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大陆 第26~30章作者:读书之人





∏欢嘟幸恍┍o诶础驼馀醯募壑道此担疑弦徽Ь拥墓陀侗幢;ひ埠苤档谩?br />       —“我不相信,你们没有权利搜查我的货物!” 
        看到雇主的态度,保镖们纷纷重新警戒起来,他们也多少能猜出一些这些货的价值(虽然这些东西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值钱的多),也能看出商人们的顾虑,毕竟人都是会见财起意的,而且,如果真的打算这么做的话,这些当兵的应该不会留下任何活口。 

        就在两批人马对峙的时候,突然,一阵呼喊传来,接着,一片灰蒙蒙的股潮流从远处越过沙丘向这里冲来,那是一整片的骆驼骑兵,他们全部刀剑在手,弓箭上弦,一边发出嗜血的吼叫一边驱动坐骑全速向这里冲过来。 

        这是真正的盗匪,数量在五百人以上,看来土匪们也得到这笔货的消息了。 
        双方立刻放弃了对立,现在有共同的敌人,双方都必须对付的敌人。 
        羽箭在空气中不停的飞过,在这一波弓箭的对射上,土匪们吃了大亏,巡逻队装备的优质长弓在射程上占据优势,而保镖们则躲在货车后面,以货车为屏障射箭,那些冲在前面的土匪纷纷被射落坐骑,然后被后面的同伴的骆驼踩成肉泥。但是这不能阻止这些被金钱收买了的亡命徒,他们丝毫不理会那些在哀叫中摔下去的同伴,继续猛冲过来。 

        土匪大约损失了五十个人,但是双方的距离已经不适合使用弓箭了,指挥官一声令下,士兵们射完最后一波弓箭,然后收起长弓,拔出他们的剑,准备近战。 
        ※       ※       ※ 
        敌人冲了过来,巡逻队以标准的方型阵迎上,虽然土匪并不像这些士兵一样训练有素,但是他们也个个凶猛彪悍,而且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在刚刚的弓箭战中,匪徒损失很大,毕竟对于土匪来说,一边策动坐骑一边准确的射箭不是他们的特长,但是在这种近战中,他们的战斗力并不比这些军人们差多少。 

        在短促而激烈的战斗后,两军混战在一起,骆驼对马的优势让骑兵们不能保持阵型了。现在能依靠的,只有个人的平时训练了。不过,幸好,大部分的匪徒并不擅长骑着别扭的骆驼战斗,好多人跳下了坐骑,步行作战,这很大程度抵消了骆驼的优势。在战斗中,部分匪徒脱离了战斗,步行向马车这边冲了过来(抢东西才是他们的目的),保镖们也都已经进入战斗。和军队不同,这些保镖大部分都是雇佣兵和冒险者,他们几乎都擅长单兵格斗或者小团体战斗,他们全部是经验老到的货色,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作战,除非敌人冲到身边,否则没有人蠢到拔剑冲上去,各种远程武器形成的配合让散乱的冲过来的亡命徒一个个都倒了下去。保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的伤亡,而那些想急着抢头一杯羹的人却被撂倒了一片。 

        “看来他们不是一伙的!”,看着战况,列夫做出了结论——当然,说话并没有影响他给自己的短弓加上一根新的箭——看来这些土匪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临时结成的一个团体,难怪有这么多的人。一部分正在真心真意的努力战斗,打算杀光了人以后再抢货,另外一些则想混水摸鱼多捞点,先拔个头筹。 

        “杀啊,大家杀啊,等一下谁杀的最多就可以多分一份!”一个满脸胡子,手里舞着一把大斧头,看上去非常的凶狠的盗匪正在努力的鼓动自己的同伴,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头目。他骑着一头骆驼,一边大声叫喊一边向一个正砍倒了他一个同伙的士兵冲了过去。巨大的斧头当头劈下,像劈碎鸡蛋壳一样把那个士兵举起的盾牌劈碎,顺势带下了一条连着肩膀的手臂,那个士兵随之落马。 

        “你们这些软脚虾碰到大爷我就算倒霉了!”那个头目转身向另外一个正在激战的士兵进攻,和其他那些匪徒比起来,他驾御坐骑的手法非常高明,骆驼灵活的转了个身,后蹄精确的踩在刚才那个不幸的战士的脸上。 

        那个军官——就是先前的那个队长——注意到了这个显得特别显眼的敌人,敌人实在太多,即使他能打赢这场战斗,也一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如果能杀了这个头目——看上去他就是这伙人的首领——这些乌合之众应该会马上落荒而逃的吧…… 

        军官策马向那个土匪头目飞驰过去,用他的长剑在敌群中杀出一条血路,直扑那个正在呵斥部下前进的悍匪。 
        “你是谁?”马蹄连同惨呼的声音,让那个土匪的头目把注意力转了过来,他看到一个骑兵已经纵马冲到了自己的身边,他的衣着打扮,盔甲样式和普通的士兵不同,很明显是一个军官,战马的速度很快,很难想象怎么在这种混战中能加速到这个地步。长剑和斧头做了第一次的碰撞,火花迸射,战马从骆驼身边掠过,看上去谁也没有占到一点便宜,但是那个军官心中暗自吃惊,自己凭借战马冲刺的速度产生的力量居然被对手挡了下来,而且……自己的手感到发麻,而且还有一股剧痛,关节部分一定已经扭伤了。 

        “你是谁?一定不是个无名小辈!”在战马转过身体的时候,那个土匪头目再次说话了,他也感到有点吃惊,他一向以自己的臂力自豪,没有想到刚才这个人居然可以和自己平分秋色,虽然多少有点取巧。而且,对手手里面的武器绝对不是普通的货色,普通的剑承受不了这么猛烈的撞击“我是拉凯尔,沙漠之雷拉凯尔,你是谁?” 

        “中队长诺斯!”军官报上自己的名字,毕竟新来不久,对于对方的名字,他从没有听过,所以感受到的震撼远没有远处的商人和保镖们那么大。 
        “完了,是那个杀人魔王拉凯尔!”躲在最安全的后方的那个老商人感到一阵发凉,拉凯尔这个名字在这个诅咒沙漠是很响亮的,响亮到任何一个沙漠城市都有他的悬赏通告,赏金最少的都有100钻石币。所有来往于这条经商路线的商人或者保镖都知道这个名字的存在。 

        “没关系……应该不会输的……还有王牌呢,偶然发现的王牌……” 
        “快想想办法啊!”那个老头突然冲到了魏的身边,此刻的魏正拔剑站在同伴的身边预备,他转身看着这个老商人,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对自己说话。 
        “我知道你的,我在德兰特城的比武大会上看到过你得到第一名,凭你剑圣的实力,你应该可以对付那个怪物的……” 
        …… 
        混战的情况开始改变了,士兵们开始慢慢的聚集起来,这样的战斗对他们来说更加适合一点,但是同样的,在货车附近战斗的保镖们的压力开始增加,他们的弓箭对于散乱着冲过来的敌人很合适,但是当土匪开始组织起来,以骆驼为遮掩冲过来的时候,冒险者们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只有拔出剑做白刃战是唯一的办法。 

        半小时的战斗让盗匪损失很多人手,特别是打算抢先对货物下手的那些,但是剩下来都是纪律较好,战斗力比较强的那一些,而且,他们依旧有足够的人手——对于过着刀头添血日子的土匪来说,这种程度的损失是很好的,因为分东西的人可以少了一些。 

        但是,这场战斗真正的关键已经成了两个首领的对决了,无论是拉凯尔或者是诺斯,他们中任何一个的败死都会导致自己部队的崩溃,正因为都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两个人都想马上把对方解决,好快速结束这场战斗。 

        “全部让开,让老子给这个家伙一点颜色看看!”伴随着拉凯尔自信满满的声音,他的部下都散开,不去阻止那个再次策马冲过来的战士,诺斯手里面已经换了一件武器,他现在拿着一根长矛,在回马的时候他就知道用剑和对手的斧头较量是没有多少胜算的,但是用长枪就有机会——看对方那自信的样子,他应该不会躲闪正面的攻击,这也是胜利的关键点。 

        …… 
        那是什么?是笑!眼睛里面看到对方那张大嘴嘴角那一抹冷笑,只有设好了陷阱等待猎物上钩的猎人才会露出这种笑。下一秒钟,对方的手做了一个空挥斧头的动作—— 
      不,不是空挥,是陷阱。多年来的战斗经验清楚的告诉诺斯现在他正处于危险中,完全凭借本能,诺斯把手里面的长矛一抛,硬是甩掉马镫,强行让自己摔离了战马。一道强力的剑风切来,把还在向前冲的马从中间分成两半。 

        “怎么可能?”诺斯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那道剑风在地上划开的痕迹,对方居然能够用战斧来发出剑风?虽然剑风本身就是一种比较高超的技巧,但是……从来没有看过用斧头发出这种攻击的! 

        “了不起!哈哈哈,能躲的过我这一下子!”拉凯尔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然后策动胯下的骆驼向这边冲过来,“但是也到此为止了,能打赢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哈哈哈……” 

        诺斯匆忙的从腰里面重新拔出配剑,立定,凝神准备迎接下一次的攻击,但是,拔剑的时候才发现剑已经断在了剑匣里面——这确实是一把好剑,头一阵子的伤害到现在才表现出来,可惜选择了一个最不恰当的时间。 

        一个黑色的身影从人群中穿过——虽然现在大部分匪徒都忘了战斗,在等待他们首领的胜利,但是这个身影的速度确实很快,在这一刻,快的几乎出现幻觉了。 
        “你完了!”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斧头就落了下来,但是面前突然间换了一个对手,军官的身体被来人撞开,一把长剑毫无花假的结结实实的挡住了这势在必得的猛劈。金属撞击的火花再次迸发出来,不同的是,这次火花迸射中带起大量的金属碎块,斧刃和剑刃接触的那一部分被击碎了,这把剑的强度远远超过了厚实的钢斧。 

        ※       ※       ※ 
        眼前是一个身穿着全身铠的年轻人,就看上去的年龄来说,也算是一个年轻人吧,身材也算高大,……但是这力量……真的有人有这种力量吗?以能以长剑的中段正面挡住斧头的砍击,自己的臂力加上斧头的重量加上下砍的势头,而对方居然单手挥剑能阻挡下来,这小子的臂力实在很厉害啊,自己的手差点就握不住斧头了。 

        但是信心马上回到了拉凯尔的身上,无数次的战斗经验让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他穿这全身铠甲……这应该是因为战斗经验不足而使用全身铠甲牺牲行动力来加强防御力,这小子应该只是天生神力而已,不足为惧,只要不和他正面拼力气应该就能胜利!只要小心点就不会输的!” 

        但是这个时候魏已经冲上来了,在缠身战斗中,步行可要比骑骆驼灵活多了,魏矮身前进,用力一剑就砍下那头倒霉的骆驼的一条前腿。他本来打算靠这一招让对手摔倒,但是他的对手比他想象的要灵活一些,他已经先一步从骆驼另一面跳了下来。 

        “你是谁?”话没有说完,魏就已经冲了上去,他和那个诺斯是两种人,他根本没有回答劫匪问题的必要,前冲速度之快让对手完全没有躲闪的余地。 
        剑和斧头在空中反复的交击,魏是完全的攻势而对手是完全的守势,斧头本来是不灵活的沉重的砍击用的兵器,但是在拉凯尔手力,却使用的出神入化,这把斧头居然能灵活的闪动,挡下了对方每一个攻击,但是即使是这样,他依旧处于劣势。像冥王化身一样的剑锋就在拉凯尔的每一个要害附近发出对生命的渴求,虽然总能在最后一刻格开攻击,但是这种样子是持续不了多久的,久躲必失是每个战士都知道的道理,但是现在却没有任何可以还击的空隙。对手的臂力强的离谱,怎么可能有这种力气呢,每一次武器撞击的时候,震动产生的麻痹感就剥夺了拉凯尔反击的能力,而手上感觉恢复的时候,下一次攻击就来了,而面前的对手一点也没有露出疲惫的姿态,如果不想个办法扭转这种情况的话,失败是不可避免的了。 

        对败北和死亡的恐惧终于战胜了自尊心和荣誉感,拉凯尔双手握住战斧来对抗单手握剑的魏,在武器的下一次交击的时候用力把魏向后推开。 
        “上,给我上!”头目的话过了三秒才让他的部下领会了,土匪们呐喊着冲上来,扑向这两个人——魏和失去武器的诺斯。但是这个时候骑兵们也冲了上来,两军重新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