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必须看爱的艺术





    阴阳的两极分化也是人际创造活动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但在心理领域也无不同。在男人和女人的爱中,双方都获得重生(反常的同性恋达不到两极结合,因而同性恋也一直忍受着无法摆脱的孤独的折磨;那些不能爱的异性恋者在摆脱孤独方面也是失败的)。    
    阴阳两极分化的原则也存在于大自然;不仅明显地存在于动物、植物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极化中,即接受和付出。这就是大地与雨水,江河与大海,黑夜与白昼,黑暗与光明,物质与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诚然,求爱者也为被爱者所求。    
    当爱的闪电击中此心时,    
    他必知道:爱也在彼心中。    
    当神之爱在你心中孕育滋长,    
    神必是爱你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神之智慧是命运,    
    律法命我们彼此相爱。    
    天意让世界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都成双作对。    
    智者眼中,    
    天是男人,    
    地为女人。    
    地养天之所降    
    地缺热,天赋之;    
    地失润,天予之。    
    天在自己的轨道上日夜穿行,    
    正如丈夫在为妻子逡巡觅食;    
    而地则操持家务,    
    专心致志于生育哺乳。    
    将天地看作是赋有智的生命吧,    
    既然它们正做着有智的生命一样的活儿。    
    要不是它们能从对方那里尝到欢乐的滋味,    
    为何它们紧紧相偎如情人?    
    如无大地,    
    花草树木又怎能长大结果?    
    甘霖、热量又能产生什么?    
    神在男人和女人身上放进欲望,    
    以期在他们彼此的融合中保存世界。    
    神也在存在的每一部分中,    
    播种了渴求另一部分的欲望。    
    白昼与黑夜表面上看起来是敌人,    
    实质上二者服务于同一个目标。    
    因为相爱    
    就是为了使共同的工作更加完美    
    没有黑夜,    
    人就无所得,    
    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    
    阴阳两极的问题把我们引向了对爱和性这一主题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只把爱看作是性本能的表达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欲是人们渴望爱和融合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弗洛伊德还有更为深层的错误。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欲的目标就是要缓解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性满足恰恰在于痛苦的解除。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正确的:正如机体营养不足引起饥饿与口渴一样,性欲也是按照此种方式发生作用。按照这一说法,性欲就是一种饥渴;性满足就是解除这种饥渴。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会是手淫(自慰)。自相矛盾的是,弗洛伊德忽视了性的心理-生物的一面,更忽视了阴阳的两极分化以及想通过结合来连接两极的欲望。弗洛伊德的极端父权主义思想铸成了这一古怪的错误;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就是阳性的这一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特定的作为阴性的性。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三论》(Three 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Sex)中得到阐明。他认为里比多(libido)恒常地具有“阳性的本质” ,而不管它是存在于男人身上,还是女人身上。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这一思想还以一种理性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即:小男孩把女人看作是阉割过的男人,而男人只不过是女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去寻找她所丢掉的男性生殖器的替代品而已。但事实上,女人并不是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女人的性也不是“阳性本质”,而是特定的阴性本质。    
    两性之间的性吸引仅仅部分地是由消除生理压力的需求所驱动的;主要的动力源于同异性结合的需求。事实上,男女相悦决不只表现在性吸引方面。不仅在性功能上存在着阴阳性的分别,在性格方面同样存在着阴阳性的分别。阳性的特征是付出、指导、积极、守纪律和勇于冒险;而阴性则具有接受、保护、实际、忍耐和母性等特征(应该记住的是:每个人身上都是这两种特征的混合;只是有的阳性占优势,有的阴性占优势)。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如果一个男人由于在情感上始终是个小孩而削弱了其阳性性征的话,他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方面过分强调他的男性身份而平衡这一缺陷。唐·璜就是一个例子。他需要在性方面证明他男性威力,这恰恰是因为他对自己性格学意义上的阳性身份没有把握。如果这种阳性瘫痪趋向极端,那施虐癖——使用武力——就会成为阳性的替代品。如果女性性征减弱或者反常,就会转化成受虐癖,或占有癖。    
    弗洛伊德因为过高评价性的作用而受到人们的批评。正由于去掉弗洛伊德理论体系中激起传统人士批评与仇恨的因素的设想,更使他的观点得到强化。弗洛伊德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动机,所以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企图。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东西,五十年以后就不一定是革命的了。性风俗在这五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今中产阶级不再会引起人们的震动。所以当正统精神分析学家直至今日还把捍卫弗洛伊德性理论看作勇敢和激进的时候,这就是一种唐吉诃德式的激进主义了。实际上这样的精神分析学家正是一些顺从者,他们根本不打算去提出一些会导致对当今社会提出批评的心理学问题。    
    我对弗洛伊德提出批评并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没能深刻地理解性。他在发现人际情感的意义上走出了第一步;依照他的哲学前提,弗洛伊德生理性地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所以,在心理分析的进一步发展中,有必要通过把弗洛伊德的发现从生理维度转换到生物和存在的维度来修正并深化弗洛伊德的观点。


第二章爱的理论(5)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    
    如果不是仁慈的命运保护婴儿免于意识到离开母体、离开子宫内环境的焦虑的话,那么就在他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死亡的恐惧。甚至婴儿在出生后,它跟出生前也无多大区别;他不能辨认对象,不能意识到它自己,以及外在于它自身的外部世界。他只能感到温暖和食物的正刺激;但它不能把温暖和食物与其来源母亲区别开来。母亲就是温暖,就是食物,就是满足与安全的愉快状态。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这种愉快状态就是自恋的一种形式。外部存在——人和物——只有在能满足或是阻碍婴儿身体内部状态的条件下,才是有意义的。实在的只是婴儿内部的东西;外部的东西仅仅当他们是我的需要的时候才是实在的——而恰恰不是因为外部事物自身的品质或需求。    
    当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以事物的本来面目来感知事物;被喂饱的满足变得跟母亲的乳头不再一样,母亲的乳房跟母亲本身也不再是一回事。最终,他能把口渴、满足它的乳汁、乳房和母亲看作不同的实体。他开始学会把很多其他事物感知为不同的事物,看作它们自己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字。同时也学习了如何应付这些物体;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手;母亲的身体是温暖的,令人愉快的;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易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我吃,母亲就笑;我哭,母亲就把我抱进怀里;我要是能走一段,母亲就会表扬我。所有这些体验都明确并整合为一种经验:我被人爱。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爱是因为我无力。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用一个较为一般的方式表述就是: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我所存在的那样,或更确切地说,我被爱是因为我本身。被母亲所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无须做什么以期得到母亲的爱——母亲是无条件的。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我是我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上天的赐福,是和平,无需努力,无须有资格才配得到。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否定的方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就配得到,而且也根本无法用努力得到,无法创造,也无法控制。如果母爱在,就有天佑;如果母爱不在,所有的美好也将从生命中失去——我用尽所有的方法也无法创造出母爱。    
    对大多数年龄小于八岁半到十岁的儿童来说,问题完全在被爱——在于他存在而被爱。到这个年龄的儿童还不会爱;他感激地、满怀欣喜地对被爱做出响应。在儿童的这个发展阶段,一个新的因素进入了画面: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来创造爱的感情。孩子第一次要给母亲(或父亲)某个东西——一首诗、一幅画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在孩子生命中,爱的观念第一次被爱转变为去爱,转变为创造爱。要从爱第一次开始发展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花许多年。进入青春期孩子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他人不再首先是满足个人需要的工具。他人的需要同自己的需要是同等重要的——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予比得到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欢愉;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也就从他的由自恋与自我中心构成的孤独幽闭的狱室中解脱出来。他体验到了新的融合、分享与协调。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用爱创造爱的力量——而不是由于被爱而产生的接受依赖;恰恰由于这个依赖的原因,他不得不保持弱小、无力、病态——或者说“好孩子”。幼稚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爱。”而成熟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被爱因为我爱。”不成熟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跟爱之能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是爱之对象的发展。人出生以后的最初岁月是深深依恋母亲的岁月。这种依恋在孩子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孕妇与胎儿还是一体(虽然它们也是两体)的时候。出生以后在某些方面情况有所改变,但没有表面现象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亲子宫外活着的婴儿仍完全依赖母亲。后来,日复一日,幼儿开始学会走路,学会说话,依据自己方式探究世界;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跟母亲之间的关系也就失去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孩子同父亲之间的关系却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为了理解这种由母亲到父亲的转换,我们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在品质上的本质差异。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之所以爱新生儿,是因为新生儿是母亲的孩子,而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什么特定的条件或完成了某种特定的期望(当然,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或是荣格的“原型”,不是指每个母亲和每个父亲都以这种方式爱孩子。我指的是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出来的母爱原则与父爱原则)。无条件的爱跟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是一致的,不仅仅孩子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另一方面,被爱是因为一个人具有某种品质美德,因为一个人配得到这份爱,这样的爱总是留下疑问。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能够取悦那个我期待着他来爱我的人,也许这,也许那——总而言之人们总是担心爱会消失。此外,配得的爱常常会使人有一种痛苦的情感:我之所以被人爱不是因为我自己,而是因为我能取悦对方,——归根结蒂我完全不是被人爱的,而是被人利用而已。因此毫不奇怪,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坚持着对母爱的渴求。大多数的孩子都有幸得到母爱(我们后面再谈在什么程度上得到母爱)。作为成年人,这种对母爱的渴望更难得到实现。在令人满意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渴望始终构成了性爱的一个部分;它经常在宗教形式中得到体现,或者更多的是体现于神经过敏的形式中。    
    孩子同父亲的关系则跟与母亲的关系截然不同。母亲是我们所之由来的家,是大自然、土地和海洋。而父亲则不体现任何一种自然家园。在早期阶段,孩子同父亲很少有什么联系,其重要性根本无法跟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代表了人类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