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色古香]丞相夫人大商人 作者:姬云依(晋江2015-05-07完结)





  敲了敲门板,正在说话的两个人都转过身来看着明兰。
  刚才说话的那位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容貌端正,双目有神,身材高大,看着就是精明人。
  而他口中的少爷年纪大约在十七岁左右,面容清雅俊美,身穿一件宝蓝色缎绣折枝菊花纹袷便袍,腰间一条如意云纹鎏金银腰带,上系一块云形玉佩,脚上穿着一双月白色缎绣竹子高底靴,整个人显得丰神如玉,一看就知道是富家出生少爷。
  明兰忍不住多打量了少年两眼,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好看的人呢。
  跟对方解释清楚了自己擅自住进来的原因,明兰说道:“我这就离开,不会打扰到你们的。”
  “等等。”叫住明兰的是那名少年。
  少年转头对身旁的男子说道:“仲叔觉得他怎么样?你不是说要请家丁吗,我倒是觉得他不仅能当家丁,还能打扫院子,岂不省事。”不等仲叔回答,又问明兰,“可识字会做饭算账?”
  不清楚这位少爷打的什么主意,明兰还是照实回答:“都会。”
  少年似乎很满意,“仲叔,就留下他吧,以后少不得找一个跑腿的,既然一个能都能做得来,何必花钱多请一个人呢。”
  仲叔为难道:“可是少爷,您莫不是忘了老爷和大少爷的叮嘱?他们可不准您从商的呀。”
  “你不告诉大哥,秦家谁会知晓。”似乎不愿跟仲叔再说此事,少年看向明兰,“我想聘你做我的伙计,头一个月是试用期,以后表现得好就给你每个月二钱银子,如何?”
  每个月二钱银子?!二百文!
  明兰毫不犹豫的点头,这才是有钱人吧。
  少年被明兰的反应逗笑了,“我叫秦澈,你叫什么名字?”
  “明兰,兰花的兰。”
  “那你先把这屋子打扫干净,然后按照这个单子去把上面的东西都采买回来,仲叔会跟你一块儿去的。”秦澈把单子交给仲叔。
  仲叔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明兰立即动手打扫。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预告:赚钱之路开启。
  一两银子=10钱,也就是一钱银子=100文
  客官们留下花花再走嘛~关于明兰不得不逃跑的原因,都是剧情需要= =
  虫儿待捉。

  ☆、第二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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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下)

  
  仲叔腿一软,差点没坐到地上,他没有卖过棉花啊,大少爷快救救我!
  明兰同情的看了仲叔一眼,趁秦澈没有继续吩咐别的事情之前,赶紧拎起仲叔手里的那份东西,飞也似的跑回去打扫仓库了。
  她真是错了,她还以为这个秦少爷应该是挺聪明的一个人,但眼下嘛,看来脑袋不太好使,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就是这么任性。
  打扫仓库的明兰不由得担心到时候棉花卖不出去,她的工钱该怎么办……
  明兰走后没多久,仲叔和秦澈也跟着回去了,宅邸门口有两个穿着露臂装的工人看到秦澈,招呼道:“秦少爷,您可回来了,我们就等着您指点指点这些牌匾该挂哪儿呢。”
  “少爷,您去做了牌匾呀,这牌匾哪有一会儿就做好的。”仲叔是看着少爷长大的,也知道少爷心性难以捉摸,很多决定都能出人意料,这大概也是老爷从小不准少爷从商的缘由之一吧。可这座宅邸是老爷早些年买下来专门留给少爷的,牌匾是宅邸的门面之一,怎能如此轻率呢?
  两位工人听到仲叔话里的意思是在贬低他们牌匾的质量,欲出声辩解,秦澈抢先一步说道:“仲叔,这些牌匾是早就做好了的,经得住风吹日晒,我又不是大哥,凡事都有讲究,你想让我成为大哥那样的?”
  一说到难伺候的大少爷,仲叔就不说话了,他可不想自家少爷像大少爷那样,出一趟门要先沐浴熏香,回一趟府也要沐浴熏香,今日穿什么颜色的衣裳,配什么颜色的靴子,熏哪一种香,真是事无巨细,半点也错不得。
  每次站在大少爷面前回话,仲叔都会紧张得不行,浑身不舒服。
  “那不就成了,这些牌匾都是我仔细挑选过了的,之前有一户大家订做牌匾,等做好了又离开古莘了。凑巧的是他们也姓秦,我就索性直接买来用了。”秦澈简单解释了一遍。
  这性子,不像老爷也不像宣夫人,真不知道随了谁。
  仲叔上前指挥那两个工人先把雕刻着“秦府”二字的匾额挂在了大门上,又按照秦澈的指示,在二门上挂了“建业第”的牌匾,左右两边配以“恩承北阙”“春满南天”的对联,主院的前门上则悬挂了“叹容观止”的匾额,左右配以“天阶深雨露”“庭砌长芝兰”的对联。最后在秦澈居住的院子挂了“三宣堂”的牌匾,就算大功告成。
  还别说,有了这些牌匾之后,这座宅邸倒也像模像样了,有了几分家的感觉。到时候再把整个宅邸上下收拾一番,添置家具,请上几个丫鬟护院,也好给大少爷那边报个信。
  给两位工人付了剩下的银钱,秦澈说道:“明兰该不会是还在打扫仓库吧,这个点了,也不知道做饭。”
  “少爷不提醒,我倒忘记这回事了。我这就叫明兰做饭,他其实挺能干的,就是有时候会犯愣。”仲叔说着就到仓库找明兰。
  “明兰,明兰。”
  一个裹着头巾的少年从最里头的一间仓库出来,他的手里还拿着扫帚,“仲叔,您找我?”
  仲叔呆呆的看着少年,然后噗哧一笑:“明兰,你怎么弄成这样了,先别打扫仓库了,快给少爷做饭去吧,不用整复杂的菜,家常的就成,尽量快一点,可别饿着少爷了。”
  “我都快把这事儿给忘了,”拍了一下脑袋,放下扫帚跑向厨房,“仲叔我这就去烧饭,很快就好。”
  仲叔不忘嘱咐:“记得把你的脸给洗干净了再做饭。”
  “哎,知道啦。”
  把明兰从仓库里头出来的情形说了一遍,仲叔还是乐不可支,“少爷,我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孩子呢,真逗人。”
  秦澈淡淡一笑,他可不就是看重明兰身上的那股子傻乎劲儿,最后才决定留下明兰的,这样的伙计心直,用起来也心安。
  “仲叔,你还记得以前父亲说过,卢邑这个地方的作物,比别的地方的要早熟半个多月。在来之前我就读过了卢邑的县志,确实如父亲所说的那样,这个地方阳光充沛,所以棉花才长得比别的地方好。”秦澈喝了一口凉白开,眉头轻皱。
  仲叔忙道:“看我,忘记买茶壶了,少爷您先将就将就。”
  “不妨事,我们接着说。你一定觉得我要买那么多棉花很冒险,但以后的时间里我还得受你的照顾,我也一直把你当家人看待,买棉花这么大的事情,还是要跟你解释清楚才好。”想想措辞,“我们从齐国一路走来,进入燕国境内,也探查了卢邑周边的几个城郭,卢邑周边的城郭棉花还没到采摘的时候吧?”
  仲叔回想了一下,确实如秦澈所言,随机领悟到了秦澈的用意:“少爷的意思是把这些棉花拿到周边的城郭去卖?”可是不对呀,别的地方的棉花也快到采摘的时候了,那里的商贩又怎么会购买卢邑的棉花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嘛。
  秦澈不急不缓道:“仲叔别急,听我把话说完。我自幼拜师计然圣人,圣人博学无所不通,尤其擅长计算。他曾说过,‘太阴,三岁处金则穰,三岁处水则毁,三岁处木则康,三岁处火则旱。’”如果他没推算错,今年仍属于“三岁处水”的时候,会有灾祸发生。
  他跟当地百姓打听过,卢邑周边前两年的这个时候发生过水灾,今年都没怎么降雨,那么再过几天必定会有阴雨天。棉花遇雨就会欠收,届时再把卢邑的棉花卖出去,大赚一笔是十拿九稳的事。
  当地的百姓都认为已经连续遭遇了两年水灾,今年断然不会再发生这种情况,因此那些商贩都没有囤棉花的意识,反而还认为今年是棉花的丰收年,要赶紧低价兜售棉花。
  “少爷,原来您留了一手,竟把老爷和大少爷都蒙在鼓里。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可以这样做生意的,可这还是冒险,要是您算错了,今年不下雨,那咱们就亏大发了。”仲叔之前跟着秦远阳做生意,由于秦家基本上垄断了齐国的香料的生意,秦老爷早把上下关节打通了,因此做买卖需要操心的东西不多。
  但想要在一个毫无人脉的小地方白手起家,这还是很困难的,仲叔乐观的预计过,秦澈至少得花上两年才能在古莘站稳脚跟。至于想赚大钱,燕国不像齐国和楚国商业发达,这个国家还是以务农为主的,很多大商人都不屑在燕国做大买卖,靠贩卖棉花是获取不了高额利润的。
  “仲叔,那您愿不愿意跟我赌一把。”少年成竹在胸的端起茶杯,姿态优雅的喝完了剩下的凉白开,好像他喝的不是凉白开,而是一杯绝世好茶。
  要是能以十五文每斤来收购卢邑的棉花,三百钧棉花就得花一百三十五两银子。在秦家还没出事之前,仲叔根本不会把这一百三十五两银子放在眼里。
  “少爷,我可事先跟您说好了,来古莘的时候,大少爷只给了我二百两拿着,说这二百两就是咱们一年的花销。他还让我督促您好好读书,到时候寻了机会就荐您去做幕僚。您要买棉花也成,到时候大少爷追究起来,我可不帮您。”
  秦澈笑得狡黠:“仲叔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保证一本万利。”
  明兰正好端了饭菜进来:“少爷,仲叔,吃饭吧。”
  将饭菜摆好,秦澈坐了下来,对站着的仲叔说道:“仲叔,你也坐下来一块儿吃吧,如今不比从前,没那么多规矩。”再看看明兰,“你也去吃吧,等会儿有得忙,千万打起精神。”
  明兰点点头,富贵人家的主人不与家仆同席,这点她还是知道的,不过看少爷对仲叔的态度挺照顾的,想来仲叔不是一般的家仆。
  由于时间仓促,明兰来不及煲鸡汤,就炒了一份鸡丁,做了一道凉拌灰灰菜和一道鸡蛋肉羹。
  秦澈尝了一块鸡丁,迟疑道:“仲叔,你尝尝这菜里是不是放了点别的佐料进里面?”
  “是酒,鸡肉里有酒香味,估计是明兰为了除去鸡肉里头的腥味,所以放了一点儿酒下去。当时她嫌这只鸡瘦,担心肉不够,又买了些鸡蛋和瘦肉,后来买盐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盐很缺乏,因此卖得比较贵,那些日用杂品也不多,譬如锅碗瓢盆,我们都是找了好久才勉强买齐的,在价钱方面,我还费了不少力呢。”
  仲叔不明白老爷为什么把少爷安置在这样一个地方,古莘看似是一个挺富庶的小镇,实际上道路闭塞,很多消息传进来会延迟。
  尽管这里盛产多种多样的土特产,诸如木耳,核桃,山珍野味,肉类皮毛,药材等,可缺乏的东西太多,连一家卖布的商铺也没有,想做一身衣裳,还得跑到卢邑去,多麻烦。
  老爷一定是故意的,为的就是防止少爷在此处做买卖。
  秦澈不可置否,但也正因为如此,古莘其实暗藏着无限商机。仲叔是做惯了大笔买卖的,一批香料一出手少说也得进账上千两,所以他肯定不会把卖棉花这种小买卖放心上,殊不知财富就是得靠一点一点的积累。
  “仲叔,等会吃了午饭你就到那些卖棉花的商贩附近,挂一块收购棉花的牌子,价钱方面就交给你来谈,”想了想,“最好是能不用我们去卢邑,卢邑的棉花商贩也能自愿把棉花送到我们这儿。明兰就负责把棉花放进仓库,我再出去转转,相信这两天府里会很热闹。”
  两人吃过午饭,仲叔将碗碟拿到厨房,明兰不在。
  饭碗和筷子掉在地上,里面还有半碗饭没吃完。
  “明兰,明兰?”仲叔在厨房周围找了一圈都没见着人影,“人呢,去哪儿了。”明兰也不像是浪费粮食,还把碗筷扔地上的人呐,不行,等会还得说说他。
  等仲叔找了一圈又转回厨房,就看到明兰双眼透着难以置信、面色苍白的坐在地上。
  “明兰,怎么坐在地上,刚才跑哪儿去了?”仲叔把她扶起来。
  明兰欲言又止,平复了一下心情,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我我刚才不小心打翻了碗,想去拿扫帚清理,可又忘记扫帚放哪儿了。刚才进来的时候摔了一跤,还好没摔着。”捡起地上的碗筷,赶忙问,“我做的菜少爷还吃的习惯吧,少爷有没有别的事情要吩咐?”
  “吃的惯,我一吃那些菜就知道你也是齐国人,放心吧,少爷不是难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