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姻+番外 作者:筱璨(晋江2012-07-23完结)





动,你要是真喜欢那小子,阿爹我就是倾了全花家,也会为你救回来。”
  我懵了,阿爹啥时候能起死回生了,待问明了大师兄,才知道原来大少爷没死,就是受了重伤,太子为了救他才对外谎称大少爷战死。我立时对太子的好感度唰唰唰地上升,殊不知这位妖魅太子是以此来要挟小姐的。
  于是,大少爷便从此住在花家养病了。我当时那一愣也因此让谣言四起,说意怜门少门主心系颜家大少,誓死跟随,不顾自身将其从战场救回,醒后听其重伤,伤心欲绝,只待颜家大少一死,便自缢相随云云。
  我不禁抚额问天,虽然我花柔是喜欢大少爷,但也不至于要殉情这么轰轰烈烈吧。当然,也因为这一出,大少爷在花家的待遇是极好的。阿爹心疼我,对大少爷真是无微不至,只盼我不再愁眉苦脸的。
  其实我也不是愁眉苦脸,只是因为那一箭射得深,而且余毒迟迟未清干净,我脸色不太好,一动就牵扯到伤口,痛得我龇牙咧嘴罢了。
  大少爷伤得重,当初我们破阵后被敌军围困,大少爷一夫当关,突出重围,又要时时照料我,身上被砍了十多刀,能保住性命就不错的了。一直养了半年多,才勉强能下地。
  虽阿爹说不必我亲自照顾,但我每日必要去探望他,竟惹得阿爹对大少爷感恩戴德说我因着他性子柔了不少。后来我跟大少爷说明了现在情况,大少爷竟想通了,放开了。他正经地说感谢我。
  我咧嘴一笑,说:“那就以身相许吧。”
  所以之后,我们就拜堂成亲了,我不知道大少爷是否真的放下了小姐,但我相信大少爷会真心对我的。至少,我以后都不必听阿爹唠叨了。
  再后来,我便与大少爷一同翘家,去了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隐居了。
  
  




☆、徐徐晚风(上)

  徐徐晚风(上)
  
  我,花晚秋,出身不详,父母不详。说到底,我就是孤儿一个。很多人听了我的名字,很自觉地联系到意怜门花家上,但其实呢,八竿子都打不着,我只不过是当年不小心流落到花家门口,被花郁之捡了回去罢了。
  那时花郁之与其夫人刚成亲,还没生孩子,见我这么可怜兮兮的,于是便收了我当干女儿。我许是离家途中发热烧坏了脑子,反正我是把以前的事给忘了,于是我从此便叫花晚秋。
  虽然说是干女儿,但花郁之是很用心在教我的,他还把花家独门轻功踏花舞梦教了我,我自然是要认真学的。
  不久后,花郁之的妻子为他生了个女儿,改了名叫花柔,这小女娃还挺好玩的,不知是不是被我带坏了,性子跟她娘完全不一样,看来,改名字跟性子是没关系的,弄得花柔动不动就向她爹撒娇、发火。好吧,花郁之也是我爹,但即使我如何使性子,也不会冲着他去的。
  把花柔的性子弄成这样实是我的罪过,我一直觉得愧对了她娘,所以央了花郁之,让他允我下山历练。
  虽然有点不负责任,但我是铁了心的,只要我离去,花柔变成怎样都与我无关。
  
  下了山之后,我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白花花的银子去得如流水,我很快便雇不起马车,也住不起客栈了。此时的我更加发现了踏花舞梦的好处,随便找间屋子,挂在房梁上又是一晚。所以,其实,没有银子我也照样能生活。
  一路往南,我遇上了山贼,山贼啊!竟是哪个不长眼的敢来劫老娘的东西,我一没财,二没色。按我这身段,我估计我还没及笄,要真问我现在几岁了,我也不太清楚。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呢。他们要我晕,我便晕给他们看;他们要我倒,我便赶紧趴下。待他们把我带回寨中,呃,那地方也不能叫寨吧,其实所谓的山贼,不过是最近几年受天灾所害的灾民被逼得不得已沦落成贼。
  我轻笑一声,凌月而去。天灾,非人可为,而人祸,则绝对是官之过了。我轻巧地翻越围墙,摸索着路,避开侍卫摸进了房。我先是听到有女人的声音,柔得能沁出水来。我秉着不坏人好事的原则,决定先留那狗官一条命,迟两天再来取,可他家的古玩珍宝我可要没收了。
  于是,那日,我干下了我劫富济贫生涯的第一桩。
  据说那狗官第二日见自己的收藏架上空空如也,气得立即就吐血了,查遍了府上所有人也不见有人出入,他只当自己撞鬼认栽了,幸好狡兔三窟,他藏宝的地方可不止一处。
  入夜,我坐在树上窥视着那狗官的府邸,真是自作聪明啊,连来敌是何人都不知道,还重兵把守,还怕人家不知道他的藏金之处。我连盗他七日,把他气得眼看就要拔刀自尽了。听说这狗官还是皇后母家的亲戚,怪不得他作恶这么多也没人来拿他。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想法实在是天真,谁知凌帝心里都有底儿,他要杀的人没有不死的,明的不行,就用暗的。
  就在我连盗那狗官七日东西后,被人传称“七日盗”,我为了这个称号纠结了好久,想我一个不怎么美的美人儿,却得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称号。
  就在第八日,我准备解决了那狗官的时候,不想他对自己的宝物一件也没守好,可他这个人却守得挺好的。我花家武功以轻功为主,俱为防守避让,不善攻。原来那狗官还是有那么一点武功的,加上他重金雇来守卫,我竟久攻不下。我初出茅庐,没多少经验,还就这么栽到他手上。
  那狗官知道我轻功厉害,封了我的几大穴道,让我一点力也提不上来,还用几条足有手臂粗的铁链把我锁住,使了私刑让我说出他的宝贝在哪,我吐出口中的血,勾了唇轻轻一笑,收入囊中的东西哪还有归还的道理。
  那夜月黑风高,正是杀人夜,我趁守卫换班,用身上唯一的一支珠钗挑了手中锁链的锁孔,暗暗调息想冲开穴道,却发现办不到,只好痴痴地坐着等天明。
  也没过一两个时辰,府内混乱,喧哗声冲天。我心里那个兴奋啊,乱吧,乱吧,越乱越好,看我花晚秋一洗血耻。我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对着守卫道:“喂,叫你们大人来,小女子我想通了,要把宝物还给你们家大人。”
  那守卫前脚跟刚走,我后脚跟便出了牢门,我愤愤地扔了锁头,想用这些东西就困住老娘,省省吧,老娘我受了这么几天皮肉苦是给面子你们了。
  我因为施展不开轻功,只好慢慢走。身上的衣服委实难看,被血染红了一大半,于是随便进了间房准备偷件衣服走。这么巧,房间里面还藏了个人,我哑口无言地看着他,标准的黑衣人装扮,只是面巾拿了下来,许是没想到我会闯进来。
  他看着我狼狈的样子也愣了,在我们两相看沉默无言的这一瞬间,外面的一个侍卫大喊,“大人被杀了,抓刺客啊!”
  我的嘴角翘起,翘起,再翘起,最后弯成一个迷人的角度,莞尔一笑道:“这狗官,总算被人收拾了。”我知道就是眼前这个人干的好事,也知他藏身于此肯定是无法不惊动所有人地出去,于是伸手一拍他的肩膀,他退后了一步,手一挥,一把短刀在我眼前闪了一下。
  “等……等等。”我急忙挥手,若是他就这么劈下来,我可招架不住,“我……我带你出去,真的。”我坚定地点点头,见他没有下一步动作,我继续道:“但是你要先帮我解了身上的几大穴道,那狗官封了我的穴道,我使不出轻功。”
  那男子完全不理我,绕过我就往门那边走,我跟他急了,“你不相信?我可是七日盗哦,出入此处如无人之境。”
  那男子继续不理我开门欲走,我一手扯着他的衣服,他无奈回身,出手解了我的穴道,怒道:“别跟着我。”
  我活动活动了筋骨,全身的穴道都通了,神清气爽。门前一黑影闪过,我扬了扬唇,绽开笑靥,心情大好。花家轻功独步天下,若不想我跟,便别解我穴道,如今我穴既解,又何来不跟之理。
  此人算是仁人侠士,虽不知他是否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仅凭他今日的所作所为,我花晚秋想结识他。我使出踏花舞梦,悄悄地跟着他,只见他一路往南,我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一间屋顶上,不跟了,知道他的去向了。
  邻城红壁的县官张中仁与那狗官沆瀣一气,明里暗里都通,才弄得着附近民怨四起的,那男子自是往那去的。我不急着动身,那狗官刚死,张中仁定有所防范,那男子也是不会急着动手的。我把那狗官的宝物全部变卖了,接着去干大事。
  城外的山寨只虚不实,我轻易就挑了下来,把那狗官的钱财全部拿去赈了灾民,心里爽啊,于是我便决定了我要干劫富济贫那伟大事业。
  
  张中仁贪色,花街倚烟楼头牌茗香可是他的心头好,此刻我便要去会会这位茗香美人。我一个鹞子翻身,从窗子窜进美人房里,吓得美人花容变色。我很无赖地调戏了一番后想到了妙计,要不,我冒充一下美人如何。
  我小小地威胁了美人一下,美人立即诺诺称是。有美人在手,要引出张中仁就完全没问题。次日,我为美人布置了一场大大的抛绣球招亲,想必那张中仁会来,可是美人绕场一周,却不见其出现。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虽然茗香是风尘女子,但也不能让她随便嫁了,“既然你的相好不在,那今日我便代你嫁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我拿红盖头往头上一披,生涩地扭了扭腰迈着细步步出了楼阁,往下面扫了一眼,尽是放荡男子,没一个值得我嫁的,于是闭眼准备随便抛,绣球一脱手,我明眸一瞥,突然发现了一个脸容极美的男子,此人不正是那黑衣人嘛,这会儿他们也算是心有灵犀了,都来这花街柳巷寻茗香美人来了。于是,我一脚踏上楼阁的栏杆,纵身一跃,脚尖轻踢绣球,便改变了绣球的方向。绣球直直地飞向那人。只见那人伸手轻托绣球,绣球便往别处飞了,落入一堆人群中被哄抢着。
  后来不知是谁抢到了大吼一声,我看也没看,隔着红盖头定定地敲着这个比女子还美的男子,“不,先接到绣球的是这位公子,小女子这辈子非这位公子不嫁了。”
  “可惜,我可娶不起一夜千金的茗香姑娘。”
  “既然公子嫌弃奴家出身卑微,那奴家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望奴家香消玉殒,公子能忆起。”我说罢作势要撞向一旁的石柱,我知道总会有人来阻止的,于是冲得义无反顾。
  待我撞上某人的胸膛时,我抬头一笑,红盖头随之飘落,“公子,不是我跟着你,是你随我来的。”
  我欣喜地看到这男子满脸的无奈与认命,这男子有意思啊。于是非常愉悦地笑开,只听他用仅我俩能听到的声音道:“张中仁有那么一点能耐啊,要取他狗命还得牺牲色相。罢了罢了。”我继续痴痴地笑开,成了!
  
  




☆、徐徐晚风(下)

  徐徐晚风(下)
  
  果然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啊,我的临时夫君叫南宫桐,也是孤儿一个,他知道我是无可奈何而为之,很守礼没占我便宜,也算是正人君子一个。
  次日,果然张中仁就忍不住露面了,我当然就毫不留情地把南宫桐推出去让他把张中仁咔嚓掉。之后嘛,张中仁的家当我自然是全收走啦。既然茗香美人的相好被我们杀了,而且我也冒了她的名出了嫁,自然是断了她的财路,于是留了些珠宝让她从良。
  本来呢,张中仁一死,我与南宫桐便再无瓜葛,桥归桥,路归路,可我就是拿定主意要跟着他了,便很无赖地说:“你狠心让你娘子我一个人流落在外没钱没势没地方住吗?”
  南宫桐回头挑了挑眉,瞥了眼我怀中的一大沓银票,戾气上升,从牙齿间迸出几字,“花晚秋,你别太过分了。”
  我也知道我现在身怀巨额银票,是个小富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这些钱都是济贫用的,我可不敢贪污,你就收留我吧。”
  南宫桐被我不要脸地磨了几天,很不甘心,却又甩不开我,只好把我带回了昊京。
  嗯,还不错,虽说是孤儿,却混得不错,宅子还挺大的。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后,我发现他很不正常,南宫桐既不当官,也不经商,却一直有钱维持家宅的开销,平日不见有人来找他,他却偶尔出去一段时间,有时还会伤了回来,但他从来都会把伤处遮住不让我看到。
  直到某天我忍不住想问。饭后,我无聊地用筷子敲着碗边;漫不经心地调侃道:“南宫桐,你该不会是当杀手的吧。”
  他姣美的面容微微一滞,无害地笑开,“怎么,这会儿才发现,看你还敢不敢死皮赖脸地跟着我,总有一天我杀了你。”
  “你不会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