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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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距封控执法巡逻
  城管执法队员为了使本辖区所有地段没有违法经营现象,就从一个地点出发,向着另一地点推进,逐一地巡察。这两点之间是有一定距离的,相对于本辖区而言,算是距离长的,所以称为长距封控执法巡逻。城管执法的多年实践表明,正是由于从一地到另一地的距离较长,当城管执法队员在一地执法完成后,到再折回来执法,是要有一定时间的,而这一段“空白”就成了相对人“大张旗鼓”的“自由时间”,也是违法经营泛滥的时候。因此,城管执法队员就有针对性地在所有辖段巡逻完毕,马不停蹄地原路返回,以最快的速度重返到最可能会出现的、且最为严重的点面,进行反复性的封控执法。
  要完成好这种长距封控执法巡逻必须做到:
  第一,城管执法队员第一次出现在执法现场时,要以一种重罚的力度来增加相对人心理上的压力,让他们被罚痛、罚怕、罚昏,从执法过程到结果都会令他们不堪回首。由此,起到一次被重罚,警示下次还会再加重的心理提示效应。相对人会出现两种反应:惧怕城管执法,以后还会从事违法经营,但不在这个地方进行了;越是罚得重,就说明城管下次再来的时间会很长,既然已被罚得这样重了,就更有必要在这个地方把损失夺回来,不然就吃大亏了。
  第二,城管执法队员把还想立足于此地准备违法经营的相对人作为第二次打击的重点。通过这种重复性处罚,使相对人山穷水尽,他们就会考虑放弃此地,或者说不再经营了,改为其他的谋生方式。
  其操作方式为:在开始巡逻时,要做到有轻有重,不必把时间全花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面上(这种无关紧要指平时街面秩序较好,没有太多的违法经营现象,即使出现了也是偶然的),以加快对整个辖段的巡逻速度。
  当所有管段全已巡逻结束时,就用飞快的速度回到最有可能重新恢复违法经营的地点,以某一个序列,如以蔬菜类、干果类、肉片类、食品序列等作为罚没的重点(因为城管执法队员的人数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求取一点),并要重点抓住那种说了不算的、曾经发誓赌咒的、曾有暴力抗法前科的、你来他跑的、为首的这五种人,毫不留情地坚决处罚,如遇到反抗的一定要把他控制住。必须把握住这种“回头治”的目的不在于被处罚的人数多,而在于质量高,对于那种暴力抗法的,就要集中执法力量一次性地治到底,必要时可以考虑将相对人带回队部处置。
  第三,城管执法队员不要遍地开花,要以现场观察到的情形、原来留下的印象、已有的执法经验为判断的依据,有所选择地进行罚没,并且不要平均使用执法力量(即不能对谁都一样,因为现场的情况不同,相对人不同,可能导致的结果亦不同),应有重点、有侧面、有策略、有效率、有变通地来进行执法,以获得让相对人无话可说、心不服但口服、想暴力抗法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的执法效果。
  第四,城管执法队员要集中一起共同处置违法经营相对人,不可用“个体户”的形式单个执法,这样极易导致执法力量分散,面对突发性暴力情形、冷暴力状态时而无能为力。这是城管执法系统多年来用失利、鲜血、伤残、形象作为高昂代价所取得的经验,执法时一定要集中力量、充分准备、反应迅速、胆大心细、处置得当,有理有利、坚决果断。只要做到了这些,就能收到良好的执法效果和较高的社会评价。
  长距封控执法巡逻应该处理好这么几种关系:
  城管执法队员要处理好执法点与面之间的关系。由于这种巡逻执法是在一种活动的状态中去实现的,执法活动的目的要求既要有点(没有点,就没有立足地,没有发展的可能),也需有面(没有面,就无所谓辖区,没有辖区城管执法的职责就无从体现,就失去了执法活动的平台),点面两者是互为因果、彼此支撑的。执法队员在清理点面的活动中,要充分地考虑到时间上的可能,不可在一个点上投入过多的时间,要凭着执法经验来恰当地分配时间,以把相应的时间用到面上去。从总体上来划分,在一轮的执法过程内,点上的时间只是面上时间的若干分之一,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把握不好这种执法时间上的分寸,就等于失去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突出重心的可能。
  城管执法队员要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在这种长距巡逻执法活动中,执法队员要形成一种年龄、性别、体能、技巧、性格、人数上的最佳搭配,且要在一个具体的执法进程内,根据现场情况变化灵活地组合,而不必分队长l临时调配(就是调配,当时的情况也不允许),随时做到工作现场需要什么阵容,就按实情形成什么阵容,使执法人力资源的组配达到最优化。
  (二)短距封控执法巡逻
  由于重新划分辖段,执法范围缩小,以及为了某一时间内的特殊任务,就形成了短距封控执法巡逻活动。这一执法的主要特征是,城管执法队员所担负的封控执法巡逻地段比较短,相对于长距封控执法巡逻的压力要小,从时间上有较大的回旋余地。
  短距封控执法巡逻,是当前城管执法系统为了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而具体化的一种强化执法效率的举措。从表面上来看,好像这种巡逻执法要比长距容易,执法体能与精力都能得到缓冲,肯定执法效果也很突出。其实并非如此!不能从表面上来理解短距封控巡逻执法,而应站在执法一线的角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据此我们就可以得出客观化的结论,从而为找到它的操作方法去努力。
  来自一线执法的队员都知道,不能小看这种范围不大、点面不多、执法人数不少、执法内容不复杂的活动,其实正因为这种“点小距短”,就意味着“事多变数大”,并且有些实际情况很难避免,有时还重复发生,使执法者极易疲劳、沮丧而失去斗志,是常规性执法中的一个难点。
  这一类问题一般都表现在:
  由于这种短线巡逻执法使城管执法队员与相对人之间发生冲突的频率加大,双方都坚持各自的立场、互不让步的可能性增大,而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对抗。相对人不论是典型的暴力抗法,或者是运用软暴力,无形中会成为其他相对人模仿的对象,使执法的难度快速提升,成为一种整体性公然对抗执法队员的不和谐现象。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个人在短期内连续地遭到消极情绪因素的刺激,且已到了一种控制极限,就可能让这个人的自我控制降到最低点。
  城管执法队员在面对暴力手段抵挡执法时,就会发生全面激烈的行为对峙。由于从诱因到理由、过程到方式、行为到结果,无一不是相对人的过错,却使城管执法队员备受身心的伤害,并已超过心理承受的极限,这件事造成的阴影还没去除,第二、三、四个类似的软硬抗法又接踵而至。
  这就不能不使执法队员的现场情绪降到极点,再怎样去进行主观控制都无法达到那种理智的状态,从而加大了执法难度,虽然进行过多起执法干预,然而效果却很不理想。
  说到这里,这个问题比较明白了,即短距执法尽管比长距执法的管辖面积要小,总体经历的执法点位要少,但这种巡逻执法所要真正干预的实际起数要比远距执法多得多,而且执法的力度要大得多。这种情况下对城管执法队员的要求也高得多。如果没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思想基础、思维反应、自控能力、应对技巧,想在短距巡逻执法中取得期待的效果是不可能的。
  城管执法队员短距巡逻执法,一定要做到如下几点:
  要有连续缓解“处突”心理的能力,要对可能遇到的“险情”有足够的估计,尤其是在接洽谈话、化解纠纷、淡化冲突、替人着想上要有过人之处,始终做到你急我不急、以温和对暴躁,调动相对人的理解力,充分利用相对人的弱点进行执法,以收到显著的效果。
  在连续遭到相对人污辱人格,甚至暴力袭击时,要能保持一种极为冷静的态度,达到情况越是紧急,周围环境越是充满着变数,执法力量越是薄弱,就越是能够以超常状态去发挥,使语言、心理、神情、姿态带有威慑作用,促使相对人一旦出手就会骤然停止、骂人的秽语渐渐消退、凶恶的气势不断软化、脸上的怒容转为缓和,使激烈冲撞的情形得以遏制,最后相对人只好俯首听命于执法者的处置,并保证下不为例。
  要具备连续判断各种相对人心理状态、人格特征、生活习惯、社会阅历、经济状况等个人综合情况的能力,并使自己能从刚才“狂风暴雨”的极端对峙中快速解脱出来,准确地理出头绪,即刻投入到另一个更为艰难的执法处置过程中,且显得较为轻松而从容不迫。
  这里所说的短距巡逻封控执法,就是执法者经常采取的三五成组、一小群人、松散结伴的城管执法形式。它是一种最简单、最普遍、最一般、最朴实的执法,看上去很容易,仿佛是不用学就会。事实上,在城管执法活动中,许多暴力抗法、流血现象、群体事件等紧急态势就发生在这种执法中,很容易出现大事、险事,所以城管执法最难的莫过于此。作为一名城管执法者,不注意积累和研究短距执法就有可能出现很多问题。
  本节通过从巡察式控制街面、封控式执法巡逻这两个范畴,全面地总结了现今条件下城管执法活动的基本形态,并就存在于此中的种种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性、直观性、可操作性的研究与概括式的提升,归纳出了系列化的城管执法的实际运用方法,提出了可供思索的实践课题。本节中针对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可成为今后城管执法活动的参考指标。
  第四节 社会服务
  提出城管执法系统为社会服务,可能有很多人会感到诧异,认为:城管执法活动本身,就是在为社会提供服务,何又冒出来一个面向社会服务的主题呢?
  城管执法系统除了正常行政执法是在为社会服务以外,还可以赋予一个独立性的社会服务的义务,意义是现实的,也是重大的,在当前形势下是必不可少的。
  城管执法系统在目前社会执法环境下,是不容易有十分明显社会效益的。不仅如此,还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使得城管执法行为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正确理解,相反会因城管执法中的某些不足而形成不好的口碑,成为行政执法行列中“评价一般者”。
  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下,提出并积极实施社会服务,虽然增加了城管执法系统的工作量,使本来就很紧张的工作日程中又添上了沉重的一笔,但通过城管执法系统像人民子弟兵一样为社会服务,会让社会公众体会到城管执法的职业素质,改变对城管执法系统的看法,拉近城管执法系统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
  将城管执法系统社会服务的内容集中起来,可以概括成帮助乘坐黑车的乘客、帮助遇到困难的路人、帮助社区居民这三个方面。
  一、帮助乘坐黑车的乘客
  城管执法系统在与黑车较量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既可以用简便手段打击黑车相对人,又能够帮助拟坐黑车的乘客出行这一两全其美的途径。
  当黑车相对人已搭载了某一乘客,准备行驶时被执法队员拦下,相对人非但不认错改正,反而气势汹汹地强行阻拦执法队员,一场公开冲突一触即发,为了能及时阻止相对人的无理,还可使乘客免受风险,更能帮助乘客到达出行目的地,这时就可以考虑让乘客从黑车上下来,由城管执法车专程把乘客免费送到目的地。让公众中一员——乘客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亲自领略到人民城管执法者爱人民,热心助人的举动。
  当然,一说到这里,就可能会出现一个问题,即如果城管执法者把黑车上的乘客一个一个地送到目的地,那城管执法系统现有的车辆还不够运送乘客的。这不是偏离了城管执法业务活动方向了吗?
  其实,帮助乘客是有绝对条件的——它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首先,是黑车相对人不服从执法,城管队员对其违法经营私拉乘客已经是证据在握,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