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风情





要降临的时候,英国的废墟总显得十分奇特。风雨把它们剥蚀得泛了白,但是,在暮色中越加显得苍白,而且有意体现出一种庄严肃穆来,宛如一个鬼蜮。我见过很多破败的城堡,然而,比这座城堡显露出更加孤寂狰狞的面目来的城堡废墟,我的记忆中再也找不出第二座了。


第三部分走近罗切斯特(4)…(图)

  破坏坎特伯雷的并非是缺少了一个庭院。这座大教堂的布局别具一格,它在绿树青草之间屹立着,周围有一圈耕地,是为它的界线,当你走出门楼,它那壮丽的容颜立刻就能尽收眼底。这座教堂看上去庄重舒展,仿佛想要把更多的东西揽到怀中似的,在英国的大教堂中,还未有一座比它更为出色。顺着墙脚根,一直要走一段极远的路,才能从庭院的入口走到最远端的那个小教堂。我无法详尽地描述在这种举目仰望的漫步中所能瞻仰到的一切,因为我不希望让人产生涉及专门建筑结构问题的嫌疑——却往往不论及其他感受到的事物——也就是只论述画面,即纯粹的建筑风景。这绝对是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建筑得这样复杂精致,把不同时期的风格令人迷惑地糅为一体,把诺曼拱形与英国尖头及垂直惊奇地糅杂在一处,在众多建筑物之中,也只有坎特伯雷这一座做到了这些。况且,一对横翼把山墙与扶壁最迷人的结合展露出来,使侧景展露出了无穷的魅力。好像两座大教堂聚会于中央——一个贡献了中厅,一个贡献了歌坛,而各自又把自己的反向大侧廊都保留下来了。一个巨大的哥特式中央塔楼位于屋顶中间,它本是这个建筑群中年代最晚的建筑物,但是,由于岁月的拨弄与风雨的侵蚀,其硬度被腐蚀了,色调被侵染了,指痕被印下了,被磨得滑溜溜的,因此一眼望去,它好像就是年代最久的建筑物。中央塔楼也像这个建筑的其余部分一样展露出一种绚烂多彩的色调——一种富丽堂皇的暗黄色,一种非棕色非灰色的色调。假如你置身于教堂远侧的回廊上远眺,这一点更为明显——我说的是远离小镇与开阔的花园的那一侧,也即面朝一座潮湿的、历史悠久的牧师住所的那一侧,那所住所隐藏于一座棕色的拱门背后,从拱门穿过去,你就能目睹到在一块绿天鹅绒似的草坪上,头戴庚斯博罗先生(英国肖像和风景画家,1727—1788。--译者注)宽边帽的年轻女士正在那儿休憩。一言以蔽之,反正就是同一块四方绿地和另一块融汇在一起——那一块四方绿地外面镶嵌着一段很别致而珍贵的诺曼式古老楼梯,当年曾是一个王家学院的操场。因为无人“照看”,这条回廊看上去就是一番阴沉、发霉、破烂不堪的样子,当然也是勾画的很好的对象。古老的黑拱门与柱头形态各异,美不胜收,一堆东倒西歪的墓碑乱堆在其间,深深的嫩绿的草丛差不多把它们都淹没起来了。走过回廊,牧师会议室就呈现在你的面前,这是一座高大庄严的厅堂,但也无人“照看”,不过,还可以算作一座气势很恢弘雄伟的建筑物,十分漂亮的木制屋顶,屋顶如同一条隧道的顶部般弯曲着,既无柱子,又无支架。而今,尘土与回声早就统治了这个地方,不过,它一眼瞧去倒像一座宴会厅,而非牧师会议室。有一圈古老的木凳,顺着四面的墙根摆放着,高高地雄踞于两三层台阶之上,当你坐在上面,抬头凝视,你就会发现有淡淡的幽魂似的装饰颜料及金色涂层的痕迹残留在棕色的天花板上。“为了提供一种印象”,其中有一小块被修复了。为了一睹大塔楼的雄姿,教堂执事建议你从回廊的一个角度上去看,它所体现出来的气势的确绝世独立、卓尔不群。你瞧,它以屋顶为基础,呈现出一副很坦荡的架势,如同把根牢牢地扎在地里一般,然后又高耸入云,似乎要使从顶架上猛冲下来的燕子辨不清方向。在大教堂里,你当然会耳闻许多关于凄惨而伟大的托马斯·贝克特 (曾为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枢密大臣,1118—1170。后来出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因反对亨利二世控制教会事务而被杀。--译者注)的事迹,而站在他惨遭杀害的位置朝一块支离破碎的小石板俯看下去,教堂执事指着它对你说,它就是那场战斗中被鲜血滴溅过的路面的残片,这块小石板就会让人生出一种奇异感觉。我第一次是在晌午时分踏进了这所大教堂;歌坛上曾做过礼拜,这时早就做完了,这片地方就被我一个人独占了。教堂执事因为要对被弄乱的凳子加以整理,于是,他就让我一人从上了锁的大门口拐进去,任我信步从歌坛侧廊穿过,步入后面的大礼拜堂。我说这片地方被我一个人独占了;假如声称我与另一个绅士共享这片地方,反而会说得更为准确一些。这个绅士伸展着他的身子,在一张石榻上仰卧着,头上一个古典雅致的木头华盖;双手在胸前交叉地叠放着,细细的脚趾头搭在一只小狮身鹰首兽或者一只小豹子身上。他容貌俊秀,一副英勇骑士的形象。他就是金雀花王朝的爱德华,绰号“黑色王子”。“De la mart ne pensaje mye”(法语:我不想思忖死亡。--译者注),在他的塑像的青铜基座上就镌刻着他这句迷人的隽语。我伫立在那儿,一时间,有一种同他亲近的感觉就涌动出来了,从而把死亡给忘却了。人们距离其他出名的骑士年代终究更为久远。坎特伯雷的圣托马斯的神龛就在这座礼拜堂中搁置了许多年。圣托马斯是基督教世界中最富有、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神龛前面的路面一直是老样子,不过,亨利八世把他那有名的改革捷径上其他一切都扫除殆尽了。贝克特的埋葬之地原本就是这座教堂的地下室,他的遗骸在这个地下室放置了半个世纪之久,世人才渐渐开始“瞩目”他的殉教精神。于是,人们就把他迁进了圣母堂,现在,他的遗骸的每一粒尘土都成了稀世珍宝,神龛前面的路面也被朝圣者尊为圣土,在乔叟先生的笔下,那些讲故事的一队骑马人朝坎特伯雷飞奔而去,当然也就是为了去朝拜的。我走进地下室,那可是一处大迷宫,由一个低矮昏暗的拱门与柱子所构成,我四处张望,最后发现了怯懦的修道士们首先移开被莫尔维尔与费特泽斯(为了刺杀贝克特大主教,当时亨利二世共派出了四名骑士,这两人就是其中的两名骑士。--译者注)杀死的受害者,以免遭受进一步亵渎,我站在那儿,突然之间,教堂上空狂风呼啸,电闪雷鸣,暴雨从地下室打开的那几面横扫进来,再加上好像在角落里加深、闪烁的黑暗以及那股强烈的霉变味儿,让我以为仿佛跌进了历史的深渊般。我急忙走了出去,但是,雨也停住了,这个晚上完全被它给糟蹋了,我一路快走,踩得泥水不停地溅泼出去,终于回到了客栈,在咖啡屋炉火边的一张极不舒服的椅子上坐下来,一边读着斯坦利(英国宗教史学家,曾在牛津大学担任教会史教授,并出任过威斯敏斯特教长,1815—1881。--译者注)教长那令人心情舒畅的《坎特伯雷纪事》,一边纳闷于英国如此多的客栈带霉味的摆设及贫寒的财力。“Fleur-de-Lis”(法语:百合。法国王室以百合花图徽为标志,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黑色王子立下了赫赫战功。-- 译者注)是这家客栈的名称(我认为应该是对黑王子所表示出来的敬意吧)。这个名字很迷惑人(我真笨,让它把我诱进了这家客栈),然而,这朵百合却名不符实,真是很可悲。


第三部分夏日伦敦(1)…(图)

  我深信,对伦敦所谓的“社交八月”,假如一个人承认他是一个人度过的,那的确得鼓起很大的勇气;而我却不为流言所惧怕,愿意开始就如实把这种怯懦招供出来。我可以想尽一切办法来使我的罪责减轻;我可以这样说,我待在城里完全是因为逼不得已、始料不及,或是纯粹是无意而为之;我可以撒谎说,我就爱这样做——也即说我我为什么这样做呢?其实是对它情有独钟;我可以这样说:你只有在酷暑之时鞋底沾上了贝尔格莱维亚的尘土,或者当你顺着海德公园空空荡荡的车道行走,在英格兰差不多破天荒头一回目睹到了一幅空无一人的场景,在这个时候,你才算真正地领悟到了伦敦迷人的魅力。但是,除了我明显未曾卷起铺盖离去——既未在8月1号和女人小孩们一起离去,也未在8月13日与议员们一起离去,更未在8月12日开始打松鸡时逃离出去——这个实实在在的情况之外,这种辩白看上去似乎蛮在理,其实,这是很难站得住脚的(我不敢担保自己把日期记得准确无误,不过,这些日期都和一个适当的机会有关)。其实,在文雅者都纷纷走出去的时候,我却留在了这个地方,我的耻辱的见证者就是那同我一块留在伦敦的300万伦敦人。


第三部分夏日伦敦(2)…(图)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又不能炫耀自己一直呆在城里游荡,我发现这种经历是非常讨厌或者非常痛苦的。因为一些本地人宁愿承受这个不合时令的季节的压力,所以就遭到了报界舆论的批评,假如说这种批评能使人信服的话(实际上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批判)。大白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晚上乘着夜色出来偷偷溜达——这是舆论的重压给人施加的一种举措,由于甚为外国人,我认为这压根儿就是毫无必要的。说句很实在的话吧,我向来认为,在一座大城市中,遭逢炎热夏日,躲在一幢大房子里,悠然自得,倒是件很难得的快事。不过,这些优越条件并未给我在大都市的停留带来任何色彩,反而留给了我一种这样的印象:在伦敦,对一个还未掌握很多功率强大的机器的游人而言,要察觉出它们的统一协调是很困难的。仲夏的英国,很少热到让人不得不躲在阴凉之地,脱得一丝不挂的地步。从这一点来说,今年的确“非比寻常”,何况,不论人们到哪里去度夏,哪一年又何尝不如此呢?但是,在外国人看来,英国人的穿着打扮,在最好的(或是最坏的)情况下,在大不列颠国,都不可以用温度计来评判,即使它升到了最高值,也不足为凭。住在家中的人,不论是在炎热的8月还是严寒的1月,窗户永远都是关得紧紧的,外套和靴子在厚度与硬度方面,一眼望去,不存在显而易见的实质性的区别。从年头到年尾,在很多情况下,在英国,一只轻便的小马口铁盆与一块海绵就意味“洗了一个澡”。仲夏时节,桃、梨、葡萄、甜瓜同圣诞节时一样,也只是点缀着市场而已。从外国来的英国风俗评论家往往要屡屡提及有些事实,然而,到了最后,他们竟然变得羞于开口了,这种桃子与甜瓜的问题就是典型的例证——这就是说,这个国家有着众人景仰、举世闻名的美丽与奢华,有着被称之为“英国人的惬意”的那套精心打造出来的体制,但是,实际上这件事情是极为有限的,从本质上来说,是属于个人化的东西。虽然前不久,我的两位女同胞给我讲了一件逸事,说话时带着一种笼统的鄙夷不屑的口吻,我也深知个中滋味,但我还不是那种讲起英国水果来就像开一种放肆的玩笑似的傲慢的外国人。


第三部分夏日伦敦(3)…(图)

  她们在仲夏之际来到了伦敦,在一家气派、豪华的饭店吃中饭时,顺便就要了一些水果。在这家饭店,伺候她们就餐的是一位气宇轩昂的服务生。这位服务生鞠了一躬之后,就退了出去,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才再度露面,他以一种独一无二的优雅姿态把一碟醋栗摆在她们面前。经过调查,这家饭店唯一能提供的鲜美多汁的水果好像就只有这些酸果了;而这家饭店又紧挨着白金汉宫,这就更增加了一番对周围环境的讽刺。在我转述的这桩趣谈中,我这两位女同胞好像有以偏概全的倾向:我的意思是说,这种状况足够给我提供了一个藉口向她们保证,因为有许多种优秀的品质,最甘甜诱人的桃子与甜瓜这时正在玻璃棚下或者在围墙中的温暖古老的菜圃里成熟呢!我的这两位女同胞听我说出了那些优秀的品质,玻璃棚与墙围的菜圃,当然就摇起了头;其实,她们受委屈的地方离白金汉宫太近了,我那么一点见识是很难发挥安慰的效用的。


第三部分夏日伦敦(4)…(图)

  外国人到国外去旅行,一种更加大众化的娱乐活动还是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在酷热的夏季。因为我先前就说过,在英国,这些并未怎么受到鼓励,所以,在这个火热的季节,我居然不曾察觉出伦敦所欠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或许更显得不可思议。不过,一个人对伦敦的喜爱——至少是一个外国人的喜爱——从最好的角度上来说,也有一种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