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放弃之混在黑社会





  苏安西自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叹息一声说道:“我一直以为他又老实又固执,是个很安分的人,谁知道他竟然是一个社团的大哥。公司里的人都被吓住了,很多人都跟我说他们一直以为田安然是个道德家,万万想不到他暗地里做得是杀人放火的事。”她的大眼睛闪动,里面全是惋惜。
  尹灵宵深深的吸了口气:“你可知道,田安然一直很喜欢你。”
  苏安西极度震惊:“你。。。。。。灵霄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尹灵宵猛然抬头,眼眶里饱含泪水:“你想知道原因?好!我告诉你!因为他根本是变态!他是个神经病!他竟然狂妄到想要挑战一切!你有没有注意过他的眼神?那样的偏执!那样的野心勃勃!他不喜欢小动物,所以他不需要一只小猫或者小狗!然而他需要一个女人,他需要一个女人以便让他有机会保护他!安西,你知不知道你天生就是让人保护的吗?他一生也难遇到像你一样的女人,又怎会不对你情有独钟?”
  她脸上浮起一阵奇异的徘红,泪水象断了线的珍珠不停凋落,落在桌布上,咖啡杯里,手背上,地板上。
  她捂住脸,哽咽着说:“哦!我的天哪,这全是琐碎的、令人生厌的事情!这个世界注定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我们要做的无非就是接受它,习惯它!就像他的逝世,安西,你不明白这样的事有多可怕,他的眼睛深得似海,你感觉几分钟前他还在你身边,穿着可笑又落伍的衣服,神态是那样的一本正经,当你睁开眼睛,你会看到人们依然从你眼前走过,不曾有过半分停留!这时候你才会确信他真的消失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在你生命中消失!”
  她开始剧烈的咳嗽。
  苏安西脸色苍白无比,坐到尹灵宵的椅子上,拿出手帕默默的替她擦拭眼泪。
  “灵宵,跟我去国外吧。我们需要简单一点的生活,有阳光就足够。在傍晚的时候,我们可以坐在棕榈树下,喝上一杯苏纪酒。”
  她摇了摇尹灵宵的肩膀,然后把眼睛鼓得圆圆的,吐了吐舌头:“你知道,MBA就是这样修行出来的。”
  尹灵宵:“你。。。。。。”
  苏安西笑了笑:“好了啦,生活总在继续。定北短时间内看来是不会回美国了,她在迈阿密有一处房子,正好可以给我们用。告诉我,你喜欢用什么牌子的防晒油?”
  尹灵宵被她引开注意力,抽抽咿咿的回答:“那。。。。。。都不喜欢,为什么在迈阿密?西雅图不好吗?那里有好多水,我们可以住在水边,不要汽车,只要买一条小船。”
  苏安西灿烂一笑:“西雅图一年四季都在下雨,林黛玉才喜欢住那里呢。走吧。我们现在就去你家,跟你爸爸妈妈说一下,下周就去美国。”
  苏安西一直是柔弱的,尹灵宵一直是坚强的,只是作为小姐妹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她们需要的只是互相扶持与彼此温暖,这也是人们对人生充满希望的理由。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余孽
 
  这段时间以来,G市一直处于混乱的局面之中。军队和警方连续重拳出击,终于将原本暗自滋生的黑暗势力扫荡一空。
  其实,只要还是灯红酒绿,来自底层的混混就不会放弃集结成群的努力。这些流氓无产者早晚会卷土重来,到时候那会是另外一番惨烈局面。不过,就目前而言,至少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尽管这一次行动花费了军队和警方大量人力物力,但是兄弟盟这次跨得太快了些。要知道,他们有上千人,而且都受过严格得训练,手里还有精良的武器。
  兄弟盟内当然也有漏网之鱼,黄静远就趁乱逃了出去,找了个村子隐居起来。他已经活到了欲哭无泪的地步。藏起来以后,他就仔细回忆了整个事件的过程,一直在思考为什么这次会败的如此之惨,然后用笔记录下来,希望有一天能交到禾哥手上。
  黄静远逃走的时候,身上还有一万多元积蓄,他没想过去找个工作重新开始,在他心目中,兄弟盟已经和他的人生分不开,若是离开组织,他再没有过其他生活的兴趣,他不敢出门,因为搜索兄弟盟余孽的队伍到处都是,于是他买了几十包方便面,又买了一箱烟,每天就躲在村民的房子里写报告。
  《黄静远报告》:
  第一、这一次事情实在闹的太大,而且过程太嚣张,由此得出一条结论:绝对不能触犯官方的权威。在以往的发展中,组织曾经一次性杀死过几十人,以剿灭群龙帮为列子,总共杀了对方超过五百人,但安然大哥做事低调,善后工作做的非常好,不像这一次,光是在玉湖山庄就丢下了几百具尸体。而且动用了全部的重武器,引起了官方的高度重视。
  第二、这次行动混乱之极,虽然取得了完全的胜利,但整个事件完全把组织暴露在公众面前,李振国堂主根本不具备指挥整个组织的能力,在以往的行动中,我们纪律性极强,然而这一次我们表现的完全是乌合之众,事前没计划,事后竟然还摆酒庆祝,有这样的首领,注定了组织会遭到覆灭。
  他还指出一个骇人听闻的事实:组织一定出了内奸!
  第三、警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对我们下手,而是等兄弟们放松警惕以后,在第三天同时对各个据点发起进攻,五小时之内,郊区总部和市区总部同时陷落,同时二十七个据点三个秘密分堂全部被打掉。
  第四、由上面的情况可以判断,组织一定有内奸,而且出在高层!
  第五、这一次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赤龙堂堂主汤姆阁下。在组织分崩离析的时候,我们的财务十分吃紧,众多兄弟连跑路的钱都没有。
  是汤姆阁下代表赤龙堂捐献出三百万元钱,赞助两百个兄弟成功逃出G市,危难时刻方见人心,汤姆阁下加入组织以来,每天都在胡闹,这以前大家对汤姆堂主都有些看不起,但这一次,大家才想起安然大哥提拔他的英明所在。
  。。。。。。
  黄静远每天都拼命写,他惟恐以后没人知道事情的真相。
  其实,他不知道,当时逃出来的两百人,后来又被抓回去一百多,现在真正隐藏在各个小村落的组织成员还不到五十个人。
  而且,其中又有几十人被这次的大场面吓住,决定痛改前非,以后再也不和黑道发生任何关系。像他这种混过黑道食髓知味、死不悔改的人,估计连十个都没有。
  换句话说,原来的兄弟盟算是真正完蛋了。
  对这些顽固的残余歹徒来说,兄弟盟可能永远是他们心中的一个梦了。
  说起来,兄弟盟另外还有整个堂没有被动过,那就是汤姆的赤龙堂。
  这个堂成立以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只有堂主一个人,后来汤姆引诱了几个狐朋狗友加入,比如经常一起玩3P的赵公子、胡公子,还有几个专门服侍有钱人的高级妓女,算下来也有十来号人。
  兄弟盟覆灭的事也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冲击,整个堂的人慌做一团,躲进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会商量对策。
  全堂的人穿着睡袍,大眼瞪小眼。
  几个高级妓女率先就说不干了,要退堂,赵公子也肿着鱼泡眼说:“这事太危险了。”他看汤姆脸色难看,就委婉地说:“咱们先假装解散,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时机成熟再重组军团。”
  谁知道汤姆发火了:“大雪压青松。。。。。松树直又直,现在是看你们站队的问题!态度决定一切。谁他妈敢退堂,敢告密,老子就要捏暴他的卵蛋!不怕告诉你们,组织给我留下了一个地下暗杀队,随时听我的命令!小桃红,我知道你有个妹妹在读大学,你表现不好我就叫暗杀队把她抓过来,我亲自教她英语 
  a。。。E。。。a,YES。。。YEAH。。。GOOD!还有老赵,你儿子在一家贵族幼稚园,你敢跳,我就叫人去割了他的小鸡鸡。。。。。。。”汤姆一边吼,一边拿眼睛瞪着他的手下。
  众人慌上加慌,连忙改口表示忠心。
  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按照道理来说,他应该很恨田安然,现在应该幸灾乐祸才对。
  原因很简单。
  他本是极卑鄙恶劣的人,跟忠勇诚信一点儿也不沾边,但也许正是因为他的本质,他才会绝对服从田安然。田安然根本没把他当人,像驯养野兽那样驯服了他,也许,这是唯一让他死心塌地跟随的办法。汤姆根本就不敢做对不起他的事,即使传说田安然已经归西。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赵公子胡公子本来是和他平起平坐的人,汤姆成为他们的堂主以后性质就变了,成为他们的上司。
  田安然是死了没错,但如果田禾以后有机会卷土重来,他汤姆就成了模范忠臣!提拔重用不敢说,组织内部年终考语上,一个忠字是稳稳当当也逃不掉了。
  汤姆毕竟是读过牛津的人,前前后后想了又想,留住赤龙堂这条血脉,有百利而无一害,起码和赵公子胡公子抢马子也方便些。
  不知道魂归天国的田安然知道汤姆做的一切会是什么态度?
  是欣慰?还是扼腕?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意外发现
 
  西北自古就是荒凉之地,任真如本来和男朋友一直在首都科学研完院工作,后来经过长久思考才申请来这里。
  原因很简单,她和男朋友都是专心做学问的人,然而在内地,外界的干扰太多,有各种各样的应酬,还要解决各种复杂的人事关系。在如今的时代,没有几个学者在专门从事学术研完,通常都是搞出点战果就想着往仕途发展。凡事一牵涉到政治就不会单纯,任真如看到的丑恶现象并不多,但已经足够。所以她很快就做出决定,避开尘世的喧嚣,专门跑到这不毛之地来验证她的想象力。
  田安然的事对她来讲确实比较头疼。不过她淡看生死,并没有关心则乱。她己经做好了最悲观的打算:那就是抽取田安然的细胞,直接克隆。这种技术在内地绝对不被官方允许,但任真如又怎么会顾及那么多?更可怕、更有杀伤力的研完战果她都有,那全是在国家禁止范围内的科学领域。
  她的男朋友名宇叫丁良锋,和她一样,是个狂热的另类料学家。
  丁良锋是个复杂的人,思维简单又复杂。狭隘民族主义和泛民主、无政府主义思想集中于一身,人生的目的就是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应用于实际。
  他身材不高,人也不帅,见过他和任真如的人,都会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和任真如能够相恋,完全因为骨子里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
  天刚蒙蒙亮。狂风卷着黄沙拍打着钢铁窗户,劈啪作响。丁良锋坐在一张椅子上,怔怔地看着田安然的尸体。
  任真如推门走了进来。
  她疲倦地问:“你一夜没睡?”
  丁良锋点点头:“真如。你多休息一下吧,这段时间你每天都只睡两个小时。”
  任真如摇摇头:“好冷。你把空调温度升高一点。”
  丁良锋沉稳地说:“在寒冷的环境下,人会比较坚强,思维和纤维末端的反应都会强很多。”
  任真如哑然失笑:“这是书呆子的话,你认为对安然有用?”
  丁良锋重重地点头:“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
  “田安然的细胞很强悍,我做了三十七次反应测试,它们的自卫能力和吞噬能力相比平常人高出百分之九十以上。肌内纤维含量极高。从数据上看,比例与以前的德国足球运动员马特乌斯一样,要知道,这可是一百万个人中才会出现一个的现象。”
  “有个很重要的发观。安然肝脏附近的细胞强得不可思试。你过来看。”
  丁良锋把任真如拉到电子显微镜那里。
  任真如仔细看了着,脸色大变。
  她身子晃了一晃,脸色苍白的像透明一样:“他。。。。。。他怎么做到的?这个过程花了多少时间,你怎么没有告诉我?”
  丁良锋欣慰地一笑:“总共花了三天,第二天就出现反攻的局面。最开始我只是想试试着。事后我也不敢相信这个结果。又重新做了五组同样的实验,明天应该可时得到结果。”
  癌细胞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最强悍的细胞,然而,在丁良锋地实验中,田安然的细胞竞然吞噬了癌细胞。
  任真如平静了一下思绪:“这证明安然永远不会得癌症。”
  丁良锋一笑:“何止是这样!我们把他的细胞抽出来培养,等于说我们克服了癌症。”
  任真如脸一板:“等等!这跟挽救安然有什么关系?你不是想拿安然去做药吧?”
  “当然不是!我是想提醒你,你那些秘密机器人也许可以用在安然身上。”
  任真如脸色大变:“绝对不行!你别忘了,我们只在一头大象身上获得成功。你另外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