还而已……
温晨若的小胸脯已经剧烈起伏了,显然气得不轻,银牙咬得咯咯作响,双手攥成拳头,火冒三丈地道:“我还当是为了姐姐治病,原来是你捉弄我,狗贼,纳命来!”
柳乘风对这丫头早有戒备,温晨若身形一动,他就已经后退了,连忙大叫道:“不好了,二小姐谋杀亲夫了。”
温晨若气得脸上染出一层红晕,脸若寒霜地道:“胡说八道,还敢巧言令色!”
柳乘风呵呵笑道:“谋杀亲姐夫,简而言之,不就是谋杀亲夫吗?”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相互奚落,令坐在塌沿上的温晨曦不由笑起来,道:“好啦,好啦,一家子人像是仇人一样,晨若,你姐夫待会儿还有事做,你过来陪姐姐刺绣。”
温晨若嘟了嘟嘴,道:“他能有什么事做?姐姐,你病还没好呢,刺绣做什么?罢了,我还是出去走走,关在这里太闷了。”
听到刺绣两个字,温晨若跑得飞快,完全避之不及的样子。
第九章:我是锦衣卫
温晨若一走,这寝卧里就安静下来。温晨曦是喜静的性子,叫仙儿拿了刺绣来,一边穿针引线,一边挪了锦墩坐到桌边,恬然地对柳乘风道:“夫君若是觉得闷,我叫人到书房里取些书来给夫君看。”
柳乘风笑了笑,道:“练练字吧,好几天没有摸过笔,反倒不习惯了。”
仙儿端来笔墨纸砚,重新蘸墨提笔的时候,柳乘风突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从前他是舍不得练字的,毕竟笔墨要钱,对他这么一个在温饱线上努力的穷秀才来说,练字是很奢侈的事,所以平素摸笔,都是趁着给人代写家书的机会,别人要去什么信,自己再写什么。
可是今日不同了,再不必去按着别人的意思去写字,这时候握着笔,反而不知道如何动笔。
“写什么呢?”柳乘风呆了呆。
温晨曦笑吟吟地看着他,道:“夫君为何还不动笔?”
柳乘风想了想,索性便默写四书五经出来,四书五经全部在从前那个柳书呆子的记忆里,可谓是滚瓜烂熟,柳乘风只微微一想,便下笔了,宣纸上笔走龙蛇,一行字一气呵成地下去,却是论语的开篇《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柳乘风写字,还是有板有眼的,从前是门诊医生,耐性足够,不管是站姿还是握笔,都不见马虎。下笔的时候聚精会神,一双清澈的眼眸直勾勾的落在笔尖下,整个人渐渐进入忘我的境界。
这个时代娱乐本就少,练习书法渐渐成了柳乘风的喜好,这一气呵成的字写出来,让柳乘风有一种淡淡的成就感。
温晨曦只静静地在边上看,偶然会放下刺绣为柳乘风磨墨,柳乘风写完一篇字时,她便忍不住拿起来看一看,笑吟吟地道:“不如叫人把它们装裱起来,夫君的字儿已经有几分模样了。”
柳乘风大是汗颜,道:“还是不要丢丑的好,等以后真有了进步再说。”
温晨曦含笑应了,却是小心翼翼地吹干了墨迹,拿了个锦盒将它们一份份收藏起来。
过了一会儿,柳乘风的额头上,已渗出细密的汗珠,温晨曦趁着柳乘风收笔的功夫给他擦了汗,道:“待会练完了字,就去洗个澡吧。”
柳乘风心思都扑在字上,吱吱唔唔地应了一句,这时候他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自己能不能学董其昌的行书方法,将董其昌的风格融入到自己的书法中去?
董其昌这时还没有出生,人品在历史中也是劣迹斑斑,不过其书法却是整个明朝造诣最高之人,可谓最杰出的行书大家,行书的特点几乎将历史上各大名家的书法都融汇在一起,从而开创了自己的风格。
董其昌的字,柳乘风在前世时曾观摩过,那时候也不在意,可是现在精通文墨之后,再回想起他的字形来,心里忍不住生出向往之感。
可是这个念头,柳乘风很快就打消了,倒不是他不屑于盗版,只是以自己现在的水平还欠缺了几分成熟,等自己的笔力更稳健的时候,再去效仿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柳乘风做起事来,很有几分废寝忘食的性子,不行书还好,一旦下了笔就收不住了,两个时辰过去,浑身已被腾腾的热汗湿透,抬起眸来时,才发现这一天已经差不多过去,温晨曦想必是身体吃不消,先去榻上小憩,外头夕阳落下,屋子里黯淡了许多。
柳乘风将笔放回笔筒,伸了个懒腰,心里不禁苦笑,这时代也有这时代的好处,物质的诱惑少,最大的娱乐多半也只不过是逛青楼了,不过柳乘风守着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自然没有去烟花之地的心思,才有了现在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行书中去的心境。
他活络了筋骨之后,走到榻前去看到温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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