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古武圣皇
“本汗命你速带右贤王离开,回到科沁大草原去!听见没?”呼兰可汗博克朗多朝奔过来的力科西命令道。
“可是大汗您~~~~~~~”
“血狼旗已升,本汗必须守在这,直到最后一名我呼兰的好男儿死去!”博克朗特换了口气接着说:“留三万自愿留下的勇士,其余的同胞们你给我安全地带到科沁大草原去!听见没?”
“是!大汗!”力科西强忍着夺眶的泪水,策马至中军吼道:“穿大汗令。留三万自愿留下的兄弟断后,其余地兄弟和右贤王一起回草原!”
呼兰大军自动出来了约三万骑兵,没有丝毫的犹豫。
“阿弟,如果我没回去的话,那么就将汗位传给我地大儿子胡术!以刀为证!”呼兰可汗博克朗多朝身边的右贤王图拉木。买买提交代道,顺手将自己地银月弯刀递到图拉木的手里。
“阿哥,我~~~~”图拉木哽咽道,只是从他用手拭泪的瞬间,眼角闪过一抹寒光。
“秦小子啊,不是说呼兰人还有三十多万嘛,怎么他们会给弄得这个样子啊,整下军,然后再次冲锋就可以了啊。怎么都往回逃啊?不是说呼兰人很勇敢的嘛?”正在收割呼兰骑兵生命的秦风脑袋里收到了虎魄带着疑问地精神能量波动。
“所谓粮草是军队的生存的根本,呼兰人自以为买通了奸细得到我们的计划,结果反被我利用,使他们在心理上处于一种劣势,接着被我烧了粮草,他们的军心就已经不稳,我叫三千骑兵尾悬树枝在西边来回奔跑,让他们以为遭遇了大队骑兵埋伏,所以他们全军士气已失。”秦风朝虎魄解释道,手中的血刀没有丝毫停留的划过三名呼兰骑兵地咽喉。
“然后你故意用气势去压迫他们,激发了他们体内的血性,然后再杀了他们~~~”
“你不是说要的灵魂最好是越多怨气越好吗?”秦风朝虎魄发出了一道淡淡的精神能量波。
“该是时候了。”秦风的眼睛霎时间变成了墨金色,不带丝毫感情的说道。
手中的虎魄血光大,一股仿佛积压了几万亿年的死气和足以令人窒息的血腥气让百丈内的呼兰骑兵霎时间失去了行动地能力。
漆黑的夜色下,坦荡的平原上,三十万呼兰铁骑前,一朵妖娆的血红色莲花梦幻般的出现在半空中。
圣洁与妖娆和谐的融在一起。凄美,迷离宛若恋人的眼泪,仿佛融及到了所有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众人竟然不由自主的沉浸在自己的记忆中。
“好美啊~~~~~~”呼兰可汗博克朗特看着眼前的红莲花有些痴迷的喃喃道。
而率领美赫斯第七集团军追上了呼兰铁骑的切尔诺大元帅也恰巧看到了这一幕,双眼也不禁变得有些迷离。
双方的主将况且都被夺了心智,何况是普通的士兵?作战的双方士兵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原本吵杂的战场霎时间变得格外的安静。
就在众人失神的那一刹那,血红色的莲花悠然绽放,九片丈宽的花瓣朝四周轻轻的盖了下来,范围内的呼兰骑兵还沉浸在记忆中时就给血红色的花瓣完全的吞噬掉。
中华古武技——血莲华斩。
等到秦风收功而立时,他四周百丈内近千的呼兰士兵已经完全湮灭,正对着他的赫然是眼角还挂着泪珠的呼兰可汗博克朗特!
秦风嘴角翘起一丝弧度,对不起了,为了我的计划,你必须得死!
第三卷 美赫斯风云 第一百二十六章 完胜
没有丝毫犹豫,秦风手中的虎魄带着一丝欢呼斩向还未回过神来的呼兰可汗博克朗特。
忽然,秦风原本没有丝毫表情的脸皱了一下眉毛,手中的虎魄缓了一缓,一道身影猛地横在了博克朗特面前,却是秦风绕过一命的呼兰巴图鲁力科西。
秦风看了一眼满脸倔强的力科西微微叹了一口气,运转苍穹劲,左手一阵乌黑,在力科西反应过来之前,一个乌黑的掌印仿佛死神的印记在力科西的胸膛上。
中华古武技——催心掌。
“谢谢~~~~如果~~~我们不是敌人~~~~我一定和你做朋友~~~请你喝我们草原最烈的酒~~~”力科西目光涣散,朝着秦风艰难的吐出几个字后,头一歪,死了。
秦风嘴角泛起一阵苦涩,手下却并不停留,左手默运苍穹劲朝力科西腰间的弯刀一吸,握在手中,一道圆月般的刀影在黑夜中一闪即没,将那些还没回过神来的呼兰人一下惊醒,可是接下去的一幕却让他们一阵胆裂——
圆月般的刀影一闪之后,一颗头颅飞到了半空中,正是呼兰可汗博克朗特!他身后的血狼旗同时被那道刀气斩成了两截!
“大汗!”
“大汗!”~~~~~
呼兰军众将士一阵悲嚎。
呼兰军后方的美赫斯兵马大元帅切尔诺趁着呼兰人群龙无首之际。抽出佩剑指着阵型大乱地呼兰军命令道:“魔导团升空,释放火箭天袭,目标:正前方!”
接到命令的美赫斯魔导团的魔法师们猛地从美赫斯尾追而来的美赫斯骑士的背后浮到半空中,集体吟唱起来。
“为大汗报仇!”一名呼兰将领一把抽出腰间的弯刀,猛地朝秦风冲来,高呼道。
“该死的莽夫!自己去送死还要拖累我们大家啊!”右贤王图拉木低声嘀咕道。
秦风一道斩落呼兰可汗博克朗特的头颅之后,也不停下,直接冲入了到呼兰大军之中,虎魄一闪,那名高喊着为呼兰可汗报仇的呼兰将领就变成了一堆灰烬。原本徘徊在秦风身后的七千美赫斯骑兵一见秦风如此英勇,一时热血沸腾,也随着冲入呼兰大军。
一时间没有了统一地指挥。又被斩下了血狼旗的呼兰军大乱。
这时半空中的美赫斯法师已经念好了咒语,只见呼兰大军的上空突然出现了无数的由火元素组成的火箭,直插插地落入了呼兰大军中,呼兰军的阵型这次彻底的散乱了。
“为了美赫斯,勇士们冲啊!荣耀即吾命!”美赫斯兵马大元帅切尔诺吼道。
“荣耀即吾命!”美赫斯第七集团军地将士们呼啸着冲向了呼兰大军中,和秦风率领地七千骑士一前一后地夹击了已经溃不成军的三十万呼兰人。
这场战斗到此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关键是能够斩杀多少呼兰人而已。
前后有虎狼一般地美赫斯人夹击,上空有四千美赫斯魔导团法师的轰炸,再加上一个杀神一般的秦风横行无忌的屠着。呼兰人就宛如陷入了地狱一般。
可怜的呼兰人最后在右贤王图拉木的带领下能够逃回科沁大草原的不足五万,其余的二十五万中被俘十六万。九万被屠!
秦风此役共斩杀呼兰人三万余,加上之前西河谷地的近万人,也就是说秦风在五天时间内共斩杀近五万人!
科维尔城内的美赫斯军营里,一个大营帐内,秦风泡在一大盆热水中,原本干净的热水此刻已经一片血红,阵阵刺鼻的血腥味从热水中传了出来。
“秦小子,你厉害啊,才几天就差不多完成了一半的任务了,哈哈,我现在舒服多了哦,哈哈~~~~”
被秦风搁置在旁边的虎魄刀上一阵精神能量波动传来。
“早点完成了这十万数我就解放了,成天提着你这把破刀砍的我一点都不爽。”秦风眯着眼睛,瞥了一眼虎魄道。
“你丫的不知好歹,我虎魄在洪荒时期可是和轩辕夏禹剑并列神州第一兵器的,在这星澜大陆,我仅仅是靠着坚硬就排在大陆十大兵器的第五位,你丫的居然说我不爽?”秦风脑袋里传来虎魄气急败坏的声音。
“切,你是够坚硬,重量也足,可是我用的不称手,懂不?我喜欢骑战,而最能发挥骑战特色的是长兵器,你虽然有六尺,但还是短了点。”秦风撇撇嘴,装作不屑的对虎魄道。
“那你拿什么样的兵器称手啊?”虎魄沉默了半天,才不甘的问道。的确,不称手的兵器即使再坚硬,名声再高也不是一把好兵器,已经成精的虎魄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秦风眼角闪过一丝狡计得逞的神色,从空间袋里取出那把金色的方天画戟,放到虎魄面前,也不说话,自个清洗着身上的血渍。
和方天画戟并排放置的虎魄忽然发出一道血光将旁边的方天画戟笼罩在里面,大约盏茶功夫之后,血光散去,露出了一把令秦风都感觉到惊艳的武器。
一把散发着血红色光晕的黄金方天画戟,比刚才的那把要大上一号,整把方天画戟给人一种猛虎择食的感觉。戟身没有了原来那些费尽心思的魔法阵,也没有什么繁复的花纹,有的只是自然而然的一股古朴苍凉的气息。戟头处镂着三道深深的血槽,仿佛猛虎的獠牙。
秦风从水盆里一跃而起,一手抄过方天画戟。一阵血脉相连地感觉自戟身传来,随手舞了个枪花,轻重合适。戟身上的纹路仿佛和自己的手掌吻合一般,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
“怎么样,秦小子,这下满意了吧?”虎魄那略带疲惫的精神能量波动传到了秦风大脑。
“你没事吧?这点变形的小事你就累成个半死不活的样子?”秦风故作鄙视的问道,不过言语间却透着一丝深沉的关怀。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这个技能好久没用了,生疏了些,过几天就好了,秦小子,我休息几天。你玩你的去吧!”虎魄有些萎靡的朝秦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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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维尔城城主府。
城主罗纳德恭敬地向坐在首席的美赫斯兵马大元帅切尔诺敬酒道:“此次呼兰人突袭我国,多亏了大元帅和在坐的诸位将军,罗纳德仅以次杯向诸位大人略表敬意,干!”
“干!”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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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之后,罗纳德城主又举杯朝坐在切尔诺大元帅下手的秦风敬酒道:“这次泰戈尔将军可谓是一鸣惊人啊,先斩呼兰左贤王科尔波特。后杀呼兰可汗博克朗特,夺呼兰血狼旗,屠呼兰人五万余。想必陛下的嘉奖不日就到。下官在这向将军先道喜了!”
虽然秦风很不屑于这些人搅和。不过考虑到自己还得在这个圈子里混一段时间,还是起身和罗纳德城主干了一杯道:“承城主吉言!此次大胜全赖大元帅指挥得当。各位同僚的默契配合,本人以后还得仰仗各位才是啊!”
秦风一番话说地在座的众人一阵心爽。此战最大的功臣是秦风,不论他斩杀近五万地呼兰人,单是他杀呼兰左贤王,呼兰可汗这两项功绩就足以让他晋升到公爵地位置,是以众人才纷纷巴结他,现在秦风如此一说,让众人悬在心头的石头放了下来。
于是酒席的气氛更加热烈,一时间宾主尽欢。
三日后,美赫斯帝都地嘉奖文书就传到了科威尔城。美赫斯皇帝陛下布拉得。切默斯特诺。法拉第可在文书中重重表扬了秦风一番,并封秦风为二等侯爵,在帝都赐侯爵府一座,另赏金币五十万,并令切尔诺大元帅和秦风即日回都。
得到消息的众将领和罗纳德城主自然免不了一番庆贺,并赠送了大量的礼物给秦风,来巴结这位帝国新贵,一时间秦风的身价暴增。
“秦小子,你肚子里到底装着什么药啊?我怎么越来越看不懂你了?我可不像外面那些白痴那样认为你就是什么尊皇爱国,你丫的要是一个忠臣的话,我倒宁愿相信公鸡会下蛋!说说看,你到底有什么打算?”恢复了精神的虎魄显得有些兴奋,随着秦风参加了一系列的应酬之后,向秦风问道。
“真想知道?”秦风神秘一笑,朝虎魄问道。
“废话,我如果不是真的想知道的话,还问你干嘛?”已经变成方天画戟摸样的虎魄有些急躁道。
“我的计划是——我就不告诉你!”
“你~~~~~~~~”
秦风嘴角弯过一道神秘的弧度,仿佛没有听见虎魄气急败坏的咒骂。
“虎魄,你说你曾经在美赫斯的西北部感应到一丝熟悉的气息?”秦风自动过滤了虎魄那精彩的抱怨后问道。
“什么?哦哦,我是在一万多年前随着上一代兵主来过相当于现在美赫斯西北部的地方,好像感觉到了一股非常细微的熟悉气息,不过当时我的能量还比较低,连现在的万分之一都没,所以不能确定。”原本还在抱怨的虎魄听到秦风说正事后,停了下来,仔细回忆了一番后道。
第三卷 美赫斯风云 第一百二十七章 宿命中的邂逅
美赫斯兵马大元帅切尔诺带着三万骑兵和秦风日行夜宿,十日之后终于赶到了美赫斯帝国首都美莎城。
美赫斯帝国是大陆人类国家中的三大帝国之一,拥有了近五千年的历史,作为都城的美莎城经过历代帝王的苦心经营,可以说已经集美观和实用于一体,不仅外表美轮美奂,而且在战时也可以发挥出极强的防御能力。
远远的,秦风就看见一扇似乎用黄金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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