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美人
“笔迹可从字体的大小辨别个人心理,大的表明此人有信心,积极性强,生性乐观,有较强的创造能力;较大的则说明此人粗心大意,易暴躁,自控能力弱;小的字说明人做事谨慎,思考周全;更小的字则表明此人心胸狭窄,器具量小,吝啬成性……”
李风低声喃喃地念道,右手一边在大腿上虚划着,反复记忆。他这一念念有词可就不得了了,女孩不知乍样的,拨下耳机,不满道:“你念什么!还让不让人活了?”
“字体适中则表明此人做人圆滑,为人处事,有度量……”
李风是个偏执狂,一旦沉入魔道,就为之疯狂,他当然听不到女孩的喝斥,越念越是激情。
“你!好……”
女孩温怒,拨出耳机转载头,并将音响调到最大,一道《橄榄树》就从粉红色的LG冰淇淋响起,“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这次李风动了,他竖起了耳朵聆听着,渐渐地,双眼变得朦胧起来,一股透着忧伤的雾气充满眼眸。
女孩注意到了李风的异样,她一愣,关了音响,幽寂而伤感的歌声就停了。
“别关!”
李风脸容一抽动,突然抓住了女孩那白玉般的手腕。
“哎哟……你干什么!快放开手,弄痛我了。”
女孩挣扎起来,不断捶打着李风的手,身后那个“大猩猩”见了,又一次路见不平一声吼,抓向李风的手。
“对不起……”李风眼里一抖,反应了过来,在“大猩猩”鬼爪袭来之前,松开了女孩,坐了回去,歉意道:“刚才是我失礼了,只是这首《橄榄树》让我想起了那个苦命女子三毛。”
在听到“三毛”时,女孩的手抖了抖,她愣住了,心里激动:原来他是听到这首记念薄命三毛的歌才失态的,难道他也是个性情中人?
“三毛?这个我知道,是个台湾有名的女作家,听说她一生都在流浪。”那做不了英雄救美的“大猩猩”在听到“三毛”时,心动了一下,再看着女孩手上那本三毛的名作《撒哈拉的故事》,他计上心头,侃侃而谈起来:“她算是个有名的作家了,虽然不算美女,但身材高挑,是个才女,她一生都在流浪,写了多篇的散文与小说,其中我喜欢的就有《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与《梦里花落知多少》,特别是就这本《撒哈拉的故事》,我都看上几篇了,她书里描写的那片金黄撒哈拉沙漠简直是太神奇了,令人向往不己。”
“大猩猩”边侃侃而谈,边别有用心望了一眼女孩,见其一脸专心地聆听着,他心里一喜,暗道:这招投其所好的泡妞法果然有效,幸亏我在高三无聊时随手翻了翻《撒哈拉的故事》,要不今天又错过个机会。
“撒哈拉沙漠我也去过,是今年的暑假,我与同学组团去的,那里果真像三毛写的那样,到处都是沙漠,荒芜极了,站在烈日下,我感到了三毛那股流浪的疲惫与一个人的寂寞,你不知……”
“闭嘴!”李风突然回过了头,脸容严厉:“你没有看过《撒哈拉的故事》就别在此吹牛皮,当时有荷西这个痴情的西班牙汉子的陪伴,整片沙漠在三毛眼就像开满了繁花似的,她一生所等待的橄榄树就在栽在身边,她有依有赖,哪有寂寞可言!”
“什么??你……”
“大猩猩”一怔,心里底气不足了,他当初只是偶尔翻了翻《撒哈拉的故事》,知道三毛是自杀的,就认定其必是个寂寞的人,可没想到……他牙齿一咬,横道:“这……你才没看过吧,我记得她是独自流浪的!”
“当时三毛的确与那等了她六年的荷西在一起,不是寂寞一人。”女孩面无表情地望着“大猩猩”,那表情就像是在宣判其死刑。
“这……”我们的“大猩猩”慌了,原本还想以文泡妞的,可没想到被揭穿了底牌。但毕竟是一头头等色狼,见多了世面,城府不浅,连忙打了个哈哈:“对啊,我也想起了,就是那个荷西,是他陪三毛渡过上半生的,三毛自杀后,他非常伤心,整天郁郁寡欢,不久也死了,呵呵,你们看我这个记性,这都是以前读过的,但今天又忘了……”
“立即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李风再也忍受不住,啪一声站了起来:“三毛的事轮不到你来论述,立即给我滚,别污辱了三毛的名字!”
“你……”
“大猩猩”怒了,被李风两次无礼辱骂,纵然有女孩这般才女在身边,他也忍受不住,怒发冲冠,咧嘴大骂:“小子你算老几!”
“滚!我不想说你,立即给我滚!”李风脸色寒冷,还有些悲哀。
望着李风那张略显伤感的脸孔,女孩的心抖了抖,“刷”一声也站了起来,冲着一脸怒火的“大猩猩”道:“你走吧!回去读多几本书再来,荷西是死在三毛之前的,她们结婚六年后,荷西在一个海湾失手溺水身亡的,而且我告诉你,荷西死了,三毛还坚强活着,直到1993年才离开人世。”
“什么!”
“大猩猩”大窘,那表情复杂极了,又是尴尬,又是讪笑,恨不得脚下有个大洞,好让自己钻进去,避开所有的嘲弄目光,他还以为三毛自杀,荷西为情而亡的呢,哪知……
“滚!”
李风冷冷一哼。
“这……”
“大猩猩”夹着尾巴灰溜溜走了,低着头回到自己的座椅,连忙掏出手机,戴上耳机,将声调到最大。
李风坐了下来,目光静静地望着窗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旁边的女孩望了一眼手上那本精装本《撒哈拉的故事》,突然道:“你在为三毛的不幸而悲伤吗?”
“不是,我只是感叹人生命运的残酷,无论怎样等待,也等不到那个人!”
李风头也不回地道。
女孩白玉般的手指抖了抖,眼里蒙上了层淡淡的忧伤:“是啊,有时人生真的好残酷,残酷到让人痛苦一生,就像三毛,花了一生的时光去流浪,去等待,但却始终也等不到那棵可以让其依赖一生一世的橄榄树。”
女孩说完后,低头望向手机:“这首《橄榄树》正是记念三毛的,我自从看了《撒哈拉的故事》,我也喜欢上了这歌……刚才是我不对,不知道你也是个柔情之人。”
女孩按下播放键,那首幽寂而忧愁的音曲接着就响起了。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当下两人谁也没有说话,静听着,任由忧扬的旋律带着自己飞过撒哈拉沙漠,来到那棵橄榄树下。
很快,一曲尽,李风突然掏出了手机,找了不久,就找到了那首王洛宾的歌曲,《等待———寄给死者的恋歌》。
“其实她等到了那棵橄榄树,如果三毛是卓玛,西部歌皇王洛宾就不会在那遥远的地方徘徊,而三毛也不用在橄榄树下等待,没有荷西,黄昏恋仍然美丽!”李风说完,按下了播放键,那首王洛宾写给三毛的歌曲就响起了,他闭了眼睛,静静地聆听着,脑海里却浮起了一个名字,“莲世倾尘”——那仍然在等待着的女人。
忧扬的旋律中,李风并没有发现,此刻的女孩痴痴地望着他,喃喃地念着:“没有荷西,黄昏恋仍然美丽……”
第006章 富家美女
莲世倾尘……
此刻的李风饱含感情地望向窗外,那飞掠而过的倒景,那忽忽一别的绿意,无不让其想起了两年前在网络中认识的女子——莲世倾尘。
他记得,她曾说过,她一生也在流浪,与三毛不同,她带着梅花漂泊,一直漂泊,直到遇到一片可以培花的大地,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她曾告诉过李风,她从七岁半开始就已经精通英语了,跟随着父亲满世界走,去到哪里,她就栽下心上的梅花,看是否遇到摘花之人。美国的西雅图,法国的巴黎,英国的伦敦,日本的东京……所有的地方,她都有栽梅花,可不幸的是,没一个男人能真正的摘下,于是她就这样一直漂泊。
“我是否也在那橄榄树下等待?抑或是在那遥远的地方徘徊,陪伴着那早已经消失的卓玛?”
李风低喃了一声,脑里都是“莲世倾尘”这四个字,在他最为惘然的时候,是她的出现,让李风有了生的目标,如果没有她,李风可能想象,他现在应该在某一间餐馆做着朝九晚五的苦力活。
自从认识了“莲世倾尘”,他爱上了书,无论是属术繁多的生物书,还是思绪量大的数学书,或是晦涩难懂的哲学书,抑或小说、散文、童话与名著,他都会读一番。他知,书是用来读的,人读多了就成了本丰富的书,吸引众生去读你,这就是“莲世倾尘”最大的气场。
“你会遇到荷西的,就算是卓玛,对方也不会轻易错过你。”
旁边的女孩突然说出了一句,说完后心脏又不争气地乱跳起来,精致的瓜子脸更是红潮滚滚,她不知为什么自己会这样说。只知,李风那略带伤感的眼神触动了她,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极其盛名的西部歌王——王洛宾,刚才那《等待——寄给死者的恋歌》是王洛宾写给三毛的恋歌,她也听过,每次都悲伤不己,今天特别感慨,像李风说的那样,如果三毛是卓玛那就多好啊,这样王洛宾也不用在那遥远的地方徘徊,三毛也不用在那橄榄树下等待。
“听过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吗?”
李风突然从窗外收回了目光,静静地望着女孩。女孩脸孔粉红了,像个刚熟的桃花,可爱极了,她避开李风那令其雪藏十八年的心颤抖的目光,眼神低垂,蛾首微点:“嗯,它算是王洛宾最著称的一首了,在上个世纪五十代,它就漂洋过海,落在世界上每一角落,可以说,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它那明快而情深的旋律。”
“嗯,现在的人都认为中国的民歌不够现代,流行不起来,成不了潮流,这个观点在二十世纪上半叶更为强劲,那时,所有的音乐爱好者都想出国,去欧洲特别是法国巴黎这个音乐之都求学,像民族歌手冼星海就是留学巴黎六年的,其中那首成名作《风》的确是西洋音乐的结晶。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中国的民歌,认为其低俗,登不了大堂之雅,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起先,王洛宾也想去巴黎求学,但一首《梅花红》让其改变了目标,他要在中国的土地上创造出属于中国自己的民歌,这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民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世界所有的歌唱家、作曲家都不会不知这曲,特别是当年,世界三大高音男歌手帕咓罗蒂,卡雷拉斯与多明戈唱了这首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就风靡了全球。”
女孩眼里一亮,紧盯着李风,“听你说的,知道的还真多啊,莫非你也是个音乐内行?”
“不然,我顶多算个门外汉。我之所以了解这些,是因为王洛宾,是他那传奇的一生吸引我去读他的,在他那高清的情操下,我才爱上了音乐。”
李风微呼了口气,心里略显感慨,其实他当初是受了“莲世倾尘”的影响才听王洛宾的,她告诉过他,她会拉大小提琴,也会弹钢琴,冼星海那首用大提琴、小提琴与钢琴弹奏而来的三重奏《风》,她也会弹,平时她最喜欢弹奏的是民歌,特别是西部歌王王洛宾的,她说,王洛宾的歌曲中有爱的灵魂。
当时的李风被“莲世倾尘”的才气所折,也真的研究了一番王洛宾。起初是抱着闲着无聊的心态去玩玩,但真的了解了王洛宾坎坷的一生以及他那烩然人口的歌曲,他才知道自己也喜欢上了民歌。
“你太谦虚了。”
女孩露出丝难得可见的笑容,眼里又多了一丝赞许,她向外侧身,更好地对视李风,道:“王洛宾的歌我都喜欢,特别是《达阪城的姑娘》、《月亮爬上来》以及这道《在那遥远的地方》,这其中都有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我爱听歌,也爱听故事。”
“呵,女人都是柔情的,有股天生的蓝色的忧郁,凭的都是感觉与情感,那像我们男同胞,全世界的熊都一个熊样,思考用的都是下半身。”
李风一说完,女孩就羞涩一笑,半是责备半是撒娇地白了一眼李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李风的表现与吐淡从直觉上征服了女孩,最少她目前认为,李风是个善良的、博学的、有感情的男孩,是值得交往的。
“其实我觉得你不是靠下半体思考的动物,不知你的真实为人,但从刚才你流露出来的情感来看,你也是个柔情之人。”女孩突然对视着李风的眼睛。
“嗯。”李风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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