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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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如果要对无照经营群体作进一步细分的话,还可以有不少类别,但以上三类最具有代表性。通过对这三类相对人的描述,我们发现:他们除了经营小本生意之外,似乎再无别的活路,由于能不同程度地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所以,到目前为止,这条路还走得比较顺畅;无照经营基本解决了相对人的生活之需,是维持生计的一个办法;相对人全力求生存的期望和决心,甚至超过城管执法的力度;相对人与城管的交锋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三、无照经营相对人反城管的手法
  相对人的违法经营多次受到城管的制止和处罚,使得一个他们认为“好端端”的市场被搅得“乱七八糟”,生活的重负和求生的需要就迫使他们开始“总结与归纳、运用与交流、修改与完善”各种用来对付城管的办法,以求得赚钱和避免受罚两不误的“无照经营经济效应”。
  从目前看,无照经营相对人专门用来与城管周旋的手法有如下几种:
  走为上——这些相对人十分清楚,城管执法队员不是与自己过不去。
  而是因为政府的法规不允许无照经营。既然是来自政府的压力,谁硬顶着谁就吃大亏,但也不能不吃饭。因此,相对人就适时地采取了:“你来我就走”,我惹不起但躲得起的逃避手法。
  相对人在做生意时,十分警觉地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迅速收拾起东西,非常敏捷地向早已瞄好了的地方逃离。
  所以,平时他们就设计出了一种便于快速收拾物品的结构式器具,以达到既可以简便摆放也能够快速撤离的小摊点经营的“技术要求”。
  见缝插针——这些相对人知道,城管执法队员来时,仅仅是一阵风,一般不可能站在这个地方不走(就算是专项整治行动,也有到时间撤回的时候),等城管执法者一走,他们就立刻出来继续经营。假如这次城管执法队员真站在这儿长时间不走,也没关系,相对人就会暂时找一个没有人管的地方接着做生意,一点儿都不耽误。再者,眼看着这个经营地被城管执法队员反复查抄,已经影响到了经营环境,生意渐渐地不如先前红火了,相对人就会另找地方,另起炉灶。他们就是在这种“顽强求生”的搏击中,将自己的无照经营生意在见缝插针的努力中不间断地向前推进。
  承认过错——相对人并不是在每次逃避城管队员执法的过程中,运气都是那么好的,有时也会就被逮住。为了求得生存和避免损失,相对人就用“软方式”来应对城管执法队员。他们会当场检讨自己的过失,说不是有意的,也知道城管执法者很辛苦、不容易,并希望给自己一次机会,看在做小生意可怜人的份上就不要处罚了。当时的场面,其情之哀、其语之怜、其状之悲、其形之苦都是最为典型的,只要有一点同情心的人,都会被相对人所打动。
  申诉理由——相对人被堵住后,在城管执法队员不同意给一次机会或执法者态度很严厉的情况下,相对人就开始主动陈述自己没有恶意,只是为了生存,然后详尽叙诉个人的不幸遭遇和只有通过做这样的小生意才能生存的道理,并不厌其烦地加以重复,想用这种缓和的表达方式来免除被处罚的可能。相对人一边申诉,一边在留意观察城管执法队员的反应,并尽力护着自己的物品不被城管执法队员没收。
  行为抗争——相对人在遭到城管执法队员的堵截时,见对方真要没收自己的东西,意识到仅靠话语的求情、态度的退让、动作的阻拦已无济于事,他们就会一改刚才的温良姿态,摆出一个准备决斗的架式。他们开始大声地质问,“做一点小生意有什么不对,通过合法的劳动来养活自己,既解决了政府的负担,满足了群众的需要,又活跃了市场经济,何罪之有!
  这里不让吃饭,哪里可以生存?“他们大声叫嚷,希望围观者能听得见。从而得到支持。
  拒不服管——城管执法队员在对相对人进行处罚时,相对人一称自己没钱,二说东西是自己用来维持生活的,并以暴力强行拒绝没收。在城管执法队员要强制执法之际,相对人就会将对社会的不满和内心长期积郁的忧愤全部倾泻在执法者身上,即用武力进行抗法,直接殴打城管执法队员,在孤注一掷的情绪状态中,求得心理的彻底宣泄。随着这股强大的情绪惯性,相对人就出现了一种疯狂的状态。这种情况一般是相对人有意造成的,眼看着生意做不成了,东西还有被没收的可能,干脆就把事情闹大,谁都别想走,除非警察来了。
  就地耍赖——相对人的货物要被城管执法队员没收时,相对人就整个人躺在地上,长时间地号啕大哭、手脚不停地拍打地面,呈痛苦挣扎状。
  有的相对人索性用瓶子、细铁丝、钝器进行自残,在血流满面时,嘴中高喊城管打人了,接着便发出阵阵惨痛的呻吟声。还有的女性相对人,面对男城管执法队员阻止时,主动撕开自己的内衣,接着大叫城管耍流氓,要求公安机关惩办执法者。
  综上所述,相对人正是通过诸如此类的软硬手法来全力抗法的。这种现象给城管执法者造成程度不同的伤害,导致执法者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心理障碍,降低了执法效率。这就给城管执法系统提出了如何有效解决的问题——在现有的条件下,必须“将计就计”,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
  四、对无照经营相对人的执法对策
  城管在与相对人的多年交锋中,也总结出一些有用的工作方法、有效的手段和制服对方的措施。
  应该说,城管执法的实践经验证明,相对人越是难以对付,城管执法系统也就越能总结本区域执法的方式与套路,想方设法地解决问题,否则,城管执法就毫无效果可言。事实的确如此,这么多年来,城管执法的效果从宏观上看还是不错的,是有进步的,其执法方式也是富于个性化的,有专门的操作技术。
  如果把当前执法常用的有效操作方式加以概括,便可以梳理成以下几点:
  第一,城管队员执法时要以多对少。由于相对人是为生存而进行无照经营的,也就是说,此行为不是可有可无的,对他们而言是必须的,所以,在面对执法者时,他们势必要用尽各种手段全力对付,不会轻易放弃已经确立的生存目标。这样一来,就存在一个执法与反执法的反复过程。
  如果此时在事发地还有其他相对人,他们便会很快地聚集起来,共同对付城管执法队员。这时,城管执法者就要以多对少,以便能够快速控制局势,给相对人以毫无商量、必须服从的感觉。不论从现场暗示还是文明执法的角度来看,这都是有益的。
  第二,震撼相对人。在面对相对人不服执法、胡乱纠缠,大有对着干的态势之际,城管执法队员应从相对人生存的角度、想继续做小生意的角度、希望在这个地方长期待下来的角度、避免出现更大损失的角度来明确警告相对人,要他们充分认清形势,即这不是个人之间的争吵、亲戚邻里间的小矛盾,而是国家对个人的行政执法,是不可讲价钱的。在连续以严肃而不可抗拒的法言法语向相对人讲清道理后,执法队员随即将相对人包围住,给相对人以“这次看来不比往常,如果还用原有的方式对抗是要吃亏”的感觉。
  第三,接洽应对。城管执法队员以稳重的步伐走到相对人的经营点,首先问:“这个地方不能设立经营点,你知道吗(有意给相对人台阶下)?”
  当相对人回答不知道时,城管执法队员再向其简要说明这个地段不能进行无照经营的原因。接着,城管执法队员就问相对人:“你自己说今天这事应该怎么办(以诱发其恐慌心理,动摇其对抗执法的意向)?”在相对人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后,城管执法队员就进一步教育和警告对方:“下不为例,否则就处罚。”这种接洽应对的模式柔中带刚,可攻可守,能快能慢,不会引发执法冲突,双方都有回旋的余地,同时又可避免情绪性因素的介入。
  第四,刚柔并济。城管执法队员要根据不同的情境决定是将柔的一面放在前,还是把刚的一面摆在先。所谓柔或刚,都是由执法语言、面部表情、肢体语言、执法者站立的距离或姿态等决定的。柔一般指以平缓问候性的语言与相对人对话,有点像熟人之间相互交流。使用这种语言时,一定要注意体现出相对强硬的因素,包括指出这样做的后果——违背了想谋生的初衷、影响了自己的情绪、物品有可能全部损失等等。城管执法队员在与相对人正面交锋时,一定要注意柔性执法与坚持原则的最佳结合,达到一种武戏文唱、重话轻说、缓中有急的艺术执法高度。
  第五,快干快走。如果相对人属于刀枪不入的无赖一类,尽管城管多次给予机会却不珍惜,态度还非常刁蛮,那么城管执法队员在使用完所有人性化、策略化、渐进化的策略之后,就不必再浪费宝贵的时间,趁围观者没有形成之际,动用多个保安员、协管员强行将其带离现场,并快速将路面清理出来,做到干净利索、一挥而就、不留痕迹。
  第六,重点打击。城管执法队员对那种屡教不改、为首挑事、欺行霸市的无照经营相对人,要坚决打击,并联系公安机关给予重罚,以使顺利执法的势头得到保持。具体做法是:声势浩大地进入现场,经简短的质询说明后,便一次到位地罚没相对人的物品,让相对人在还来不及反应之时就充分地感受到这种重点打击式执法的滋味。
  这六种对策是从长期的城管执法实践中逐步总结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很好的效果。它们要求执法者将心理与行为、话语与动作、阶段与过程、个人与集体、缓慢与快速、民俗与法规巧妙地结合起来,并从当时的情境出发,灵活自如地应对和处置面临的问题,使执法能向有序、合理、高效、文明、内行、恰当的方向发展,让每一次执法都能有所收获。
  五、查处无照经营相对人时应注意的问题
  城管查处无照经营者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它是一种政策性、实践性、艺术性极强的执法活动,假若没有执法经验、业务知识、基本社会阅历、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后果意识,就很容易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导致失控的严重后果,给政府机构、主管领导、城市形象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对无照经营相对人的查处是完全建立在懂行、熟知、有把握、会做的基础上的,其中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差错。
  那么,在对无照经营相对人进行查处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呢?从现有的城管执法经验看,有如下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城管队员在具体执法时,尤其是在对相对人、周围环境等情况不明的态势下,不可离相对人太近,以免在发生暴力抗法时躲避不及,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要站在既不影响相互交流又可防止不测事件发生的位置,并且不可流露出害怕出事的担心。
  第二,城管队员在具体执法时,不可将相对人逼得太紧,要给对方以心理缓解的短暂时间。例如,当相对人要申诉、说明、强调、质问时,要让他把话讲完,切忌急于打断他的话而去进行处罚(特殊情况除外),要经历一个询问与待答、倾听与说明、告知与期待的过程,一定不要省略这些必不可少的内容。否则,看起来城管执法的效率很高,实际上一旦矛盾激化时,会导致执法现场的胶着状态,从而使整个执法行动近乎停止,执法效率等于零。
  第三,城管队员在具体执法时,不可反应太慢。事先就应有一个基本的心理准备——应对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