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8-在我母亲家的三天





黑猫,普鲁诺特别迷恋外祖母,她动一下,普鲁诺都要跳到她的肩膀上,爪子伸进她的脖子。她睡在柔爱的卧室里,詹姆斯·迪恩詹姆斯·迪恩(1931—1955),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好莱坞最红的影星,美国“十大文化偶像”之一,主演《伊甸之东》、《无因的反叛》等影片。和在泽菲莱里导演的影片中饰演罗密欧的伦纳德·怀廷伦纳德·怀廷十六岁时与十五岁的奥莉维娅·赫西主演影片《罗密欧与朱丽叶》,由弗朗科·泽菲莱里导演。的剧照守护着她。当她睡醒后,她会小心翼翼地把门打开一条缝,要大家把那只猫关好,让她有时间走进卫生间里。第三天,我们终于把普鲁诺托付给了一个邻居。    
    女儿去学校的那些日子,戴芬娜要我做些努力,起得比平时早一点:“别让我每天早晨都与你母亲单独在一起。我很喜欢她,但她是来看你的。”母亲总是非常喜欢吃蟹虾一类的海鲜,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的是,几乎从不下厨的我,宣布要为母亲准备一只烤龙虾,是放进烤箱里烤的那种。我大手大脚地花钱买菜和配料。我非常高兴母亲是在我有钱的时候来的,我穿越整个巴黎去最好的商店采购。我买了两只都是900克重的龙虾,是雌虾,肉质鲜嫩。我到勒格朗商店选购了葡萄酒。我还买了一瓶尼翁产的橄榄油: 妈妈最喜欢这种牌子的橄榄油了。她是橄榄油方面的行家。她能区分坦采、沙龙奎、阿格朗多、哥罗桑,以及许多我记不得名字的五花八门的橄榄油。    
    我还准备了一只清煮龙虾,我那本菜谱建议我把龙虾的螯也丢进汤里,我没听妈妈的,她觉得放点粗盐和水就足够了。当我数着二十五颗青胡椒时,她跟我说了一句古老的俗语“贵得像胡椒”,当我把两个大蒜瓣放进汤里时,她说:“你知道吗,从前的药书上说,大蒜的别名是穷人的樟脑?”我把小洋葱头切成小圆形薄片,一面问她:“关于小洋葱头,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洋葱好像是在巴勒斯坦找到的,是由十字军骑士带回来的……你要在你的龙虾外壳上抹一些尼翁橄榄油吗?太好了!”当我把剁碎的鳀鱼与软黄油混合在一起时,她一边用一副专家的眼光监督着我,一边给我讲我那些外甥和外甥女的事,他们的学业和恋爱的情况。必须把这些可怜的龙虾的螯活生生地拔下来,这个时刻并不令人高兴,然后我用核桃夹子夹碎这些螯,丢进汤里。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哈克曼牌平底锅,看着这样的平底锅我会感到一种愉悦,就像欣赏布朗库希康斯坦丁·布朗库希(1876—1957),罗马尼亚雕塑家,主要作品有《睡着的缪斯》等。的雕塑作品一样。芬兰制造的亚光平底钢锅,带有两层厚厚的不锈钢涂层保护其铝制“心脏”。我的龙虾,我在它们的两眼之间劈开它们的脑袋,把它们装在一只勒克鲁塞特牌上了釉的生铁盘里,放进烤箱。前面所做的一切工作只是为了后面二十分钟的烹调!这就像一部小说一样,两个小时就能读完,但是作者把它写出来却需要两年时间,换了我,时间还要更长些。我一边看着烤箱里的龙虾,一边想着人类爱吃的所有东西: 幼虫,白蚁卵,把蝗虫碾成粉与蜂蜜掺在一起,鼹鼠,海豹的眼睛,被活活地敲掉脑门、仍在微微颤抖的猴脑。


《在我母亲家的三天》 第一部分母亲下了一个结论

    吃完饭后,我母亲下了一个结论:“哎呀,我真的是美美地吃了一顿。味道好极了,你应该更经常地下厨房。”饭后甜点有菠萝,“在贝宁的阳光下成熟、空运过来的”,标签上就是这样注明的,还有从贝蒂翁食品店买来的果汁冰糕,和庞氏食品店买来的杏圆饼干。我两个女儿说起我那著名的黄瓜沙司的故事,我把它们浇在我已经记不得名字的鱼的身上。我先前买了辣椒、莳萝以及各种传统的芥菜,但我就是不记得买黄瓜了。    
    在这个我今后会称之为“翠鸟筑巢日传说翠鸟在冬至的前七天和后七天筑巢,这期间大海上风平浪静。喻指平静、祥和的日子。”的下午,在隐修院的晒台上,我的姐姐和妹妹们对我说,她们早就听说过弗朗索瓦的龙虾的故事:“你三十年间为你妈妈做了一顿饭,她就兴奋成那个样子,可是当她到我们家里来吃饭时,什么菜对她来说都普通得不行。这里的奥妙就在于,你是她惟一的儿子,亲爱的……我们还是喜欢听你讲哈里酒吧里的故事。”    
    那个故事恰好发生在吃龙虾的第二天,是在星期六晚上。母亲下个礼拜一就准备回去了。戴芬娜和我,我们请她到堂丁餐馆吃饭,那是位于维尔努伊街上的一家越南菜餐馆,我非常喜欢那家餐馆。通常在吃亚洲餐时,我只喝茶,但妈妈要了葡萄酒,堂丁餐馆有一窖好酒。我挑了一瓶世界上最好的红葡萄酒,一边还引用了大仲马的一句名言:“没有任何东西能像透过一杯香贝丹红葡萄酒法国勃艮第有个著名的酒乡叫夜丘,只生产红酒,而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香贝丹红葡萄酒。看未来一样,把未来变得更富有玫瑰色彩。”吃完饭后,妈妈显然没有一点想回家的意思。我们就到利普啤酒屋喝了一杯啤酒,她已经很多年没去过那里了。当爸爸在圣日尔曼—德—普雷那里有约会时,他们总习惯在这家啤酒店会面。从利普啤酒屋出来后,我们搭了一辆出租车去歌剧院,她想看看歌剧院的正面,她只在那里看过一场戏,但那是1964年卡拉丝玛利亚·卡拉丝(1923—1977),生于美国的希腊女高音歌唱家,世界歌剧皇后。1956年卡拉丝登上美国大都会歌剧院,一曲《诺尔玛》使观众如痴如醉;1964年在巴黎歌剧院的演出获得同样巨大的成功。演唱的歌剧《诺尔玛》《诺尔玛》,意大利歌剧作曲家贝利尼的歌剧。。    
    和平咖啡馆正要打烊。由于妈妈看上去一直不打算回去,我建议再去哈里酒吧喝一杯,哈里酒吧离那里只有两步之遥,而且很晚才关门。到哈里酒吧时,那里已经没有空余的座位了,我们站在吧台那里,就在进门的地方。我和妈妈以极快的速度喝着威士忌,喝完又要。戴芬娜讨厌威士忌,所以她要了一杯波尔图葡萄酒。这是一个愉快的夜晚,我们喝得够多了,以至于我们觉得所说的每一件事都那么激动人心。妈妈的左边有个人开始与她套近乎了,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非常高大,非常英俊。她不客气地朝我转过背去,跟那人攀谈起来。我把我白天所做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戴芬娜。我已经不再去注意妈妈了,直到她扯我的袖子:“弗朗索瓦,这位先生是搞印刷的,我刚才跟他说你是作家,你们俩应该合作!”她自以为声音很低地补充说:“听话,跟他握一下手,我向你保证他是个和蔼的人,他是个绅士。”以前我从未听妈妈说过绅士这个词。我很乐意地握了他的手,但是,很显然他已经不在正常状态。他做了自我介绍:“我叫帕斯卡·罗伯特,在阿尔萨斯开印刷厂。大作家帕斯卡的那个帕斯卡,罗伯特词典的那个罗伯特。”这句话他似乎说了数百次。我问他是否读过帕斯卡的《思想录》。他支支吾吾地说,印在面值500法郎纸币上的那个帕斯卡更让他感兴趣。他坚持要请我们每个人喝一杯酒。我们已经喝得够多了,但我还来不及拒绝,妈妈就接受了:“哎呀,你不是每天晚上都带你的老妈出来的!”老妈!这个用词并不恰当,因为妈妈这天晚上光彩照人。于是我们继续交谈,继续喝酒,我和戴芬娜、妈妈和那位印刷工,我们的杯子一空,他就示意酒吧侍者给满上。戴芬娜要了热狗,这个主意真是太好了。哈里酒吧里的热狗从来就没让我失望过。妈妈站在我旁边,建议那名印刷工咬一口她的热狗,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明白局势失控了。他们俩看上去都玩得很开心,但在我的眼里却有些过火了。印刷工一只胳膊亲热地搭在我母亲的肩膀上,我让戴芬娜看一眼:“你不觉得他把她搂得太紧了吗?”我竖起耳朵,听见帕斯卡·罗伯特对妈妈说:“我住的饭店离这里很近,我邀请你跟我一起去那里。甩掉你丈夫,还有你的女儿。”——我是丈夫,戴芬娜是我们的女儿!我母亲提出抗议说她的丈夫已经过世了,说我是她的儿子,说戴芬娜和我,我们已经有两个孩子了。他用手指着我问道:“那他是谁呀?”“是弗朗索瓦呀!他是我的儿子!”“那么那个年轻姑娘是谁?”“我已经跟你说过了那是戴芬娜,我两个孙女柔爱和沃格琳德的母亲。”跟这样一个把我当成我母亲的丈夫,以为我们是带我们的大女儿出来玩的家伙在一起,我觉得到了我出手掌控局面的时候了。该回去睡觉了。母亲什么话都不愿意听:“这个街区还有别的店开门吗?”帕斯卡·罗伯特插话说:“走吧,玛丽,我带你去我住的饭店,我叫饭店里的人把酒吧重新打开。离这儿不远的。”他已经开始直呼我妈妈的名字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爱德华七世饭店,歌剧院大街39号。”那的确很近。戴芬娜把我拉到一边说:“我很累了,我们回去吧,让你母亲过她自己的生活。”“那个家伙已经酩酊大醉了,我不能让妈妈跟他走。”我们终于离开吧台,被酒吧服务生推到外面,他已经把大部分灯都熄掉了,穿上了外套。母亲和帕斯卡·罗伯特走在前面,勾肩搭背的,笑个不停。戴芬娜跟在我后面,她比我们喝得少,显然不想和我们掺和在一起。饭店值夜的守门人冷冷地看着这些黎明才回来的醉醺醺的房客。我已经下定决心不让我母亲上电梯,就拽着她的胳膊,而那名印刷工却在努力回忆自己住的是哪间房,以便取回钥匙。我想起了《费德尔》拉辛的悲剧作品,雅典王忒赛远出未归,据闻战死疆场,王后费德尔向王子依包利特表露感情。忒赛意外生还,误信妻子与王子的私情,愤而放逐王子;继而追问之下,得知实情,费德尔羞愧饮鸩自杀。中的一句诗:“廉耻之界,已经跨越。”我用一种我觉得很坚决的语气对我母亲说,该回家了。我看见她失望的眼神:“那帕斯卡怎么办?”


《在我母亲家的三天》 第一部分赞同我的做法

    后来,戴芬娜当着我的面把这个故事告诉了她最好的朋友苏珊娜:“那个醉鬼把我当成了弗朗索瓦和他母亲的女儿!你应该看看弗朗索瓦当时的神情。一想到他母亲要跟一个陌生人上床,他就受不了。”我抗议说:“可他们俩当时都醉了。我尤其想到了第二天早晨,那家伙会发现妈妈比他大十五岁,我可不想听见他说那些伤害我妈妈的话。”对此,戴芬娜反驳说:“最刺激你的不是年龄的差异。你忍受不了的,我知道是什么东西,是非得想到你母亲的性行为。”苏珊娜同意戴芬娜的观点。怎么?我本该悄悄地溜走,而不是跟随母亲走到饭店的大堂,监督着她,然后就像把一只猫强行关进笼子里一样,把她推进一辆出租车里?戴芬娜,她嘛,坚持认为那名印刷工连只苍蝇都不会伤害,还说我棒打鸳鸯,阻挠了一场伟大的爱情。不过,在隐修院的晒台上,我的姐姐和妹妹们在听完我讲的故事后,都一致赞同我当时的做法。    
    我这个人有些一本正经。在六十年代,我不敢在药店里当着其他顾客的面买丹碧丝卫生棉条1929年由美国哈斯博士发明的女性内用卫生棉条,1997年成为宝洁公司品牌。,戴芬娜第一次在出租车上把她的手伸到我的外衣下面,开始帮我手淫的时候,我既害怕又兴奋,差点晕过去……她还在一列火车上帮我手淫。包厢里只有我们两人,她拉上朝过道的窗帘,我结结巴巴地问:“如果查票员来了怎么办?”“噢,那样才刺激呢。”那时我们才二十五岁。从此,我发现我是那种人,是女人们不讨厌在公共场合乱摸的那种人,在餐馆的桌子底下,在电话亭里,在接待室,在晚上停在人迹罕至的大街上的汽车里。我猜想每个人都会碰到这种事情,尽管我从未和我的朋友们涉及过这些话题,因为过于腼腆,更确切地说是由于羞耻。在我的生活中,我有许许多多过于腼腆的例子。    
    1960年8月,我刚满十九岁。父亲告诉我,他要带我去参加威尼斯电影节。我从未去过威尼斯,也从未参加过什么电影节。我们开着一辆两匹马力的雪铁龙,从普罗旺斯出发,这辆车是在暑假之前买的。一张意大利北部的地图摊开放在我的双腿上。第一天晚上,我们就穿越都灵,过了诺瓦拉。离米兰只剩下不到三十公里的路程。父亲决定住酒店。我好失望。我更喜欢睡在汽车里面。我提议去参观大教堂。“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