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药王





  玉石厂老板叫魏大发,生得肥头大耳,圆圆的肚皮高挺着,以至于他身上的阿玛尼西装都没办法扣上扣子。因为痛风复发,腿上流脓,魏大发坐在一个轮椅上面,听明隋戈的来意之后,魏大发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对隋戈做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准确的判断——棒槌!
  没错。在魏大发的眼中,像隋戈这种不懂行却又花大钱来买玉石原石的,那就是真正的棒槌。
  购买玉石原石,也叫赌石。因为买家和卖家,都无法肯定原石当中是否有玉,玉的质量和成色究竟如何,这完全是靠经验和运气。
  所以,有句俗话叫做“赌石如赌命”。
  赌石这种行当,那就是大赌博,一旦压中,顷刻间可能赚百万甚至千万,但如果运气不好,则可能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这些年来,魏大发见过不少因为赌石而倾家荡产甚至发疯的人。
  赌石,虽然也靠运气,但也看中经验。
  像隋戈这种人,年纪轻轻,显然不可能有太多经验,那么在魏大发眼中就是来送钱的棒槌。
  既然知道隋戈只是一个棒槌,魏大发倒也大方,让隋戈可以到矿山旁边随意挑选。
  而隋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虽然对鉴别玉石没有半点经验,但是只要小银虫一瞅一嗅,是石头还是玉石,是好玉还是烂玉,顷刻就知晓了。
  所以,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隋戈就挑了两百多公斤玉石原石出来,然后用麻袋塞进了出租车中,打算早点返回东江市。
  见隋戈挑选原石如此随意,魏大发更加确信自己几天遇上了一个真正的棒槌。于是,魏大发笑着向隋戈说道:“隋先生果真是年轻有为,做生意真是爽快,魏某人经商多年,还是首次遇上你这样痛快的人!我看时间还早,不如我请隋先生喝几倍红酒?顺便,捡几块原石现场剖一下,就当是为喝酒助兴,也看看小兄弟手气如何。”
  “呵呵,魏老板有这雅兴自然好。不过,万一我运气好,挑到了真正的好玉,那不是占了魏老板便宜?”隋戈笑着说道。
  “赌石,既然为赌,那是愿赌服输。如果隋先生能够挑到好玉,魏某人只会佩服佩服、恭喜恭喜。不过,若是隋先生不走运的话,也不要怨魏某人心黑哦?”魏大发哈哈笑道。
  “既然魏老板如此盛情,那就剖三块石头,助助酒兴吧。”隋戈应了此事,心头暗想你魏大发要看老子出丑,老子正好也要让你这奸商出一下丑。妈的,就这些原石,居然也敢卖老子八千块一公斤,顶天了也就五六千而已。不过也好,今天就让你魏大发来个大出血。
  小银虫可不完全是个吃货,作为灵兽,小银虫对灵气的感触分外敏感,所以是石头还是玉石,小银虫只要一接触,就能够感知出来,这也是为何隋戈很快就挑选好了石头的原因。
  一听有人现场剖石,别的一些赌石的商人,也闻讯赶来凑热闹。
  很快,魏大发的下属就将红酒送到了在场诸人的手中。
  在切割机的呼啸声中,剖石开始了。
  第一块石头,工人刚切第一刀,众人就看见了切口处出现碧绿之色——
  翡翠!
  水灵剔透、翠绿无暇,这是上好的翡翠!只这一块,恐怕就价值近数十万!
  其余前来赌石的人,无不啧啧称奇、羡慕不已。
  “佩服!恭喜,隋先生好眼力、好运气啊。”魏大发笑着说道,但笑容当中分明有些苦涩。
  第二块石头,依旧是薄薄的一刀,就又显现出碧绿之色。
  “恭喜……啊,隋先生……”魏大发的声音显得极其不自然,因为他的嘴角在抽动,手中的酒杯也在微微发抖了,无论如何也送不到嘴边。此时,魏大发猛然意识到,可能他才是棒槌!三块石头已经剖出两块翡翠,照这么算下去,他魏大发损失大了!
  第三块石头,切割机刚放上去,还没有切割,刚刚碰到原石的外表,就听见“嘎嘣”一声,表面的岩石竟然开裂,然后直接露出了一大块翡翠。
  “这个……”
  一时间,魏大发惊得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而其他赌石的人,也一下子傻眼了。
  三块石头,就剖出来三块上好的翡翠,这小子难道是“火眼金睛”不成?
  “魏老板,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启程了,多谢你的酒。”隋戈笑着说道,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三块翡翠放入出租车中,发动汽车,离开了玉石厂。
  如今灵石、种子都已经俱全,隋戈已经有办法大量催生灵草了,自然不愿意在这里久呆。
  直到隋戈的车子去了很远,魏大发才如梦方醒,心头仿佛在淌血一般。随后,他勉强向其余赌石的人笑道:“各位,看来最近我这玉矿,出的原石都是一等一啊,你们也去挑选啊,免得错过了大好机会啊。”
  “对不起,魏老板,既然今天有高人扫货了,我就改日再来。”其中一个赌石的人摇头说道。他口中的高人,自然是指隋戈了。赌石的人,个个奸猾似鬼,哪会上魏大发的当。像今天这种情况,谁都知道,稍微好点的玉石,都让隋戈给挑走了,其余人还要去赌石,那就是老虎头上拔虱子——找死!
  “我也改天,告辞了。”
  “告辞!”
  “……”
  啪!
  魏大发狠狠地将酒杯摔在地上,红酒飞溅一地。
  他知道,至少在半年以内,不会有人来这里赌石了。
  “我他妈才是棒槌!”魏大发咆哮的声音将机器声都给盖了下去。
  第54章 灵草出炉
  瑞气升腾、霞光万道、云雨蒙蒙。
  此时的温室棚当中,居然有了一点点仙气,有那么一点仙家福地的感觉了。
  这就是灵草的功劳啊。
  先天灵草,本就是先天灵气孕育而生的精灵,既吸收天地灵气生长,也能够滋生天地灵气,增厚四周天地间的灵气浓度。
  这也是为何在上古时候,天地间的灵草数之不尽,而天地间的灵气浓度也极其浓厚。
  而后来,修真门派林立,大肆采伐灵草炼丹、炼药,以至于灵草险些绝迹,天地灵气也稀薄了。
  如今的天地,因为灵气稀薄的缘故,不仅修真练武之人境界难以提升,而且怪病、瘟疫横生,实在已经到了存亡之秋了。若非隋戈得到了神农仙草诀,恐怕这辈子都难见真正的灵草究竟长什么样子的。
  温室棚的药田当中,泥土的颜色已经变成了黑铁色,而且带着一种奇怪的泥土香味,无论这颜色、这香味,都证明这片药田的土壤已经蜕变成灵壤了。
  药田,变成了灵田!
  灵田的下方和四周,有隋戈用三天时间才布置好的“八荒云雨大阵”,威力可比之前的“小云雨阵法”提升了十倍不止呢。阵法每隔三个时辰,就会开启一次,那时候整片灵田上空,都被灵气形成的云雨所笼罩,到那时候,千百道阳光从温室棚顶端投射而下,照射在云雨之上,顿时化为七彩霞光,景象极其壮观。
  如今的灵田,一半都种上了三元易经草,另外的一半,种的是普通药草和人参。
  尽管这些三元易经草刚种下去一周,但因为有灵田的滋养,加上“八荒云雨大阵”的灵气滋润,这些灵草已经长到了近一米高,因为是萝卜培育出来的,这些三元易经草叶片又有点像是萝卜,不过根部却又有三个分叉,彼此交错纠缠在一起,有些像是“放大版”的人参。
  不过,人参的根须当然不会是红色的,但就算是百年人参,所蕴藏的草木元气,都远远不如这些已经彻底蜕变成灵草的萝卜,或者说是三元易经草。
  看见这片长势良好的灵草,隋戈心头颇有些自豪,也有些期待。灵草一旦成熟,他便可以配制灵药了,老地主的瘸腿,也就有得治了。
  另外,只要再等几天,当这些灵草凝练的足够的元气之后,他就可以开始练气了。
  想到很快就可以修炼武侠小说、电视中神乎其技的“真气”,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挥动手中的“锄头”,用力挖向灵田中的一颗“野草”。
  如今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是根据震灵锄法专门打造的法器——震灵锄,上面有许多的符箓文字。但凡灵田当中生长出来的野草,因为从灵田和灵气云雨中吸收了大量的灵气,所以都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如果是普通人,想将灵田中的“野草”拔出来,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隋戈淬体大成,当然可以轻易将那些“野草”拔起来。但是,那样做的话,这些野草的根还是留在灵田当中,吸收了灵气,很快又会重新生长出来的。
  而被震灵锄挖过的野草,不仅会连根死掉,而且还会将它们从灵田中吸收的灵气吐纳出来,重新归还给灵田。
  “震灵”之名,就是要将这些“野草”的元气全部震出来,一滴不剩。
  除此之外,震灵锄还有一种功效,可以逐渐改变、提升灵田的品质。只是,这种过程很缓慢罢了。
  当隋戈将这一片灵田的野草铲除完毕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打湿了。
  但是隋戈的脸上,却洋溢着激动和喜悦。
  灵草,他终于养出了真正的灵草!
  清晨。
  黄平县,南屏镇,涌泉村。
  村口。
  炊烟袅袅,鸡犬相闻。
  突突突!
  高低不平的机耕道上,驶来一辆无牌照摩托车。
  路况虽然不少,摩托车行驶却飞快,片刻之间就驶入村中。
  此时,隋戈同学就坐在这辆摩托车上,腾云驾雾一般向家中而去。
  腾云驾雾?
  可不是吗。每次坐三狗子这摩托车,那就是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车速很快,每次越过坑洼之处,几乎能够将人从车上给抛起来,这不是腾云么?另外,三狗子的摩托车款式虽然很土,但是他自己改装过,排量很大,所过之处,总是带起浓浓的烟雾。
  如果不是隋戈身子骨硬朗,坐这么一回摩托车,骨头都会被震散架。
  三狗子跟隋戈同年,也是从小长大的朋友,他的本名叫“尚大学”,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厚望,所以取了这么一个“上大学”的好名字,不过尚大学却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没毕业,就干上了买卖山货的生意,倒是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折腾在摩托车上了。
  突突
  摩托车终于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