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山的晚风





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基本上还能维持。    
    但至明中期开始,这种体制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统元年(1436)开征的金花银,把南方诸省400万石米麦改折成白银征收,开了实物赋税向货币赋税过渡的先河。从此以后,货币赋税的比重越来越重。至万历初张居正全面推行一条鞭法,更使赋税征收全面货币化,劳役征发的比例也大大降低。明后期的财政体制已逐步转化为货币财政体制。简而言之,朝廷从前所征的实物、所役的劳力,现在大部分改成征收货币。    
    这种财政体制上的转化,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转变得好,也不应出什么问题。但问题恰恰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转变没有能够取得成功。说得白一点,就是旧体制下原有的优势在转变中失去了,而新体制却没有解决好旧体制下原本存在的问题,更没有发挥出应该具有的优势及其效用。    
    朝廷的财政要不发生危机,至少要能做到两点:一是要把该收的钱如数收缴上来,二是要做到收支基本平衡。而明后期的财政恰恰在这两个关键问题上都出了问题。    
    要能把朝廷该收缴的钱都如数收上来,环节当然很多,但最基本的就是要有稳定的纳税人,就是说,该交纳赋税的人要愿意交纳而且要交纳得起才行,同时还要保证交上来的钱能如数流入国库,不被贪污挪用。    
    在当时的那种条件下,土地是最大的一宗财产,自然也是朝廷征税的主要对象。而从明中叶开始,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土地兼并的趋势越演越烈。土地越来越集中到社会中的少数人手中,广大的自耕农、甚至中小地主纷纷丧失土地,沦为无地的佃户。顾炎武曾说过,明末江南之民,有田者仅十分之一,其余的都只能靠租佃为生。    
    且不论破产的农民对社会造成的种种严重后果,单就赋税征收而言,土地兼并就给朝廷造成了毁灭性的危害。道理很简单,因为那些占有大量土地的人,多为缙绅地主,他们本来就享有优免的特权,更何况还要通过种种不法手段来无限扩大这种特权,逃避赋役。    
    本来,明初朝廷为体恤官绅文人,规定对那些现任或退休的官员,以及取得各种科举资格的如举人、监生或府州县学生,即有可能或即将步入仕途的那些准官员,给予徭役方面的一些优惠,视等级不同而各有减免。但这种照顾是有范围的。后来虽有所扩大,但仍有限制,并非无限。没想到这一特权在明中后期却被无限滥用,以至成为顽疾而无法根治。    
    这些人物,都是有身份的豪户,他们占有大量土地,却通过优免特权和种种不法手段,逃避赋役。而地方官员一般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更何况这些地方官吏与这些特权人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呢!像海瑞敢动徐阶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很少见的。    
    特权阶层逃税,那么没有特权的小户就必须承担原本不应该由他们承担的那部分税粮,而事实上他们又承担不起。他们要么远走他乡,要么聪明一点,把自己的田产投献给那些特权户,向他们交租,因为租额毕竟要比那些赋税稍稍轻一点。这样一来,更是恶性循环。    
    吏治的腐败也是朝廷财政败坏的另一重要原因。明末官场的贪污之风十分猖獗。朝廷上下,普遍腐败。京官压榨地方官,地方官则又压榨百姓,羊毛出在羊身上,倒霉的是百姓和朝廷。若论法定的年俸,明末的官员个个应该清贫,至少不会富裕,但实际上,明末的官员,绝大多数人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钱从哪里来,当然是通过贪污等不法手段,把本应流入国库的钱放到自己袋中。以至崇祯帝多次哀叹,要是武臣不怕死、文官不爱钱,事情就好办了。    
    其实,崇祯帝还该加上一句,那就是皇帝也应该不爱钱。事实上,从其祖、其兄,再到他自己,似乎没有皇帝不爱钱。皇室的经济欲求依凭特权地位而日益恶性膨胀,也是败坏朝廷财政的重要原因。    
    从表面来看,皇帝及其亲属似乎没有必要去参与这些掠夺行为,因为皇帝从理论上讲拥有王朝的一切。而实际上,当时的财政体制,还是对皇室和朝廷有所区别的。一般来说,供朝廷开支的赋税,归户部、工部、太仆寺、光禄寺分别掌管,其中主要是户部的太仓银库;而供皇室开支的收入,如矿冶关榷之税及前述的金花银,则流入内承运库。两者之间虽有联系,但在习惯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即皇室收支和朝廷收支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到明中后期,皇室首先在分配领域极度扩大自己的直接利益。大规模分割和侵吞财富,而且往往是以公然掠夺的方式实现的。如万历皇帝,为了扩大皇室财源,公然派遣以宦官为首的矿税监使,赴全国各地掠夺财富,最终激起民愤,引起了不少地方的动荡。    
    皇帝把钱拿去后,也绝不肯轻易拿出来。按照惯例,皇室收入(内帑)与朝廷收入(主要是太仓银)虽各有用途,但在特殊情况下,二者之间还是可以互相支持、流动的。而从万历帝开始,皇室绝不肯拿出钱来支持朝廷。像在万历年间,先后用兵朝鲜、宁夏、播州,军费开支巨大,而万历帝却始终无动于衷,不肯拿内帑出来应急。至万历帝临死前,辽东的仗打得节节败退,急需军费支撑,而太仓却无银可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万历帝仍不理睬大臣们的哀求,就是不出内帑中的一丝银子。有位胆大的户部官员,一度截流了一笔金花钱急充军费,万历帝知道后龙颜大怒,严令户部立即补足。至于军费短缺,似乎与他无关,反正他的钱是不能动的。    
    不仅皇室的钱不能动之分毫用于朝廷,更严重的是,皇室反过来还要朝廷为其支付巨额开支。像万历皇帝,似乎在赌着气用钱。太子成婚、诸王册封、乾清官修建等,万历帝用掉了朝廷上千万两银子,把国库中的银子几乎用得干干净净。到了天启帝时,皇室还进一步掠夺地方库存,把各地原先的小家底掏得干干净净。到崇祯帝时,这种局面仍没有丝毫改变。自诩是一心为国为民的崇祯帝,在钱的问题上,竟跟其祖万历帝一模一样,死守着他那份内帑,不肯轻易拿出来。    
    除上述人为原因外,明末的灾荒似乎也特别多,许多地方几乎是无年不灾,而朝廷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救济,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灾民们连生计都无法维持,更谈不上恢复生产,交粮纳税了。    
    顺便说一句,这些灾荒虽有自然界的原因,但最根本的还是人为因素。例如,在当时这样的农业社会中,水利是命脉。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也是维持和组织水利事业。在明初以实物和徭役征发的财政体制之下,各地的水利事业尚能维持。在费用方面,基本上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分摊,而百姓则出劳力。明中期以后,这一套水利原则就无法维持了。如黄河,原先规定3年一小挑,5年一大挑,定期疏浚。但至万历以后,黄河水利就无法维持了,导致河床淤积越来越厚,河堤经常决口,造成了严重损失。又如江南地区,水利更为重要。只要稍有懈怠,立即就有水旱之虞,重则江河决堤,轻则农业生产受到影响。但在明末,江南水利也处于失修状态,水旱灾不断。    
    水利重要与否,应该是每个官员都能明白的简单问题,但水利仍连年失修。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经费不足。朝廷不肯出钱,地方无钱可出,豪绅大户更不肯破财,而广大的百姓,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白白出力。况且,百姓即使肯出力,也无处出力,因为政府不进行有效的组织。    
    当时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这些问题,但一谈到钱字,就没有人肯出头了,连崇祯帝也是如此。如在崇祯初年,给事中黄承吴就当面向崇祯帝指出:    
    “东南水患不断,都是因为水利失修。”    
    崇祯帝立即问道:    
    “水利为何不修?”    
    大学士周道登、钱锡龙回答说:    
    “水利是东南第一大事。但修理需要钱粮。”    
    崇祯帝一听要钱,立即沉默不语,过了好久才转弯抹角地说:    
    “要修水利,可否扰民?”    
    意思很明白,要出钱,只有向百姓要,取之于百姓却又会扰民,那就干脆不修。对朝廷最重要的财源之地东南地区的命脉之事,连崇祯帝都是这种态度,其他的人就可想而知了。    
    朝廷的财政收入日益恶化,而开支却日见增多,收支就很难平衡了。    
    自万历朝以来,朝廷的开支越来越多,本已不足的财政收入根本无法应付。    
    军费开支是最大的一项。万历朝打的朝鲜战争,先后用掉上千万两白银,其他如宁夏、川贵等平乱,虽是小敲小打,也动辄百万两。至万历后期,辽东之战越打越大,从此以后,变成了一个无底洞,越填越深,至崇祯朝时,已不知填进去了多少。而雪上加霜的是,天启末年西北战火燃起,朝廷又要于东北之外,再往西北扔钱,而且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军费开支也越来越大。    
    皇室开支则是另一大项。自万历、天启以来,皇室大事不断,万历帝、天启帝用掉的钱,可以说是天文数字。其他一些开支,也很可观。如8年中接连死了3个皇帝,丧葬费就是一笔大数字。不过,最经常的巨额开支还是宗室。到了明末,宗室人数已达60万,其所需宗禄就超过两税的收入,朝廷财政根本无法承担。


第六章 罪己诏竭泽而渔(1)

        
    竭泽而渔    
    朝廷上下都需要用钱,而朝廷财政又拿不出足够的钱。拖到后来,办法只有两个:一是加征,一是拖欠。    
    当时已普遍用银,且辅之以钱,初看起来似乎已有货币制度,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现代政府,如财政出现了巨额亏空,尚可以通过货币贬值的手段来转嫁负担,即通过多发行货币,贬值货币,来解决或缓和财政压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通货膨胀。但这种手段在明代却不行。因为明代的主要货币虽是白银,却并非银币。流通中的白银价值,基本上是其本身作为贵金属所拥有的价值,而不是朝廷通过银币发行所规定的价值,朝廷对货币价值的干预力很小,更无法使用通货膨胀的手段来达到上述的目的。朝廷虽也发行制钱,但一来是数量太少,不是主要货币,二来制钱用铜制作,加上手工,价也不菲,因此其作用不大。这说起来也十分奇怪,因为当时在中国流通的白银,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地位,都已不同一般,却始终没有形成以银为本位的货币制度。而在同时代的其他国家,如欧洲诸国,却相继出现了。    
    这样的货币制度,使当时朝廷的亏空变得十分棘手。因为朝廷的亏空,就如一个家庭一样,亏一分即是一分,是实实在在的亏,除非拿实实在在的银子来补足,否则别无他法。在这一点上,这种亏空与后来的赤字很不一样。    
    朝廷财政在这种亏空状态下,根本无钱正常支出,那只有拖欠。说难听一点,就是能赖就赖,能欠即欠。堂堂天朝,做到这种分上,实在让人难堪。    
    明末朝廷的拖欠,实际上到了惊人的地步。像前述的水利兴修之类的开支,根本无人顾及,并且还算不上拖欠。而有些说起来实在是不能拖欠的款项,朝廷竟也能照样拖欠。    
    宗室的宗禄,说起来根本就不能拖欠,因为这不仅涉及到朝廷的面子,而且那些领宗禄的人,都是皇帝的至亲,在从前,事实上也不太敢欠。但到明末,朝廷也照欠不误。到后来,经常出现宗禄无法正常兑现的现象。如庆王府,据说到了崇祯六年(1633)才领到万历二十六年(1598)的宗禄。代王脉下的一些子孙,竟也8年未领禄米,而灵邱王的部分禄米,竟有缺50年而没有支到的。这种情形到后来已相当普遍。当然,这与宗室人口急剧膨胀也有关系,但财政困难却是最根本的原因。    
    朝廷还大欠军饷。明末,各镇士兵、军官都依靠月饷生活,1个月不关饷,则其生活来源就会发生困难。当时朝廷的边饷,主要有民运银和京运银两项。边军各镇主要依此为生。但到明季,这些边饷无法如额到位,拖欠十分严重。如从万历三十八年(1610)至天启七年(1627)18年中,仅京运银一项,朝廷累计拖欠各镇多达900多万两白银。尤其从万历四十六年(1618)起,拖欠日益严重,至天启末,拖欠数到了惊人的地步。    
    由于朝廷拖欠,士兵根本无法如期关饷。天启年间,像固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