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溃驹谇Ю铮⑺烙嗤冢淙荒诹οВ杂邪潦犹煜碌钠拧! ?br /> 鱼贩子哀求几句,爱德华耐烦不过,又赏了他几记沉重的耳光,另一个人则把地面上翻滚蹦跳的黑耆豚通通踏成肉泥。有不少围观者义愤填膺,却不敢多作一声。
沈之默分开众人,走到两名恶霸面前,冷冷地看着对方说:“爱德华先生,集市上一天能收多少税金?”
“小子!你管不着,识相的滚远点,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
围观者都在说:“圣光在上,这个人一定嫌命长了,居然敢惹佣兵团的人。”还有不少人讥笑他自讨苦吃,打算继续看好戏,纷纷发出嘲笑的话语,沈之默所学的词汇量不够,听不太懂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沈之默把鱼贩子扶起来,说:“你们恶意行凶,圣光之神不会宽恕你们的。”
“哈哈哈,你脑子进水了,圣光之神说,世界必须要有维护秩序的力量,于是我们便负责维护秩序,不允许任何人扰乱市场。”
另一个人说:“跟他废话什么,给我往死里打。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敢胡搅蛮缠的蠢货,让他知道猛虎佣兵团是干什么的。”
爱德华果然说打就打,没半分客气,显是耍威风的习惯早已深深印进脑海,没有任何顾忌。朝前一脚,向沈之默踢来。
只听得“咚”的一声闷响,爱德华的脸面与店铺前面的走廊柱子来了个最亲密的接触。
是沈之默傲然出手,看也不看,单手伸出,直接抓着他的头发撞过去,使力十分巨大,柱子好像晃动了一下,脑袋仿佛被奔袭中的狂暴迅猛龙狠狠撞击,鼻梁、脸颊部位的感官细胞骤然失去知觉,皮肉破裂,喷溅出一团腥臭的鲜血,整张脸和陷进石柱里没什么两样。
众人这才发觉,黑头发的沈之默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周身肌肉纠结,线条异常匀称,每一寸肌肤都浸透“完美”这个词语,整体更是散发出侵蚀人心的彪悍气息,尤其是他准确无比的眼力、敢与佣兵团“开膛手”单挑的胆识让众人都倒抽一股凉气:“欺负人也是要看对象的,这种铁板说什么也不能随便乱踢。”
爱德华是个在塞尼亚帝国首都伊利达城骑士学校毕业的骑士,精通格斗搏击技术,随后加入港口猛虎佣兵团,与他们一同接下不少刀口舔血的危险,更积累极多临敌经验,直到后来才被团长委派来集市收税,其人性格鲁莽凶暴,用剑破开过俘虏的胸膛,是以得了个“开膛手”的绰号,别人都不敢惹他丝毫。谁料竟在如此情况下被打成猪头惨状,根本来不及反应,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围观者爆出一阵惊愕的叫声。
沈之默从来不会给敌人留任何余地,跨前几步,掐住爱德华的咽喉,左臂二头肌上的青筋如同蚯蚓般蠕动,单手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爱德华双脚悬空,乱踢乱蹬,面色涨成酱紫,眼睛像是黑耆豚一样暴鼓,口涎和脸庞的鲜血顺着下巴滴落下来,嘶声叫道:“畜生,放开我,不然叫你好看!”
爱德华身体非常壮实,身高一米八十左右,体重起码也有一百九十来斤,那人单手将他提起,还要控制其中挣扎产生的力度,却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不禁令众人汗毛倒竖,悚然而惊,纷纷倒退了几步。
沈之默又是当面一拳,伤上加伤,爱德华的牙齿终于承受不住连续击打从嘴巴里撒落出来,面皮好像被野猪拱过的大白菜,糟蹋得不成样子。
“给我住手!你知道你在冒犯猛虎佣兵团的威严吗?”另一人气急败坏,把长剑拔了出来。
“很抱歉。”沈之默说,随手丢开爱德华,再添一脚,如同踩番茄似的把他踏在脚下。
那人愤怒地叫道:“你的行为不可饶恕!”
沈之默看出这人气势很大,两脚分开站立,肩膀不见晃动,目光坚定,有些不凡之处,绝不是软蛋爱德华可以比拟的,于是收起小觑之心,焦灼的太阳底下两人冷冷对立。
酒糟鼻叫道:“他拿的是徘徊之剑!他是帝国血帆舰队第六分队的队长西蒙阁下。”
没见过世面的客商又问:“西蒙阁下?是谁?”
酒糟鼻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首都圣光大教堂青鸟圣骑士团听说过没?西蒙阁下就是骑士团的成员,曾经在血帆舰队任职,后来中了海盗们的奸计,作战失败这才离开骑士团,后来加入佣兵团。”
“青鸟骑士团?那可是圣光的荣耀啊……”
“当然,帝国所有的年轻人都以加入青鸟骑士团为荣。”
客商有些不以为然:“尊贵的骑士阁下怎么会在港口收税呢?”
“小声点,别让他听到,不然你会死的。”酒糟鼻小心翼翼地打量远处的西蒙,继续说:“听说西蒙和教会的人关系不好,战败以后被他们取消了贵族资格,猛虎佣兵团这才把他请来,一个月的薪水可不少呢,至少能有几百银币以上。”
“那他也不该抛弃骑士的荣耀啊……”
“屁话,这个世界钱才是王道,你懂什么?你能不吃饭不喝酒不吊马子?”
客商一想也对,便不再说话,专心望着场上动静。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06章 武术逞威
单从气势上看,沈之默就已经输了一截。西蒙体态修长,手中的“徘徊之剑”长达一米五,重约三十八斤,镶嵌着十二枚并非只是装饰作用的黄水晶,剑刃流光,锋芒闪动,在阳光下冷辉暴长。同时,他的皮甲非常得体,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彰显骑士气质。锥形护肩增添威猛气势,皮靴的马刺提供不俗的杀伤力,腰部扣环里面暗藏小刀,关键时刻还可派上用场。
相比之下,沈之默可就寒酸多了,只穿一件肮脏油亮的衬衣,粗糙的土布裤子,裤管很宽,但裤口却很细,紧勒肚皮。扎上一条牛皮腰带,足蹬哈马尔穿过不知多少年的长统皮靴,靴皮早已剥落得不成样子,靴头还镶有尖锐的金属。大家都对他不怎么看好,认为接下来一定会被西蒙活活打死,有位看客把《圣诗集》兜在怀里,用悲戚的语气说:“仁慈的主会给你指引。”
西蒙略微放松一直提紧的情绪,握着徘徊之剑说:“年轻人,我会用圣光会洗刷你身上的罪孽。在你身上,我感觉到了异端宗教的黑暗气息,你注定要被清除。”
沈之默严肃地瞅瞅眼前这位不可一世的圣骑士,从众人态度和慎重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名对手与之前的爱德华有很大差距,不是他们可以比拟的,或许就相当于这个地方的一流高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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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第5节
《狂徒》 第5节
作者: 张君宝
徘徊之剑冒着丝丝寒气劈了过来,刚劲威猛,大有千军万马一往无前的气势,竟是要将他斩成两半。沙尘漫天扑起,西蒙前一刻还在静静伫立,下一秒已经出现高高跃上沈之默的头顶,剑锋笼罩他身周八个方位,只要稍有差池,便会被搅成肉泥!
酒糟鼻双掌交击,不禁叫了一个好字,赞叹不已。这种令人肉眼难辩的速度、轻易挥举三十多斤重剑的力量、还有惊人的敏捷,准确无比的洞察力,无不在显示,这是一个学过刺客技能的圣骑士,而且还将两者技能完美结合,使自己的力量与敏捷兼备,比单一的一者更强大了数倍。猛虎佣兵团收罗到这样的人才是他们的幸运,也是集市商贩们的大不幸。
沈之默本想迎难而上,给对方予以沉重打击,但西蒙身处半空正是力量最盛的时候,只好选择暂避其锋芒,匆忙间骂了句兔崽子,缩着脑袋就地一滚,使出一招下三滥小混混常用的“懒驴打滚”,模样很是狼狈,但至少脱出西蒙的杀伤力范围。
但接下来的事让沈之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西蒙重重落回地面,脚下随即“兴”的一声,冒出左右旋转缭绕的光环,密密缠绕住身子,使得他穿着的皮革都泛出朦胧的光华。人也会发光?莫非他是佛祖在番邦布道传经的典型例子不成?
不过转念一想,一路经历的奇怪之物不在少数,兽人、矮人这些中土书籍从未记载的东西都有了,他装神弄鬼发个光算什么?
酒糟鼻叫道:“惩戒光环!西蒙发出了惩戒光环,黑发小子要倒大霉了!”
沈之默空荡荡的内力就像一个大瓶子里只有两三滴水,但至少也还是水。提起内力,使出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盘龙腿”,当先一个威猛无俦的“探海式”直踹西蒙胸腹。
中原武林绝学,招式怪异,封死对方前进后退的所有角度,西蒙根本无法躲避,被重重踢在胸口的硬皮革处,砰的一声闷响,两人同时向后倒栽。沈之默暗骂倒霉,一时轻敌居然中了阴招,皮靴已经破开,靴尖的金属扭曲,显然承受了相当大的力量。脚面血管爆裂,经脉刺痛。
原来那个光环是圣骑士的专有技能,会对攻击自己的敌人产生伤害反弹,攻击越大,所受的反弹也就越大。
谁也想不到,西蒙会比他更惨,在沈之默的脚劲下,胸甲全部化做碎片,激射飞开,人群躲闪不及,好几人同时被击中,伤口就像被刀割一样平整,由此可以看出撞击的力量会有多大。但打击也太过沉重,西蒙本身的圣光源泉还是不够强大,惩戒光环呼地消失了,喷出一大口鲜血,洒在水渍中鲜红刺眼,立时淹散。
所有声音全部消失,取而代之则是长久的静默,大家都不可置信,一个打横冒出来的黑发年轻人居然会占据上风。
骑士也是要脸皮的!西蒙羞恼交加,稍等气血平息,便立即抓住徘徊之剑进行抢攻。洋人的剑术并没有什么花巧动作,无非就是横劈竖斩而已,谁的力气大,谁的速度快,谁的武器优越,谁就能取得最终胜利。
沈之默向后退让,长剑的剑锋却突然爆出一团光芒,缠绕着枝桠状扭曲的白色闪电刺向他的心口。
幸好他戒备十足,光芒甫一接触胸口,当即沉腰落马,身子向后急仰,双脚紧紧钉在地上不曾移动半分,这是八卦门南拳秘技之“霸王铁板桥”,瞬息之间,膝盖弯成九十度直角,背脊紧贴地面,形成不可思议的角度。等长剑掠过,他又呼地站了起来,一折一弯,仿佛装上机簧的木偶,完全突破地心吸引力的限制!
这种超乎想像的动作简直惊世骇俗。
酒糟鼻的眼睛瞪直了,不可置信地大叫:“这……这怎么可能!难道他学习过风系魔法?”
沈之默浑然不知魔法为何物,深感徘徊之剑锋芒的威胁,探手捞起径长一米有余的白铁皮水盆,抓住边缘用劲挥动,那水盆便像产生生命迹象似的开始急速旋转,声势显赫地飞向西蒙。
水盆内残余的污水呈现螺旋状盘起,在众人惊叫声中,旋起一道高半米左右的水柱,沈之默附在水盆上的力道之大可想而知。只要被这飞旋的盆子击中,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西蒙不敢怠慢,暴喝一声,长剑挥下,剑锋上的电流瞬间破开水盆,将其一分为二,众人都发出一阵采声。但他严重低估了沈之默操纵内力的水准,急速旋转的水盆撞击徘徊之剑,产生的力量几乎相当于水盆本身重量的二三十倍,不下三四百斤,立即将他虎口震裂。
这还不算重要,盆子里的水暴洒而出,纷纷形成黄豆大的雨点向他铺头盖脸袭去,每一颗水珠都附带着沈之默特有的螺旋劲内力,打在脸上犹如千针攒刺,疼痛惊人。脆弱的眼皮难以有效保护眼珠,顿时感觉昏眩发黑,咚咚咚倒退十几步,立足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
沈之默当即抓住这个大好机会,和身扑上,展开精妙绝伦的“分筋错骨手”拿住西蒙手肘关节,劲力吐处,喀嚓两声轻响,那骑士的关节骨头已被卸下。这地方极为敏感,便有一分的疼痛也会放大成三分,何况沈之默手里这套创自南宋末年,专为制造痛感的“分筋错骨手”?
西蒙早已拿不稳长剑,丢到一边,双手软绵绵地垂下,哎哟哎哟大声叫唤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下,眼神迷茫恐惧,显然十分痛苦。围观者只见沈之默轻轻碰了他一下便成为这般模样,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酒糟鼻再次自以为是地发言:“天啊,他一定是魔法师,怪不得能把西蒙打得那么惨。”客商脑子空白片刻才加入议论行列,说:“我去过首都,那里的魔法师会一种魔法,把魔力注入人体让人痛不欲生,不过这人可有点奇怪,没感觉到任何魔法迹象啊。”
大凡魔法发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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