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走出机场之后,那人就带着我在街上到处转,根本没有转车的意思,我知道自己在飞机上的猜测正确了,那只是个胡乱遍出来的地点,不过还是装糊涂道:“不是要去阴槐村吗?”
他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们真的会去哪个地方?真不明白,你这种笨蛋,怎么首领还要那么小心?实在是太多虑了。”
看着他满脸鄙视的神情,我没有生气,因为我的目的达到了。别人对我轻视,戒心自然也就会降下去。我知道此行几乎是毫无优势,因此得尽量多争取一点资本。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到某个不知名的偏僻小巷中时,数辆急驰而来的黑色山豹越野车在我们面前骤然停下,车上的人走了下来,清一色都是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墨镜西装皮鞋,外表上看去,显得很成熟冷酷的模样。很显然,他们是一伙的,身旁那人出声道:“有没有情况?”
我发现他们几乎是同声道:“十九号,没有,其他人也都没有发现。”
我闻言一愣,以号码作为称呼?这令我立刻想起华北地区一个神秘的黑帮——毒蛇帮。与其他黑帮不同的是,他们的活动范围不是各个繁华的大城市,靠经营舞厅,迪吧,酒店等娱乐行业作为赚钱手段。许多人都以为毒品是最赚钱的生意,然而不是,军火,才是非法生意中的皇者。贩卖军火所带来的利润,比毒品还要高得多。而毒蛇帮正是以贩卖军火为生,他们的成员并不多,不会超过五百人,然而可怕的是这伙人个个都是能独当一面的精英,再加上拥有高火力的军火,没人敢惹他们,即使是号称国内第一大帮,势力范围遍布全国,拥有成员超过三十万的青华帮也对其忌惮三分。这个帮派的成员身份亦非常神秘,据说除了首领之外,就连他们彼此间都不会知道别人的真实身份,而是以号码作为称呼。
从这些人看似个个都拥有高素质和严格的纪律性,全然不像鱼龙混杂的街头小帮成员,再加上以号码相称的情况看来,是毒蛇帮的可能性实在很大,怪不得他们根本不稀罕钱,他们的财力,只怕比起叶维民的建康集团还要雄厚得多。
心下凉了半截,即使是叶为维民与慕容天骅联手,倾尽全力,能否将李晓几人救出来尚且是个未知数,只是我想破脑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上了这个神秘而可怕的帮派。
其中一辆轿车上的男子道:“十九号,首领刚刚下的命令,把他身上所有的电子仪器全丢弃掉。”
十九号不以为然的道:“首领也太小心了些。”话虽如此,还是将我的手机拿出来,丢到路旁一个下手道中,显然对首领的话还是言听计从的。他们的细微谨慎将我最后仅剩的一丝希望也断绝了。
“上车!”十九号冷冷的道。
我没有选择,钻进其中一辆越野车里,双眼也立刻被蒙上一条黑巾。双眼看不到任何东西,不知道车子究竟是开往哪个方向,半个小时的平稳路程后,车子开始颠簸起来,还有失重超重的感觉让我猜测车子很可能是在山上。
数个小时之后,我眼上的压力一轻,黑巾被拿掉,重新恢复了视力,我知道应该是目的地到了。走下车,我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山谷之中,四面都是巍峨陡峭,难以攀爬的高峰,只有一个小小的出口。地势有点像外公居住的义村,甚是隐蔽。
最令我惊奇的是,在这深山荒野之中,竟然矗立着一栋高达十层,灯火辉煌的豪华别墅!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冢
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满天闪烁繁星的衬托之下,它显得那么的虚幻,然而却并非海市蜃楼,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东西,。和周遭荒凉黑暗的群峰相比,这栋高大的别墅显得那么的出格。
山谷正中约五千平方米的地面全是由坚固的青岩构成,寸草不生,显得格外的光滑洁净。然而在别墅的大门之前,却有两棵苍劲挺拔的迎客松傲然直立,这种植物的生命力是难以想象的顽强,即使是野草都不能生长的青岩,它们硬是稳稳地在上面站住了脚跟。别墅正是座落在山谷正中,青岩的硬度不是盖的,几乎可以与坚硬的大理石相比,要在上面打上地基,造一栋高楼,其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其稳固程度也相对的和难度成正比。也许,它将会成为世上寿命最长的建筑之一。
除了蛙虫等小动物的叫声之外,我还听到哗啦的水声,别墅中透出的灯光让我隐约看到一条天然河流在山谷边上奔腾流淌着。如果不是交通太不方便的话,这是一个绝佳的休闲胜地。
别墅顶上几个由特制防风灯组成的红色大字,呈灯笼状:“思亲冢”
“冢”的意思是坟墓。明明是人居住的地方,然而这栋明珠般漂亮的别墅却拥有一个诡异的名字!
十九号道:“走吧,要见你的人,也许也是你想见的人就在上面。”
这栋别墅的豪华程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昂贵的镂空香木地板,精美的雕花瓷砖,柔软的真皮沙发,透明华丽的水晶吊灯……我虽然不太识货,但也看得出来,别墅里所有装潢的材料都是最上等的,丝丝凉风表明还有内置的空调,如若不是太冷清的话,缺少了喧哗的人声的话,说不定会造成我来到五星级大酒店的错觉。
除了门口有两个也是墨镜西装打扮的组织成员之外,整个大厅中都是空无一人,就连随同我一起过来的几个,也在进入大厅后不久失去了踪迹。只有十九号一人带着我走向电梯。
没错,是电梯,和酒店并没什么两样。这种深山野地,当然是自发的电了。
电梯载着我们直到最高的十楼,别墅的面积至少有两千平方米,然而十楼仅有一个房间,也就是说,这个房间有两千平方米之大,非常惊人。
站在这个房间的门前,十九号的声音忽然间变的恭敬起来:“首领,我将他带来了。”我的心砰的一跳,首领?我终于要见到那个该死的家伙了。
里面没有应答,但是门徐徐地自动开启了。
这就是允许进入的意思了,十九号带着我走进门中。
房间很空旷,里面的东西并不是很多,然而却足以让任何一个识货的人震惊。
“豪华”一词已经不适用了,这是我见过的最为奢侈的房间!
与门相接的是一条长长的虎皮地毯,一个接一个的“王”字斑纹表明那不是普通的虎皮,而是极为稀少,仅存在于澳洲最北部,被称为虎中之王的霸王虎,是国际动物保护联盟指定的特级珍稀动物之一。物以稀为贵,越是稀少的东西,人便越想得到,特别是许多黑帮的帮主,虎中之霸的皮毛做成的座椅,自然是最有面子,同时也最具意义了。在黑市中,霸王虎的皮被炒卖到三百万以上一张,而且是有价无市,而这里仅仅是作为地毯而已,而且,那么长的一张地毯,不知要多少只霸王虎的皮。光是在地毯上花的钱,至少就得上亿人民币,恐怖财力可见一斑。
然而这只是此房间奢华程度的一个小小表现而已,房间中央还有几株大树,主干粗大,表皮光滑,分支不多,叶子繁茂,绿意盎然,又有些透明,如有水在其中流动之感,地上无一片的落叶。这是碧瑶树,这种树由于繁殖能力极差,又长于热带深处,根部脆弱,移植过程中极容易导致其死亡,非常的珍贵,许多星级酒店和大集团企业都以能获得一两株为荣。我在建康集团总部就曾见过,而且数量还这里的多。
除此之外,还有世上最大沙漠——邴泶沙漠产的百叶梅,据说这种植物有非常神奇的功效,那怕是在最炎热干旱的沙漠地带,它都可以通过聚集并吸收空气中稀薄的水汽存活下来,只产于邴泶沙漠,美国最为出名的袄斯特洛博物馆中亦仅有一株。
还有死亡森林的催眠树落灵,世界第一高峰珠玛峰的赤血玛瑙果,百幕大三角的袖珍鲨,神农架的怪鸟夜缔……
我看的有些眼花缭乱了,由于曾遍阅外公家的藏书,我的见闻甚是广博,了解许多的珍稀动植物品种。而眼前这些都是最为稀有的品种,更为难得的是它们的产地,多半都在世界上最神秘凶恶的地方,即使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
两旁的墙壁中挂着数十副古字画,《百鸟朝皇》,《清明上河》,《秋》,《励志》……我虽然不懂分辨古画的真伪,然而根据主人的大手笔来看,他应当是不屑于以赝品装饰的。
房间中没有灯具,却并不黑暗,因为数颗夜明珠被镶嵌在顶上,发出的柔和白光足以将两千平方米的空间照射得亮如白昼,然而却没有阳光的刺眼。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光是此房间,只怕就已价值连城了。
目光越过让人那些窒息的绝世宝物,我发现了最让我震惊的东西。
不是贵奇植物,也不是珍稀动物,只是很普通,每个人都可能见过的东西,然而却触目惊心,因为那是一座汉白玉坟墓。
我终于明白了这栋别墅为何会称为“冢”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是敌是友?
将坟墓建在房间里,实在是太离奇诡异了。墓前有一个小小的墓碑,然而相隔太远,看不出上面雕刻的是什么字。
“许先生,欢迎光临。”一把略有些沙哑的声音从房间中央的一把太师椅上飘过来,我的注意力从那两座坟墓上回转过来。
一人背对我们而坐,他的座位是固定的,而且方向正好朝着那两座坟墓,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我立刻就认出了这个声音,正是昨天我与我通电话的那个人,也就是他们的首领。我身旁那原本有点傲气的十九号,在此时完全变了个人,半垂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在这种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是豁出去了,开门见山的道:“你就是他们的首领,究竟想怎么样?要是有什么事冒犯了你的话,那冲着我来好了,堂堂一个大帮之主,别干拿女人做人质这么低等的事。”
“呵呵,”爽朗的笑声表明了他并没有在意我的话:“别那么紧张嘛,我没有恶意,只不过想邀请你过来做个客而已,怕你不答应,只好叫上她们一起了。”
这话我若是相信,我就是白痴了,我冷冷道:“她们怎么样了?”
“放心,她们很好,安全得很,我敢保证,绝没有人敢动她们一根寒毛!”
他的话不像是在说谎,也没有那个必要,我就像砧板上的肉,要杀要剐,都毫无办法,他根本无须骗我。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李晓她们若是出了什么事的话,我就不知如何是好了。
“首领”站起身,脸也转了过来。那是一张有点清瘦,非常普通的中年人的脸,在大街上随便一抓,可能就能抓出一大把来。他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丝毫看不出一个黑帮头子的威严与气势。他身着一套黑衣,手上戴一副白色手套,完全是吊丧亲人的装扮。只有右手大拇指中的一个温玉戒指,显示出他不寻常的身份。与钻石的虚有其表不同,温玉对人,特别是中老年人有特别的功效,能安神养心,抑制衰老,辟邪保身,是古时修道之人必备之物。汉唐之后就无修道成功之人传说就是因为原本数量就非常有限的温玉戒在神仙得道飞升之时一并带走,后来的人无温玉之助,再无得道者。从中可见温玉的珍贵。
“瞄”。
叫声让我注意到地上还有一个小动物,只有巴掌般大小很可爱,样子像猫,然而却不是猫,那是龙猫,产于死亡森林的稀有变异品种。如果谁以为这个看似很温顺的小东西好欺负而去随便招惹,那很可能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龙猫是最强大的肉食性动物之一,以狮豹为食,它的动作迅猛如风,比号称速度之王的金钱豹还要快,爪子上带着的剧毒,比最毒的毒蛇还要厉害,只要稍微沾上一点,就能让一头成年大象在半分钟之内失去呼吸。
然而这凶猛绝伦的龙猫在“首领”面前就像一只普通的小猫那样,跟在他后面,还不时用圆滚滚的小脑袋在他脚上磨蹭撒娇。
“首领”蹲下身来,摸了一下龙猫的脑袋道:“小乖乖,不得对贵客无礼。”缓缓的走了过来,一直到我面前。
不知是他对自己,十九号,还有龙猫太有信心,还是别的原因,我看他毫无戒备,而整个空旷的房间中并无什么遮蔽之物。那就是说,除了我,十九号,还有首领之外,再无其他人了,最多加上一个龙猫而已。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大胆的想法:劫持首领,一此要挟他们将李晓等人放出来,并送我安全离开。
操纵术,加上点穴,我要放倒这两个人并不是太难的事。龙猫对于别人来说很要命,然而我相信自己野兽般敏捷的身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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