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弦月
S璩し⑴ⅰK孛媲嘁拢肟孔耪恚桓比醪皇ひ碌慕咳帷8寐迤嫘闹邪僮鄣撞挥傻乃嵘鹄础!?br /> “那日与你一别,半路受到伏击。后来碰到雷云的花熙刺靡,是她把我带到太康。”她简单的几个字,将那段险象环生轻描淡写。却让洛奇心中,又是怒,又是痛!
迎舞微微抿了唇:“我反正想见你,不见总是不甘心。现在见到了,心里好生安慰。”她长长的睫微微地抖着,伸手向着洛奇,招呼她坐到榻边。她胸口微微的起伏,眼底更是生出薄雾,她平静了一下,忽然说:“洛奇,我有话跟你说。”
洛奇一听,刚要扭身,忽然感觉她轻轻扶着她的肩:“你就这样坐着,不要转过来。”迎舞慢慢直起腰身,贴向洛奇的后背,伸手去揽她的腰。这个动作让洛奇一呆,还不待开口,忽然听她说:“当时就觉得你好瘦啊,只想着你还未成年,身形尚未长成。所以就算喉间还是平滑,骨骼纤细,也是因为未长成地缘故。现在想想,其实是我自欺欺人!”她地脸贴向她的肩后,眼泪在那一瞬垂落,微微笑着:“这番话,我要说给身为男子地洛奇听。”
洛奇一僵,正惑然间,她已经开口:“洛奇,我喜欢你。从你去而复返,睡在我房间的地板开始,我就喜欢你了。你有健康的身体。你有活力,有昂扬的斗志。你爱憎分明,重义气,重朋友。你去过很多地方,在艰难的环境里也可以生存,有希望,有美好的将来。有时粗枝大叶,但有时很体贴。你有我所没有的,所以我被你吸引,想和你一起游荡江湖。你没有嫌弃我的孱弱,帮我渡过难关。我受你的影响,觉得生活也不那么苍白。如果你愿意,我可不介意任何的名份,只随你到我最后的时光!”
她的话语,让洛奇眼底的酸痛,变成一层雾气,揉成碎玉,滴落了下来。她忍不住去碰触迎舞的指尖,想握住那柔夷。说什么也无用,安慰太过苍白。她更不会嘲笑,因为现在只觉心痛!
“现在我要跟身为女孩子的洛奇说,是我错认了你的性别。但是你个性依旧如故,所以喜欢,并没有改变。只是不过。不能再按照的方式。”她微喘了一口气:“我们可以当好朋友吧?”
“当然,小舞是我地好朋友。所以,我一定要帮你,让你离开这里。”洛奇一叠连声的点头,狠狠的抽了一口气说着。
“我的情况你是知道的,我早就知道自己的生命会在什么时候结束。这样的人生,原本就没有什么惊喜。”迎舞依旧贴着她。轻轻说着:“所以我才不愿意继续呆在城中,为我爹是一方面。而别一方面,想趁着自己还能走,拖着这副苛延残喘地躯壳,多见识这个世界。乱世也好,太平也好。人也好,妖也好。总算不白活一遭。生命提早或者延迟结束,都并非是我关心的事,不要再为我做任何事,我不想再当任何人的累赘。”
“你不是累赘。你是你的好朋友。”洛奇揉揉眼睛,她不会像迎舞那样长篇大论,道理多多。她一向出口成脏,但是在迎舞面前,这招哪发的出来。早就百炼钢成绕指柔,顺毛驴一样的乖得很。
“情况摆在眼前,你我皆为人案上鱼肉。无用的挣扎只会浪费体力,在人前演闹剧。洛奇,你最是明白什么时候该应势时宜。看到你还好好的。我就放心了。至于我,你也可以放心。因为我并不是一个认命的人!”她轻声说着。
“我当然知道,你从家里那么困难都能跑出来。你的耐心好地不得了。你身体这么差都敢赌,你胆子比我还大!”洛奇轻声哼着,那一肚子的问题又想问了。
“我时日无多,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不知何时,这条命老天就要拿去。你却不同,你还想与亲人相见,当然不能随便妄动。日后你得空就多来看我,我也有个寄托。”迎舞的话在洛奇耳里就像是在交待遗言。更是弄得她肝肠痛断,心火狂
她咬牙切齿:“崔迎舞,当初见你可不是这个死德性,还口口声声闯江湖呢?你现在干什么?落在这儿怎么了?照样有法子可想!”她说着,猛的一扭身。扶着她的肩却没敢乱晃:“你给老子打起精神来!”
迎舞一怔。一时间有些神飞。恍惚看着她,忽然一笑:“让你别转过来。非要转过来。真是气人!”话是这么说,面上却全无怒意。苍白的脸上竟然飞起一丝红晕来,她微微错开眼眸:“病人就是病人,总不能不认。”
“那就治,当初那个雷云的不是说那药包治百病吗?怎么没治好?”洛奇不敢用力捏她,她细细的肩骨好像稍一用力就会碎掉一样。
“那药我只吃了一阵子,可能需要再续吧,不过现在没有了。”迎舞半睁着眼,任她握着:“我在那里住了几个月,结果他们突然说要送我来找你。路上又碰到好些个……”她微出一口气:“不说这些了,反正都过去了。”她伸手扶上洛奇的肩:“你放心,我不会寻死。不然,这阵子我有地是机会。我要是当初寻了死,哪能见你一面?”
洛奇怔了半晌,突然吞吐起来:“你刚才跟我说……所以我才怕……。”
“怕我见你是女不是男,心下绝望。了无生趣,一死了之?”迎舞微笑:“我不会,越是快死的人,越是怕死。真的,我不会。”
“你以前笑起来,不是这样。”洛奇看着她地眼睛:“你那时笑的时候,还有希望!”
“是吗?”迎舞回看她的眼,一直看得洛奇都有些躲闪。洛奇就是拿她没辄,她一时深沉如海,一时又天真烂漫,让人根本猜不出她心里想什么。刚才说这番话,让洛奇心里翻涌,她若是怀着这份心思,见了洛奇,不一下急怒攻心气晕过去,也该是一脸惨然才算正常。但她竟然如此平静,平静到好像早就料到一样。但是,又偏偏要说那样的话,表白自己曾经痴傻,却又让人动容的心。洛奇打从受制帮她逃跑开始,就知道她心思不简单,是个很缜密的人。但是那时,她至少有怒有嗔,有时还耍个小脾气。但是现在,却平静让洛奇有点害怕,但这害怕的原因,被她这样轻淡的说出来,让洛奇就更是惶惶。
迎舞扬着唇角,轻声说着:“你放心,我不会求死。我刚刚结识了一个好姐妹,怎么舍得死?”
她地话让洛奇愣了,刚刚?她看看自己,突然明白过来。点头说:“那你跟我结拜,要是自尽了就是背信弃义!”
“呵呵,你真是……。”迎舞笑着:“明明已经穿成女孩子样,怎么还这么一副……”她这番失笑到是带出神彩,让洛奇微微宽了心。她伸手去捏迎舞的脸,把月那招用在迎舞身上:“拜不拜?你拜不拜!”
“好拉!”迎舞实在拗不过她的力量,只得低叫着求饶:“我六月十三,生肖属龙的。马上就十七了。”
“啊!你比我大咧,我五月初一的辰,再过就十六了。”洛奇愣了一下:“我才不要叫你姐姐咧。”
“那就是你背信弃义了?”迎舞看着她笑:“反正还好,我们还没焚香沐浴,还没开始告天结拜,你现在后悔也来地及。”
“我才不后悔,不用焚香那么麻烦。我现在就告拜上天,与你结成异姓姐妹,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她地话让迎舞伸手止住,迎舞摇头,接着说:“我们一同经历过生死,也算患难与共。如今境况相似,天涯有缘,更因珍惜情谊,不相背弃。才算不负此生!”
洛奇怔怔听她说着,天涯有缘,境况相似,也曾共过患难,更因彼此欣赏,意趣相投。所以,当然要不相背弃,就算不能回报她心中情丝,也该报以朋友之谊,当然,不相背弃!
迎舞微笑,同年同月同日死,她没有资格让洛奇发这样的誓言。她刚才之所以表白,是对自己心意地交待,就算消失得灰飞烟灭,也曾经是她情感萌动的真实。虽然男的洛奇并不存于世,但迎舞曾经心中有爱。如果不是因为这份爱的存在,她根本无法坚持到现在。她选择离开家,这是她的选择,所以她接受因这选择而产生的后果,好或者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就算孱弱,也算是行走了千里,经历过许多,她过往十几年来都无法经历的事。而现在,她也对自己有了交待,于生命,再无遗憾!
第十二章希望与感动
醉半倚着门廊,透过半支的窗,看到窗下榻中的女子。自洛奇走后,她便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半歪着长枕,长发半掩,微垂眼敛,无喜无嗔。她颊边带出一丝淡淡的红晕,与她的苍白,如此的分明。青色的长裙,一直覆上她的脚面,裙袂上绣的团云,层层叠叠,因透入的阳光,而明明灭灭。纤细的颈脖上,没有半点花印。她曾经不是口口声声要见洛奇,见到了,为什么情绪如此平静?见到老友,不是该快乐吗?痴心错负,白白交给一个不男不女的,不是该失望恼怒吗?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到?
他终是忍不住,隔着窗开口:“你在那坐了两个时辰了,你到底在想什么?”没有办法,与她比耐心,他总是输。因为他想要的东西,在她的身上。
迎舞半扬了眼:“别说我没提醒你,花再开的时候,记得吸血。”
醉微微怔愣,她继续说:“别太贪婪了,得到一次的力量也是好的。不然,你真的一无所有。”她重新垂下眼去,妄图去医治她的身体,让她在花开之时,失血而不毙命,这样可以获取更多次花种的力量。
“不是想见她吗?因为她不是男人吗?你看上的男人,居然是那个人妖?你的品味还很特别。”他微抿着薄唇,眼半眯着,阳光之下肤莹若瓷。
“不错,我品味特别。所以。可以活着见她,一直是我的希望。因这希望而坚持,也同样,因希望地破灭而无需坚持。”迎舞半仰着脸看着他,原来他们把她们说的都听了去。不过也无所谓了:“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是如何做到?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一向是个很会控制情绪的人。只要我想,我就可以不喜不怒。同样,我也深知何事可以让自己崩溃。诸如,假想自己被人污辱,只要往绝望里想,心自然难受压迫!”
她眼神清亮,声音也是平静:“其实只是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她轻笑:“别人有好身体,心死不至身死。而我不同。心死自然身死!千波醉,你是治不好我的。因为我没有希望了!”她轻叹了一口气,重新蜷回身体去,偎在枕头里:“我不会刻意把自己往死亡里带,这点你可以放心。现在我不想说话了,花开的时候,你再来吧。”
说着,她垂下眼睑,再不言语。窗上罩着软纱。绣花因光而印在她的脸上,身上。她身体缩成一个小团,长长的发几乎铺满她地全身。。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忽然手指一抬,一个东西径自丢到她身上去了。迎舞动也不想动,但那声熟悉的吱吱细响让她不由的叹了一口气:“微凉?”她哼着,张开了眼睛,正看到一只小小的龙牙在扭摆着,从她的腰侧挣扎着想攀向她的怀中。龙牙,以前她从没见过这种生物,头长得像狗。前肢已经和翅膀连在一起,展开像蝙蝠。后肢强健而有力,长尾在成年之后布满尖刺。她不太清楚这东西最后会长得多大,但看着它们满嘴尖牙,就知道日后必须是猛兽。但是醉前一阵子出门远行。这院里就多了这种东西。好多只,但都很小。大的也不过只及她膝。小的只有一个多巴掌那么大。开始她怕的很,后来见它们都毛绒绒,一对黑黑的大眼睛也颇是讨喜。她闲着也是无聊,偶而就抱来一只玩。时间长地,这个小东西似是认清她的气息,常常半夜顶开窗子飞到她的床边,拱进她的被窝。它是里面最小的一只了,圆滚滚,在地上走的时候,半张着翅膀,微腆着肚子。让迎舞忍俊不禁,它的温度凉凉的,比小狗可凉多了,甚至比她的体温还要低一些。
所以她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微凉。微凉,微凉,后来它似听懂一般,一叫就来,常常在她身边。飞起地时候会淡裹黑雾,一对大眼常常执着的盯着她看,看得迎舞对它不舍而怜惜。她也不知它吃什么,经常把奴仆送来的饭菜给它吃。结果发现,它只拣里面地肉来吃,有时它也吃点白饭。或者它以后是凶猛的野兽,但迎舞倒是觉着,跟它在一起反倒觉得开怀。
他今天才刚回来,居然已经知道,这些龙牙里,有一只跟她特别亲近。现在竟然把它给扔进来了!何苦来?这小东西还很小,何必为了逼迫她的情绪再来旧招?
她伸手把它抱过来,收拢它依旧软软的翅,用袖覆着它的头:“你就是捏死它,我现在也没办法让花开!”她没有看他,背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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