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尴尬归尴尬,饭还是要吃的,下一盘菜一上来没多久,转眼又鞠躬尽瘁了,这时候感觉舒服了好多,我从来想不到真正的饥饿会是这样一种滋味,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同时在肚子里面爬来爬去那样,那已经不单纯是饿的感觉了,伴随着还有阵阵发麻,酸软,没试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以前旧时饥荒之时的人饿了连观音土都要吃。
现在感觉好些,恢复了些精神,现在大家都吃了几成饱,开始谈笑起来,我现在比以前开朗多了,觉得朋友聚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个饭,聊下天也是不错的事,不时开上几个玩笑。世事无常,想不到一天之前和吴丽丽还是水火不容,现在却在一起相处得如此融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第一次喝酒
忽然吴丽丽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喂,我们喝点啤酒怎么样?我看我爸每次吃饭都要喝一点的,不知道是不是很好喝。”我闻言吃了一惊,皱眉道:“这个不太好吧,要是让学校知道了……。”
吴丽丽打断我道:“笨死了你!现在就天知地知你知我们知而已,我们不说出去,又有谁会知道?只是喝一点,试下就好。”张可也是极力怂恿,据他话来说:“男子汉大丈夫不喝酒,成何体统!”
其实他也没喝过,不过他喜欢电视里武侠片中叱诧风云的盖世英雄豪杰,左手拿长剑,右手高举满满一大罐酒,仰天长灌而下,然后大叫一声:“好酒!”何等的豪爽!何等的痛快!当然,电视剧里用喝的“酒”其实也只是白开水,不然如此喝法的话,便有十个英雄豪杰也烂泥一般趴下了。
眼看张可这边赞成是肯定的了,思思也是满脸雀跃的样子,小女孩好奇心重,什么新事物都想尝试一下,再转头看一下张雯,虽然不表态,不过看样子也是颇为意动,平时她虽然成熟端庄,但毕竟是个少女,爱玩心性始终还是有的。
我心一横,好歹自己也是个男人,做事缩头缩尾的实在不象话,说不定还让她们看不起我。于是干脆爽快地说:“好!谁怕谁呢?”其实我心里也有点好奇,酒这东西很奇妙,平时我爸是很怕我妈的,他不善言语,什么事都俯首帖耳,不敢不从,但是每当我爸几杯酒下肚之后,胆气一壮,情势就完全扭转过来,对我妈指手画脚的她也不敢吭声,酒究竟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我也很想明白。
当下吴丽丽叫了两瓶冰啤酒上来,这东西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清澈透明,瓶壁上附着许多气泡,不时有一两个脱离出来,飘到顶上,和普通的二氧化碳饮料也没什么两样。
开了瓶盖,吴丽丽小心翼翼地倒了一杯,然后我们也陆续倒上,倒下去之后一层厚厚的白色泡沫慢慢从杯中升起,很漂亮,我看电视里喝酒之前通常都会碰一下杯,我学着举起杯说:“为了……”却不知为了什么才好,忽然灵机一动:“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张可吴丽丽他们其实也不懂什么,只是觉得好玩有趣,纷纷举起杯子,五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与此同时五把稚气的声音响起:“对,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
我仰头喝下,刚倒到嘴巴的时候,觉得冰冰凉凉的,在大热天里很舒服,再经过喉咙,这时忽然一种奇怪的带点酸酸的刺激性味道直冲脑海,促不及防之下一连被呛了好几口,不停地咳嗽。思思过来在我背后轻轻拍了几下,埋怨道:“逐哥哥,你急什么呢?就算好喝,也不用急成这样嘛。”接着一脸好奇地问:“真的有那么好喝吗?我也试试看。”说着拿起杯子,我一时还没缓过气来,想阻止却发不出声音,思思喝了一小点,立刻吐到了地上,皱起可爱的小眉头说:“这什么鬼东西嘛?难喝死了。”
张雯和吴丽丽也喝了一小口,虽然没有吐出来,也是眉头紧皱,显然是勉为其难咽下去的,张可死撑着咕咚咕咚地硬是把一杯全喝下去,然后把杯子重重扣到桌子上,大喊一声:“爽!”,不过看脸色和其中一盘菜里面的苦瓜已经相差无几了,那个“爽”字明显没什么说服力。看来喝酒的乐趣还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所能体会到的,只有那些有一定社会生活阅历,经历过风浪的人才能喝出酒中真谛啊!
两瓶酒除了张可喝了一杯,我们也就喝了一点点,其他的是纹丝未动,瓶里还有不少,不过就是喝到喊爽的张可也不再去再看上一眼了。
吃完饭后,吴丽丽叫来服务员结帐,反正是她说请客的,我也不用客气,而且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那么点,刚够自己用的,哪有能力打肿脸充胖子。
结完帐出到饭店门口,看下表才8点半,时间还早,吴丽丽提议去逛街,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平时跑步跑不了多远就累得动不了,但是逛起街的女人体能是可怕的,可以兴致高昂地不停地逛上6,7个小时,就是跑马拉松的男运动员也能拖垮。今天又是运动会刚刚结束,我和张可都累得身体快要散架了,因此是极力反对,最后张雯提议投票决定,她钻了个空子,因为投票的人当中有三个是女的,两个是男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我和张可只好舍命陪美女了。由此我对女人再多了一点心得:平时再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说到逛街时都会变得狡猾刁钻。
走在大街上,霓虹灯发出幽幽朦胧的光,忙碌工作了一天的人,开始出来尽情放纵,满街到处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衣着光鲜时髦的男男女女,有些成双成对的,女的手里拿着鲜花,情迷意乱地听着万古不变的情话。还有夫妻一起,一左一右地拉着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小孩,出来享受天伦之乐的,商店里的东西也琳琅满目,在闪烁的灯光照射之下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天空中不时划过一道道巨大绚丽的彩色光柱,让遥远的夜空更显神秘,深不可测,夜是神秘美丽的,都市的夜生活尤其让人迷醉向往,不过我只是个初中学生而已,对此只是感到比较新鲜有趣,并没有觉得特别感概,我平时晚上甚少上街,父母也经常要上夜班,即使不用,辛苦工作一天回来也够劳累的,所以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况且以我以前的性格,如果我家里人叫我一起去逛街的话,我会去吗?我想了一下,答案是否定的,那时的我根本不喜欢热闹。只喜欢把自己反锁在房子里一个人呆着而已。
都市的夜晚是美丽的,不过美这东西是相对而言的,现在我和张可拖着灌铅一样沉重的脚步,这令无数人迷恋向往的美景,怎么看都比不上宿舍那张到处丢满了衣服的小床美丽可爱。
走在我们前面的张雯她们三个女孩却很兴奋,拖着我可张可两条尾巴到处窜,从各种店子,商场,超市里面进进出出,看的不外是衣服,饰物,零食此类东西。买衣服之时,挑剔天性再次显露无遗,颜色深了不行,浅了不行,长了不行,短了不行,太前卫不行,太落伍也不行……,进了十间店子,倒有九间是空手而出的,做的都是些无用功。而且她们是随便逛,去哪个店子是随机的,心血来潮就进去了,临时看到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就买下来。男人买东西就比较直接一点了,坐车到能买到的最近的地方,进了店子直奔主题,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结帐回去,就这么简单。
我也不知道一共横穿了几条街,过了多少个十字路口,她们终于心满意足,我两手拿了不少大包小包的东西了,手臂上也挂了好几个,本就灌铅一样的步子更加沉重了,把脚下的瓷砖踩得吱呀吱呀的哀叫,张可更是厉害,浑身都挂满了,全身上下只能看见一对眼睛,不留神的话还以为是一堆包飘浮在空中,诡异的情形,把几个小孩子吓得差点哭了起来。
有钱人家就是不同啊,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东西,不过大部分都是吴丽丽的,她们还帮思思买了几套衣服,思思本来不好意思要,不过最后还是经不起漂亮衣服的诱惑接受了,嘴里的姐姐叫得更甜,而我这个逐哥哥慢慢沦陷。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回家
终于回到学校了,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过了好几个世纪一般漫长,我们一直把张雯她们送到她们宿舍楼下,累得实在不行,眼看大包小包一个一个从张可身上拿下来,这才慢慢可以看见张可全貌,吴丽丽甜笑着对我们说:“谢谢你们拉,辛苦了!”
她笑得越是甜,张可看在眼里就越是胆战心惊,大热天的额上冷汗又冒了出来,这女人平时都是凶得要命,这么和气肯定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一时之间猜不透她想干什么,只好谦虚道:“没什么,一点都不累,不用客气,能为几位美女服务,这是我的荣幸!”心想谦虚点总是好的,给自己留条后路,免得让她抓到什么把柄。谁知吴丽丽眼珠子一转道:“真的吗?这可太好了,我一直想买几盆盆景回宿舍,刚好明天放假,我看……”说到这眼睛在我们身上瞄来瞄去,那意思不言而喻。
张可弄巧反拙,后悔不已,恨不得能把刚才说出的话吞回去,陪她逛一次街已经逛掉了半条小命了,再陪她逛一次整条都要不保,急中生智之下说道:“真不巧,我爷爷前两天关节炎发作拉,我爸妈这两天又有事没空,我要在家照顾他!哎啊,真可惜!”说完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非常惋惜不能陪她们一起去一样。我却知道张可他爷爷多年之前就已经去了,到现在骨头只怕都已经化成灰了,不知这关节炎从哪里发作起。
吴丽丽看软的不行,撕掉身上的羊皮,转向我恶狠狠地说:“你呢?你爷爷关节炎也发作了?”我爷爷也早就见上帝了,我没张可那本领,把关节炎推到个天堂里的人身上。我干笑一声说:“我好久都没见过我爸妈拉,我想好好在家陪他们几天。”
其实我这话也没说谎,我是真的想陪一下家人,自从那次车祸之后,我才深切感受到亲情在自己心目中占了多重一个地位。前段时间我住院回来之后就一直忙着准备期中考试,期间只回过一次家,我现在是有点想家了。
吴丽丽看我这样说倒也不好意思再勉强,只是哼了一声说:“你们这些男人,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让我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去搬那么重的东西。”
我和张可听得汗毛倒竖,“娇滴滴”这词用在她身上感觉怎么那么别扭,我只知道能用她身上的不外是“凶巴巴”“恶狠狠”之类的而已。怜香惜玉?这种凶香辣玉,不怜也罢。
还是张雯比较温柔,她不忍地说:“丽丽,你就别拿人家开心拉,你看他们都累成这样了。”看来还是她比较了解吴丽丽,我和张可却气得要死,说了半天原来是玩我们的,张可把爷爷都拿出来做挡箭牌了。吴丽丽哼了一声说:“小雯,你就别替他们说话了,我看他们两个一个晚上像死狗一样无精打采的就生气!”
我对她是无话可说了,转向思思道:“思思,明天早上我和你一起回去吧。”思思高兴地说:“好啊!”我想了想补充了句:“那8点吧,我在校门口等你。”
思思答应了,吴丽丽见我们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不耐烦地催促上楼了,不过她还有点良心,走之前塞了两瓶可乐过来,还有几包零食,看来还不是完全没有人情味。
我和张可拖着沉重的脚走回宿舍,累得不想再说一句话,一直到了宿舍,一下就猛倒在了床上,舒服得忍不住呻吟出来。过了一会,张可忽然冒出一句:“我宁愿去跑10次3000米。”我明白他意思,也点点头,不过我对今天的收获还是很满意的,解开了和吴丽丽之间的芥蒂,有句话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此后我们不再说话,眼皮越来越沉,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次日6点半的时候醒了过来,前段时间忙于准备考试,我时间抓的很紧,早上都是一大早就起床了的,现在生物钟已经调到这个时候了,即使昨天晚上是睡得前所未有的舒服,现在还是习惯性地醒了过来。不过时间还早,虽然睡不着了,我还是在床上赖了大半个小时才爬起来,漱口洗脸之后,来到校门口,等了不一会,思思过来了,就像往常那样回家了。
回家舒舒服服地过了三天,这三天只要爸妈下班有空我都陪着他们聊天看电视,爸妈现在觉得我是真正变回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小逐了,他们很开心,平时不爱说话的爸都不时开上个玩笑,妈头上的白发似乎都少了几根,脸上的皱纹也慢慢舒展开来,我才知道人开心的时候原来是可以变得年轻的,我决定以后一定要把快乐永远留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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