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莱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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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

  “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

  “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

  “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良猎杀,然後;他们

  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

  “为什麽我从没在纽?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

  “我也没在纽?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於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良,他们说许多老家夥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麽说我。不过,我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

  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三五个较强有力的家夥,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

  “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

  “这是当然。”

  “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验证等等的行动。”

  我点头同意,但是心跳却加快了。我喜欢当法外之徒,反正我已经无法无天了。所以,他们已在模仿我书中的行为,不是吗?我的构想已逐步实现,轮子开始转动了。

  “莱斯特,你认为你已了解——”他耐着性子说:“可是你真的了解吗?只要世界上有一点点我们的蛛丝马迹,落入凡人的显微镜下面,所有的传奇或是迷信的争论,都会宣告结束;一旦证据确凿,还有什麽可争论之处呢?”

  “这一点我不同意,路易斯——”我说:“事情并不那麽简单。”

  “凡人有的是方法,可以确认与证实我们身份,激励所有人类的种族来反对我们。”

  “不,路易斯,这个年头的科学家,正像从前巫医不休不止的论争一样,他们在最基本的问题上,吵闹不休,你得把所有的蛛丝马迹,全摊开在世上每一个显微镜下;纵然如此,一般大众也未必相信任何一字一词。”

  他沈思了片刻。

  “只要捕获一个——”他说:“只要任何活生生的例证落入他们手里——”

  “即使这样也没用——”我说:“再说,他们又如何逮得到我?”

  不过这种想法太有趣,不能不列入考虑。追捕,密谋;可能被捉,之後再逃亡;太逸趣横生了,我喜欢。

  他奇怪的微笑了,即满怀不赞成,却又忍不住兴高采烈。

  “你比以前还大胆疯狂——”他屏息着表示:“比从前你在纽?良故意吓人时,胡闹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开心大笑不已。然而我倏然安静下来,黎明即将降临,时间不多;而我今天晚上大可以一路笑到旧金山的。

  “路易斯,这件事,我已经从各种角度衡量过——”我说:“想跟凡人真正挑起战端,谈何容易?比起你想像的要麻烦多了——”

  “——所以,你已下定决心要开始,是不是?你要每一个,不管凡人或不是凡人,都向你宣战呀!”

  “为什麽不呢?”我问道:“就让它开始吧,让他们试图毁灭我们,正如他们已毁过其他的可怜虫一样,让他们将我们一扫而光吧!”

  他以敬畏和难以置信的神情注视我,他这种神情我看得太多了;饶是如此,我也还是照昏头不误。

  天色渐渐微明,星星渐渐沈落。早春的清晨即将来临,我们可以守的珍贵时刻,已剩下不多。

  “所以,你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他热切的说,音调比以前更温柔了。

  “路易斯,我有意让某些事或任何事发生——”我说:“我有心期待天翻地覆的改变!我们算什麽呢?不过是吸血水蛭罢了,可憎的,鬼祟的,不清不白的。古老的罗曼史已消失。所以让我们能或得有点新意吧!我渴望亮光一如我渴望鲜血,我渴望透明坦荡磊落,我也渴望战争。”

  “你曾是承先启发的新邪恶,借用你曾说的老话——”他说:“这一回是二十世纪当仁不让的新邪恶!”

  “完全正确。”我理直气壮。不过,我也再次想到自己纯如凡人的冲动,虚荣心作祟的冲动;我渴望名传遐迩,举世皆知。

  “为什麽呢?莱斯特?”他明显怀疑地质问:“为什麽甘愿冒险?毕竟你已经历过险,你也已经复出,你比从前更加威猛凌厉,更加热情洋溢活力充沛,就好像从未受过挫折一样。你明白这是多麽难能可贵!能保持如此不是好多了吗?干什麽复出就立刻冒大险?我们拥有全世界,除了我们自己,再没有谁能伤害我们,这种自在的感觉,难道你已忘记而置之脑後?”

  “这是个提议吗?路易斯。你是不是像情人之言,告诉我你已回到我身边了?”

  他的延伸阴悒,视线却转离了我。

  “我没有嘲弄之意,路易斯。”我说道。

  “你又回到我身边了,莱斯特。”他平静的说,眼光又回到我身上。“当我在「德古拉的女儿」的酒吧里,第一次听到有关你的讯息,我觉得某些我以为已一去不复返的——”他顿住了。

  我明白他在说什麽,他已经表示过了。至於我,早在几世纪前就已经了解,当阿曼德在老集会灭亡後的绝望痛苦时,我已深能体会。兴奋,渴望继续下去,这些事对我们乃无价之宝。这也正是摇滚演奏,系列制作,乃至期待战争的最大理由!

  “莱斯特,明天晚上别上台吧——”他极力劝着:“就让影片和书做你想做的好了。你自己犯不着当箭靶子,让我们一起厮守,一起聊天,在这个新世纪里彼此拥有,享受我们过去从未享受的一切。我是真心真意的。”

  “好诱惑呀,我俊美的朋友。”我说:“在上一个世纪,不知有多少次,我几乎愿意放弃一切,来换取这样的话语,我们一起厮守,一起聊天,我们拥有彼此。这将多麽美妙,多麽精彩!可是我将要上台表演,我将再一次恢复雷利欧的角色,那是在巴黎时我从未一试的。我将让大家瞧瞧吸血鬼莱斯特,一个象徵,一个法外之徒,一个天生怪物,有些可爱,有些惹嫌,就这麽个古怪综合体。告诉你,我不会半途而废,我不想错失良机,而且老实说,我也一点儿不害怕。”

  我以冷静或者说感伤来振作自己,并且也想改变他的心意。对於即将升空的太阳,我的怨恨乃从前所未有。他转身面对微曦,光有些刺伤了他,但是他的脸上,仍充满温暖的神情。

  “既然如此,好吧——”他说:“我将很高兴跟你一起去旧金山,我会十分高兴跟你在一起,你愿意带我吗?”

  我不敢随口回答,再一次我感到兴奋至极的折磨,对他的情爱太浓,连我自己都觉得太丢脸了。

  “当然,我将带你一起去。”我终於开口回话。

  我们彼此对望了紧张的那一刻。他必须离开了,清晨已经在望。

  “还有一件事,路易斯。”我说着。

  “什麽事?”

  “你这身衣服不合适,我是说对明天晚上不合适。他们二十世纪的人不是这麽说吗?穿上那样的毛衣和裤子,你将未战先输呢!”

  路易斯走了後,清晨变得空洞落寞。我静静伫立了一会儿,想到那个危险的讯息传达。我扫瞄了远处的山,广阔无边的荒野。恐吓,警告有什麽关系呢?年轻小鬼拨通了电话,年老妖怪留下了超自然的声音。这一切难道诡异吗?

  此刻我能想到的只有路易斯,他将与我并肩而立。当其他的妖魔鬼怪出现,管它什麽事会发生呢? 

 
2

 
 
  当我们的车队开进大门,旧金山牛宫的巨大停车场里,已经挤满了疯狂的歌迷。我的乐手坐在礼宾车领先走在前,路易斯坐在我的保时捷边座,穿上清爽发亮的乐队制服——黑短披风,看上去正像从他的书本里走出来;看到那麽多尖叫的年轻小夥子,他的眼神不免流露出轻微的恐慌;此时摩托车卫队已忙着维持次序,将歌迷驱赶退後,远离我们。

  大会堂的门票,一个月前已销售一空,失望的歌迷聚集着,要求大厅的外面能现场转播,好让他们也能听到演唱。啤酒空罐在地上滚着,少年歌迷坐在车顶、行李厢上与车盖上;汽车收音机里,吸血鬼莱斯特的歌声,震耳欲聋。

  经理人跑过来,站在车窗边说明,我们得在广场外安装大银幕与扩音器;旧金山的警察局已设想周延,以防范骚乱暴动於未然。

  我可以感觉到路易斯的焦虑不安,一群年轻听众突破警察防线,挤到他坐的窗边;车队猛然紧急转弯,听众闪避让路,我们的汽车终於开进长型大厅。

  周遭的情况令我目眩耳迷,内心莽动躁进的感觉激增。一次又一次,歌迷不顾一切的围上来;我开始明白,自己大低估局势的演化,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太掉以轻心了。

  我所看过的摇滚歌唱表演影片,并没让我真正掌握情况;俗丽刺眼的灯光一路扫射下来,嘈杂刺耳的音乐一路钻入脑际,令我羞愧的凡人虚荣也一路消失殆尽。

  挤进大厅就已是一场大混战,经过东倒西歪的守卫,我们冲进防守戒备严密的後台区,小硬饼乾紧紧抓着我,艾力士推着拉瑞,一前一後的挤做一团。

  歌迷抓我们的头发,撕我们的披风,我转身拉着路易斯,让他紧靠在我的身边,一起跟我们走进门里。

  在拉上帷幕的穿衣间,我总算首次领教了群众野兽的咆哮了,一万五千张嘴,在同一屋檐下怪吼鬼叫。

  哎,我哪能掌握这种情势?这种强劲的万人合唱,使我的浑身战栗。这样的欢欣鼓舞,多久以前曾经发生过呢?

  我向前而去,透过小缝看进观众大厅,凡人群众挤满两边的长椭圆形场地,在巨大的中心广场上,好几千的乌合之众,在拥抱爱抚跳舞,他们的手握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