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后门





这小恩小惠能平息的?士卒之母,以血泪中成长的智慧,看明白了,吴起这疽可不是白吮的,是要拿性命来回报的。    
      儒家思想的精髓,在“礼”与“仁”。“礼”是制度构架,而“仁”是精神内核。对当政者来说,“仁”,绝不仅仅是“仁爱”之情,更是“仁政”之术。“仁”是用来收买人心的,不能收买人心的“仁”就一钱不值。如果会错了意,糊里糊涂讲起“仁爱”来,就糟了。项羽的错误不在于“仁”,而在于没有把这种“仁”转化为政治上的优势,所以叫作“妇人之仁”。最后,只落得乌江边喊“天亡我”,恨恨自刎。    
    


 雍容:采采女色项羽的“妇人之仁”(2)

     翻翻史书,有个有趣的现象,所谓英明君主(尤其是开国之君)的嗣子多数比较懦弱。除了遗传和环境的因素,马上得天下的君主,为了表示自己不是马上治天下,往往请饱学宿儒来给嗣子当老师。教着教着,就被“教坏了”,真个“恭敬慈爱”起来了。在英明君主自己,他很清楚天下究竟是怎么来的。“仁”这个东西,是用来让最大多数观众看的,要是独独自己信起来,就糟了。眼见儿子居然被教傻了,怎能不一肚子气。嬴政看不惯扶苏,刘邦受不了刘盈,刘彻讨厌戾太子,原因就在此。元帝刘示做太子时,有一次谈话中,说父亲持      
    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变了脸色,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用德教,用周政乎?”他狠狠骂了一顿儒生,哀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这可不是儒学的错,是儒生的错。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本就是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话又说回来,在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社会的安定有赖于统治者的治国理念,推行“仁政”,不管其动机如何,对被统治者都是一种让步,相对而言百姓得到的好处多一些。即使刘邦是个流氓,项羽是个贵族,落到刘邦的手里,比落到项羽的手里要好。太史公深明此理,所以人格上,他隐隐推崇项羽;可是治天下,他以为还是刘邦强点。    
    


 雍容:采采女色“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1)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诗经》开始的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分,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里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后决定和聂小倩结婚,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      
    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地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后来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感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道:“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媵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雍容:采采女色“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2)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      
    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突破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又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他们的感情更接近近代意义上的“爱情”。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才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所以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成为了聊斋中最具审美价值的男性形象。


王鑫: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1)

    初看《西游记》那年,我正好十岁,对父母是既依赖又害怕,就像孙悟空对观音既依赖又害怕一样。那时我就认为观音是孙悟空他妈,当然并不是非得她生的不可,观音制造的也成—想那观音神通广大,找块石头,吹口仙气,那石头就变成孙悟空了。这是小孩子的想法,拿出来聊博一笑。后来长大了,又觉得孙悟空如此英雄,又怎么会没有美女来爱他,即使是好色的妖精女王之类的,都只会找上唐僧那个脓包,这也不可理解。《大话西游》硬扯了一个叫紫霞的陌生人进来,因不忠于原著,未免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翻遍原书,才发现观音对孙悟空很有情谊,虽不甚明显,但以她菩萨正果的身份,对孙悟空如此偏爱,却怎么也说不过去了。反观孙悟空,从无法无天到循规蹈距,虽有诸多因素,但观音的“领路人”的作用,可谓大矣,以“英雄难过美人关推之”,倒也合情合理。     
    《西游记》中,完全是把观音当作美女来描写的,什么“乌云巧迭盘龙髻,绣带轻飘彩凤翔”,“眉似小月,眼似双星”,“玉面天生喜,朱唇一点红”(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另按民间习俗,观音负有“送子”之责,有点类似于西方的“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