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怒
果然,那树干渐渐开裂,裂成几半倒在了雨中,中间只剩下一截小轮的木桩。
小轮的木桩不是木桩,而是一个人。又是一道雪亮的闪电,伏在远处草丛的方凌筑看清了那个木桩般的人的真面目,两只眼珠突出像挂在脸眶边,象个骷髅,脸色比坟墓中爬起来的僵尸还要苍白,身形干枯却很修长,一件黑色的长袍空空荡荡的挂在他骨架似的的身上,随着风在剧烈摆动。他一跨腿,就骑上了那匹银狼,
“……萧…………若…矢。萧空殄…的……儿子?”那人的头机械的摆了下,说话的声音像指尖划过玻璃时发出的尖锐声音,而且极不熟练,像很久没有没有说过话般。
“前辈与家父的二十年之前的约定现在由晚辈前来赴约!”。
“他……怎么……不……来?”那人又道。
“家父与二十年前与前辈一战后,伤重不治,在三个月后仙逝,现在晚辈代为赴约。”那汉子道。
“你?哈哈哈”!那人笑了起来,笑声十分难听,他缓慢的摇头道:“你不够资格!”
那汉子神情激昂正待反驳,却又垂下头道:“前辈说得没错,先父武功盖世,晚辈天资驽钝所学不过十之六七,但先父交代为人不得背信,父亲没有完成的约定晚辈拼死也要来的,家中一切事情都已安顿好,本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
那人又摇了摇头道:“凭着你这份孝心,你已不输当年你父亲的英雄气概,只是你家传武学确实深奥无比,不是天资驽钝,而是你所学时日过短”前两句说得还不流利,这句却是流畅无比了。
叫萧若矢的汉子没有回话,那人又道:“当年约定只是武学上的研讨而已,我和你父亲,在白域草原上算是武功最好的两人,平时交情不浅,后来两人都迈入了先天之境,然而修炼方式不同,主张的修炼方式出现分歧,也就约定每二十年分一次胜负,你应该是你父亲七十岁那年生下的罢?我记得跟你父亲第四次比武时,两人正是喝了你的的成亲酒走的,那年你二十三岁吧,没想到,二十年之后,他竟先我而去,这场比武也就算了吧!”
第二卷 龙蛰 第三十三章 喝酒
萧若矢听见这话,对着坡上的狼侍道:“真的完了吗?”
“是的”狼侍道。
萧若矢如释重负的吁了一口气。仰起头来在略小的雨中望着西移的月亮,让方凌筑看见了他的脸,脸上皱纹千沟万壑,是苍老的黄土高原,鬓染寒霜,两眼浑浊,怎么也不像方凌筑从对话中得知的他四十多岁的年龄,倒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只听萧若矢道:“当年。先父与前辈一同出去,三月不知所踪,再次见到先父,他神色坦然,自道死期将近,将毕生功力传于我后,走进先母墓中,自封墓门,安然去世,而我,为了完成先父的与前辈的约定,晚辈将刚刚怀上孩子的妻子抛在家中,隐居于草原上一座无名山中,结草为棚,餐风露宿,断去所有尘念,钻研家传所有武学,由于常年忧思难忘,这四十多岁的面容却成了七老八十的样子,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为此愁了二十年的事情就在前辈一声‘算了’中收场,二十年,我二十年最年轻的时光就这样虚度了”。
“此为造化弄人,想起我与你父亲比武四次,无一不是两败俱伤,前三次比武后都是得修炼疗伤几年才能回复元气,这不知又浪费了多少时光,最后一次比武本是两人同归于尽的结局,因你父亲有意相让,他在两人比拼内力时,自断经脉切去自身内力来源将生的机会让于我,而我侥幸捡得一条性名也是重伤欲死,幸我找得此树,藏身与树内,靠吸收木之生气才得以苟延残喘,在树身内的这二十年,彻底放下名利,意气,这才体会到了无穷无尽的天道,你父亲在自断经脉时就放下了,比我更早看透了十几年,可惜啊!”狼侍叹息道。
萧若矢从马上跳了下来,跪倒在地,默默的朝着东方拜了三拜。然后站起对狼侍躬身道:“前辈与先父正式了结,我也能过自己的生活了,去寻我家中苦苦等待的妻儿,那么就此告辞!”
“不急,呵呵,记得那年与你父亲比武就是在这山坡下,先是喝酒三天互叙平生交往琐事,这才动手,当时从北域城购得二十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记得还有五坛没有喝完,埋在这树下面,雨也停了,喝不陪我喝一杯再走呢?”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萧若矢爽快之极,。
狼侍伸出鬼爪一般的手指拍了拍座下银狼的头道:“叫你孩儿们让出道来,让下面的两位朋友上来罢”
两位?方凌筑心下一惊,已经知道被发现了,经历这一番诡异的经历,却知道自己的武功万万不是这两人的敌手,被发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这下听得叫狼侍道破,也就从草丛里站起身来。那边的萧若矢见他站起也没多少惊讶,看来是早就发现他了。
那头银狼又是两声长啸,下面的万头青狼,象潮水般退开两条笔直的大道通往山上,萧若矢牵着马儿首先顺着另外一条大道走了上去,方凌筑硬着头皮也只得上去。走到面前才发现那头银狼跟他身体等高,大得更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狼侍见得两人都站到了面前,极其恐怖的笑道:“老夫在树中一呆就是二十年,平常也听来在树旁来往的牧民经过,但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你们两人算是我二十年首次所见的人了,离天明还有段时间,就陪老夫喝酒吧!”也不追究方凌筑在旁偷听的责任,从银狼身上跳下来伸开手指往地下招了两下,五个清清爽爽的酒坛破土而出,一字排开摆在三人一狼一马中间湿润的泥土上。
“没想到二十年过去,这包酒的油纸竟然还没破,酒坛还是这般干净了,呵呵,来一人一坛罢,”狼侍拿起一坛放在银狼的嘴边,看来银狼也是今天喝酒的一员了。那边的大汉也是先将一坛放到红马的嘴边。方凌筑真觉得喝这酒有些鸿门宴的味道。只得也提了一坛拍开封泥,等其他两人的酒坛举到空中也碰了过去,三个酒坛碰的一起的同时,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在两人面前变成了透明的。
“光小兄弟这分勇气就有和我们喝酒的资格了,”狼侍道,近在眼前的狼侍比方凌筑在远处看见的更为可怖,他的皮肤白得半透明,皮肤下的肌肉血管清晰可见,平常人站他面前别说喝酒,可能连隔夜饭都会呕吐出来,至于方凌筑,好像他不会。一气将酒喝下二斤左右。
放得坛来,“好”萧若矢叫道。
“还请两位原谅,晚辈刚才看见些狼群的奇怪举动好奇之下才尾随而来,听了些不该听的东西”方凌筑诚恳道。
“若为大丈夫,言行必先无惧他人听闻,顶天立地,身正影直,就无所谓秘密了,这世上最坚硬的东西应该是钻石,而他恰恰是最透明的”狼侍像是有感而发。
“小子受教了”方凌筑虽然自己的武学成就很高,但毕竟人生经历不深,纸上得来终觉浅,许多东西还是得靠时间慢慢积累的,这些人生感悟不是有着深刻的体验是绝对想不到的。
“来来来,我们喝个不醉不归,什么事情都先放在一边”萧若矢在旁边嚷了起来,虽然他面容很老,身体却跟年轻人差不多。
三人再次举起酒坛,每个酒坛至少能装二十斤以上的酒。
直喝到日上三竿,三人一马一狼都没有醉意。狼侍叫银狼将青狼驱散了。然后坐到山坡一块向阳的大石上对两人道:“我不久也将离开人世,有些事情不应该将它们埋没,有必要跟你们讲下,过来听罢,我的时间已经不多”
第二卷 龙蛰 第三十四章 馅饼
方凌筑和萧若矢齐齐一惊,正待开口询问,狼侍一笑:“我活了这么久,若还不能勘透生死,那岂不是白活这么多年,闲话少提,老夫虽然二十年没有踏足武林,但想来与现在差得不是太远,天下如此之大,学武之人不少,大门大派也是数不胜数,按地域划分,大多门派都像占山为王般稍微有些名气的山或者水上都有武林中人居住,像少林,武当,峨嵋三派,其门中势力以及衍生的分支可以说是其他门派无法抗衡的,天下无人不晓,我自也不必细说,然后有天山,昆仑,以及五岳名山八大剑派。其他名气不大的也就不提了,至于帮会,洞庭湖有天下第一帮之称的丐帮,号称十万之众,苗疆有以毒为主的五毒教,以弯刀和蛊为主的凤凰门,这两个帮会位于西陲,与中原武林没多大瓜葛,长江水路有排帮和漕帮以及蕃阳湖的水云寨,门人大多水性极好,武功稀松,不值一提。谈到高手,这些门派帮会中的高手数不胜数,像掌门,帮主,门主之类的若不是自身武功高强怕也不能服众,但他们在我眼中不过一流高手而已,说到这就不得提下我自己了,我本是北域草原一牧场主的长子,三岁时除我被家中一老仆人救起外,全家被仇家杀得干干净净,那老仆人是我父亲在一年严寒时从一冰块中救起的,见他孤苦无依,也就安放家中,像亲人般照料,没有人知道他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那些仇家自也不知道,那老仆事发当晚正好外出,回得家中,仇家还没走,正打算将我杀了扔进汤锅烹汤,被他救起,那些仇家也被他杀得干干净净,此后带我远走西域沙漠,十岁以前只教我读书认字,武功之类的绝口不提,到得十岁,再走昆仑山内,将我关进一洞中,里面共有武学秘籍一百零三本,更有半截《布衣经》。”说到这,萧若矢“啊”的一声惊呼起来,对狼侍道:“就是那二百年前闹得武林血雨腥风不止的《布衣经》?能让他惊讶的事情自然非同小可。“不错”狼侍点头道:“《布衣经》是一位无名老人所录,被人发现的时候,那老人已死在一座废庙里。身上久积灰尘,看来死去年月已久,但尸体不腐,神色如生,身上所穿布衣上用血写有三种不同的武功,拳掌,剑法,刀法各一,其中两只袖子上分别写着的就是剑法和刀法,后来便是争夺,一时间死伤无数,最后写有刀法的袖子竟被一客栈的马夫无意中获得,那马夫本是落第书生,满腹文才,见上面有字后看了一遍,知道是武功,就将那袖子武功好生收藏暗中练习上面的武功,后来移居白域草原,武功终生不露,他便是你的祖父了,这段故事想来你父亲也没跟你提过”。
萧若矢点头,道:“我少时极不喜欢练武,对牧马看羊却是喜爱之极,家父见我如此,自言江湖险恶,也随之任之,在我面前不谈武学,现在我所骑的马就是在山中驯服的野马,可花费了我不少力气,哈哈”提到这马,萧若矢眉飞色舞,豪气顿生,那马也是神骏异常,像听得懂人言似的对着三人望了一眼,低嘶一声。
狼侍又道:“另一只袖子被当时公认为剑法第一高手,武当派的闲鹤道长取得,后来还俗离开武当,,取名常右,成立了显赫一时的剑阁,被其奉为镇山绝学的《剑经》便是从那袖子上得来的,只是剑阁今不如昔,六十年前与当时掌门常笑余也就是常右的儿子交过手,三十招内败与我手,载有《剑经》的袖子也就到了我的手中,剑阁留下的不过是抄录的副本而已,,而那布衣的记载拳掌的另一部分不知怎么的就到了那密室中,那老仆将我关进密室后不知所踪,也就成了一个谜,我在密室中一呆就是二十年,将里边所有武学研究得通通透透,那半截《布衣经》记载的拳掌功夫被我命名为《青桑谱》,随着我在江湖中名头渐大,它的名头也是日益增加,后来日生倦怠之心,就回到老家北域城外买了一块牧场放牧为生,过了起了自在生活,偶尔也行走江湖找寻《布衣经》的其他两个部分,当时与仍在人世的常右争斗两天三夜平手结局,也就约定他在世一日,我就不取走《剑经》,而另外一部分,是近在眼前却认为远在天边,在一次被青狼袭击牧场时,它们虽不被我放在眼里,但顾此失彼,羊群在一盏茶的功夫里就被叼走三百多头,还是多靠路遇的萧若父亲帮忙之下才赶走狼群,两人一见如故,原来两人分居北域城郊外一南一北,相隔不过百十来里,谈论武学,发现所学有诸多相通之处,细谈之下才知道他就是获得另外一只袖子的传人,两人印证之下,却发现两人的理解南辕北辙,却各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约定每二十年比武一次,中间自行琢磨,不见一面,大凡高手相争,生死系于一发,自当全力以赴,若矢见你父亲交代,肯定是以为是败无胜,怕坠了你父亲的名头才这样罢?”
萧若矢一笑:“还有些怕死!”。
狼侍又对萧若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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