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怀特:人树





  他那可怜的几缕头发耷拉着,丈夫和妻子相互倚靠着。对这一切,他们确实无动于衷。内心深处的满足在他们脸上焕发出柔和的、金色的光彩。
  “现在,要是你们允许的话,我想在什么地方躺下来休息了,”客人边说边松了松裤带。“和那个陀螺躺在一块吧。那可是个漂亮的小玩意儿。”
  他从远处指着壁炉台上放的那个银擦子。
  她说:“那是我们举行婚礼时人家送的一个小肉豆蔻擦子,是银子做的。”
  “啊,婚礼!我们是怎样试图给自己寻找保障可!”
  不过他还是被安排到外面的几条口袋上睡去了。他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一弯明月从那永恒的树木之上歪歪斜斜地升起。月光下,那个长方形的棚屋在远处躺着。’屋内,炉火已经变成红炭。那暗淡的红光已经不再使人的肉体感到惬意了。它似乎得出一个结论,人能想象出来的这种诗意实在是太蠢了。习惯又战胜了那两个脱掉衣服准备睡觉的人。他们背对背躺着。他们知道下一个行动。他们熟悉相互应和着的手。他们又听出那张床的叹息;
  “艾米,”斯坦·帕克贴着妻子的面颊说。
  那是一种含义复杂的寂静。
  “嘘!”她说。“那个老头子还在外头躺着呢!”
  但是他的身体紧搂着她,使得她最后只好依顺他。黑暗中,他们汇合在一起。那充满柔情蜜意的海岸敞开了,让他们的小船驶了进去。树木之下,睡神游过来迎接他们。
  早晨终于降临。天光大亮,到处是小鸟的啁啾。红毛狗踏着露水,一边追一只野兔,一边叫着。艾米·帕克又变成一个瘦小的年轻女人。她脸上残留着睡痕,坐起来,想起外面睡着的那个老头子。
  “他大概等着吃早饭呢,斯坦。那块猪肉太咸,我应该早点儿泡上,可是忘了。”
  “他醉得像摊烂泥,哪能注意到猪肉咸不咸。他要再赖着睡一会儿呢,”丈夫说。对于他,这桩事无所谓。他只留恋睡了一夜的热被窝和被窝里他们相互偎依的情景。
  “别,斯坦!放开我!”她笑着说。
  她一边伸着胳膊往身上套裙子,一边趿拉着拖鞋在地板上啪啪啪啪地走。
  “咳!”她还在甩着头发梳理。“咳!”她在晨光之中大声说,“你说怪不怪,他已经走了!”
  他确实走了,只有他在上面躺过的那几条麻袋扔在那儿,它们自然一无所知。由于良心的责备,他已经沿着那条林中小路向那条大河——他的目的地走去。
  后来,当这位年轻女人打扫他睡过的那块地方时,她没有办法把他也从记忆中清扫出去。闯入她生活中的人太少了。她能记住他们脸上生的疣于,能记住他们眼睛的颜色。她愿意永久地保存她的旧梦,愿意把反射在记忆这面镜子里的映象统统清除。因此,在她拚命清扫那块让她追寻往事的走廊的地板时,她不得不跑回到屋子里,去清点一下她的东西。屋子里没有可以使她引以为骄傲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没有用处的东西,除了那个小小的肉豆蔻银擦子。
  然后,艾米·帕克虽然皮肤冰凉,心里却好像要燃烧起来。
  “斯坦,”她边跑边喊,裙子扫着一群母鸡。“斯坦!”她跑着,毛茸茸的夏至草丛被她踩倒。她虽然上气不接下气,但还是尽可能把话说得清楚一些。“你知道那个老头干了些什么吗?他把那个肉豆蔻银擦子给偷走了!”
  丈夫手上粘着泥土。那土潮乎乎黑黝黝的,粘在手上很舒服。
  他打了一声口哨。“让他偷走了?”他说。“这个老家伙!”
  她望着他裸露着的喉咙。这些天,朝霞照耀之下,那带点蓝色的卷心菜闪着光。
  “那玩意儿从来就没有什么用处,”他说。
  “用处当然是没有的。”
  但她的话是火辣辣的、慢吞吞的,忽忽悠悠一直飘回到他们那所房子。当然喽,那个擦子是没有什么用处,除了让人记起那个难忘的早晨。他们从尤罗加出来,马铃叮当。穿过平坦的田野,又从万纳到家那头死牛旁边走了过去。再就是那个火花飞溅的夜晚,当卖《圣经》的人高谈阔论,大话连篇,要吹塌天的时候,这个擦子最后成了她贡献出来的一样财宝。那是她的“黄金海岸”,只不过它是真实的——她的肉豆蔻银擦子。
  斯坦·帕克从不企求获得什么最终的真理,因此这次上当受骗对他并没有多少伤害。当他锄地里野草的时候,当他砍倒树木,把围在他那块土地上的铁丝网拉紧的时候,他的“黄金海岸”在朦胧的希望之中闪闪发光。到现在,他那块土地已经差不多都围起来了。但是他说不上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是属于他的。他那充满渴望的生活难道就要在这铁丝网后面度过?他的一双眼睛眺望着远方,目光显得辽远而空阔。于是他带着一种急躁,甚至是一种激情,去砍那些躺在地上的圆木。最后,怀着明显的厌恶,把斧子扔到了一边。究竟厌恶什么,树木当然无法披露。他还谛听他周围那沉闷的、无休止的沙沙声。他听见有一个主旋律威胁着,要从那声音之中爆发出来。这是唯一的旋律,而且继续威胁着。
  与此同时,他变老了一点儿。他的身体越来越结实,就像肌肉发达的人体雕像。但是如果不做一番仔细的研究,似乎还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他的灵魂不会最终造就成理想的灵魂所应该具备的那种高洁、完美的模式。





第 五 章

  其他的人也来这一带居住了。他们不时从这里经过,坐着装满桌子和床垫的运货马车和牛车。或者坐在一辆新上了黑油漆的轻便马车里炫耀一番。有时候,有的人会拿着水袋进来,从帕克家的贮水罐里灌水。但大多数人不乐意承认已经在这儿居住的人们。帕克夫妇对他们的斜眇则报之以长久而冷漠的凝视。
  有一位年轻妇女因为头晕,走进来在门廊里坐了一会儿,用浸了水的手帕擦了擦脸。她说,简直寂寞得可怕。
  艾米·帕克没有答话。她还没听说过寂寞为何物。她和赶集的日子没有缘分。然后,人们都走了,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立刻又为寂静所占领。在这霞光灿烂的早晨,似乎是寂静的钟声在飘荡。她很快活。
  现在,紧靠门廊长着一株玫瑰,是一株白玫瑰。她曾经为之心驰神往,唠唠叨叨。这株花是他从城里带给她的,现在已经是枝繁叶茂,参差不齐的花丛了。上面开满了大朵大朵的、好看的玫瑰花,散发着烟草的清香。那色彩也许清冷了一点,但与房屋那边幽暗的绿光倒也相配。那儿是一片叫作牛癣草的挺高的杂草。玫瑰就屹立其中。以后,它的枝枝杈杈会变成黑色,蔓延开来。不过,艾米·帕克的玫瑰现在依然树干嫩绿、生气蓬勃。月光下,玫瑰花像大理石一样坚实;正午,灼热的阳光下,白色的花朵反射出耀眼的光,或者像纸一样颤动着,飘落到黄绿色的牛癣草中。
  “看得出,你是个养花能手,”一位妇女说。她的大车吱吱咯咯地响着,停了下来。尽管她并不完全想这样做。
  “我种了一株玫瑰,”艾米·帕克静静地说。
  “俗艳的东西从来就没有什么用处,”女人坐在大车上说。“不过,我想有人欣赏这棵玫瑰就好。”
  艾米·帕克不喜欢这个女人,其程度不亚于对菲宾斯姨妈的厌恶,尽管这女人还年轻。
  “你总得养点什么,”艾米·帕克说。
  “哦,”年轻女人哼着鼻子轻蔑地说——如果她是一匹拉车的母马一定会甩几下尾巴——“我们养猪,两口要下患儿的母猪,一口小公猪。此外还有一群小母鸡。我们当家的也喜欢种东西。今年春天,我们想试着种种洋芋。尽管我们住的地方简直是个冰窟窿,如果真有这种冰窟窿的话。”
  这个肥胖的年轻女人说着这番“车轱辘话”,脑袋转来转去,黑色的发卷闪闪发光。面色红润,比什么时候都更像一匹拉车的母马。
  “所以,你不能说除了玫瑰花就再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了,”她说。
  “我还是养我的玫瑰花,”艾米·帕克固执地说。
  “你没生我的气吧,亲爱的?”年轻女人问道。“我只是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我们当家的总说我这是禀性难移。可是不管怎么说,女人也得喘气儿吧!如果有那么一两句话在我喘气儿的时候喘出来了——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那又有什么错呢?”
  艾米·帕克开始激动起来,也想说点儿什么。
  “这儿简直寂寞得可怕,”那女人叹了一口气。“我生在沼泽地,这倒是真的。可是不管怎么说,你总能去找找住在附近的基督徒。”
  艾米·帕克倚在门上。她那从不寂寥的生活也许正在变成一片荒野。多少人曾经对此有所暗示。除了此刻,她的朋友——大车上这位胖墩墩的女人介入她的生活的这一刹。
  “我们两口子住在这儿,”艾米·帕克说,似乎是给自己鼓劲儿。 
  “是啊,”女人说,“是这么回事儿。”
  但她坐在那儿脸上毫无表情。她坐在那儿直盯盯地望着前方,洋洋自得的面孔变得无精打采,闪闪发光的、沉甸甸的发卷已经松散开来。
  “是啊,”她费劲地说,似乎是在从一个要征服她的某种东西那里一个一个地把字扯出来一样艰难。“我要进城,去办几件事情。他不会露面,今天不会,明天也不会。我得说,他有个毛病,不过……这是他的……不是……这是……你知道,男人的消遣。过段时间他就得喝醉。像个老爷或者王八羔子似的。这是他不让人碰的特权。他把酒瓶子甩出去,好让他的妻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踩在满院子乱滚的瓶子上头,折断她的踝骨。”
  她把头发拢好,使劲收起缰绳。
  “我只是跟你说说罢了,”她说。“既然我们已经相识。不过,尽管如此,他人还是不太坏的。”
  她开始咂着有弹性的舌头吆喝,用整团的缰绳抽打,自个儿的屁股也在车底板上一欠一欠地催促。如果是一匹稍好一点儿的马,经过这番折腾,一定会开路的。
  “这马生病了吗?”艾米·帕克问。
  “原先那匹病过,”她的新朋友说。“这匹马没病。它就是把骨头插到地里头去了。”
  不管骨头插没插到地里,它确实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还有一两处马肚带磨出的伤口。那几处伤口和它的一双眼睛上叮满了苍蝇。
  “它走起来挺好,”那女人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就是一站下,就死活不想动了。驾!驾!是谁这么聋;这么没知觉?”
  大车开始吱吱扭扭地响了起来。
  “我刚才说过,现在我们已经像邻居那样,相互认识了。我们离这儿只有一两英里远。那匹栗色母马就死在拐弯的地方。你也许乐意来喝杯茶,聊聊天儿。要能那样,可没有比这再让我高兴的事儿了。我们那所房子很好找。现在还没完全盖好呢!你只要找那匹死掉的老马就行了。他把官当作一个标志留在那儿。”
  她大声说着,那辆不情愿移动的大车向前行进,在石头上面颠簸。她俯下身来,因为大声说话累得汗水津津。你看得见她最好的罩衫外面围着鼹鼠皮,毛线织的短上衣。那天,一滴蛋黄洒在了那衣服上面。这位女邻居的微笑很好看,用肥皂洗过的皮肤,对人们充满了友爱。
  “啊,”她喊道。“我忘了告诉你了,我的名字叫欧达乌德太太。”
  现在既然不再姓菲宾斯了,艾米·帕克得鼓起勇气才能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她刚说完,女邻居就走远了。这里又只剩下一片树木。
  少妇从门口走开,回到屋里,一直想着她的朋友。因为她是她的朋友,对这一点她很有把握。她以前还从来没有过一个朋友。这天上午,她擦桌子的时候,打脚垫子上的土的时候,搅锅里食物的时候,一直在心里琢磨女邻居的话。这屋里的东西在少妇新的眼光里,发生了令人吃惊的变化。比如那张床,寒枪的铁栏杆上,巨大的铜球映照着屋里的东西,闪闪发光。少妇就这样,在她的屋里走来走去,朝那条她从来没有喜欢过的狗笑着。那条狗一双惊讶而又无情的眼睛直楞楞地望着她,只是耸了耸它那红褐色的界尖。
  “斯坦,”她对丈夫说。他跟在他那条狗的后头。“我们有个邻居从这儿路过。她的名字叫欧达乌德太太。她丈夫是个酒鬼。”
  “爱尔兰人来了,”斯坦·帕克说。他摘下帽子,往脸盆里倒满水,洗手准备吃饭。
  “那又怎么样呢?”她说。“这儿太寂寞了。”
  “从现在起要寂寞了。”
  “有个人聊聊天很好嘛!”
  “那我呢?”
  “哦,”她说,“你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